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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 12:2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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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三十年,升翰林院侍读学士。三十一年,迁太子左庶子,实授甘肃巩秦阶道员,即巩昌府(府治今甘肃陇西)、秦州(州治今甘肃天水)、阶州(州治今甘肃武都)一府二州的长官。曾随总督明山出关堪查屯田。后调安肃道道员。三十五年,摆陕西按察使。乾隆帝出巡,毕沅朝见,奏告甘肃大旱,乾隆帝诏赈济,免速欠田赋400万。三十六年,擢陕西布政使。三十八年,擢陕西巡抚。黄河、洛水、渭河泛滥成灾,开仓赈济,救了若干人的性命。募民开垦荒地80余顷。疏渠灌田。置姬氏《五经》博士,奉祀文、武、成、康四王及周公墓。缮修华狱庙等名胜古迹。征集碑刻,储藏于学宫。四十一年,赏戴花翎--这是赐给有功勋者的殊荣。四十三年,听说有个叫高朴的官员在计尔羌私采玉石,运送回京。毕沅逮捕审讯高朴的仆人,没有问出什么。乾隆帝降旨斥责毕沅草率。四十四年,老母去世,离职守丧。
四十五年,陕西巡抚缺员,乾隆帝诏:"毕沅在西安任职很久,在家守丧快一年了。特命毕沅署理陕西巡抚。这是特殊情况,不是开在职守丧的先例。"四十六年三月,甘肃发生内乱,毕沅会同西安将军伍尔泰等率兵前往镇压,事平论功,乾隆帝赏毕沅一品顶戴。甘肃一些州县谎报灾情,冒领赈济,毕沅未据实参奏,乾隆帝让毕沅自行定罪。毕沅请罚款白银5万两,以充军饷。御史钱澧奏劾毕沅之罪应与冒赈等同,当照冒赈议处。四十七年,乾隆帝降旨,虎夺一品顶戴,降为三品。
四十八年,复为一品顶戴。守丧期满,实授陕西巡抚。四十九年,甘肃再度发生内乱,毕沅遣兵镇压,受到乾隆帝的奖励。五十年二月,调为河南巡抚。毕沅上疏,说黄河北岸一带连年干旱,租税收不上来,仓廪空虚,请截留漕粮20万石备用。并不得私自囤积粮米,以平粮价。疏通贾鲁、惠济河以利漕运。他的奏请皆获诏准。奉诏去调查淮水发源地,查明源自桐柏山。乾隆帝御写《淮源记》赐他。五十一年六月,擢湖广总督。伊阳县(今河南汝阳)杀官首犯秦国栋等人迟迟没有缉获,乾隆帝降旨责斥,将他罢归陕西巡抚。五十三年,长江在荆江决口,乾隆帝复命毕沅为湖广总督。毕沅到任,上疏:"长江自松滋(今属湖北)流至荆江万城堤,折而东北流,荆水无处散泄。请筑对岸杨林洲土坎、鸡嘴石坝,逼水南流,冲涮洲沙,可克壅遏。"又请修筑襄阳等处堤坝,凿四川、湖北一带长江的险滩,便于云南钢铁的漕运。
五十九年,陕西安康、四川大宁发生叛乱,传言来自湖北,毕沅被贬为山东巡抚,摘去花翎,罚交湖广总督"养廉银"--正俸之外按官职高低另给的银两--五年,山东巡抚"养廉银"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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