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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第一届道德模范网2015年07月23日 15:49
罗金艳,女,42岁,壮族,中共党员,凤山县国税局征收股股长。1989年初夏,其丈夫遭遇车祸导致十二胸椎粉碎性骨折,中枢神经被压断。当时,罗金艳正怀着3个月的身孕,不少亲朋好友劝她把孩子打掉,趁着年轻再嫁,丈夫也多次哀求离婚。面对突如其来的横祸,罗金艳勇敢挑起家庭的重担。为方便照顾家庭,她放弃自己热爱的医务工作,改行调到丈夫所在的凤山县国税局工作。每天清晨6点,她准时起床,清洁卫生、倒屎倒尿、洗衣服和买菜做饭、上班。每天晚饭后,她顾不上歇息,为儿子洗完澡,又马上把沙发搬进卫生间,垫好气垫,小心翼翼地把丈夫抱进卫生间为他擦身洗澡,每个晚上还要起来七八次,为丈夫翻身按摩,周而复始,十九年如一日。在工作上,罗金艳同样非常出色,她强化学习,虚心请教,很快成为税收工作行家里手,先后被任命为发票管理所所长、征管股股长,并荣获“2005年度河池国税系统先进工作者”,受到自治区国税局嘉奖。
(罗会清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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