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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紫坊方氏民居列福建省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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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姓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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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1 14:50: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的通知
(闽政文[2005]16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鼓浪屿近代建筑等133处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金交椅山窑遗址等4处并入已公布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已经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请你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加强对文物的保护和管理。
  附件:福建省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00五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
福建省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113 │朱紫坊方氏│清 │福州市鼓楼│清代建。坐南向北。二进,由门楼│四周由外墙各向外延伸┃

┃ │民居 │ │区朱紫坊48│,天井、披榭、正座、后座等组成│20米 ┃

┃ │ │ │号 │。面阔均为三明两暗。双坡顶,穿│ ┃

┃ │ │ │ │斗式木构架。后座为二层楼房,其│ ┃

┃ │ │ │ │东南角与花厅、书房连通。前后天│ ┃

┃ │ │ │ │井用平整石板铺就。围以封火墙。│ ┃

┃ │ │ │ │隔扇、窗棂、垂莲柱等用材考究、│ ┃

┃ │ │ │ │雕刻精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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