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楼主: 霍英东

梁实秋文集大全

[复制链接]

17

主题

152

回帖

169

积分

百家姓举人

积分
169
 楼主| 发表于 2008-5-18 14:49: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写过一篇《聋》。近日聋且益甚。英语形容一个聋子,"聋得像是一根木头柱子","像是一条蛇","像是一扇门","像是一只甲虫","像是一只白猫"。我尚未聋得像一根木头柱子或一扇门那样。蛇是聋的,我听说过,弄蛇者吹起笛子就能引蛇出洞,使之昂首而舞,不是蛇能听,是它能感到音波的震动。甲虫是否也聋,我不大清楚。我知道白猫是绝对不聋的。我们家的白猫王子,岂但不聋,主人回家时房门钥匙转动作响,它就会竖起耳朵窜到门前来迎。我喊它一声,它若非故意装聋,便立刻回答我一声,我虽然听不见它的答声,我看得见它因作答而肚皮微微起伏。猫不聋,猫若是聋,它怎能捉老鼠,它叫春做啥?
  我虽然没有全聋,可是也聋得可以。我对于铃声特别的难于听得入耳。普通的闹钟,响起来如蚊鸣,焉能唤醒梦中人。菁清给我的一只闹钟,铃声特大,足可以振聋发聩。我把它放在枕边。说也奇怪,自从有了这个闹钟,我还不曾被它闹醒过一次。因为我心里记挂着它,总是在铃响半小时之前先已醒来,急忙把闹钟关掉。我的心里有一具闹钟。里外两具闹钟,所以我一向放心大胆睡觉,不虞失时。

  门铃就不同了。我家门铃不是普通一按就嗞嗞响的那种,也不是像八音盒似的那样叮叮噹噹的奏乐,而是一按就啾啾啾啾如鸟鸣。自从我家的那只画眉鸟死了之后,我久矣夫不闻爽朗的鸟鸣。如今门铃啾啾叫,我根本听不见。客人猛按铃,无人应,往往废然去。如果来客是事前约好的,我就老早在近门处恭候,打开大门,还有一层纱门,隔着纱门看到人影幢幢,便去开门迎客。"老聃之弟子,有亢仓子者,得聃之道,能以耳视而目听。"(《列子·仲尼》)耳视我办不到,目听则庶几近之。客人按铃,我听不见铃响,但是我看见有人按铃了。

  电话对我又是一个难题。电话铃没有特大号的,而且打电话来的朋友大半都性急,铃响三五声没人应,他就挂断,好像人人都该随时守着电话机听他说话似的。凡是电话来,未必有好消息,也未必有什么对我有利之事。但是朋友往还,何必曰利?有人在不愿接电话的时间内,拔掉插头,铃就根本不会响。我狠不下这分心。无可奈何,我装上几个分机,书桌上,枕边,饭桌旁、客厅里。尽管如此,有时还是听不到铃响,俟听到时对方不耐烦而挂断了。

  有一位好心的读者写信来说,"先生不必为聋而烦恼,现在有一种新的办法,门铃或电话机上都可以装置一盏红色电灯泡,铃响同时灯亮。"我十分感谢这位读者对我的关怀。这也是以目代耳的办法,我准备采纳。不过较根本解决的办法,是大家体恤我的耳聋,不妨常演王徽之雪夜访戴的故事,而我亦绝不介意门可罗雀的景况之出现。需要一通情愫的时候,假纸笔代喉舌,写个三行五行的短笺,岂不甚妙?我最向往六朝人的短札,寥寥数语,意味无穷。

  朋友们时常安慰我说,"耳聋焉知非福?首先,这年头儿噪音太多,轰隆轰隆的飞机响,呼啸而过的汽车机车声,吹吹打打的丧车行列,噼噼啪啪的鞭炮,街头巷尾装扩音器大吼的小贩,舍前舍后成群结队的儿童锐声尖叫,……这些噪音不听也罢,落得耳根清净。"话是不错,不过我尚无这么大的福分,尚未到泰山崩于前而不动声色的地步,种种噪音还是多多少少使我心烦。饶是我聋,我还向往古人帽子上簪笄两端悬着两块充耳琇莹,多少可以挡住一点噪音。

  "人嘴两张皮",最好蜚短流长,造谣生事,某某畸恋,某某婚变,某某逃亡,某某犯案,凡是报纸上的社会新闻都会说得如数家珍。这样长舌的人到处都有,令人听了心烦,你听不见也就罢了,你没有多少损失。至少有人骂你,挖苦你,讽刺你,你充耳不闻,当然也就不会计较,也就不会耿耿于怀,省却许多烦恼。别人议论我,我是听不见,可是我知道他在议论我,因为他斜着眼睛睨视我的那副神气不能使我没有感觉。而且我知道他所议论的话,大概是谑而不虐,无伤大雅的,因为他议论风生的时候嘴角常是挂着一丝微笑,不可能含有多少恶意。何况这年头儿,难得有人肯当面骂人,凡是恶言恶语多半是躲在你背后说。所以,聋固然听不见人骂,不聋,也听不见。

  有人劝我学习唇读法,看人的嘴唇怎样动就可以知道他说的是什么话。假如学会了唇读,我想也有麻烦,恐怕需要整天的睁一眼闭一眼,否则凡是嘴唇动的人你都会以目代耳,岂不烦死人?耳根刚得清净,眼根又不得安宁了。"吉人之辞寡,躁人之辞多"。难得遇到吉人,不如索性安于聋聩。

  安于聋聩亦非易易。因为大家习惯了把我当做一个耳聪的人,并且不习惯于和一个聋子相处。看人嘴唇动,我可不敢唯唯否否,因为何时宜唯唯,何时宜否否,其间大有讲究。我曾经一律以点头称是来应付,结果闹出很尴尬的场面。我发现最好的应付方法是面部无表情,作白痴状。瞎子常戴黑眼镜,走路时以手杖探地,人人知道他是瞎子,都会躲着他。聋子没有标帜,两只耳朵好好的,不像是什么零件出了毛病的人。还有热心人士会附在我耳边窃窃私语,其实吱吱喳喳的耳语我更听不见,只觉得一口口的唾沫星子喷在我的脸上,而且只好听其自干。

17

主题

152

回帖

169

积分

百家姓举人

积分
169
 楼主| 发表于 2008-5-18 14:50:05 | 显示全部楼层
书房


  书房,多么典雅的一个名词!很容易令人联想到一个书香人家。书香是与铜臭相对待的。其实书未必香,铜亦未必臭。周彝商鼎,古色斑烂,终日摩娑亦不觉其臭,铸成钱币才沾染市侩味,可是不复流通的布帛刀错又常为高人赏玩之资。书之所以为香,大概是指松烟油墨印上了毛边连史,从不大通风的书房里散发出来的那一股怪味,不是桂馥兰薰,也不是霉烂馊臭,是一股混合的难以形容的怪味。这种怪味只有书房里才有,而只有士大夫人家才有书房。书香人家之得名大概是以此。

  寒窗之下苦读的学子多半是没有书房,囊萤凿壁的就更不用说。所以对于寒苦的读书人,书房是可望而不可即的豪华神仙世界。伊士珍《琅嬛记》:"张华游于洞宫,遇一人引至一处。别是天地,每室各有奇书,华历观诸室书,皆汉以前事,多所未闻者,问其地,曰:'琅嬛福地也。'"这是一位读书人希求冥想一个理想的读书之所,乃托之于神仙梦境。其实除了赤贫的人饔飧不继谈不到书房外,一般的读书人,如果肯要一个书房,还是可以好好布置出一个来的。有人分出一间房子养来亨鸡,也有人分出一间房子养狗,就是匀不出一间做书房。我还见过一位富有的知识分子,他不但没有书房,也没有书桌,我亲见他的公子趴在地板上读书,他的女公子用一块木板在沙发上写字。

  一个正常的良好的人家,每个孩子应该拥有一个书桌,主人应该拥有一间书房。书房的用途是庋藏图书并可读书写作于其间,不是用以公开展览藉以骄人的。"丈夫拥有万卷书,何假南面百城!"这种话好像是很潇洒而狂傲,其实是心尚未安无可奈何的解嘲语,徒见其不丈夫。书房不在大,亦不在设备佳,适合自己的需要便是。局促在几尺宽的走廊一角,只要放得下一张书桌,依然可以作为一个读书写作的工厂,大量出货。光线要好,空气要流通,红袖添香是不必要的,既没有香,"素腕举,红袖长"反倒会令人心有别注。书房的大小好坏,和一个读书写作的成绩之多少高低,往往不成正比例。有好多著名作品是在监狱里写的。

  我看见过的考究的书房当推宋春舫先生的楬木庐为第一,在青岛的一个小小的山头上,这书房并不与其寓邸相连,是单独的一栋。环境清幽,只有鸟语花香,没有尘嚣市扰。《太平清话》:"李德茂环积坟籍,名曰书城。"我想那书城未必能和楬木庐相比。在这里,所有的图书都是放在玻璃柜里,柜让人高,但不及栋。我记得藏书是以法文戏剧为主。所有的书都是精装,不全是buckram(胶硬粗布),有些是真的小牛皮装订(half calf,oozecalf,etc),烫金的字在书脊上排着队闪闪发亮。也许这已经超过了书房的标准,微近于藏书楼的性质,因为他还有一册精印的书目,普通的读书人谁也不会把他书房里的图书编目。

  周作人先生在北平八道湾的书房,原名苦雨斋,后改为苦茶庵,不离苦的味道。小小的一幅横额是沈尹默写的。是北平式的平房,书房占据了里院上房三间,两明一暗。里面一间是知堂老人读书写作之处,偶然也延客品茗,几净窗明,一尘不染。书桌上文房四宝井然有致。外面两间像是书库,约有十个八个书架立在中间,图书中西兼备,日文书数量很大。真不明白苦茶庵的老和尚怎么会掉进了泥淖一辈子洗不清!

  闻一多的书房,和闻一多先生的书桌一样,充实、有趣而乱。他的书全是中文书,而且几乎全是线装书。在青岛的时候,他仿效青岛大学图书馆庋藏中文图书的办法,给成套的中文书装制蓝布面,用白粉写上宋体字的书名,直立在书架上。这样的装备应该是很整齐可观,但是主人要作考证,东一部西一部的图书便要从书架上取下来参加獭祭的行列了,其结果是短榻上、地板上。唯一的一把木根雕制的太师椅上,全都是书。那把太师椅玲珑帮硬,可以入画,不宜坐人,其实亦不宜于堆书,却是他书斋中最惹眼的一个点缀。

  潘光旦在清华南院的书房另有一种情趣。他是以优生学专家的素养来从事我国谱牒学研究的学者,他的书房收藏这类图书极富。他喜欢用书槴,那就是用两块木板将一套书夹起来,立在书架上。他在每套书系上一根竹制的书签,签上写着书名。这种书签实在很别致,不知杜工部《将赴草堂途中有作》所谓"书签药里封尘网"的书签是否即系此物。光旦一直在北平,失去了学术研究的自由,晚年丧偶,又复失明,想来他书房中那些书签早已封尘网了!

  汗牛充栋,未必是福。丧乱之中,牛将安觅?多少爱书的人士都把他们苦心聚集的图书抛弃了,而且再也鼓不起勇气重建一个像样的书房。藏书而充栋,确有其必要,例如从前我家有一部小字本的图书集成,摆满上与梁齐的靠着整垛山墙的书架,取上层的书须用梯子,爬上爬下很不方便,可是充栋的书架有时仍是不可少。我来台湾后,一时兴起,兴建了一个连在墙上的大书架,邻居绸缎商来参观,叹曰:"造这样大的木架有什么用,给我摆列绸缎尺头倒还合用。"他的话是不错的,书不能令人致富。书还给人带来麻烦,能像郝隆那样七月七日在太阳底下晒肚子就好,否则不堪衣食之扰,真不如尽量的把图书塞入腹笥,晒起来方便,运起来也方便。如果图书都能作成"显微胶片"纳入腹中,或者放映在脑子里,则书房就成为不必要的了。

17

主题

152

回帖

169

积分

百家姓举人

积分
169
 楼主| 发表于 2008-5-18 14:50: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下棋


  有一种人我最不喜欢和他下棋,那便是太有涵养的人。杀死他一大块,或是抽了他一个车,他神色自若,不动火,不生气,好像是无关痛痒,使得你觉得索然寡味。君子无所争,下棋却是要争的。当你给对方一个严重威胁的时候,对方的头上青筋暴露,黄豆般的汗珠一颗颗的在额上陈列出来,或哭丧着脸作惨笑,或咕嘟着嘴作吃屎状,或抓耳挠腮,或大叫一声,或长吁短叹,或自怨自艾口中念念有词,或一串串的噎膈打个不休,或红头涨脸如关公,种种现象,不一而足,这时节你"行有余力"便可以点起一枝烟,或啜一碗茶,静静的欣赏对方的苦闷的象征。我想猎人困逐一只野兔的时候,其愉快大概略相仿佛。因此我悟出一点道理,和人下棋的时候,如果有机会使对方受窘,当然无所不用其极,如果被对方所窘,便努力作出不介意状,因为既不能积极的给对方以烦恼,只好消极的减少对方的乐趣。
  自古博奕并称,全是属于赌的一类,而且只是比"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略胜一筹而已。不过奕虽小术,亦可以观人,相传有慢性人,见对方走当头炮,便左思右想,不知是跳左边的马好,还是跳右边的马好,想了半个钟头而迟迟不决,急得对方拱手认输。是有这样的慢性人,每一着都要考虑,而且是加慢的考虑,我常想这种人如加入龟兔竞赛,也必定可以获胜。也有性急的人,下棋如赛跑,劈劈拍拍,草草了事,这仍就是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一贯作风。下棋不能无争,争的范围有大有小,有斤斤计较而因小失大者,有不拘小节而眼观全局者,有短兵相接作生死斗者,有各自为战而旗鼓相当者,有赶尽杀绝一步不让者,有好勇斗狠同归于尽者,有一面下棋一面诮骂者,但最不幸的是争的范围超出了棋盘,而拳足交加。有下象棋者,久而无声响,排闼视之阒不见人,原来他们是在门后角里扭做一团,一个人骑在另一个人的身上,在他的口里挖车呢。被挖者不敢出声,出声则口张,口张则车被挖回,挖回则必悔棋,悔棋则不得胜,这种认真的态度憨得可爱。我曾见过二人手谈,起先是坐着,神情潇洒,望之如神仙中人。俄而棋势吃紧,两人都站起来了,剑拔弩张,如斗鹌鹑,最后到了生死关头,两个人跳到棹上去了!

  笠翁《闲情偶寄》说奕棋不如观棋,因观者无得失心,观棋是有趣的事,如看斗牛、斗鸡、斗蟋蟀一般,但是观棋也有难过处,观棋不语是一种痛苦。喉间硬是痒得出奇,思一吐为快。看见一个人要入陷阱而不作声是几乎不可能的事,如果说得中肯,其中一个人要厌恨你,暗暗的骂一声"多嘴驴!"另一个人也不感激你,心想"难道我还不晓得这样走!"如果说得不中肯,两个人要一齐嗤之以鼻,"无见识奴!"如果根本不说,蹩在心里,受病。所以有人于挨了一个耳光之后还要抚着热辣辣的嘴巴大呼"要抽车,要抽车!"

  下棋只是为了消遣,其所以能使这样多人嗜此不疲者,是因为它颇合于人类好斗的本能,这是一种"斗智不斗力"的游戏。所以瓜棚豆架之下,与世无争的村夫野老不免一枰相对,消此永昼;闹市茶寮之中,常有有闲阶级的人士下棋消遣,"不为无益之事,何以遣此有涯之生?"宦海里翻过身最后退隐东山的大人先生们,髀肉复生,而英雄无用武之地,也只好闲来对奕,了此残生,下棋全是"剩馀精力"的发泄。人总是要斗的,总是要钩心斗角的和人争逐的。与其和人争权夺利,还不如在棋盘上多占几个官,与其招摇撞骗,还不如在棋盘上抽上一车。宋人笔记曾载有一段故事:"李讷仆射,性卞急,酷好奕棋,每下子安详,极于宽缓,往往躁怒作,家人辈则密以奕具陈于前,讷赌,便忻然改容,以取其子布弄,都忘其恚矣。"《南部新书》下棋,有没有这样陶冶性情之功,我不敢说,不过有人下起棋来确实是把性命都可置诸度外。我有两个朋友下棋,警报作,不动声色,俄而弹落,棋子被震得在盘上跳荡,屋瓦乱飞,其中一位棋瘾较小者变色而起,被对方一把拉住,"你走!那就算是你输了"。此公深得棋中之趣。

17

主题

152

回帖

169

积分

百家姓举人

积分
169
 楼主| 发表于 2008-5-18 14:50:39 | 显示全部楼层
麻将


  我的家庭守旧,绝对禁赌,根本没有麻将牌。从小不知麻将为何物。除夕到上元开赌禁,以掷骰子状元红为限,下注三十几个铜板,每次不超过一二小时。有一次我斗胆问起,麻将怎个打法。家君正色曰:"打麻将吗?到八大胡同去!"吓得我再也不敢提起麻将二字。心里留下一个并不正确的印象,以为麻将与八大胡同有什么密切关联。
  后来出国留学,在轮船的娱乐室内看见有几位同学作方城戏,才大开眼界,觉得那一百三十六张骨牌倒是很好玩的。有人热心指点,我也没学会。这时候麻将在美国盛行,很多美国人家里都备有一副,虽然附有说明书,一般人还是不易得其门而入。我们有一位同学在纽约居然以教人打牌为副业,电话召之即去,收入颇丰,每小时一元。但是为大家所不齿,认为他不务正业,贻士林。

  科罗拉多大学有两位教授,姊妹俩,老处女,请我和闻一多到她们家里晚餐,饭后摆出了麻将,作为馀兴。在这一方面我和一多都是属于"四窍已通其三"的人物——一窍不通,当时大窘。两位教授不能了解 中国人竟不会打麻将?当晚四个人临时参看说明书,随看随打,谁也没能规规矩矩的和下一把牌,窝窝囊囊的把一晚消磨掉了。以后再也没有成局。

  麻将不过是一种游戏,玩玩有何不可?何况贤者不免。梁任公先生即是此中老手。我在清华念书的时候,就听说任公先生有一句名言:"只有读书可以忘记打牌,只有打牌可以忘记读书。"读书兴趣浓厚,可以废寝忘食,还有功夫打牌?打牌兴亦不浅,上了牌桌全神贯注,焉能想到读书?二者的诱惑力、吸引力、有多么大,可以想见。书读多了,没有什么害处,顶多变成不更事的书呆子,文弱书生。经常不断的十圈二十圈麻将打下去,那毛病可就大了。有任公先生的学问风操,可以打牌,我们没有他那样的学问风操,不得藉口。

  胡适之先生也偶然喜欢摸几圈。有一年在上海,饭后和潘光旦、罗隆基、饶子离和我,走到一品香开房间打牌。硬木桌上打牌,滑溜溜的,震天价响,有人认为痛快。我照例作壁上观。言明只打八圈。打到最后一圈已近尾声,局势十分紧张。胡先生坐庄,潘光旦坐对面,三副落地,吊单,显然是一副满贯的大牌。"扣他的牌,打荒算了。"胡先生摸到一张白板,地上已有两张白板。"难道他会吊孤张?"胡先生口中念念有词,犹豫不决。左右皆曰:"生张不可打,否则和下来要包!"胡适先生自己的牌也是一把满贯的大牌,且早已听张,如果扣下这张白板,势必拆牌应付,于心不甘。犹豫了好一阵子,"冒一下险,试试看。"拍的一声把白板打了出去!"自古成功在尝试",这一回却是"尝试成功自古无"了。潘光旦嘿嘿一笑,翻出底牌,吊的正是白板。胡先生包了。身上现钱不够,开了一张支票,三十几元。那时候这不算是小数目。胡先生技艺不精,没得怨。

  抗战期间,后方的人,忙的是忙得不可开交,闲的是闷得发慌。不知是谁诌了四句俚词:"一个中国人,闷得发慌。两个中国人,就好商量。三个中国人,作不成事。四个中国人,麻将一场。"四个人凑在一起,天造地设,不打麻将怎么办?雅舍也备有麻将,只是备不时之需。有一回有客自重庆来,第二天就回去,要求在雅舍止宿一夜。我们没有招待客人住宿的设备,颇有难色,客人建议打个通宵麻将。在三缺一的情形下,第四者若是坚不下场,大家都认为是伤天害理的事。于是我也不得不凑一角。这一夜打下来,天旋地转,我只剩得奄奄一息,誓言以后在任何情形之下,再也不肯做这种成仁取义的事。

  麻将之中自有乐趣。贵在临机应变,出手迅速。同时要手挥五弦目送飞鸿,有如谈笑用兵。徐志摩就是一把好手,牌去如飞,不加思索。麻将就怕"长考"。一家长考,三家暴躁。以我所知,麻将一道要推太太小姐们最为擅长。在桌牌上我看见过真正春笋一般的玉指洗牌砌牌,灵巧无比。(美国佬的粗笨大手砌牌需要一根大尺往前一推,否则牌就摆不直!)我也曾听说某一位太太有接连三天三夜不离开牌桌的纪录,(虽然她最后崩溃以至于吃什么吐什么!)男人们要上班,就无法和女性比。我认识的女性之中有一位特别长于麻将,经常午间起床,午后二时一切准备就绪,呼朋引类,麻将开场,一直打到夜深。雍容俯仰,满室生春。不仅是技压侪辈,赢多输少。我的朋友卢冀野是个倜傥不羁的名士,他和这位太太打过多次麻将,他说:"政府于各部会之外应再添设一个‘俱乐部',其中设麻将司,司长一职非这位太太莫属矣。"甘拜下风的不只是他一个人。

  路过广州,耳畔常闻噼噼啪啪的牌声,而且我在路边看见一辆停着的大卡车,上面也居然摆着一张八仙桌,四个人露天酣战,行人视若无睹。餐馆里打麻将,早已通行,更无论矣。在台湾,据说麻将之风仍然很盛。有中国人的地方就有麻将,有些地方的寓公寓婆亦不能免。麻将的诱惑力太大。

  王尔德说过:"除了诱惑之外,我什么都能抵抗。"我不打麻将,并不妄以为自己志行高洁。我脑筋迟钝,跟不上别人反应的速度,影响到麻将的节奏。一赶快就出参差。我缺乏机智,自己的一副牌都常照顾不来,遑论揣度别人的底细,既不知己又不知彼,如何可以应付大局?打牌本是寻乐,往往是寻烦恼,又受气又受窘,干脆不如不打。费时误事的大道理就不必说了。有人说卫生麻将又有何妨?想想看,鸦片烟有没有卫生鸦片,海洛因有没有庄生海洛因?大凡卫生麻将,结果常是有碍卫生。起初输赢小,渐渐提升。起初是朋友,渐渐成赌友,一旦成为赌友,没有交情可言。我曾看见两位朋友,都是斯文中人,为了甲扣了乙一张牌,宁可自己不和而不让乙和,事后还扬扬得意,以牌示乙,乙大怒。甲说在牌桌上损人不利己的事是可以做的,话不投机,大打出手,人仰桌翻。我又记得另外一桌,庄家连和七把,依然手顺,把另外三家气得目瞪口呆面色如土,结果是勉强终局,不欢而散。赢家固然高兴,可是输家的脸看了未必好受。有了这些经验,看了牌局我就怕,坐壁上观也没兴趣。何况本来是个穷措大,"黑板上进来白板上出去"也未免太惨。

  对于沉湎于此道中的朋友们,无论男女,我并不一概诅咒。其中至少有一部分可能是在生活上有什么隐痛,藉此忘忧,如同吸食鸦片一样久而上瘾,不易戒掉。其实要戒也很容易,把牌和筹码以及牌桌一起蠲除,洗手不干便是。

17

主题

152

回帖

169

积分

百家姓举人

积分
169
 楼主| 发表于 2008-5-18 14:51:09 | 显示全部楼层
写字


  在从前,写字是一件大事,在"念背打"教育体系当中占一个很重要的位置,从描红模子的横平竖直,到写墨卷的黑大圆光,中间不知有多大勤苦。记得小时候写字,老师冷不防的从你脑后把你的毛笔抽走,弄得你一手掌的墨,这证明你执笔不坚,是要受惩罚的。这样恶作剧还不够,有的在笔管上套大铜钱,一个,两个,乃至三四个,摇动笔管只觉头重脚轻,这原理是和国术家腿上绑沙袋差不多,一旦解开重负便会身轻似燕极尽飞檐走壁之能事,如果练字的时候笔管上驮着好几两重的金属,一旦握起不加附件的竹管,当然会龙飞蛇舞,得心应手了。写一寸径的大字,也有人主张用悬腕法,甚至悬肘法,写字如站桩,挺起腰板,咬紧牙关,正襟危坐,道貌岸然,在这种姿态中写出来的字,据说是能力透纸背。现代的人无需受这种折磨。"科学"已经废除了,只会写几个"行""阅""如拟""照办",便可为官。自来水笔代替了毛笔,横行左行也可以应酬问世,写字一道,渐渐的要变成"国粹"了。

  当作一种艺术看,中国书法是很独特的。因为字是艺术,所以什么"永字八法"之类的说数,其效用也就和"新诗作法""小说作法"相差不多,绳墨当然是可以教的,而巧妙各有不同,关键在于个人。写字最容易泄露一个人的个性,所谓"字如其人"大抵不诬。如果每个字都方方正正,其人大概拘谨,如果伸胳臂拉腿的都逸出格外,其人必定豪放,字瘦如柴,其人必如排骨,字如墨猪,其人必近于"五百斤油"。所以郑板桥的字,就应该是那样的倾斜古怪,才和他那吃狗肉傲公卿的气概相称,颜鲁公的字就应该是那样的端庄凝重,才和他的临难不苟的品格相合,其间无丝毫勉强。

  在"文字国"里,需要写字的地方特别多,擘窠大字至蝇头小楷,都有用途。可惜的是,写字的人往往不能用其所长,且常用错了地方。譬如,凿石摹壁的大字,如果不能使山川生色,就不如给当铺酱园写写招牌,至不济也可以给煤栈写"南山高煤"。有些人的字不宜在壁上题诗,改写春联或"抬头见喜"就合适得多。有的人写字技术非常娴熟,在茶壶盖上写"一片冰心"是可以胜任的,却偏爱给人题跋字画。中堂条幅对联,其实是人人都可以写的,不过悬挂的地点应该有个分别,有的宜于挂在书斋客堂,有的宜于挂在饭铺理发馆,求其环境配合,气味相投,如是而已。

  "善书者不择笔",此说未必尽然,秃笔写铁线篆,未尝不可,临赵孟睢靶木

17

主题

152

回帖

169

积分

百家姓举人

积分
169
 楼主| 发表于 2008-5-18 14:51:50 | 显示全部楼层
又逢癸亥


  我是清华癸亥级毕业的。现在又逢癸亥,六十年一甲子,一晃儿!我们以为六十周年很难得,其实五十九周年也很难得,六十一周年更难得。不过一甲子是个整数罢了。
  我在清华,一住就是八年,从十四岁到二十二岁,回忆起来当然也有一些琐碎的事可说。我在清华不是好学生,功课平平,好多同学都比我强,不过到时候我也毕业了,没有留级过。品行么,从来没有得过墨盒(只有品学俱佳热心服务或是奉命打小报告的才有得墨盒的资格),可是也没有被记过或进过"思过室"(中等科斋务室隔壁的一间禁闭室)。

  级有级长,每年推选一人担任。我只记得第一任级长是周念诚(江苏籍),他是好人,忠厚诚恳,可惜一年未满就病死了。最后一位是谢奋程(广东人),为人精明,抗战期间在香港作寓公,被日军惨杀。

  每一个中等科新生,由学校指定高等科四年级生作指导员,每周会晤一二次,用意甚善。指导我的是沈隽祺。事实上和我往还较多的是陈烈勋、张道宏。我是从小没离开过家的人,乍到清华我很痛苦,觉得人生最苦恼事第一件是断奶,而上学住校读书等于是第二次断奶。过了好几年我才习惯于新的环境,但是八年来每个星期六我必进城回家过一个温暖的周末。那时候回一趟家不简单,坐人力车经海甸到西直门要一个多小时,换车进城到家又是半个多小时。有时候骑驴经成府大钟寺而抵西直门车站,很少时候是走到清华园车站坐火车到西直门。在家里停留二十四小时,便需在古道夕阳中返回清华园了。清华园是我第二个家。

  八年之中我学到了些什么?英文方面,作到粗通的地步,到美国去读书没有太大的隔阂。教过我英文的有林语堂、孟宪成、马国骥、巢堃琳诸先生,还有几位美国先生。国文方面,在中等科受到徐镜澄先生(我们背后叫他徐老虎,因为他凶)的教诲,在作文方面才懂得什么叫做"割爱",作文须要少说废话,文字要简练,句法要挺拔,篇章要完整。五四以后,白话文大行,和闻一多几位同好互相切磋,走上了学习新文学的路子。由于积极参加《清华周刊》的编务,初步学会了撰稿、访问、编排、出版一套技巧。

  五四的学生运动,清华轰轰烈烈的参加了。记得我们的学生领袖是陈长桐。他是天生的领导人才,有令人倾服的气质。我非常景仰他。他最近才去世,大概接近九十高龄了。陈长桐毕业之后继续领导学生自治会的是罗隆基。学生会的活动引发好几次风潮。不一定是学生好乱成性,学校方面处理的方法也欠技巧。有一晚全体学生在高等科食堂讨论罢课问题,突然电灯被熄灭了,这不能阻止学生继续开会,学生点起了无数枝蜡烛,正群情激愤中,突然间有小锣会(海甸民间自卫组织)数人打着灯龙前来镇压,据说是应校方报案邀请而来,于是群情大哗,罢课、游行、驱逐校长,遂一发而不可收拾。数年之间,三赶校长。本来校长周寄梅先生,有校长的风范,亟孚人望,假使他仍在校,情势绝不至此。

  清华夙重体育。上午有十五分钟柔软操,下午四至五强迫运动一小时,这个制度后来都取消了。清华和外面几个大学常有球类比赛,清华的胜算大,每次重要比赛获胜,学校若狂,放假一天。我的体育成绩可太差了,毕业时的体育考试包括游泳、一百码、四百码、铅球等项目。体育老师马约翰先生对我只是摇头。游泳一项只有我和赵敏恒二人不及格,留校二周补考,最后在游泳池中连划带爬总算游过去了,喝了不少水!不过在八年之中我也踢破了两双球鞋,打断了两只球拍,棒球方面是我们河北省一批同学最擅长的,因此我后来右手拾起一块石子可以投得相当远,相当准。我八年没有生过什么病,只有一回感染了腮腺炎住进了校医室。起码的健康基础是在清华打下的,维持至今。

  清华对学生的操行纪律是严格的。偷取一本字典,或是一匹夏布,是要开除的。打架也不行。有一位同学把另一位同学打伤,揪下了一大撮头发,当然是开除处分,这位被开除的同学不服气,跑到海甸喝了一瓶莲花白,回来闯进大家正在午膳的饭厅,把斋务主任(外号李胡子)一拳打在地下,结果是由校警把他抓住送出校去。这一闹剧,至今不能忘。

  我们喜欢演戏,年终同乐会,每级各演一短剧比赛。像洪深、罗发组、陆梅僧,都是好手。癸亥级毕业时还演过三幕话剧,我和吴文藻扮演女角,谁能相信?

  癸亥级友在台北的最多时有十五人,常轮流作东宴集,曾几何时,一个个的凋零了!现只剩辛文锜(卧病中)和我二人而已。不在台北的,有孙立人在台中,吴卓在美国。现在又逢癸亥,欲重聚话旧而不可得,何况举目有山河之异,"水木清华"只在想像中耳!

17

主题

152

回帖

169

积分

百家姓举人

积分
169
 楼主| 发表于 2008-5-18 14:52:07 | 显示全部楼层
诗人


  有人说:"在历史里一个诗人似乎是神圣的,但是一个诗人在隔壁便是个笑话。"这话不错。看看古代诗人画像,一个个的都是宽衣博带,飘飘欲仙,好像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辋川图"里的人物,弈棋饮酒,投壶流觞,一个个的都是儒冠羽衣,意态萧然,我们只觉得摩诘当年,千古风流,而他在苦吟时堕入醋瓮里的那付尴尬相,并没有人给他写书流传。我们凭吊浣花溪畔的工部草堂,遥想杜陵野老典衣易酒卜居茅茨之状,吟哦沧浪,主管风骚,而他在耒阳狂啗牛炙白酒胀饫而死的景象,却不雅观。我们对于死人,照例是隐恶扬善,何况是古代诗人,篇章遗传,好像是痰唾珠玑,纵然有些小小乖僻,自当加以美化,更可资为谈助。王摩诘堕入醋瓮,是他自己的醋瓮,不是我们家的水缸,杜工部旅中困顿,累的是耒阳知县,不是向我家叨扰。一般人读诗,犹如观剧,只是在前台欣赏,并无须厕身后台打听优伶身世,即使刺听得多少奇闻轶事,也只合作为梨园掌故而已。

  假如一个诗人住在隔壁,便不同了。虽然几乎家家门口都写着"诗书继世长",懂得诗的人并不多。如果我是一个名利中人,而隔壁住着一个诗人,他的大作永远不会给我看,我看了也必以为不值一文钱,他会给我以白眼,我看看他一定也不顺眼。诗人没有常光顾理发店的,他的头发作飞蓬状,作狮子狗状,作艺术家状。他如果是穿中装的,一定像是算命瞎子,两脚泥;他如果是穿西装的,一定是像卖毛毯子的白俄,一身灰。他游手好闲,他白昼作梦,他无病呻吟,他有时深居简出,闭门谢客,他有时终年流浪,到处为家,他哭笑无常,他饮食无度,他有时贫无立锥,他有时挥金似土。如果是个女诗人,她口里可以衔只大雪茄;如果是男的,他向各形各色的女人去膜拜。他喜欢烟、酒、小孩、花草、小动物——他看见一只老鼠可以作一首诗,他在胸口上摸出一只虱子也会作成一首诗。他的生活习惯有许多与人不同的地方。有一个人告诉我,他曾和一个诗人比邻,有一次同出远游,诗人未带牙刷,据云留在家里为太太使用,问之曰:"你们原来共用一把么?"诗人大惊曰:"难道你们是各用一把么?"

  诗人住在隔壁,是个怪物,走在街上尤易引起误会。伯朗宁有一首诗《当代人对诗人的观感》,描写一个西班牙的诗人性好观察社会人生,以致被人误认为是一个特务,这是何等的讥讽!他穿的是一身破旧的黑衣服,手杖敲着地,后面跟着一条秃瞎老狗,看着鞋匠修理皮鞋,看人切柠檬片放在饮料里,看焙咖啡的火盆,用半只眼睛看书摊,谁虐打牲畜谁咒骂女人都逃不了他的注意——所以他大概是个特务,把观察所得呈报国王。看他那个模样儿,上了点年纪,那两道眉毛,亏他的眼睛在下面住着!鼻子的形状和颜色都像魔爪。某甲遇难,某乙失踪,某丙得到他的情妇——还不都是他干下的事?他费这样大的心机,也不知得多少报酬。大家都说他回家用晚膳的时候,灯火辉煌,墙上挂着四张名画,二十名裸体女人给他捧盘换盏。其实,这可怜的人过的乃是另一种生活,他就住在桥边第三家,新油刷的一幢房子,全街的人都可以看见他交叉着腿,把脚放在狗背上,和他的女仆在打纸牌,吃的是酪饼水果,十点钟就上床睡了。他死的时候还穿着那件破大衣,没膝的泥,吃的是面包壳,脏得像一条薰鱼!

  这位西班牙的诗人还算是幸运的,被人当作特务,在另一个国度里,这样一个形迹可疑的诗人可能成为特务的对象。

  变戏法的总要念几句咒,故弄玄虚,增加他的神秘,诗人也不免几分江湖气,不是谪仙,就是鬼才,再不就是梦笔生花,总有几分阴阳怪气。外国诗人更厉害,作诗时能直接的祷求神助,好像是仙灵附体的样子。

  一颗沙里看出一个世界,
  一朵野花里看出一个天堂,
  把无限抓在你的手掌里
  把永恒放进一刹那的时光。

  若是没有一点慧根的人,能说出这样的鬼话么?你不懂?你是蠢才!你说你懂,你便可跻身于风雅之林,你究竟懂不懂,天知道。

  大概每个人都曾经有过做诗人的一段经验。在"怨黄莺儿作对,怪粉蝶儿成双"的时节,看花谢也心惊,听猫叫也难过,诗就会来了,如枝头舒叶那么自然。但是入世稍深,渐渐煎熬成为一颗"煮硬了的蛋",散文从门口进来,诗从窗口出去了。"嘴唇在不能亲吻的时候才肯唱歌。"一个人如果达到相当年龄,还不失赤子之心,经风吹雨打,方寸间还能诗意盎然,他是得天独厚,他是诗人。

  诗不能卖钱,一首新诗,如拈断数根须即能脱稿,那成本还是轻的,怕的是像牡蛎肚里的一颗明珠,那本是一块病,经过多久的滋润涵养才能磨炼孕育成功,写出来到哪里去找顾主?诗不能给富人客厅里摆设作装璜,诗不能给广大的读者以娱乐。富人要的是字画珍玩,大众要的是小说戏剧,诗,短短一橛,充篇幅都不中用。诗是这样无用的东西,所以以诗为业的诗人,如果住在你的隔壁,自然是个笑话。将来在历史上能否就成为神圣,也很渺茫。

17

主题

152

回帖

169

积分

百家姓举人

积分
169
 楼主| 发表于 2008-5-18 14:52:39 | 显示全部楼层
莎士比亚与性


  一位著名的伊利沙白文学专家在伦敦泰晤士报上说"莎士比亚是最富于性的描述的英文伟大作家。他毫不费力的,很自然的,每个汗毛孔里都淌着性。"这位六十七岁的英国学者劳斯又说:"在莎氏作品中,可以清楚的看到,他集中注意力于女人身上。所以他创造出一系列的动人的文学中的女性。同时有人坚信莎士比亚作品乃是培根、或玛娄、或牛津伯爵所作,其说亦显然的是狂妄,因为这几个人都是同性恋者。""这一点在莎士比亚研究上甚为重要,他是非常热烈的异性恋者——就一个英国人身分而言也许是超过了正常的程度。"

  西雅图泰晤士报于同年四月二十四日亦刊有一段类似的电讯:

  性与诗人

  现代的色情作家会使莎士比亚生厌

  伦敦美联社讯——想找一本色情的书么?不必注意目前充斥市场的淫书,去读沙士比亚的作品罢。

  这是两位文学界权威的劝告,他们说这位诗人的十四行诗集有的是猥亵的描写。

  伦敦泰晤士报今天发表了这两位戏剧专家的意见,宣称莎士比亚是英文中最富色情的作家。

  莎氏传记作者牛津大学的劳斯博士说,莎士比亚"从每一个汗毛孔淌出色情"。

  劳斯引述《莎士比亚的猥亵文字》作者帕特立芝(Eric Patridgc)的话,说莎氏是"一位极有学识的色情主义者,渊博的行家,非常善于谈情说爱的能手,大可以对奥维德予以教益哩。"

  但是专家们说,把淫秽部分发掘出来不是容易事。

  莎士比亚的色情描述通常是隐隐约约的,使用文字游戏来表达,需具有精通伊利沙白英文能力的学者才能欣赏。

  劳斯说,莎氏是"非常热烈的异姓爱者——以一个英国人身分来说可能是超过了一般常态。"

  劳斯的文章是为纪念一五六四年诗人诞辰纪念而作,立即引起争论。

  "大诗人是色情狂么?"太阳报的一个标题这样问。莎士比亚学会秘书Gwyneth Bowen说:"胡说!其他大部分伊利沙白作家比他的色情成分要多得多哩。"

  看了以上两段报导文字,不禁诧异一般人对莎士比亚的认识是这样的浅薄。戏剧里含有猥亵成分是很平常的事,中外皆然。尤其是在从前,编戏的人不算是文学作家,剧本不算是文学作品,剧本是剧团所有的一项资产;剧本不是为读的,是为演的;剧本经常被人改动有所增损;剧本的内容要受观众的影响。所以,剧本里含有猥亵之处,不足为奇。看戏的人,从前都是以男人为限,而且是各阶层的男人。什么事情能比色情更能博取各色人等的会心一笑呢?不要以为只有贩夫走卒才欣赏大荤笑话,缙绅阶级的人一样的欢迎那件人人可以做而不可以说的事。平素处在礼法道德的拘束之下的人,多所忌讳,一旦在戏院里听到平素听不到的色情描写,焉能不有一种解放的满足而哄然大笑?我们中国的平剧,在从前观众没有女性参加的时候,有几出戏丑角插科打诨之中,猥亵成分特多,当时称之为"粉戏",以后在"风化"的大题目之下逐渐删汰了比较大胆的色情点缀。莎氏全集,一八一八年包德勒(Thomas Bowdler)也曾加以"净化",删削了一切他所认为淫秽的词句,成了"每个家庭里皆适于阅读"的版本。不过至今我还不能不想到那些所说的"粉戏"。至今似乎没有人肯购置一部包德勒编的莎氏全集放在他的家里(事实上这个版本早已绝版)。

  若说莎士比亚作品最富色情,似亦未必。十四行诗第一百二十九首是著名的一首,以性欲为主题,表现诗人对于性交之强烈的厌恶,我的译文如下:

  肉欲的满足乃是精力之可耻的浪费;
  在未满足之前,肉欲是狡诈而有祸害,
  血腥的,而且充满了罪,
  粗野无礼,穷凶极恶,不可信赖,
  刚刚一满足,立即觉得可鄙;
  猎取时如醉如狂;一旦得到,
  竟又悔又恨,像是有人故意,
  布下了钓饵被你吞掉:
  追求时有如疯癫,得到时也一样;
  已得,正在得,尚未得,都太极端;
  享受时恍若天堂;事过后是懊丧;
  这一切无人不知;但无人懂得彻底,
  对这引人下地狱的天堂加以规避。

  诗写得很明显,其中没有文字游戏,亦未隐约其词,但是并不淫秽。我记得罗赛蒂(DanteG.Rossetti)有一首《新婚之夜》(Nuptial Night),也不能算是色情之作。

  莎氏剧中淫秽之词,绝大部分是假藉文字游戏,尤其是所谓双关语。朱生豪先生译《莎士比亚全集》把这些部分几完全删去。他所删的部分,连同其他较为费解的所在,据我约略估计,每剧在二百行以上,我觉得很可惜。我认为莎氏原作猥亵处,仍宜保留,以存其真。

  在另一方面亦无需加以渲染,大惊小怪。



莎翁夫人


  五十八年十一月廿四日报载:

  (中央社英国斯特拉福顿二十二日合众国际电)今天一场大火烧毁了莎士比亚夫人童年故居的三分之一,但官员们希望能在明年游季以前,及时修复损坏部份。

  莎士比亚纪念中心主任福克斯说,调查证明火灾是因电线走火而起,他又说,纵火的可能性“并未排除”。

  福克斯称赞救火员,拯救了一座最具历史性,保存了五百年的茅草屋顶的农舍,该农舍自一八九二年来,则为英国重要的名胜。

  据推测在十六世纪末期,哈塔威小姐嫁给莎士比亚以前,一直居住在那里。

  每年大约有二十五万人参观该农舍。

  莎翁夫人安·哈塔威是一个不幸的女人。她比莎士比亚大八岁。莎氏在《第十二夜》第二幕第四景写下这样的句子:

  女人永远要嫁一个比她大些的,她才能适合他,才能在她丈夫心里保持平衡。……女人像玫瑰,美丽的花儿一经盛开立刻就谢。

  这一段话也许是有感而发的罢?莎氏夫人在婚前就已怀孕,所以在降临节(Advent)前几天匆匆忙忙的请求教会举办手续,而且迫不及待的请求特准免去三次预告的手续,因为降临节一开始直到封斋期是不准结婚的。在伊利沙白时代,订婚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婚礼是可以展缓举行的,所以在婚前的性关系并不违法,但与善良风俗究竟不合,而且在双方心理上将永远是一个负担,将觉得婚姻(至少那婚礼)是被逼迫举行的。哈塔威一家人有清教的倾向,清教徒厌恶剧院,而莎士比亚正好走上戏剧一途,不仅是作者,而且是演员,这志趣的不调和在婚姻上必有很大影响。所以莎士比亚一去伦敦,二十余年从来没有把妻子接到城里去同居,——这是不寻常的事。莎氏在伦敦黑僧剧院附近置产,想尽方法使将来不至于落入妻室之手。莎氏遗嘱留赠给妻的东西是“我的次好的一张床”,即是他死时睡着的那张床。有人说“次好的床”表示亲热,因为那时代家中最好的床通常是预备客人睡的。但是遗嘱里他对他的妻没有任何亲热的字样。这一段婚姻是不幸的。不过,古今中外文人的婚姻有几人是十分理想的呢?

拜伦


 三年前在美国新闻周刊上看到这样的一条新闻:
  "且来享受醇酒妇人,尽情欢笑;
  明天再喝苏打水,听人讲道。"

  这是英国诗人拜伦(1788-1824)的诗句,据说他不仅这样劝别人,他自己也彻底接受了他自己的劝告。他和无数的情人缱绻,包括他自己的异母所生的妹妹在内,许多的丑闻使得这位面貌姣好头发卷曲的诗人死后不得在西敏寺内获一席地,几近一百五十年之久。一位教会长老说过,拜伦的"公然放浪行为"和他的"不检的诗篇"使他不具有进入西敏寺的资格。但是"英格兰诗会"以为这位伟大的浪漫作家,由于他的诗和"他对于社会公道与自由之经常的关切",还是应该享有一座纪念物的,西敏寺也终于改变了初衷,在"诗人角"里安放了一块铜牌来纪念拜伦。那"诗人角"是早已装满了纪念诗人们的碑牌之类,包括诸大诗人如莎士比亚、米尔顿、巢塞、雪莱、济慈,甚至于还有一位外国诗人名为朗费洛的在内。

  我当时看了这一段新闻,感慨万千,顺手译了出来,附上一篇按语,题为《文艺与道德》,以应某一刊物索稿之命。刊登出来之后发现译文中少了"包括他自己的异母所生的妹妹在内"一语。拜伦的种种丑行已见宥于西敏寺的长老,我们中国的缙绅大夫似乎还以为那些乱伦的事是不可以形诸于文字的!

  乱伦的事无需多加渲染,甚至基于隐恶扬善之旨对于人的阴私更不要无故揭发。但是拜伦之事早已喧腾众口,近来我尚看到一本专书考证拜伦这一段畸恋的前因后果,书名为《拜伦的女儿》,旁征博引,不厌其详,可是我终觉得是浪费笔墨。说来说去,不过是叙说拜伦于漫游欧陆归来之后,和他的异母所生的妹妹奥格斯塔如何的交往日密,以至于私生了一个女儿。当时奥格斯塔已嫁,嫁给了一位上校,名乔治·李,但是婚姻不幸时起勃蹊。拜伦因同情而怜惜而恋爱,在拜伦心目中奥格斯塔是最美丽最纯洁的女子,可是他并不是不知道乱伦是一件严重的罪愆。他有一首诗,题为《为谱乐的诗章》(Stanzas for Music),是写给奥格斯塔的,有这样的句子:

  没有一个美貌的女人
  有像你这样的魅力;
  我听到你说话的声音
  与水上的音乐无异。
  There be none of beauty's daughters with a magic like thee;
  And like music on the waters
  Is thy voice tome

  女性说话的声音往往最能打动男人的心。看这几行诗可以知道拜伦对他妹妹如何倾倒。但是下面几行诗充分显示这一段畸恋是如何的使他忐忑不安:

  你的名字我不说出口,我不思索,
  那声音中有悲哀,说起来有罪过:
  但是我颊上流着的热泪默默的
  表示了我内心深处的情意。
  为热情嫌太促,为宁静嫌太久,
  那一段时光——其苦其乐能否小休?
  我们忏悔,弃绝,要把锁链打破,——
  我们要分离,要飞走——再度结合!
  I speak not,I trace not,I breathe not thy name.
  There is grief in the sound,there is guilt in the fame.
  But the tear which now burns on my cheek may impart
  The deep thoughts that dwell in that silence of heart
  Too brief for our passion,too long for our peace
  Were those hours——can their joy or their bitterness cease?
  We repent,we abjure,we will break from our chain,——
  We will part,we will fly to——unite again!

  他感到悲苦,他意识到罪过,但是他于决定分手之际仍企望着再度的结合。拜伦与奥格斯塔生下了一个女儿,一直在拜伦夫人的照顾下,夫人是以严峻著名的女人,对奥格斯塔所生的孩子当然没有感情,但是对于这可怜的孩子却也给了多年的相当的赡养,不过二人之间的感情极不融洽,孩子认为没有得到她所应得的一份遗产,夫人觉得她忘恩负义。这可怜的孩子身世坎坷,一再被人欺凌失身,颠连困苦,终于流浪到了法国,最后和一个年纪相当大的法国农夫结婚,不久又成了孀居,关于这个孩子的苦难,无需详加叙述,令人不能已于言者就是拜伦当初未能克制自己,铸此大错,始乱终弃,并且殃及后人!

  拜伦的很多行为不能见谅于社会,所以他终于去父母之邦,漫游欧陆,身死他乡。"不是我不够好,不配居住在这个国家,便是这个国家不够好,不配留我住下来。"历来文人多为拜伦辩护,例如在最重视道德的维多利亚时代,马考莱有一篇文章评论穆尔(Moore)所作的《拜伦爵士传》,便有这样的话:

  我们知道滑稽可笑的事莫过于英国社会之周期性爆发的道德狂。一般讲来,私奔、离婚、家庭纠纷,大家不大注意。我们读了轰动的新闻,谈论一天,也就淡忘了。但是六七年之中,我们的道德观念要大为激动一次。

  我们不能容忍宗教与礼法被人违犯。我们必须严守反抗罪恶的立场。我们必须训告一般浪子英国的人民欣赏家庭关系的重要性。于是有一些运气坏的人,其行为并不比数以千百计的犯有错误而受宽容的人们更为堕落,但被挑选出来成为示众的牺牲。如果他有儿女,便被强夺了去。如果他有职业,便被迫失业。他受较高阶层人士的打击,受较低阶层人士的奚落。事实上他成了一个代人受罚的人,藉他所受的苦痛收惩一儆百之效。我们严责于人,沾沾自喜,扬扬得意的以英国高水准的道德与巴黎的放荡生活相比较。我们的愤怒终于消歇。受我们迫害的人身败名裂,伤心欲绝。我们的道德一声不响的再睡七年。

  好象拜伦就是这样的狼狈的被迫离开了他的祖国!事隔一百五十年,我们现在应该心平气和的作一更公正的论断。有一件小事值得提及,他走的时候并不狼狈,他定制了一辆马车,是按照拿破仑御用马车的形式复制的,极富丽堂皇之能事,他驱车渡海,驰骋于低地国家,凭吊著名的战场!拜伦对于拿破仑特有好感,室内摆着他的雕像,处处为他辩护,虽然对于他的残酷不是没有微言。"他的性格与事业无法不令人倾倒。"有人问拜伦当年风云人物有哪几个人,他回答说有三个,一个是花花公子BcauBrummcll,一个是拿破仑,一个是他自己!这倒也并非完全是吹嘘,十九世纪的前四分之一,拜伦在英国以及欧陆的名气确是震铄一时的。

  作为一个诗人,拜伦的隆誉现在显然的是在低落。文人名世,主要的是靠他的作品的质地。拜伦的诗好像是多少为他自己的盛名所掩。不过,在西敏寺给他立一块铜牌,他还是当之无愧的。

  后记

  奥格斯塔是拜伦的异母所生的姊姊,不是妹妹。我所以有此误,不是由于写作匆忙,也不是由于记忆错误,纯粹的是由于无知。英文Sister一字,可姊可妹,我就随便的写成妹妹了。承读者黄天白先生为文指正,我非常感谢。

17

主题

152

回帖

169

积分

百家姓举人

积分
169
 楼主| 发表于 2008-5-18 14:52:57 | 显示全部楼层
约翰孙的字典


  约翰孙的英文字典刊于一七五五年,除了在规模较大的图书馆里现在很少人有机会看见这部字典的原貌,但是这部字典有其不可磨灭的位置。我幼时在教科书里读到约翰孙致柴斯菲德伯爵书,即心仪其人,后来读了马考莱的约翰孙传,得知其生平梗概,益发对他向往。近年来我与字典编纂的工作结了不解缘,深知其中甘苦,对于约翰孙的字典遂有较为深入的了解。我从书架上取下这部一七五五年出版的字典的复制版,展开来看,原书面貌丝毫不爽,纸是黄的,墨色是暗淡的,字型是粗陋的,古色古香,但是我面对着二百多年前的外国的这位前贤的力作,不胜敬服,感慨万千。
  约翰孙这个人,很不平凡。他的一只眼差不多瞎了,另一只患极度近视。脸上有疤,皮肤患有瘰疬。虽然经过女王触摩亦未治愈。时常口中念念有词,自言自语,有时用舌端舐着口腔上膛突然向后一抽,发出母鸡似的咯咯声,有时用舌端突然向外一吐作嘟嘟声,有时和人争论之后仰天吐一口大气如鲸鱼喷水。走路先抬左脚或右脚都有一定,走到门口一共多少步也有一定,如果错了需要回转重新走过。他头向右歪斜,身驱前后摇动,手掌不断的搓着膝头,他声若洪钟,他衣裳褴褛,他鞋底上尽是污泥,他吃起东西来狼吞虎咽,油渍可以溅到旁边客人身上。与贵妇同席,可以忽然蹲伏到桌底下偷偷的剥落一只女人鞋。他的体格强健,膀大腰圆,有人说他应该以"脚行"为业,他在剧院发现他的座位被人占据而勃然大怒时把那个人连人带椅一起掷到楼下去!约翰孙就是这样的一个怪人。可是他为人正直,心地忠厚,自奉甚俭,而家里养着一大堆闲人。他的妻比他大廿岁,肥头大耳,而伉俪情感甚笃。他读书涉猎很广,对于希腊罗马的古典文学作品寝馈尤深,谈话时口若悬河,为文亦气势磅礴。文学家以作品行世,克享大名历久弗衰,唯约翰孙异于是。他是以他的特立独行的人格彪炳千古,并不靠任何一部著作。在十八世纪下一半,他真的是称得起"文坛盟主"。一七六四年间成立的"文学社",那是历史上罕有的风云际会的结合,一共九个人,每星期在酒店中聚餐一次,晚七时起,夜深始散,其中包括演员加立克,画家瑞诺兹,诗人小说家高尔斯密,戏剧家谢立敦,政治家柏尔克,和他的传记作家包斯威尔,而约翰孙实为其中之灵魂。他的一生行谊,他的作品所表现出来的道德的严肃性,使得他成为一个令人敬爱的不朽的人物。他最初成名的作品便是他的字典。我们现在谈谈他的字典,仍然是颇有兴会的事。

  文人自古与穷结不解缘。约翰孙一生潦倒,一起始即沦为文丐。字典是几个出版家提议约请他编的,创议的是书贾道兹雷。在那个时代以一个人的力量编一部字典,是太不容易的事。原计划是以三年为期,事实上是七年才得竣事。包斯威尔记载有一位亚当士博士自始就怀疑他能在三年之内完成,他提出疑问说:"先生,你三年怎能完成呢?"约翰孙说:"我毫无疑问三年可以完成。""但是法兰西学院有四十位院士,他们合编一部字典用掉四十年的功夫。"约翰孙的回答是:"先生,确是如此。比例是如此的。让我来计算一下:四十乘四十,是一千六百,正是一个英国人对一个法国人的比例。"约翰孙是何等的自负!事实上编字典是他的煮字疗饥的手段。约翰孙在廿六岁时结婚,生活一直狼狈,他希望能从这部字典上得到经济上的帮助。编工具书是吃力不讨好的工作,好人不愿意作,坏人作不好。约翰孙若非不得已,不会接受这样的工作。他的字典于一七五五年四月十五日出版,他的老妻于三年前逝世,他认为最大的悲哀之一便是他的老妻贫苦多年未及亲见字典出版分享他的荣誉。书贾给他的报酬是一千五百基尼,合一千五百七十五镑,雇用助手抄写费用均须从这笔款项支出,约翰孙的三年时间估计错误,拖延到七年之久,其间陆续动用稿酬贴补家用,到了字典出版之时实际已多支了一百余镑之数,翌年且有两度因债被捕系狱,字典给他的经济帮助究有多大可想而知。这真是文人的可怜的遭遇。

  约翰孙的字典不是英文的第一部字典,但是在规模上、在分量上、在实质上不愧为第一部重要的字典。最早的英文字典当推一六二三年考克拉姆的字典,虽然在一六二三年以前不是没有性质近于字典的辞书。约翰孙的字典里收的单字大多数是采自前人的字典,但其余的部分都是他自己从各项书籍里检出来的。他的书架上约有上千种的书,供他检寻单字。他要从各个作家的书里找出每个字的重要用法的例句。他主要的参考了三本字典:

  (一)倍来的英文字典 一七二一年本

  (二)安斯渥兹的拉丁字典 一七三六年本

  (三)菲利浦斯的英文字典 一六五八年本

  他所参考的书籍,从而摘取例句的书籍,都是复辟时代(一六六○年)以前的作品。他用黑铅笔在借来的字典上及其他书籍上画了记号,然后由缮写员誊录。誊录时在每个单字下面预留空白,由约翰孙填写定义。他共雇用了六名缮写人,其中五人是苏格兰人,都是穷寒之士,后来得约翰孙之恩惠不少。

  这部字典的正式标题是:"英文字典:所收单字均溯及字源,并从优秀作家采取不同意义之例句。卷首弁以英国文字史及英文文法各一文。"从这标题亦可推测出这部字典的性质。共二册,对折本,定价九十先令,于一七五五年四月十五日在伦敦出版。英国博物院现藏有三部。以后重版多次,第四版(一七七三年)曾经修正,第八版(一七九九年四开本二册)及第九版(一八○五年八开本四册)亦有改正。但以最后的第十版为最佳,一八一○年出版,四开本二册。一八一八年陶德之改编本出版,内容颇有增益,较原作多出数千字。以后续有删节本、续编本、翻译本、改编本出现,不胜枚举。原本字典,序占十页,英国文字史占二十七页,英文法占十三页。

  这部字典在当时可以说是搜罗宏富,定义精审。以著《英国文明史》闻名的柏克尔曾读这部字典以求多识字;诗人白朗宁也曾熟读这部字典。读字典是不足为训的读书方法,在从前或许不失为一种方法。卡赖尔在《英雄与英雄崇拜》里说:"假如约翰孙的作品只留下一部字典,我们也可看出他是一个智力伟大而又实事求是的人。试看他的定义的清晰,内容的坚实、诚恳、透澈,及其成功的方法,这部字典便可认为是最好的一部了。"

  约翰孙的最大的短处在于字源方面,因为他不是文字学家,科学的文字学研究在十八世纪还不曾出现。据包斯威尔的记载,约翰孙的书架上有朱尼阿斯与斯金纳的书,这两个人都是十七世纪的英国学者,写过关于字源学的书,显然的约翰孙对于文字学的知识是不够的。不过此外还另有一个缺点,他时常不能抑制自己的情感与偏见,在定义上露出主观的见解,有时且流于滑稽讽刺。例如:

  燕麦——在英国通常用以饲喂马的一种谷类,但在苏格兰供人食用。
  恩俸——对不作任何等值的服务者之酬金。在英格兰通常认为是对国家雇员之背叛国家者所给付之薪水。
  领恩俸者——一个国家的奴才,受雇支薪,以服从其主人者。
  编字典者——编写字典的人,一个无害的文丐。
  进步党——个小派系的名字。
  骹骨——马的膝盖。

  "燕麦"的定义表示他对苏格兰人的厌恶,但是事实上他有好多苏格兰人的朋友,包括包斯威尔在内,可见约翰孙这人嘴硬心软。关于"恩俸"两条定义,在后来他自己也领取恩俸的时候(一七六二年),使他感到很尴尬。"编字典者"的定义含有无限酸辛。"进步党"是他所痛恨的,所以不惜加以那样的一条定义。"骹骨"的定义显然是错误的,有一位夫人问他何以要下这样的定义,他回答说,"无知,夫人,由于纯粹的无知。"

  最后要谈到约翰孙与柴斯菲德的一段关系。在约翰孙的时代,教育尚不普及,读众因之很少,以写作为职业的人无法以出卖作品的方法得到充分的经济报酬,所以保护人制度一直继续存在。富有的贵族,是最适当的保护人,把一部份作品奉献给他,使他得到名誉,他对作家予以经济上的照拂,这可以说是在不得已的情形下之一种交易行为。约翰孙是一个贫穷而高傲的人,从来不曾有过保护人,他年轻的时候,他的鞋子破得露出了脚趾头,有人悄悄的放一双新鞋在他门前,他发现之后一脚踢开。他受不了人家的恩惠。他编这部字典,受了生意人的怂恿,把字典的"计划书"献给了柴斯菲德伯爵。柴斯菲德伯爵是当时政界显要,曾出使海牙,作过爱尔兰总督,并且是一个有才学的人,他的最著名的著作是写给他的一个私生子的书翰集。约翰孙,像其他穷文人一样,奔走于柴斯菲德门下,受到他的接待,并且获得小小数目的资助,但是没有得到热烈的欢迎。哪一个贵族家庭愿意看到他们的地毯被一只脏脚给污损呢?约翰孙去拜谒伯爵的时候,门人告诉他伯爵不在家。他恼了。据近代学者研究,柴斯菲德有点冤枉,他很忙,把他疏忽了是可能的,但并无意侮辱他。字典将近出版的时候,柴斯菲德从书商道兹雷得到了消息,立刻写了两篇文章称赞约翰孙的勤劳,登在一七五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及十二月五日的两期《世界报》上。可能这完全是出于善意,不料竟惹起了约翰孙的愤怒,使得约翰孙于一七五五年二月七日写给柴斯菲德那封著名的信:

  伯爵大人阁下:

  近承世界报社长见告,介绍拙编字典之两篇文字乃出自阁下之手笔。愚过去从无受名公巨卿垂青之经验,今遇此殊荣,诚不知如何接受,何辞以谢也。

  忆昔在轻微鼓励之下,初趋崇阶,余与世人无异,窃为阁下之风度所倾倒,不禁沾沾自喜,自以为"世界之征服者之征服者"亦不过如是矣;举世竟求之恩宠,余从此可以获得矣;但余之趋候似不受欢迎,自尊与谦逊之心均不许我继续造次。昔曾公开致书阁下,竭布衣之士所能有之一切伎俩以相奉承。余已尽余之所能为;纵微屑不足道,但任何人皆不愿见其奉承之遭人轻蔑也。

  阁下乎,自余在尊府外室听候召见,或尝受闭门羹之滋味以来,已七年于兹矣!在此期间,余备尝艰苦,努力推进余之工作,终于将近杀青,曾无一臂之助,无一言温勉,无一笑之宠。此种遭遇非余始料所及。因余以前从无保护人也。

  魏吉尔诗中之牧羊人终于认识爱情之真面目,发现爱情乃如山居野人一般之残酷。

  所谓保护人者,阁下乎,岂见人溺水作生命挣扎而无动于衷,方其抵岸,乃援以手耶?今谬承关注余之艰苦工作,设能早日来到,则余受惠不浅矣。但迟迟不来,今则余已不复加以重视,无从享受;余已丧偶,无人分享;余已略有声名,不再需要。对于不曾从中受益之事不表感激,关于上天助我独力完成之事不愿世人误为得力于保护人,此种态度似不能视为狂傲无礼也。

  余既已进行工作至此阶役,曾无任何学术闻人眷顾,则于完成工作之际如遭受更少之眷顾,假使其为可能,余亦将不觉失望;因余已自大梦初醒,不复怀有希望,如

  往昔之怀抱满腔热望,自命为

  阁下之最低微最忠顺之门下士

  约翰孙

  这一篇文情并茂的文字一直被后人视为近代文人的"独立宣言"。因为这是最富有戏剧性的对于保护人制度的反抗。此后保护人制度即逐渐被社会的广大读众所代替。作家不必再看保护人的颜色,但是要看读者大众的颜色!这一封著名的信直到一七九○年包斯威尔才把它正式发表,售价半基尼。

17

主题

152

回帖

169

积分

百家姓举人

积分
169
 楼主| 发表于 2008-5-18 14:53:13 | 显示全部楼层
赛珍珠与徐志摩


  联副发表有关赛珍珠与徐志摩一篇文字之后,很多人问我究竟有没有那样的一回事。兹简答如后。
  男女相悦,发展到某一程度,双方约定珍藏秘密不使人知,这是很可能的事。双方现已作古,更是死无对证。如今有人揭发出来,而所根据的不外是传说、臆测,和小说中人物之可能的影射,则吾人殊难断定其事之有无,最好是暂且存疑。

  赛珍珠比徐志摩大四岁。她的丈夫勃克先生是农学家。南京的金陵大学是教会学校,其农学院是很有名的,勃克夫妇都在那里教书,赛珍珠教英文,并且在国立东南大学外文系兼课。民国十五年秋我应聘到东大授课,当时的外文系主任是张欣海先生,也是和我同时到校的,每于教员休息室闲坐等待摇铃上课时,辄见赛珍珠施施然来。她担任的课程是一年级英文。她和我们点点头,打个招呼,就在一边坐下,并不和我们谈话,而我们的热闹的闲谈也因为她的进来而中断。有一回我记得她离去时,张欣海把烟斗从嘴边拿下来,对着我和韩湘玫似笑非笑的指着她说:"That woman……"这是很不客气的一种称呼。究竟"这个女人"有什么足以令人对她失敬的地方,我不知道。我觉得她应该是一位好的教师。听说她的婚姻不大美满,和她丈夫不大和谐。她于一八九二年生,当时她大概是三十六岁的样子。我的印象,她是典型的美国中年妇人,肥壮结实,露在外面的一段胳臂相当粗圆,面团团而端庄。很多人对于赛珍珠这个名字不大能欣赏,就纯粹中国人的品味来说,未免有些俗气。赛字也许是她的本姓Sydenstricker的部分译音,那么也就怪不得她有这样不很雅的名字了。

  徐志摩是一个风流潇洒的人物,他比我大七八岁。我初次见到他是通过同学梁思成的介绍以清华文学社名义请他到清华演讲,这是民国十一年秋的事。他的讲演"艺术与人生"虽不成功,他的丰采却是很能令人倾倒。梁思成这时候正追求林徽音小姐,林长民的女儿,美貌颀颀,才情出众,二人每周要约的地点是北海公园内的松坡图书馆。徐志摩在欧洲和林徽音早已交往,有相当深厚的友谊。据梁思成告诉我,徐志摩时常至松坡图书馆去做不受欢迎的第三者。松坡图书馆星期日照例不开放,梁因特殊关系自备钥匙可以自由出入。梁不耐受到骚扰,遂于门上张一纸条,大书:Lovers want to be left alone.(情人不愿受干扰)。志摩只得怏怏而去,从此退出竞逐。

  我第二次见到志摩是在民国十五年夏他在北海公园董事会举行订婚宴,对方是陆小曼女士。此后我在上海遂和志摩经常有见面的机会,说不上有深交,并非到了无事不谈的程度,当然他是否对赛珍珠有过一段情不会对我讲,可是我也没有从别人口里听说过有这样的一回事。男女之私,保密不是一件容易事,尤其是爱到向对方倾诉"我只爱你一个人"的地步,这种情感不容易完全封锁在心里,可是在志摩的诗和散文里找不到任何隐约其词的暗示。同时,社会上爱谈别人隐私的人,比比皆是,像志摩这样交游广阔的风云人物,如何能够塞住悠悠之口而不被人广为传播?尤其是现下研究志摩的人很多,何待外国人来揭发其事?

  如今既被外国人揭发,我猜想也许是赛珍珠生前对其国人某某有意无意的透露了一点风声,并经人渲染,乃成为这样的一段艳闻。是不是她一方面的单恋呢?我不敢说。

  赛珍珠初无籍籍名,一九三八年获诺贝尔奖,世俗之人开始注意其生平。其实这段疑案,如果属实或者纯属子虚,对于双方当事者之令名均无影响,只为好事者添一点谈话资料而已。所以在目前情形下,据我看,宁可疑其无,不必信其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华人百家姓论坛

GMT+8, 2026-7-16 16:21 , Processed in 0.041921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