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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孔子学派——第三者角度看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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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0 10:27: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孔子学派——第三者角度看孔子  

敝人看了一点三图两经(河图、洛书、太极图、易经、道德经),而对孔子学说研究肤浅。

但由于老子、孔子处于同一时代,因此对易经、老子的研究方法相信对研究孔子学说也可能会有所帮助,因此不妨一试。

对孔子学说,目前分为两大派:
传统解译派
和反对派

敝人是第三派——新解孔子学说派。

如何新解?

新解的关键是解译“民”一字的原始含义。

民——不是指的“老百姓”
民——是指的“官臣”

依据在老子的《道德经》里
在道德经里,有三个称谓:圣人、民、百姓

圣人——是指最高统治者
圣人分四级
最高是“太上,不知有之”
最低是强权暴政者

老子对“太上”领袖给以了热情的赞扬——这也正是无为而治的理想目标
老子对强权暴政者深恶痛绝,痛骂他们不得好死(强梁者不得其死)

百姓——仍然是百姓。
老子对圣人说“要以百姓之心为心”

民——是指介于“圣人”与“百姓”之间的阶层。
因此,“民”经常以“智者”“贤者”的面貌出现
所以,“民”是谋臣幕僚——即官臣。

这就是敝人的解译——古“民”今“官”

(顺便解一下老子的“小国寡民”——“小府清官”)

有了古民今官的概念,再来探讨孔子学说

孔子说话的立场,即不是站在“圣人”,也不是站在“官臣”,
孔子是站在“百姓”立场上的——这与老子是一样的。

孔子要求“圣人”对老百姓要“仁、义、礼、智、信”;
孔子要求“官臣”对老百姓要“敬、诚、贞、顺”

——这就是“君臣之道”

强权暴政的封建统治者曲解老子学说和孔子学说,目的是为他们的统治政治服务的。

因此,老子学说、孔子学说、马克思主义、毛泽东延安思想具有一个共同的思想基础——老百姓是一切统治者的衣食父母。


“身为父母官,要为民做主”——这种讲法是错误的,这既不是老子学说,也不是孔子学说,也不是马克思学说、也不是毛泽东延安思想(毛泽东延安思想——也是敝人对毛泽东思想的新解译和分类)。



中国似乎又到了一个转折点——
法治社会。

法治社会?——新的旧的?——中国历史上一直有法呀?——要不怎么会有“王子犯法与民同罪”之说呢?

是西方法律吗?——西方法律是建立在多党制的政治基础之上的。
画蛇添足介绍一点西方法律:

法律分四级:
(1)联合国宪章
(2)宪法
(3)国法
(4)地方法

其各自的法理指向是:

联合国宪章——重在保护弱国,抑制强国霸权(因此才有国不分大小一律平等之说)。
宪法——重在保护民权,抑制圣权(因此才有总统犯法重于民罪之说)。
国法——重在保护民权,抑制官权(否则必将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官臣脸色很滋润,百姓脸色很憔悴)。
地方法——重在规范民权(否则民权会丧失)。

背离道德原理,将使法理“指向”偏移方向,从而使宪章、宪法和国法调转回头变成抑制公正的罪恶工具。

因此,宪章、宪法和国法的设计和制定必需要遵从道德原理。

丧失道德基础的法律将演变成邪恶的工具。

道德是什么?
——道德就是“以百姓之心为心”!
——道德就是将“为百姓服务”真正落实到每天24小时的每一分钟。
——拜金钱教的贪官污吏能做到这一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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