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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氏胜迹] 朱氏文化-玉金公派祠堂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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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姓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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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2 12: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白丹山紫阳朱氏玉金公派祠堂记

家乘所以收族也,家祠所以追远也。其用异,其敦本同也。

余因访斗山玉金公后裔,于猪形山麓汇其稿而修辑之。有宗人宝亲、仲贤等以创建家祠告曰:“始迁祖玉金公,自石园赘于斗山陆氏,子姓繁衍六七作,而享堂阙。如无以妥先灵崇,不祧也!因于三泻坝朱公庵左,相其土宜,鸠工庇材,越两寒暑而始成,题其颜曰:‘松祊’。”余思之不得其解,质之,宝亲等云:“是款也。由售少坡公墓松,其值五百金,始也名以松,者江先生光,照取得禾名,书得鼎名,年之义也。”余色然骇之:“以为剜肉补疮非计也。”既思,汉书《刘向传》曰:古之葬者,不封不树。禹葬会稽,不改其列注列肆也,肆者故也,言:山川田亩皆如故也。其余列引圣帝明王,贤君智士,奉安君父者,大率类是。”由是,以观墓之植树,取其气,佳哉!郁郁葱葱。然亦后人踵事增华之一,于骨肉归于土,无所重轻也。且《左氏传》子胥又云:“树吾墓槚,槚可材也。”绎材之文义,亦以给栋宇器皿等用,非若甘棠之。勿剪勿伐,者以其时,犹近古亦犹行古之道也。然则以墓松为祠堂代价,断章取义,古人已先我为之矣。倘有引去柳下季,垄五十步而樵采,死不赦。以为例者,余无以难之,敢拜手稽首而转一。解曰:穷愿为人后者,保存手植,亦后之人起敬起孝之一助也。

落成之日,余适在焉,因扬觯而颂曰:“猪山苍苍,灞水洋洋,岁时伏腊,松祊永长。”遂退而为之记。

民国十三年(1924)岁次甲子

石园支族裔孙:养泉,诠次于白丹山宗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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