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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氏文化] 孩子起名可取父母双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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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姓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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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5 00: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羊城晚报》报道,正在广东等地征求各地警方意见的《姓名登记条例(初稿)》在强调“公民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的同时,首次明确指出:孩子起名允许采用父母双方姓氏。该规定如获通过,王姓爸爸与张姓妈妈生的孩子,既可以姓王,也可以姓张,还可以姓王张或者张王。

《姓名登记条例(初稿)》由公安部起草。然而,双姓会带来怎么样的社会影响?会否颠覆我国传统的起名文化?硬性规定是否侵犯姓名权?

姓名中不得含有自造字

去年广东在换发“二代证”时,多次碰到一些人的姓名中含有生僻字,尽管身份证制证系统不断升级,仍然不能应对五花八门的生僻字,有的人姓名中某些字甚至是自己造出来的。

《姓名登记条例(初稿)》规定,姓名中不得含有已简化的繁体字;已淘汰的异体字,但姓氏中的异体字除外;自造字;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符号其他超出规范的汉字和少数民族文字范围以外的字样。

一般二字以上六字以下

“我的姓名能不能就叫王呢?”这是一个小孩的疑问。这次广泛征求意见的《姓名登记条例(初稿)》规定,中国户籍人口的姓名一般为2字以上,6字以下。当然,使用民族文字或者书写、译写汉字的,遵照传统习惯。

信用记录不良者不予改名

参考借鉴国外的有关法规,《姓名登记条例(初稿)》规定了可以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的九种情况,同时规定了不予办理姓名变更的八种情形,防止恶意变更姓名逃避法律责任或者社会义务,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包括个人信用有严重不良记录的;公民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经理)时,因故意行为造成单位信用有严重不良记录的;户口登记机关认定不宜变更的其他情形。

双姓利弊专家谈

可能改变我国姓名文化

周大鸣(中山大学人类学系主任、博导):

现行民法实行的是双系继嗣体系,即一个人同时成为夫妻双方继嗣者,从而规定了男女平等的权利与义务。允许双姓,是与法律制度的发展相适应的。

不过,从文化民俗上而言,双姓可能改变我国传统的姓名文化,出现一些四字、五字名,这未必是好事,初期甚至引起一些民俗传统与西方文化之争。

清晰表明家族血缘关系

王宁(中山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博导):

从中国实际情况来看,采用父母双方姓氏,既可以表明子女与父母双方的家族和血缘关系,同时也有利于改善姓名重复率高的问题。不过,一定要遵循自愿原则,否则也会产生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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