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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氏寻亲] 姓氏文化宗亲会应当做到“三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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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姓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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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2 07:55: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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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氏,是每一个中华儿女都必然拥有的标签符号,千年以来无论时光的流逝与文化的更迭,姓氏从没有因任何原因而消失或者淡化。

现在的经济社会扩大了我们每个人的社交圈层,弱化了曾经独立性的族群关系。每一个人不再仅仅是家族的丁男或者嗣女,而是更加综合性、开放性的社会人群。唯有姓氏的存在从没有在我们的生活中淡去。姓氏是我们每个人都无法抹去的血亲传承,更是一个家族鼎盛或者衰落的象征符号。

每一个姓氏的人群都会有莫名的、与生俱来的亲切感。也正因这些原因现在很多的姓氏研究会、宗亲会、族亲会、联谊会等民间社会组织越来越多。这本是一件好事,但很多组织因为管理混乱、目的不纯等原因违背了初衷,更甚至是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自2018年国家民政部联合公安部门清理整顿社会组织的起,已经有非常多的组织协会被列为非法社团、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官方发声:点击下方▼标题即可阅读2019.12.23丨中华姓氏文化促进会、中国大禹文化研究会、夏氏宗亲总会、安徽高姓宗亲会、安徽高姓文化研究会 被依法取缔2019.11.27丨姓钟、夏、彭、李的朋友,你参加的这几个宗亲会可能是非法社会组织2019.08.29丨世界韩氏恳亲会、中华古氏文化促进会、中华关公文化传播促进会被叫停!民政部对非法社会组织“零容忍”!笔者今天就聊一聊这种姓氏组织的合法性,认为一个正规的姓氏社会团体至少应当做到以下“三合法”。1身份合法身份合法就是社团组织成立是应当取得合法的批准。笔者在多年从事姓氏文化研究会工作的过程中总结了以下几点问题供大家参考:1.不知道去哪里申请很多热心宗亲事务的发起人在申请社团成立之初可谓是跑断了腿,大多数人都是先跑文化主管部门,再跑民政主管部门,但是结果都是无功而返,不是被告知不批就是互相推诿,到最后也不知道应该去哪里申请。就笔者所知,首先全国性的宗亲社团是不批的,所以就不用跑了。目前省级组织合法的有河南省姓氏文化研究会、陕西省姓氏文化研究会、山西省姓氏文化研究会、福建省姓氏源流文化研究会,除了这四个省级的合法组织可以批准成立各个姓氏专业委员会外其他省市目前是否有合法的主管单位笔者也并不清楚。

▲陕西省姓氏文化研究会LOGO当然这四个省的社团组织都是有一定的成立背景,其他省的就要多跑多尝试了。2.主管单位不明确在这里笔者首先给大家明确一下,民政部门不是申请的主管单位,很多人都走进了这个误区。一个合法的社会组织必须有主管部门和登记部门,这个主管部门可以是文化部门、社科联、宣传部,而民政部门是登记部门。所以大家首先应当去找到合法的主管部门,有了主管部门民政才会予以登记。3.地市、区县是否有权利批准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民政登记管理部门一般都是社会组织管理局(原来叫民间组织管理局),该局有明确的规定,地市与区县一级不得批办姓氏或宗亲组织。但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和地方基层单位在执行过程中确实批办了一些姓氏、宗亲组织,这也是现实情况。笔者认为不久的将来随着该项工作的规范,地方有可能不再批准。2形式合法关于形式合法,这个问题就比较简单了。1.名称合法社团组织在起名的时候经常会出现宗亲、宗族等名称,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这一类的是不会批准的。当然所有冠以“中华”“中国”“世界”“全国”等字样的都不可能批准,这些大多数属于离岸社团或非法社团(后期小编会针对离岸社团专门撰文讲解)。合法规范的名称只能是“**姓氏文化研究会”“*氏专业委员会”。2.组织机构合法很多社团组织在成立之初就没有规范自己的组织架构和职能部门,正确的组织应当具备: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或监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这些组织机构的相互关系和主要职能以后单独讲解。

3.制度合法组织应当制定自己的章程、会员制度、选举制度、会议制度、活动制度、财务制度、办公场所公示栏制度等。这些都是协会成立的基本制度,缺一不可。3行为合法行为合法是社会组织、协会的核心内容,当协会已经取得了合法的身份后在具体的开展活动的时候就要注意自己的行为了。1.选举人员必须合法协会必须脱钩,ZF在职人员不得担任协会职务,退休人员必须经得组织同意等等(有相关的具体文件“社会组织脱钩”)2.开展的活动合法超过30人的大型集会必须公安报备。涉及海外人员的活动必须报备。活动内容必须合法,不得涉及非法集资等。3.协会属于非营利性机构“非营利”即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要求合理回报。这个问题解释起来就比较复杂,简单讲就是协会组织不是公司,不得参与经营性的活动,不得开展经营性的商业活动。但同时协会“非营利性”并不是说不能开展联商性的活动,毕竟以商养会、以会促商是大家面临的重要问题,协会的自我造血功能也是困扰所有会长的问题。大家可能会觉得有些矛盾,后期笔者可以专门撰文论述。

4.年检合法这点需要大家注意,协会、研究会一经注册、登记、批准、成立,并不是永久合法永久有效,目前大多数ZF实行的方式是年检制度,也就是每年主管和登记部门都要进行一次年度检查,只有年度检查通过的组织才能够是合法合规的组织,年检一旦没有通过,下一个年度就非常麻烦了。一般的年检方式有材料检查和实地检查两种。材料检查就是按要求提供相关检查资料(一般包括但不限于总结计划、人员变更、会员登记、财务审计等)。实地检查除了要提交材料外还要前往协会、研究会现场检查(场地考察、人员检查、台账检查、负责人谈话等)以上内容还不够详细,后期文章再做详述,仅代表个人观点,大家可以指正批评共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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