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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氏文化] 周氏宗亲 邓颖超临终遗嘱,震撼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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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9-9 11:33: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天,邓大姐写完了她的遗嘱初稿,主要讲了五点。几年后,在1982年6月17日,邓大姐又把这份遗嘱拿出来细看,然后认真地重抄了一遍,同时根据当时的情况又补充了两点。这份遗嘱曾于她去世后在报纸上公布,全文是这样写的:

中共中央:

我是1924年在天津成立共青团的第一批团员。1925年3月天津市党委决定我转党,成为中共正式党员。

人总是要死的。对于我死后的处理,恳切要求党中央批准我以下的要求:

1、遗体解剖后火化。

2、骨灰不保留,撒掉,这是在1956年决定实行火葬后,我和周恩来同志约定的。

3、不搞遗体告别。

4、不开追悼会。

5、公布我的这些要求,作为我已逝世的消息。因为我认为共产党员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所做的工作和职务也都是党和人民决定的。

以上是1978.7.1写的,此次重抄再增加以下两点:

1、我所住的房舍,原同周恩来共住的,是全民所有,应交公使用,万勿搞什么故居和纪念等。这是我和周恩来同志生前就反对的。

2、对周恩来同志的亲属,侄儿女辈,要求党组织和有关单位的领导和同志们,勿因周恩来同志的关系,或对周恩来同志的感情出发,而不去依据组织原则和组织纪律给予照顾安排。这是周恩来同志生前一贯执行的。我也坚决支持的。此点对端正党风,是非常必要的。我无任何亲戚,唯一的一个远房侄子,他很本分,从未以我的关系提任何要求和照顾。以上两点,请一并予以公布。

邓颖超

1982.6.17重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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