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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官姑娘——深深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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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3 12:39: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官姑娘




今天做了一锅咸肉菜饭,除了咸肉和青菜,我还加了胡萝卜和香肠,花花绿绿的很好看。做法其实很简单,把乱七八糟的东西全切碎,倒进电饭煲就好了,没什么技术含量。相比小时候做饭就难多了,那时都是用煤球炉,待水快煮干时要在煤球炉上盖个盖子,然后把锅倾斜着一点点把饭烘熟,火大了饭会焦,小了就变成夹生饭,吃了会吵架的。

我从小学4年级开始做饭,因为妈妈是老师,每天总是很晚才回来,爸爸又在外地工作,一年才回来两回,我连他长什么样都记不住。我还有个姐姐,可她很懒,除了看书做作业什么都不做,给我2块钱我替她做个饭,1块钱洗个碗,5毛钱拖拖地,我的经济意识就是那时培养起来的。

所以到现在我仍然喜欢做饭洗碗拖地,习惯了一件事不做反而会觉得空虚。


跟我相处过的女孩中,ada是喜欢咸肉菜饭的,可惜直到分手我都没给她做过,只做过两次馄饨,因为她说我做的馄饨好吃,其实那只是从超市买的速冻食品,我多加了点味精。我们相处了两年,我给她做过两次速冻馄饨。现在想想我有两年的时候为什么不给她多做点好吃的呢,或许她就会因此留恋我,不会离开我呢。可当时的想法是,我们有的是时间相处,何必急着做饭呢。所以还是那句老话,在失去之后,才会想起自己其实可以好好留住她的。

陈飞天说她做的鱼是世界美味,她家的羊肉是世界上最好的羊肉,总之她做的东西就是世界上最好吃的。可惜我们相处一年我也没口福吃她做的鱼和她家的羊肉。因为那时我经济条件好了,总拉她去馆子吃,川菜湘菜广东菜本帮菜都吃个遍,最后我们还是分手了。所以我又得出结论,谈女朋友光吃是不行的,还得谈点精神来点情调,如果当时我吃了一顿她做的鱼,或许现在她就是我的老婆呢。

所以当我和上官在一起时,我总是做饭给她吃,可她又偏偏不喜欢吃,除了猪肝炒青椒,别的菜她都不碰一下。我只能说,这世界变化太快。厨师碰到厌食者也没办法。


我曾出差在金华呆了一个月,住30块的旅馆,旅馆的隔音效果比较差,每天早上总有一个歌手在旅馆门口卖唱,他只唱beyond的歌,于是每天我在他的《大地》中醒来,当他唱到《光辉岁月》时我就会起床,唱《再见理想》时我从旅馆出来到对面的小饭店吃饭,这时已经中午了。吃完饭出来他也正收工,一把吉他两个扩音器,就是他生活的武器。我想这就是传说中的流浪歌手吧,曾经我小时候的梦想就是做一个流浪歌手,一把吉他闯天下,很浪漫的感觉。可眼前的这个流浪歌手神情却很黯然,是啊,如果你每天在马路上唱歌,唱1年2年还能叫浪漫,唱5年10年那就叫折磨了。不过他唱得真的不错,去参加“我型我秀”我想跟苟伟有得一拼。

后来我知道这个歌手跟我住在同一层,因为有一次我去上厕所他正从里面出来。我突然觉得很骄傲,因为我曾经非常崇拜的流浪歌手现在竟然跟我住一个旅馆的同一层,还上同一个厕所,好像自己的身价也突然提高了似的。


那个我怀疑得厌食症的女孩上官也是歌手,不过不流浪,她是有经纪的正规歌手,哪儿有场就去哪儿演,一场400块,经纪抽50,运气好的话一个场能演一个月,只要场子不断一年的收入也不少。

跟上官是在榕树下网站认识的。原来这个女生除了写作还唱歌,当时我是这样想的。后来才知道她只是利用回家休息的三个月时间写了几十万字的文字出来,这种才华我是自叹不如。我们一直通过电子邮件联络,认识四年都没见过面。每到一个地方她都会发邮件告诉我,“我到宁波了”、“我到温州了”,“我到舟山了”……离我最近的一次是她到昆山,离我在上海的家只有45公里,半小时的车程。可即使这么近我都没去看她,因为演艺圈的人都疯疯癫癫的,我怕自己跟她在一起会有什么不测。

直到有一天晚上我从温州办事回来,开了600公里路,到家洗完澡刚想睡觉,接到上官的短信,她说:我刚从医院回来,刚才我割脉自杀了。我心里一惊,虽然知道演艺圈的人都神经兮兮,但也想不到她会这样。人命关天的事,我不得不去了。于是我说:你等我,我马上过来。那时她在宁波,于是我下楼再次发动汽车,又开了400公里路,在凌晨3点赶到她那里。那次也破了我开车的记录——一天之内开了1000公里,是不是可以去参加汽车拉力赛了?

看到上官时其实她好好的,只是脸色苍白,手腕缠着绷带,地上已经擦过了,隐约还看得出斑斑的血迹。我急切地问:你为什么要这样,有什么事情可以跟我商量嘛。她说:我也想知道啊,可怎么都想不起来了,昨晚我喝多了,等我清醒过来已经被人背着在医院了。晕死,如果一条生命就这么没了,那多冤,真的是死得不明不白。

本来还以为一见面她会扑到我怀里痛哭的,可她看上去什么事都没有,笑嘻嘻地跟我说这说那,我却已经哈西连连,累得睁不开眼睛了。于是她说:“今晚你就睡我这吧,不用再出去找地方住了。”

那一晚我们就在一张床上和衣而睡,睡梦中似乎感觉她靠着我的肩膀握着我的手,在跟我说些什么,可我实在太累了,连睁一下眼的力气都没有。

第二天早上醒来时她还在睡,阳光已经透过窗帘倾泄在床上了,墙角放着四个打开的大箱子,全是她演出的道具,除此之外房间一无所有。我转过身,第一次得以有机会细细端详眼前的这个女孩,邮件中她说的点点滴滴一点点在我脑中浮现:她说她是家中的长女,所以必须负担起家里的经济重任,赚钱供两个妹妹读书;她17岁就出来唱歌;20岁时遇到一次车祸,在医院躺了三个月,还好自己有点积蓄,否则恐怕早已死在医院了;她始终爱着自己的初恋男友,他们在一起三年,分开也已经有三年;她最想有一个家,可以不再东奔西走,过安稳的日子;结婚后她想要个女儿,让她好好读书,不要再走唱歌这条路……

眼前的女孩脸色苍白,孱弱的身体过早承载了生活的艰辛。当别的女孩在逛街在追星的时候,她只身带着四个大箱子走南闯北,阅历无数。这也是为什么她的小说看起来如此成熟,不像这个年纪的女生所作。

我走的时候她还睡着,我没有吵醒她,到旁边药店买了些营养品交给房东,叫房东转交给她。

回程路上收到她一条短信:谢谢你,你是这个世界上对我最好的人。

我微微一笑,这句话让我觉得做什么都值了。


我开车已有两年,走南闯北,一年有一半的时间在外面跑。上星期还买了一付驾驶员手套,一件赛车服,很酷的样子。最近总有个念头,就是我要照顾上官一辈子,她到哪里我也跟到哪里,或者…干脆娶了她吧。





深深
2005-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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