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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氏文化] 先秦儒家音乐中“南风”意象的哲学诠释——李芸蝶 何光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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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4-14 09: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儒家哲学思想中,音乐是一种高阶语言形式或审美形式。所谓“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这段话道出了作为主体的君子的生命修行的三个层次,即君子的生命从情感体验开始,以诗歌来感发;借伦理法则立身,以礼仪来规范;塑造审美人格,以音乐来成就。这里,“成于乐”被放到最高层次,可以被看作人的本质力量的实现和确证,是人在音乐引起的情感兴发中觉知和领会到自我生命的本真存在。这种本真存在不是唯我论的孤立的单子状态,而是儒家君子从亲亲之仁出发领悟到的特殊的亲缘生存状态。

这种亲缘生存并不将人之处身的周遭之物看作纯客观的外在存在,而是始终视其为与自我生存的时间体验和空间感受密切关联的生存论存在。自我的生存或存在,不是孤立的,而是本于父母,源于祖先,是“我”从父母和祖先之“生生”而来;“我”要报本返始,就是要将父母亲的生生之命予以延续,这就构成了“我”之生存的历史与未来向度。但“我”要延续父母的生生之命,最重要的是在当下处身的空间性世界去结成婚姻,实现与妻子的联合。这样,个体成长,生儿育女,延续父母生命,就是亲亲之仁的成就。

故儒家所谈“兴于诗”,就不是一般化的个人情性感发,而往往是从歌咏男女、夫妻开始。《诗经》三百篇以《国风·关雎》始,毛诗传云:“关雎,后妃之德也。风之始也,所以风天下而正夫妇也。故用之乡人焉,用之邦国焉。”《周易》上经以干、坤两卦开篇,干为天、为父,坤为地、为母,也是从天地生万物和父母生育子女开篇;《周易》下经以咸卦开篇,咸者,感也,是少男求少女之象,同样是男女之结合。“立于礼”,并非普通的礼仪规范,而是从夫妻、父子、兄弟的齐家之礼延及君臣、师友的具有规范社会关系意义的人伦礼仪,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成于乐”,也不是一般性的歌舞演唱,而是从夫妻、父子、兄弟的家庭之爱延及社会之爱的“尽美又尽善”的艺术形式和精神内容的统一。孔子闻《韶》乐而“三月不知肉味”,在于它表达的是孝子感念父母生养之恩。《韶》乐即舜乐,是舜之仁孝情感的表达,其内容是生生之命与亲亲之情。

舜乐或《韶》乐,就是后人比较熟悉的《南风》之歌。《礼记·乐记》载:“昔者,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风》,夔始制乐以赏诸侯。”郑玄笺:“夔欲舜与天下之君共此乐也。”孔颖达疏:“《南风》,诗名,是孝子之诗。南风,长养万物,而孝子歌之,言己得父母生长,如万物得南风生也。舜有孝行,故以此五弦之琴以歌《南风》之诗,而教天下之孝也。”中国古人以“南风”为滋养万物之春日和风,子女歌咏南风,即为表达孝子思念父母生养之恩情。故此,《南风》之歌就不只是歌咏自然之风或某种外在物理元素,而是蕴含着舜所理解的人作为社会关系存在的本质,就让舜对父母之孝心升华为可普遍化的人类精神形式。舜借助南风的这样一个独特喻象将人的亲缘化生存关系绽现出来,其借“南风”歌赞的就是“天地之大德曰生”,是“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

孔子称赞《韶》“尽美又尽善”,不是称赞一般性的美感体验或某种善好行为,而是歌赞父母“生生”大德与子女欲报之父母的“亲亲”仁孝,是华夏先民统一审美与伦理的最初实践。这种以“南风”表达父母的生生之德与子女的“亲亲”仁孝之情,在后世延续为华夏文化的传统。如《诗经·国风》中的《凯风》篇,同样是咏诵生生之意与孝亲之道。郑玄笺:“作凯风诗者,美孝子也。”释“凯风自南”句,毛诗序:“南风谓之凯风,乐夏之长养,棘难长养者。”郑玄笺:“兴者,以凯风喻宽仁之母。”以南风喻母生养子女之德,这样人们对南风的体验就具有了生存论意义和审美性价值。

从《南风》到《凯风》都是孝子借南风滋养万物意象,感念父母的生生之德与子女思念的亲亲之爱。舜所作《南风》之歌辞已不可见,但后出传为舜歌的《南风》:“南风之熏兮,可以解吾民之愠兮;南风之时兮,可以阜吾民之财兮”,则可看作从亲亲为仁的孝亲之道向儒家推崇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泛爱”方向的发展,它也是天地的好生之德的扩展。《论语·雍也》篇子贡问:“如有博施于民而能济众,何如?”孔子回答说:“何事于仁,必也圣乎!尧、舜其犹病诸!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故《礼记·乐记》阐述舜作《南风》之深义:“故天子之作乐也,以赏诸侯之有德者也。德盛而教尊,五谷时熟,然后教之以乐。故其治民劳者,其舞行缀远。其治民逸者,其舞行缀短。”舜为天子,把己之孝亲之道推广为治民之道。由此,个体化的亲缘关系就向普遍化的社会关系扩展。

故而,在儒家的礼乐秩序中,天地万物都非纯自然的。《礼记·乐记》云:“故圣人作乐以应天,制礼以配地。礼乐明备,天地官矣。”天地万物作为对象,对于主体的意义,都是以人的感觉所及的程度为限。这种由生存体验而来的感觉,不是纯自然或客观外在的,而是人之生命体验的对象化和客观化的结果,是主体在实践中确证自我与世界同一的形式,此即谓“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别”。由此,《礼记·乐记》把舜所作《南风》之歌这样一个孝亲的具体节目,推广为人与天地相应和,并构建和谐人际关系的普遍性法则。这也是宋儒张载引申出的原则“民吾同胞,物吾与也”。人间的秩序要仿效天地秩序,这就是音乐的正声、和合之效用,它以全部的感觉在对象世界中肯定自己,“故圣人作乐以应天”。也就是说,音乐是个体借其有意识的活动建立的天道秩序的象征。

从舜作《南风》之歌,我们可延伸出儒家君子从个体生命到家国天下的学以用世的次第。这个次第可概括为孔子说的“修己以敬”“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这样一个从内到外的扩展路线。儒家君子从感念父母生生之德与子女孝亲之道开始,推己及人,协和邻里友朋关系,再到得其位则安邦济国、协和万邦,这样一个从内到外的渐次扩展过程是人作为社会性存在与本体性存在相互成就的过程。人的生命本体就在这朝向社会关系的扩展中实现出来,把那种本己的朝向生命自身的良知与自爱扩展于世界。舜作《南风》之歌,中国哲学从其中的孝亲之道延伸出的君子修己、利民、安人之道,完整地展现了人的自我实现过程。

(作者系广州大学音乐舞蹈学院博士后;四川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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