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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霍英东

张爱玲散文大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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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姓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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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18 15:18:22 | 显示全部楼层
谈音乐


  我不大喜欢音乐。不知为什么,颜色与气味常常使我快乐,而一切的音乐都是悲哀的。即使所谓"轻性音乐",那跳跃也像是浮面上的,有点假。譬如说颜色:夏天房里下着帘子,龙须草席上堆着一叠旧睡衣,摺得很齐整,翠蓝青布衫,青绸裤,那翠蓝与青在一起有一种森森细细的美,并不一定使人发生什么联想,只是在房间的薄暗里挖空了一块,悄没声地留出这块地方来给喜悦。我坐在一边,无心中看到了,也高兴了好一会。

  还有一次,沿室里的灯新加了防空罩,青黑的灯光照在浴缸面盆上,一切都冷冷地,白里发青发黑,镀上一层新的润滑,而且变得简单了,从门外望进去,完全像一张现代派的图画,有一种新的立体。我觉得是绝对不能够走进去的,然而真的走进去了,仿佛做到了不可能的事,高兴而又害怕,触了电似地微微发麻,马上就得出来。

  总之,颜色这样东西,只有没颜落色的时候是凄惨的;但凡让人注意到,总是可喜的,使这世界显得更真实。气味也是这样的。别人不喜欢的有许多气味我都喜欢,雾的轻微的霉气,雨打湿的灰尘,葱蒜,廉价的香水。像汽油,有人闻见了要头昏,我却特意要坐在汽车夫旁边,或是走到汽车后面,等它开动的时候"布布布"放气。每年用汽油擦洗衣服,满房都是那清刚明亮的气息;我母亲从来不要我帮忙,因为我故意把手脚放慢了,尽着汽油大量蒸发。牛奶烧糊了,火柴烧黑了,那焦香我闻见了就觉得饿。油漆的气味,因为簇崭新,所以是积极奋发的,仿佛在新房子里过新年,清冷,干净,兴旺。火腿咸肉花生油搁得日子久,变了味,有一种"油哈"气,那个我也喜欢,使油更油得厉害,烂熟,丰盈,如同古时候的"米烂陈仓"。香港打仗的时候我们吃的菜都是椰子油烧的,有强烈的肥皂味,起初吃不惯要呕,后来发现肥皂也有一种寒香。战争期间没有牙膏,用洗衣服的粗肥皂擦牙齿我也不介意。

  气味总是暂时,偶尔的;长久嗅着,即使可能,也受不了。所以气味到底是小趣味。而颜色,有了个颜色就有在那里了,使人安心。颜色和气味的愉快性也许和这有关系。不像音乐,音乐永远是离开了它自己到别处去的,到哪里,似乎谁都不能确定,而且才到就已经过去了,跟着又是寻寻觅觅,冷冷清清。我最怕的是凡哑林,水一般地流着,将人生紧紧把握贴恋着的一切东西都流了去了。胡琴就好得多,虽然也苍凉,到临了总像着北方人的"话又说回来了,远兜远转,依然回到人间。"

  凡哑林上拉出的永远是"绝调",回肠九转,太显明地赚人眼泪,是乐器中的悲旦。我认为戏里只能有正旦贴旦小旦之分而不应当有"悲旦","风骚泼旦","言论老生"。(民国初年的文明戏里有专门发表政治性演说的"言论老生。"

  凡哑林与钢琴合奏,或是三四人的小乐队,以钢琴与凡哑林为主,我也讨厌,零零落落,历碌不安,很难打成一片,结果就像中国人合作的画,画一个美人,由另一个人补上花卉,又一个人补上背景的亭台楼阁,往往没有情调可言。

  大规模的交响乐自然又不同,那是浩浩荡荡五四运动一般地冲了来,把每一个人的声音都变了它的声音,前后左右呼啸嘁嚓的都是自己的声音,人一开口就震惊于自己的声音的深宏远大;又像在初睡醒的时候听见人向你说话,不大知道是自己说的还是人家说的,感到模糊的恐怖。

  然而交响乐,因为编起来太复杂,作曲者必须经过艰苦的训练,以后往往就沉溺于训练之中,不能自拔。所以交响乐常有这个毛病:格律的成份过多。为什么隔一阵子就要来这么一套?乐队突然紧张起来,埋头咬牙,进入决战最后阶段,一鼓作气,再鼓三鼓,立志要把全场听众扫数肃清铲除消灭,而观众只是默默抵抗着,都是上等人,有高级的音乐修养,在无数的音乐会里坐过的;根据以往的经验,他们知道这音乐是会完的。

  我是中国人,喜欢喧哗吵闹,中国的锣鼓是不问情由,劈头劈脑打下来的,再吵些我也能够忍受,但是交响乐的攻势是慢慢来的,需要不少的时间把大喇叭钢琴小喇叭凡哑林一一安排布置,四下里埋伏起来,此起彼应,这样有计划的阴谋我害怕。

  我第一次和音乐接触,是八九岁时候,母亲和姑姑刚回中国来,姑姑每天练习钢琴,伸出很小的手,手腕紧匝着绒线衫的窄袖子,大红绒线里绞着细银丝。琴上的玻璃瓶里常常有花开着。琴弹出来的,另有一个世界,可是并不是另一个世界,不过是墙上是挂着一面大镜子,使这房间看上去更大一点,然而还是同样的斯文雅致的,装着热水汀的一个房间。

  有时候我母亲也立在姑姑背后,手按在她肩上,"拉拉拉拉"吊嗓子。我母亲学唱,纯粹因为肺弱,医生告诉她唱歌于肺有益。无论什么调子,由她唱出来都有点像吟诗,(她常常用拖长了的湖南腔背诵唐诗。)而且她的发音一来就比钢琴低半个音阶,但是她总是抱歉地笑起来,有许多娇媚的解释。她的衣服是秋天的落叶的淡赭,肩上垂着淡赭的花球,永远有飘堕的姿势。

  我总站在旁边听,其实我喜欢的并不是钢琴而是那种空气。我非常感动地说"真羡慕呀!我要弹得这么好就好了!"于是大人们以为我是罕有的懂得音乐的小孩,不能埋没了我的天才,立即送我去学琴。母亲说:"既然是一生一世的事,第一要知道怎样爱惜你的琴。"琴键一个个雪白,没洗过手不能碰。每天用一块鹦歌绿绒布亲自揩去上面的灰尘。我被带到音乐会里,预先我母亲再三告诫:"绝对不可以出声说话,不要让人家骂中国人不守秩序。"果然我始终沉默着,坐在位子上动也不动,也没有睡着。休息十分钟的时候,母亲和姑姑窃窃议论一下红头发的女人:"红头发真是使人为难的事呀!穿衣服很受限制了,一切的红色黄色都犯了冲,只有绿,红头发穿绿,那的确……"在那灯光黄暗的广厅里,我找来找去看不见那红头发的人,后来在汽车上一路想着,头发难道真有大红的么?很为困惑。

  以后我从来没有自动地去听过音乐会,就连在夏夜的公园里,远远坐着不买票,享受露天音乐厅的交响乐,我都不肯。

  教我琴的先生是俄国女人,宽大的面颊上生着茸茸的金汗毛,时常夸奖我,容易激动的蓝色大眼睛里充满了眼泪,抱着我的头吻我。我客气地微笑着,记着她吻在什么地方,隔了一会才用手绢子去擦擦。到她家去总是我那老女佣领着我,我还不会说英文,不知怎样地和她话说得很多,连老女佣也常常参加谈话。有一个星期尾她到高桥游泳了回来,骄傲快乐地把衣领解开给我们看,粉红的背上晒塌了皮,虽然已经隔了一天,还有兴兴轰轰的汗味太阳味。客室的墙壁上挂满了暗沉沉的棕色旧地毯,安着绿漆纱门,每次出进都是她丈夫极有礼貌地替我们开门,我很矜持地,从来不向他看,因此几年来始终不知道他长得是什么样子,似乎是不见天日的阴白的脸,他太太教琴养家,他不做什么事。

  后来我进了学校,学校里的琴先生时常生气,把琴谱往地上一掼,一掌打在手背上,把我的手横扫到钢琴盖上去,砸得骨节震痛。越打我越偷懒,对于钢琴完全失去了兴趣,应当练琴的时候坐在琴背后的地板上看小说。琴先生结婚之后脾气好了许多。她搽的粉不是浮在脸上——离着脸总有一寸远。松松的包着一层白粉,她竟向我笑了,说:"早!"但是我还是害怕,每次上课之前立在琴间门口等着铃响,总是浑身发抖,想到浴室里去一趟。

  因为已经下了几年的工夫,仿佛投资开店,拿不出来了,弃之可惜,所以一直学了下去,然而后来到底不得不停止了。可是一方面继续在学校里住读,常常要走过那座音乐馆,许多小房间。许多人叮叮咚咚弹琴,纷纷的琴字有摇落、寥落的感觉,仿佛是黎明,下着雨,天永远亮不起来了,空空的雨点打在洋铁棚上,空得人心里难受。弹琴的偶尔踩动下面的踏板,琴字连在一起和成一片,也不过是大风把雨吹成了烟,风过处,又是滴滴搭搭稀稀朗朗的了。

  弹着琴,又像在几十层楼的大厦里,急急走上仆人苦力推销员所用的后楼梯,灰色水泥楼梯,黑铁栏干,两旁夹着灰色水泥墙壁,转角处堆着红洋铁桶与冬天的没有气味的灰寒的垃圾。一路走上去,没遇见一个人;在那阴风惨惨的高房子里,只是往上走。

  后来离钢琴的苦难渐渐远了,也还听了一些交响乐,(大都是留声机上的,因为比较短)总嫌里面慷慨激昂的演说腔太重。倒是比较喜欢十八世纪的宫廷音乐,那些精致的Minuet,尖手尖脚怕碰坏了什么似的——的确那时候的欧洲人迷上了中国的磁器,连房间家具都用磁器来做,白地描金,非常细巧的椅子。我最喜欢的古典音乐家不是浪漫派的贝多芬或萧邦,却是较早的巴赫,巴赫的曲子并没有宫样的纤巧,没有庙堂气也没有英雄气,那里面的世界是笨重的,却又得心应手;小木屋里,墙上的挂钟滴搭摇摆;从木碗里喝羊奶;女人牵着裙子请安;绿草原上有思想着的牛羊与没有思想的白云彩;沉甸甸的喜悦大声敲动像金色的结婚的钟。如同勃郎宁的诗里所说的:"上帝在他的天庭里,世间一切都好了。"

  歌剧这样东西是贵重的,也止于贵重。歌剧的故事大都很幼稚,譬如像妒忌这样的原始的感情,在歌剧里也就是最简单的妒忌,一方面却用最复杂最文明的音乐把它放大一千倍来奢侈地表现着,因为不调和,更显得吃力。"大"不一定是伟大。而且那样的隆重的热情,那样的捶胸脯打手势的英雄,也讨厌。可是也有它伟大的时候——歌者的金嗓子在高压的音乐下从容上升,各种各样的乐器一个个惴惴慑伏了;人在人生的风浪里突然站直了身子,原来他是很高很高的,眼色与歌声便在星群里也放光。不看他站起来,不知道他平常是在地上爬的。

  外国的通俗音乐,我最不喜欢半新旧的,例如"一百零一只最好的歌",带有十九世纪会客室的气息,黯淡,温雅,透不过气来——大约因为那时候时行束腰,而且大家都吃得太多,所以有一种饱闷的感觉。那里的悲哀不是悲哀而是惨沮不舒。《在黄昏》支情歌:"在黄昏,想起我的时候,不要记恨,亲爱的……"

  听口气是端方的女人,多年前拒绝了男人,为了他的好,也为了她的好。以为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她一个人住着,一个人老了。虽然到现在还是理直气壮,同时却又抱歉着。这原是温柔可爱的,只是当中隔了多少年的慢慢的死与腐烂,使我们对于她那些过了时的逻辑起了反感。

  苏格兰的民歌就没有那些逻辑,例如《罗门湖》,这支古老的歌前两年曾经被美国流行乐队拿去爵士化了,大红过一阵:"你走高的路罢,我走低的路……

  我与我真心爱的永远不会再相逢,在罗门湖美丽,美丽的湖边。

  可以想象多山多雾的苏格兰,遍山坡的heather,长长地像蓬蒿,淡紫的小花浮在上面像一层紫色的雾。空气清扬寒冷。那种干净,只有我们的《诗经》里有。

  一般的爵士乐,听多了使人觉得昏昏沉沉,像是起来得太晚了,太阳黄黄的,也不知是什么时候,没有气力,也没有胃口,没头没脑。那显着的摇摆的节拍,像给人捶腿似的,却是非常舒服的。我最喜欢的一支歌是《本埠新闻里的姑娘》,在中国不甚流行,大约因为立意新颖了一点,没有通常的"六月","月亮","蓝天","你"——"

  因为我想她,
  想那本埠新闻里的姑娘
  想那粉红纸张的
  本埠新闻里的
  年轻美丽的黑头发女人。"完全是大城市的小市民。

  南美洲的曲子,如火如荼,是烂漫的春天的吵嚷。夏威夷音乐很单调,永远是"吉他"的琮琤。仿佛在夏末秋初,席子要收起来,挂在竹竿上晒着,花格子的台湾席,黄草席,风卷起的边缘上有一条金黄的日色。人坐在地下,把草帽合在脸上打瞌睡。不是一个人——靠在肩上的爱人的鼻息咻咻地像理发店的吹风。极单纯的沉湎,如果不是非常非常爱着的话,恐怕要嫌烦,因为耗费时间的感觉太分明,使人发急。头上是不知道倦怠的深蓝的天,上下几千年的风吹日照,而人生是不久长的,以此为永生的一切所激恼了。

  中国的通俗音乐里,大鼓书我嫌它太像赌气,名手一口气贯串奇长的句子,脸不红,筋不爆,听众就专门要看他的脸红不红,筋爆不爆。《大西厢》费了大气力描写莺莺的思春,总觉得是京油子的耍贫嘴。

  弹词我只听见过一次,一个瘦长脸的年轻人唱《描金凤》,每隔两句,句尾就加上极其肯定的"嗯,嗯,嗯",每"嗯"一下,把头摇一摇,像是咬着人的肉不放似的。对于有些听众这大约是软性刺激。

  比较还是申曲最为老实恳切。申曲里表现"急急忙忙向前奔",有一种特殊的音乐,的确像是慌慌张张,脚不点地,耳际风生。最奇怪的是,表现死亡,也用类似的调子,气氛却不同了。唱的是:"三魂渺渺,三魂渺渺,七魄悠悠,七魄悠悠;阎王叫人三更死,并不留人,并不留人到五更!"忒愣楞急雨式的,平平的,重复又重复,仓皇,嘈杂,仿佛大事临头,旁边的人都很紧张,自己反倒不知道心里有什么感觉——那样的小户人家的死,至死也还是有人间味的。

  中国的流行歌曲,从前因为大家有"小妹妹"狂,歌星都把喉咙逼得尖而扁,无线电扩音机里的《桃花江》听上去只是"价啊价,叽价价叽家啊价……"外国人常常骇异地问中国女人的声音怎么是这样的。现在好多了,然而中国的流行歌到底还是没有底子,仿佛是决定了新时代应当有的新的歌,硬给凑了出来的。所以听到一两个悦耳的调子像《蔷薇处处开》,我就忍不住要疑心是从西洋或日本抄了来的。有一天深夜,远处飘来跳舞厅的音乐,女人尖细的喉咙唱着:"蔷薇蔷薇处处开!"偌大的上海,没有几家人家点着灯,更显得夜的空旷。我房间里倒还没熄灯,一长排窗户,拉上了暗蓝的旧丝绒帘子,像文艺滥调里的"沉沉夜幕。"丝绒败了色的边缘被灯光喷上了灰扑扑的淡金色,帘子在大风里蓬飘,街上急急驶过一辆奇异的车,不知是不是捉强盗,"哗!哗!"锐叫,像轮船的汽笛,凄长地,"哗!哗!……哗!哗!"大海就在窗外,海船上的别离,命运性的决裂,冷到人心里去。"哗!哗!"渐渐远了。在这样凶残的,大而破的夜晚,给它到处开起蔷薇花来,是不能想象的事,然而这女人还是细声细气很乐观地说是开着的。即使不过是绸绢的蔷薇,缀在帐顶,灯罩,帽沿,袖口,鞋尖,阳伞上,那幼小的圆满也有它的可爱可亲。

忘不了的画


   有些图画是我永远忘不了的,其中只有一张是名画,高更的《永远不再》。一个夏威夷女人裸体躺在沙发上,静静听着门外的一男一女一路说着话走过去。门外的玫瑰红的夕照里的春天,雾一般地往上喷,有升华的感觉,而对于这健壮的,至多不过三十来岁的女人,一切都完了。女人的脸大而粗俗,单眼皮,她一手托腮,把眼睛推上去,成了吊梢眼,也有一种横泼的风情,在上海的小家妇女中时常可以看到的,于我们颇为熟悉。身子是木头的金棕色。棕黑的沙发,却画得像古铜,沙发套子上现出青白的小花,螺钿样地半透明,嵌在暗铜背景里的户外天气则是彩色玻璃,蓝天,红蓝的树,情侣,石栏干上站着童话里的稚拙的大鸟。玻璃,铜,与木,三种不同的质地似乎包括了人手扪得到的世界的全部,而这是切实的,像这女人。想必她曾经结结实实恋爱过,现在呢"永远不再了",虽然她睡的是文明的沙发,枕的是柠檬黄花布的荷叶边枕头,这里面有一种最原始的悲怆。不像在我们的社会里,年纪大一点的女人,如果与情爱无缘了还要想到爱,一定要碰到无数小小的不如意,龊龊的刺恼,把自尊心弄得千疮百孔,她这里的却是没有一点渣滓的悲哀,因为明净,是心平气和的,那木木的棕黄脸上还带着点不相干的微笑。仿佛有面镜子把户外的阳光迷离地反映到脸上来,一晃一晃。

  美国的一个不甚著名的女画家所作的《感恩节》,那却是绝对属于现代文明的。画的是一家人忙碌地庆祝感恩节,从电灶里拖出火鸡,桌上有布丁,小孩在桌肚下乱钻。粉红脸,花衣服的主妇捧着大叠杯盘往饭厅里走,厨房砖地是青灰的大方块,青灰的空气里有许多人来回跑,一阵风来,一阵风去。大约是美国小城市里的小康之家,才做了礼拜回来,照他们垦荒的祖先当初的习惯感谢上帝给他们一年的好收成,到家全都饿了,忙着预备这一顿特别丰盛的午餐。但虽是这样积极的全家福,到底和从前不同,也不知为什么,没那么简单了。这些人尽管吃喝说笑,脚下仿佛穿着雨中踩湿的鞋袜,寒冷,粘搭搭。活泼卿溜的动作里有一种酸惨的铁腥气,使人想起下雨天走得飞快的电车的脊梁,黑漆的,打湿了,变了很淡的钢蓝色。

  叫做《明天与明天》的一张画,也是美国的,画一个妓女,在很高的一层楼上租有一间房间,阳台上望得见许多别的摩天楼。她手扶着门向外看去,只见她的背影,披着黄头发,绸子浴衣是陈年血迹的淡紫红,罪恶的颜色,然而代替罪恶,这里只有平板的疲乏。明天与明天……丝袜溜下去,臃肿地堆在脚踝上;旁边有白铁床的一角,邋遢的枕头,床单,而阳台之外是高天大房子,黯淡而又白浩浩,时间的重压,一天沉似一天。

  画娼妓,没有比这再深刻了。此外还记得林风眠的一张,中国的洋画家,过去我只喜欢一个林风眠。他那些宝蓝衫子的安南、缅甸人像,是有着极圆熟的图案美的。比较回味深长的却是一张着色不多的,在中国的一个小城,土墙下站着个黑衣女子,背后跟着鸨妇。因为大部分用的是淡墨,虽没下雨而像是下雨,在寒雨中更觉得人的温暖。女人不时髦,面目也不清楚,但是对于普通男子,单只觉得这女人是有可能性的,对她就有点特殊的感情,像孟丽君对于她从未见过面的未婚夫一样的,仿佛有一种微妙的牵挂。林风眠这张画是从普通男子的观点去看妓女的,如同鸳鸯蝴蝶派的小说,感伤之中不缺少斯文扭捏的小趣味,可是并无恶意,普通女人对于娼妓的观感则比较复杂,除了恨与看不起,还又有羡慕着,尤其是上等妇女,有其太多的闲空与太少的男子,因之往往幻想妓女的生活为浪漫的。那样的女人大约要被卖到三等窑子里去才知道其中的甘苦。

  日本美女画中有著名的《青楼十二时》,画出艺妓每天二十四个钟点内的生活。这里的画家的态度很难得到我们的了解,那倍异的尊重与郑重。中国的确也有苏小妹、董小宛之流,从粉头群里跳出来,自处甚高,但是在中国这是个性的突出而在日本就成了一种制度——在日本,什么都会成为一种制度的。艺妓是循规蹈矩训练出来的大众情人,最轻飘的小动作里也有传统习惯的重量,没有半点游移。《青楼十二时》里我只记得丑时的一张,深宵的女人换上家用的木屐,一只手捉住胸前的轻花衣服,防它滑下肩来,一只手握着一炷香,香头飘出细细的烟。有丫头蹲在一边伺候着,画得比她小许多。她立在那里,像是太高,低垂的颈子太细,太长,还没踏到木屐上的小白脚又小得不适合,然而她确实知道她是被爱着的,虽然那时候只有她一个人在那里。因为心定,夜显得更静了,也更悠久。

  这样地把妓女来理想化了,我能想到的唯一解释是日本人对于训练的重视,而艺妓,因为训练得格外彻底,所以格外接近女性的美善的标准。不然我们再也不能懂得谷崎润一郎在《神与人之间》里为什么以一个艺妓来代表他的"圣洁的Madonna"。

  说到欧洲的圣母,从前没有电影明星的时候,她是唯一的大众情人,历代的大美术家都替她画过像。其中有这样的画题:"有着无瑕的子宫的圣母。"从前的OomphGirl等于现在的WombGirl。但现代的文明人到底拘谨得多。绝对不会那么公然地以"无瑕的子宫"为号召了。

  欧洲各国的圣母,不论是荷兰的,丝丝缕缕披着稀薄的金色头发,面容长而冷削,金的,玉的,寂寞的,像玛琳黛德丽;还是意大利的,农田里的,摆水果摊子的典型,重重的青黑的眉眼,多肉,多娇;还是德国的,像是给男人打怕了的,凸出了淡蓝的大眼睛,于惊恐中生出德国人特别喜欢的那种活泼婀媚;美的标准不同,但是宗教画家所要表现的总是一个天真的乡下姑娘,极度谦卑,然而因为天降大任于身,又有一种新的尊贵,双手捧了皇儿,将来要以他的血来救世界,她把他献给世界。画家无法表现小儿的威权智慧,往往把他画成了一个满身横肉的,老气的婴孩。有时候他身上覆了轻纱,母亲揭开纱,像是卖弄地揭开了贵重礼物的盒盖。有时候她也逗着他玩,或是温柔地凝视着怀中的他,可是旁边总仿佛有无数眼睁睁的看戏的。

  单只为这缘故我也比较喜欢日本画里的《山姥与金太郎》,大约是民间传说,不清楚两人是否母子关系,金太郎也许是个英雄,被山灵抚养大的。山姥披着一头乱蓬蓬的黑发,丰肥的长脸,眼睛是妖淫的,又带着点潇潇的笑,像是想得很远很远;她把头低着,头发横飞出去,就像有狂风把漫山遍野的树木吹得往一边倒。也许因为倾侧的姿势,她的乳在颈项底下就开始了,长长地下垂,是所谓"口袋奶",蟹壳脸的小孩金太郎偎在她胸脯上,圆睁怪眼,有时候也顽皮地用手去捻她的乳头,而她只是不介意地潇潇笑着,一手执着描了花的博浪鼓逗着他,眼色里说不出是诱惑,是卑贱,是涵容笼罩,而胸前的黄黑的小孩子强凶霸道之外,又有大智慧在生长中。这里有母子,也有男女的基本关系。因为只有一男一女,没人在旁看戏,所以是正大的,觉得一种开天辟地之初的气魄。

  由此我又想到拉斐尔最驰名的圣母像,TheSistineMadonna抱着孩子出现在云端,脚下有天使与下跪的圣徒。这里的圣母最可爱的一点是她的神情,介于惊骇与矜持之间,那骤然的辉煌。一个低三下四的村姑,蓦地被提拔到皇后的身份,她之所以入选,是因为她的天真,平凡,被抬举之后要努力保持她的平凡,所以要做戏了。就像在美国,各大商家选举出一个典型的"普通人",用他做广告:"普通人先生"爱吸××牌香烟,用××牌剃刀,穿××牌雨衣,赞成罗斯福,反对女人太短的短裤。举世瞩目之下,普通人能够普通到几时?这里有一种寻常中的反常,而山姥看似妖异,其实是近人情的。

  超写实派的梦一样的画,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一张无名的作品,一个女人睡倒在沙漠里,有着埃及人的宽黄脸,细瘦玲珑的手与脚;穿着最简单的麻袋样的袍子,白地红条,四周是无垠的沙;沙上的天,虽然夜深了还是淡淡的蓝,闪着金的沙质。一只黄狮子走来闻闻她,她头边搁着乳白的瓶,想是汲水去,中途累倒了。一层沙,一层天,人身上压着大自然的重量,沉重清净的睡,一点梦也不做,而狮子咻咻地来嗅了。

  题名作《夜的处女》的一张,也有同样的清新的恐怖气息。四个巨人,上半身是犹太脸的少女,披着长发,四人面对面站立,突出的大眼睛静静地互相看着,在商量一些什么。脚下的圆白的石块在月光中个个分明,远处有砖墙,穹门下恍惚看见小小的一个男子的黑影,像是生魂出窍——就是他做了这梦。

  中国人画油画,因为是中国人,仿佛有便宜可占,借着参用中国固有作风的借口,就不尊重西洋画的基本条件。不取巧呢,往往就被西方学院派的传统拘束住了。最近看到胡金人先生的画,那却是例外。最使我吃惊的是一张白玉兰,土瓶里插着银白的花,长圆的瓣子,半透明,然而又肉嘟嘟,这样那样伸展出去,非那么长着不可的样子;贪欢的花,要什么,就要定了,然而那贪欲之中有喜笑,所以能够被原谅,如同青春。玉兰丛里夹着一枝迎春藤,放烟火似的一路爆出小金花,连那棕色茶几也画得有感情,温顺的小长方,承受着上面热闹的一切。

  另有较大的一张,也是白玉兰,薄而亮,像玉又像水晶,像杨贵妃牙痛起来含在嘴里的玉鱼的凉味。迎春花强韧的线条开张努合,它对于生命的控制是从容而又霸道的。

  两张画的背景都是火柴盒反面的紫蓝色。很少看见那颜色被运用得这么好的。叫做《暮春》的一幅画里,阴阴的下午的天又是那闷蓝。公园里,大堆地拥着绿树,小路上两个女人急急走着,被可怕的不知什么所追逐,将要走到更可怕地方去。女人的背影是肥重的,摇摆着大屁股,可是那俗气只有更增加了恐怖的普照。

  文明人的驯良,守法之中,时而也会发现一种意想不到的,怯怯的荒寒。《秋山》又是恐怖的,淡蓝的天,低黄的夕照。两棵细高的白树,软而长的枝条,鳗鱼似地在空中游,互相绞搭,两个女人缩着脖子挨得紧紧地急走,已经有冬意了。《夏之湖滨》,有女人坐在水边,蓝天白云,白绿的大树在热风里摇着,响亮的蝉——什么都全了,此外好像还多了一点什么,仿佛树荫里应当有个音乐茶座,内地初流行的歌,和着水声蝉声沙沙而来,粗俗宏大的。 《老女仆》脚边放着炭钵子,她弯腰伸手向火,膝盖上铺着一条白毛毡,更托出了那双手的重拙辛苦。她戴着绒线帽,庞大的人把小小的火四面八方包围起来,微笑着,非常满意于一切。这是她最享受的一刹那,因之更觉得惨了。

  有一张静物,深紫褐的背景上零零落落布置着乳白的瓶罐、刀、荸荠、莳菇、紫菜苔、篮、抹布。那样的无章法的章法,油画里很少见,只有十七世纪中国的绸缎瓷器最初传入西方的时候,英国的宫廷画家曾经刻意模仿中国人画"岁朝清供"的作风,白纸上一样一样物件分得开开地。这里的中国气却是在有意无意之间。画面上紫色的小浓块,显得丰富新鲜,使人幻想到"流着乳与蜜的国土"里,晴天的早饭。还有《南京山里的秋》,一条小路,银溪样地流去;两棵小白树,生出许多黄枝子,各各抖着,仿佛天刚亮。稍远还有两棵树。一个蓝色,一个棕色,潦草像中国画,只是没有格式。看风景的人像是远道而来,喘息未定,蓝糊的远山也波动不定。因为那倏忽之感,又像是鸡初叫,席子嫌冷了的时候的迢遥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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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18 15: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苏青


   苏青与我,不是像一般人所想的那样密切的朋友,我们其实很少见面。也不是像有些人可以想象到的,互相敌视着。同行相妒,似乎是不可避免的,何况都是女人——所有的女人都是同行。可是我想这里有点特殊情形。即使从纯粹自私的观点看来,我也愿意有苏青这么一个人存在,愿意她多写,愿意有许多人知道她的好处,因为,低估了苏青的文章的价值,就是低估了现地的文化水准。如果必需把女作者特别分作一栏来评论的话,那么,把我同冰心、白薇她们来比较,我实在不能引以为荣,只有和苏青相提并论我是甘心情愿的。

  至于私交,如果说她同我不过是业务上的关系,她敷衍我,为了拉稿子,我敷衍她,为了要稿费,那也许是较近事实的,可是我总觉得,也不能说一点感情也没有。我想我喜欢她过于她喜欢我,是因为我知道她比较深的缘故。那并不是因为她比较容易懂。普通认为她的个性是非常明朗的,她的话既多,又都是直说,可是她并不是一个清浅到一览无余的人。人可以不懂她好在哪里而仍旧喜欢同她做朋友,正如她的书可以有许多不大懂它的好处的读者。许多人,对于文艺本来不感到兴趣的,也要买一本《结婚十年》看看里面可有大段的性生活描写。我想他们多少有一点失望,但仍然也可以找到一些笑骂的资料。大众用这样的态度来接受《结婚十年》,其实也无损于《结婚十年》的价值。在过去,大众接受了《红楼梦》,又有几个不是因为单恋着林妹妹或是宝哥哥,或是喜欢里面的富贵排场?就连《红楼梦》大家也还恨不得把结局给修改一下,方才心满意足。完全贴近大众的心,甚至于就像从他们心里生长出来的,同时又是高等的艺术,那样的东西,不是没有,例如有些老戏,有些民间故事,源久流长的;造形艺术一方面的例子尤其多。可是没法子拿这个来做创作的标准。迎合大众,或者可以左右他们一时的爱憎,然而不能持久。而且存心迎合,根本就写不出苏青那样的真情实意的书。

  而且无论怎么说,苏青的书能够多销,能够赚钱,文人能够救济自己,免得等人来救济,岂不是很好的事么?

  我认为《结婚十年》比《浣锦集》要差一点。苏青最好的时候能够做到一种"天涯若比邻"的广大亲切,唤醒了往古来今无所不在的妻性母性的回忆,个个人都熟悉,而容易忽略的。实在是伟大的。她就是"女人","女人"就是她。(但是我忽然想到有一点:从前她进行离婚,初出来找事的时候,她的处境是最确切地代表了一般女人。而她现在的地位是很特别的,女作家的生活环境与普通的职业女性,女职员女教师,大不相同,苏青四周的那些人也有一种特殊的习气,不能代表一般男人。而苏青的观察态度向来是非常的主观,直接,所以,虽然这是一切职业文人的危机,我格外的为苏青虑到这一点。)也有两篇她写得太潦草,我读了,仿佛是走进一个旧识的房间,还是那些摆设,可是主人不在家,心里很惆怅。有人批评她的技巧不够,其实她的技巧正在那不知不觉中,喜欢花哨的稚气些的作者读者是不能领略的。人家拿艺术的大帽子去压她,她只有生气,渐渐的也会心虚起来,因为她自己也不知其所以然。她是眼低手高的。可是这些以后再谈吧,现在且说她的人。她这样问过我:"怎么你小说里从来没有一个人像我的?我一直留心着,总找不到。"

  我平常看人,很容易把人家看扁了,扁的小纸人,放在书里比较便利。"看扁了"不一定发现人家的短处,不过是将立体化为平面的意思,就像一枝花的黑影在粉墙上,已经画好了在那里,只等用黑笔勾一勾。因为是写小说的人,我想这是我的本分,把人生的来龙去脉看得很清楚。如果原先有憎恶的心,看明白之后,也只有哀矜。眼中所见,有些天资很高的人,分明在哪里走错了一步,后来怎么样也不行了,因为整个的人生态度的关系,就坏也坏得鬼鬼祟祟。有的也不是坏,只是没出息,不干净,不愉快。我书里多的是这等人,因为他们最能够代表现社会的空气,同时也比较容易写。从前人说"画鬼怪易,画人物难",似乎倒是圣贤豪杰恶魔妖妇之类的奇迹比较普通人容易表现,但那是写实工夫深浅的问题。写实工夫进步到托尔斯泰那样的程度,他的小说里却是一班小人物写得最成功,伟大的中心人物总来得模湖,隐隐地有不足的感觉。次一等的作家更不必说了,总把他们的好人写得最坏。所以我想,还是慢慢地一步一步来吧,等我多一点自信再尝试。

  我写到的那些人,他们有什么不好我都能够原谅,有时候还有喜受,就因为他们存在,他们是真的。可是在日常生活里碰见他们,因为我的幼稚无能,我知道我同他们混在一起,得不到什么好处的,如果必需有接触,也是斤斤较量,没有一点容让,总要个恩怨分明。但是像苏青,即使她有什么地方得罪我,我也不会记恨的。——并不是因为她是个女人。她起初写给我的索稿信,一来就说"叨在同性",我看了总要笑。——也不是因为她豪爽大方,不像女人。第一,我不喜欢男性化的女人,而且根本,苏青也不是男性化的女人。女人的弱点她都有,她很容易就哭了,多心了,也常常不讲理。譬如说,前两天的对谈会里,一开头,她发表了一段意见关于妇女职业。"记者"方面的人提出了一个问题,说:"可是……"她凝思了一会,脸色慢慢地红起来,忽然有一点生气,说:"我又不是同你对谈——要你驳我做什么?"大家哄然笑了,她也笑。我觉得这是非常可爱的。

  即使在她的写作里,她也没有过人的理性。她的理性不过是常识——虽然常识也正是难得的东西。她与她丈夫之间,起初或者有负气,得到离婚的一步,却是心平气和,把事情看得非常明白简单。她丈夫并不坏,不过就是个少爷。如果能够一辈子在家里做少爷少奶奶,他们的关系是可以维持下去的。然而背后的社会制度的崩坏,暴露了他的不负责。他不能养家,他的自尊心又限制了她职业上的发展。而苏青的脾气又是这样,即使委曲求全也弄不好的了。只有分开。这使我想起我自己,从父亲家里跑出来之前,我母亲秘密传话给我:"你仔细想一想。跟父亲,自然是有钱的,跟了我,可是一个钱都没有,你要吃得了这个苦,没有反悔的。"当时虽然被禁锢着,渴想着自由,这样的问题也还使我痛苦了许久。后来我想,在家里,尽管满眼看到的是银钱进出,也不是我的,将来也不一定轮得到我,最吃重的最后几年的求学的年龄反倒被耽搁了。这样一想,立刻决定了。这样的出走没有一点慷慨激昂。我们这时代本来不是罗曼蒂克的。

  生在现在,要继续活下去而且活得称心,真是难,就像"双手擘开生死路"那样的艰难巨大的事,所以我们这一代的人对于物质生活,生命的本身,能够多一点明了与爱悦,也是应当的。而对于我,苏青就象征了物质生活。我将来想要一间中国风味的房,雪白的粉墙,金漆桌椅,大红椅垫,桌上放着豆绿糯米瓷的茶碗,堆得高高的一盆糕团,每一只上面点着个胭脂点。中国的房屋有所谓"一明两暗",这当然是明间。这里就有一点苏青的空气。

  这篇文章本来是关于苏青的,却把我自己说上许多,实在对不起得很,但是有好些需要解释的地方,我只能由我自己出发来解释。说到物质,与奢侈享受似乎是不可分开的。可是我觉得,刺激性的享乐,如同浴缸里浅浅地放了水,坐在里面,热气上腾,也感到昏镑的愉快,然而终究浅,就使躺下去,也没法子淹没全身,思想复杂一点的人,再荒唐,也难求得整个的沉湎。也许我见识得不够多,可以这样想。

  我对于声色犬马最初的一个印象,是小时候有一次,在姑姑家里借宿,她晚上有宴会,出去了,剩我一个人在公寓里,对门的逸园跑狗场,红灯绿灯。数不尽的一点一点,黑夜里,狗的吠声似沸,听得人心里乱乱地。街上过去一辆汽车,雪亮的车灯照到楼窗里来,黑房里家具的影子满房跳舞,直飞到房顶上。

  久已忘记了这一节了。前些时有一次较紧张的空袭,我们经济力量够不上逃难(因为逃难不是一时的事,却是要久久耽搁在无事可做的地方),轰炸倒是听天由命了,可是万一长期地断了水,也不能不设法离开这城市。我忽然记起了那红绿灯的繁华,云里雾里的狗的狂吠。我又是一个人坐在黑房里,没有电,瓷缸里点了一只白蜡烛,黄瓷缸上凸出绿的小云龙,静静含着圆光不吐。全上海死寂,只听见房间里一只钟滴搭滴搭走。蜡烛放在热水汀上的一块玻璃板上,隐约的照见热水汀管子的扑落,扑落上一个小箭头指着"开",另一个小箭头指着"关",恍如隔世。今天的一份小报还是照常送来的,拿在手里,有一种奇异的感觉,是亲切,伤恸。就着烛光,吃力地读着,什么郎什么翁,用我们熟悉的语调说着俏皮话,关于大饼、白报纸、暴发户,慨叹着回忆到从前,三块钱叫堂差的黄金时代。这一切,在着的时候也不曾为我所有,可是眼看它毁坏,还是难过的——对于千千万万的城里人,别的也没有什么了呀!

  一只钟滴搭滴搭,越走越响。将来也许整个的地面上见不到一只时辰钟。夜晚投宿到荒村,如果忽然听见钟摆的滴搭,那一定又惊又喜——文明的节拍!文明的日子是一分一秒划分清楚的,如同十字布上挑花。十字布上挑花,我并不喜欢,绣出来的也有小狗,也有人,都是一曲一曲,一格一格,看了很不舒服。蛮荒的日夜,没有钟,只是悠悠地日以继夜,夜以继日,日子过得像钧窖的淡青底子上的紫晕,那倒也好。

  我于是想到我自己,也是充满了计划的。在香港读书的时候,我真的发奋用功了,连得了两个奖学金,毕业之后还有希望被送到英国去。我能够揣摩每一个教授的心思,所以每一样功课总是考第一。有一个先生说他教了十几年的书,没给过他给我的分数。然后战争来了,学校的文件记录统统烧掉,一点痕迹都没留下。那一类的努力,即使有成就,也是注定了要被打翻的吧?在那边三年,于我有益的也许还是偷空的游山玩水,认为是糟蹋时间。我一个人坐着,守着蜡烛,想到从前,想到现在,近两年来孜孜忙着的,是不是也是注定了要被打翻的……我应当有数。

  后来看到《天地》,知道苏青在同一晚上也感到非常难过。然而这末日似的一天终于过去了。一天又一天。清晨躺在床上,听见隔壁房里嗤嗤嗤拉窗帘的声音;后门口,不知哪一家的男佣人在同我们阿妈说话,只听见嗡嗡的高声,不知说些什么,听了那声音,使我更觉得我是深深睡在被窝里,外面的屋瓦上应当有白的霜——其实屋上的霜,还是小时候在北方,一早起来常常见到的,上海难得有——我向来喜欢不把窗帘拉上,一睁眼就可以看见白天。即使明知道这天不会有什么事发生的,这堂堂的开头也可爱。

  到了晚上,我坐在火盆边,就要去睡觉了,把炭基子戳戳碎,可以有非常温暖的一刹那;炭屑发出很大的热气,星星红火,散布在高高下下的灰堆里,像山城的元夜,放的烟火,不由得使人想起唐宋的灯市的记载。可是我真可笑,用铁钳夹住火杨梅似的红炭基,只是舍不得弄碎它。碎了之后,灿烂地大烧一下就没有了。虽然我马上就要去睡了,再烧下去于我也无益,但还是非常心痛。这一种吝惜,我倒是很喜欢的。

  我有一件蓝绿的薄棉袍,已经穿得很旧,袖口都泛了色了,今年拿出来,才上身,又脱了下来,唯其因为就快坏了,更是看重它,总要等再有一件同样的颜色的,才舍得穿。吃菜我也不讲究换花样。才夹了一筷子,说:"好吃,"接下去就说:"明天再买,好么?"永远蝉联下去,也不会厌。姑姑总是嘲笑我这一点,又说:"不过,不知道,也许你们这种脾气是载福的。"

  我做了个梦,梦见我又到香港去了,船到的时候是深夜,而且下大雨。我狼狈的拎着箱子上山,管理宿舍的天主教尼僧,我又不敢惊醒她们,只得在黑漆漆的门洞子里过夜。(也不知为什么我要把自己刻划得这么可怜,她们何至于这样地苛待我。)风向一变,冷雨大点大点扫进来,我把一双脚直缩直缩,还是没处躲。忽然听见汽车喇叭响,来了阔客,一个施主太太带了女儿,才考进大学,以后要住读的。汽车夫砰砰拍门,宿舍里顿时灯火辉煌。我趁乱向里一钻,看见舍监,我像见晚娘似的,陪笑上前称了一声"Sister"。她淡淡地点了点头,说:"你也来了?"我也没有多寒暄,径自上楼,找到自己的房间,梦到这里为止。第二天我告诉姑姑,一面说,渐渐涨红了脸,满眼含泪;后来在电话上告诉一个朋友,又哭了;在一封信里提到这个梦,写到这里又哭了。简直可笑——我自从长大自立之后实在难得掉眼泪的。

  我对姑姑说:"姑姑虽然经过的事很多,这一类的经验却是没有的,没做过穷学生,穷亲戚。其实我在香港的时候也不至于窘到那样,都是我那班同学太阔了的缘故。"姑姑说:"你什么时候做过穷亲戚的?"我说:"我最记得有一次,那时我刚离开父亲家不久,舅母说,等她翻箱子的时候她要把表姐们的旧衣服找点出来给我穿。我连忙说:'不,不,真的,舅母不要!'立刻红了脸,眼泪滚下来了,我不由得要想:从几时起,轮到我被周济了呢。"

  真是小气得很,把这些都记得这样牢,但我想于我也是好的。多少总受了点伤,可是不太严重,不够使我感到剧烈的憎恶,或是使我激越起来,超过这一切;只够使我生活得比较切实,有个写实的底子;使我对于眼前所有格外知道爱惜,使这世界显得更丰富。

  想到贫穷,我就想起有一次,也是我投奔到母亲与姑姑那里,时刻感到我不该拖累了她们,对于前途又没有一点把握的时候。姑姑那一向心境也不好,可是有一天忽然高兴,因为我想吃包子,用现成的芝麻酱作馅,捏了四只小小的包子,蒸了出来。包子上面皱着,看了它,使我的心也皱了起来,一把抓似的,喉咙里一阵阵哽咽着,东西吃了下去也不知有什么滋味。好像我还是笑着说"好吃"的。这件事我不忍想起,又愿意想起。

  看苏青文章里的记录,她有一个时期的困苦的情形虽然与我不同,感情上受影响的程度我想是与我相仿的。所以我们都是非常明显地有着世俗的进取心,对于钱,比一般文人要爽直得多。我们的生活方式有很多不同的地方,但那是个性的关系。

  姑姑常常说我:"不知道你从哪里来的这一身俗骨!"她把我父母分析了一下,他们纵有缺点,好像都还不俗。有时候我疑心我的俗不过是避嫌疑,怕沾上了名士派;有时候又觉得是天生的俗。我自己为《倾城之恋》的戏写了篇宣传稿子,拟题目的时候,脑子里第一个浮起的是:"倾心吐胆话倾城",套的是"苜蓿生涯话廿年"之类的题目,有一句非常时髦的,可是被我一学,就俗不可耐。

   苏青是——她家门口的两棵高高的柳树,初春抽出了淡金的丝,谁都说:"你们那儿的杨柳真好看!"她走出走进,从来就没看见。可是她的俗,常常有一种无意的隽逸,譬如今年过年之前,她一时钱不凑手,性急慌忙在大雪中坐了辆黄包车,载了一车的书,各处兜售,书又掉下来了,《结婚十年》龙凤贴式的封面纷纷滚在雪地里,那是一幅上品的图画。

  对于苏青的穿着打扮,从前我常常有许多意见,现在我能够懂得她的观点了。对于她,一件考究衣服就是一件考究衣服;于她自己,是得用;于众人,是表示她的身份地位,对于她立意要吸引的人,是吸引。苏青的作风里极少"玩味人间"的成份。

  去年秋天她做了件黑呢大衣,试样子的时候,要炎樱帮着看看。我们三个人一同到那时装店去,炎樱说:"线条简单的于她最相宜。"把大衣上的翻领首先去掉,装饰性的褶裥也去掉,方形的大口袋也去掉,肩头过度的垫高也减掉。最后,前面的一排大钮扣也要去掉,改装暗钮。苏青渐渐不以为然了,用商量的口吻,说道"我想……钮扣总要的吧?人家都有的!没有,好像有点滑稽。"

  我在旁边笑了起来,两手插在雨衣袋里,看着她。镜子上端的一盏灯,强烈的青绿的光正照在她脸上,下面衬着宽博的黑衣,背景也是影憧憧的,更显明地看见她的脸,有一点惨白。她难得有这样静静立着,端相她自己,虽然微笑着,因为从来没这么安静,一静下来就像有一种悲哀,那紧凑明倩之眉眼里有一种横了心的锋棱,使我想到"乱世佳人"。

  苏青是乱世里的盛世的人。她本心是忠厚的,她愿意有所依附;只要有个千年不散的筵席,叫她像《红楼梦》里的孙媳妇那样辛苦地在旁边照应着,招呼人家吃菜,她也可以忙得兴兴头头。她的家族观念很重,对母亲,对弟妹,对伯父,她无不尽心帮助,出于她的责任范围之外。在这不可靠的世界里,要想抓住一点熟悉可靠的东西,那还是自己人。她疼小孩子也是因为"与其让人家占我的便宜,宁可让自己的孩子占我的便宜"。她的恋爱,也是要求可信赖的人,而不是寻求刺激。她应当是高等调情的理想对象,伶俐倜傥,有经验的,什么都说得出,看得开,可是她太认真了,她不能轻松,也许她自以为轻松的,可是她马上又会怪人家不负责。这是女人的矛盾么?我想,倒是因为她有着简单健康的底子的缘故。

  高级调情的第一个条件是距离——并不一定指身体上的。保持距离,是保护自己的感情,免得受痛苦。应用到别的上面,这可以说是近代人的基本思想,结果生活得轻描淡写的,与生命之间也有了距离了。苏青在理论上往往不能跳出流行思想的圈子,可是以苏青来提倡距离,本来就是笑话、因为她是那样的一个兴兴轰轰火烧似的人,她没法子伸伸缩缩,寸步留心的。

  我纯粹以写小说的态度对她加以推测,错误的地方一定很多,但我只能做到这样。

  有一次我同炎樱说到苏青,炎樱说:"想她最大的吸引力是:男人总觉得他们不欠她什么,同她在一起很安心。"然而苏青认为她就吃亏在这里。男人看得起她,把她当男人看待,凡事由她自己负责。她不愿意了。他们就说她自相矛盾,新式文人的自由她也要,旧式女人的权利她也要。这原是一般新女性的悲剧,可是苏青我们不能说她是自取其咎。她的豪爽是天生的。她不过是一个直截的女人,谋生之外也谋爱,可是很失望,因为她看来看去没有一个是看得上眼的,也有很笨的,照样地也坏。她又有她天真的一方面,很容易把人幻想得非常崇高,然后很快地又发现他卑劣之点,一次又一次,憧憬破灭了。

  于是她说:"没有爱。"微笑的眼睛里有一种藐视的风情。但是她的讽刺并不彻底,因为她对于人生有着太基本的爱好,她不能发展到刻骨的讽刺。

  在中国现在,讽刺是容易讨好的。前一个时期,大家都是感伤的。充满了未成年人的梦与叹息,云里雾里,不大懂事。一旦懂事了,就看穿一切,进到讽刺。喜剧而非讽刺喜剧,就是没有意思,粉饰现实。本来,要把那些滥调的感伤清除干净,讽刺是必需的阶段,可是很容易停留在讽刺上,不知道在感伤之外还可以有感情。因为满眼看到的只是残缺不全的东西,就把这残缺不全认作真实:——性爱就是性行为;原始的人没有我们这些花头不也过得很好的么?是的,可是我们已经文明到这一步,再想退到兽的健康是不可能的了。从前在学校里被逼着念《圣经》,有一节,记不清了,仿佛是说,上帝的奴仆各自领了钱去做生意,拿得多的人,可以获得更多,拿得少的人,连那一点也不能保,上帝追还了钱,还责罚他。当时看了,非常不平。那意思实在很难懂,我想再这样多解释两句,也还怕说不清楚。总之,生命是残酷的。看到我们缩小又缩小的,怯怯的愿望,我总觉得无限的惨伤。

  有一阵子,外间传说苏青与她离了婚的丈夫言归于好了。我一向不是爱管闲事的人,听了却是很担忧。后来知道完全是谣言,可是想起来也很近情理,她起初的结婚是一大半家里做主的,两人都是极年青,一同读书长大,她丈夫几乎是天生在那里,无可选择的,兄弟一样的自己人。如果处处觉得,"还是自己人!"那么对他也感到亲切了,何况他们本来没有太严重的合不来的地方。然而她的离婚不是赌气,是仔细想过来的。跑出来,在人间走了一遭,自己觉得无聊,又回去了,这样地否定了世界,否定了自己,苏青是受不了的。她会变得喑哑了,整个地消沉下去。所以我想,如果苏青另外有爱人。不论是为了片刻的热情还是经济上的帮助,总比回到她丈夫那里去的好。

  然而她现在似乎是真的有一点疲倦了。事业、恋爱、小孩在身边,母亲在故乡的匪氛中,弟弟在内地生肺病,妹妹也有她的问题,许许多多牵挂。照她这样生命力强烈的人,其实就有再多的拖泥带水也不至于累倒了的,还是因为这些事太零碎,各自成块,缺少统一的感情的缘故。如果可以把恋爱隔开来作为生命的一部,一科,题作"恋爱",那样的恋爱还是代用品吧?

  苏青同我谈起她的理想生活。丈夫要有男子气概,不是小白脸,人是有架子的,即使官派一点也不妨,又还有点落拓不羁。他们住在自己的房子里,常常请客,来往的朋友都是谈得来的,女朋友当然也很多,不过都是年纪比她略大两岁,容貌比她略微差一点的,免得麻烦。丈夫的职业性质是常常要有短期的旅行的,那么家庭生活也不至于太刻板无变化。丈夫不在的时候她可以匀出时间来应酬女朋友(因为到底还是不放心)。偶尔生一场病,朋友都来慰问,带了吃的来,还有花,电话铃声不断。

  绝对不是过分的要求,然而这里面的一种生活空气还是早两年的,现在已经没有了。当然不是说现在没有人住自己的小洋房,天天请客吃饭。——是那种安定的感情。要一个人为她制造整个的社会气氛,的确很难,但这是个性的问题。越是乱世,个性越是突出,人与人之间的差别是很大的。难当然是难找。如果感到时间逼促,那么,真的要说逼促,她的时间已经过去了——中国人嘴里的"花信年华",不是已经有迟暮之感了吗?可是我从小看到的,仅有许多三四十岁的美妇人。《倾城之恋》里的白流苏,在我原来的想象中决不止三十岁,因为恐怕这一点不能为读者大众所接受,所以把她改成二十八岁。(恰巧与苏青同年,后来我发现)我见到的那些人,当然她们是保养得好,不像现代职业女性的劳苦。有一次我和朋友谈话之中研究出来一条道理。驻颜有术的女人总是(一)身体相当好,(二)生活安定,(三)心里不安定。因为不是死心塌地,所以时时注意到自己的体格容貌,知道当心。普通的确是如此。苏青现在是可以生活得很从容的,她的美又是最容易保持的那一种,有轮廓,有神气的。——这一节,都是惹人见笑的话,可是实在很要紧——有几个女人是为她灵魂的美而被爱。

  我们家的女佣,男人是个不成器的裁缝。然而那一天空袭过后,我在昏夜的马路上遇见他,看他急急忙忙直奔我们的公寓,慰问老婆孩子,倒是感动人的。我把这个告诉苏青,她也说:"是的……"稍稍沉默了一下。逃难起来,她是只有她保护人,没有人保护她的,所以她近来特别地胆小,多幻想,一个惯坏了的小女孩在梦魇的黑暗里。她忽然地会说:"如果炸弹把我的眼睛炸坏了,以后写稿于还得嘴里念出来叫别人记,那多要命呢——"这不像她平常的为人。心境好一点的话,不论在什么样的患难中,她还是有一种生之烂漫。多遇见患难,于她只有好处;多一点枝枝节节,就多开一点花。

  本来我想写一篇文章关于几个古美人,总是写不好。里面提到杨贵妃。杨贵妃一直到她死,三十八岁的时候,唐明皇的爱她,没有一点倦意。我想她决不是单靠着口才和一点狡智,也不是因为她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一个具有肉体美的女人,还是因为她的为人的亲热,热闹。有了钱,就有热闹,这是很普遍的一个错误的观念。帝王家的富贵,天宝年间的灯节,火树银花,唐明皇与妃嫔坐在楼上像神仙,百姓人山人海在楼下参拜;皇亲国戚攒珠嵌宝的车子,路人向里窥探了一下,身上沾的香气经月不散;生活在那样迷离惝恍的戏台上的辉煌里,越是需要一个着实的亲人。所以唐明皇喜欢杨贵妃,因为她有他是一个妻而不是"臣妾"。我们看杨妃梅妃争宠的经过,杨妃几次和皇帝吵翻了,被逐,回到娘家去,简直是"本埠新闻"里的故事,与历代宫闱的阴谋,诡秘森惨的,大不相同。也就是这种地方,使他们亲近人生,使我们千载之下还能够亲近他们。

  杨贵妃的热闹,我想是像一种陶瓷的汤壶,温润如玉的,在脚头,里面的水渐渐冷去的时候,令人感到温柔的惆怅。苏青却是个红泥小火炉,有它自己独立的火,看得见红焰焰的光,听得见哔栗剥落的爆炸,可是比较难伺候,添煤添柴,烟气呛人。我又想起胡金人的一幅画,画着个老女仆,伸手向火。惨淡的隆冬的色调,灰褐、紫褐。她弯腰坐着,庞大的人把小小的火炉四面八方包围起来,围裙底下,她身上各处都发出凄凄的冷气,就像要把火炉吹灭了。由此我想到苏青。整个的社会到苏青那里去取暖,扑出一阵阵的冷风——真是寒冷的天气呀,从来没这么冷过!

  所以我同苏青谈话,到后来常常有点恋恋不舍的。为什么这样,以前我一直不明白。她可是要抱怨:"你是一句爽气话也没有的!甚至于我说出话来你都不一定立刻听得懂。"那一半是因为方言的关系,但我也实在是迟钝。我抱歉的笑着说:"我是这样的一个人,有什么办法呢?可是你知道,只要有多一点的时间,随便你说什么我都能够懂得的。"她说:"是的,我知道……你能够完全懂得的。不过,女朋友至多只能够懂得,要是男朋友能够安慰。"她这一类的隽语,向来是听上去有点过分,可笑,仔细想起来却是结实的真实。常常她有精采的议论,我就说:"你为什么不把这个写下来呢?"她却睁大了眼睛,很诧异似地,把脸色正了一正,说:"这个怎么可以写呢?"然而她过后也许想着,张爱玲说可以写,大约不至于触犯了非礼勿视的人们,因为,隔不了多少天,这一节意见还是在她的文章里出现了。这我觉得很荣幸。她看到这篇文章,指出几节来说:"这句话说得有道理。"我笑起来了:"是你自己说的呀——当然你觉得有道理了!"关于进取心,她说:"是的,总觉得要向上,向上,虽然很朦胧,究竟怎样是向上,自己也不大知道。……你想,将来到底是不是要有一个理想的国家呢?"我说"我想是有的。可是最快最快也要许多年。即使我们看得见的话,也享受不到了,是下一代的世界了。"她叹息,说:"那有什么好呢?到那时候已经老了。在太平的世界里,我们变得寄人篱下了吗?"

  她走了之后,我一个人在黄昏阳台上,骤然看到远外的一个高楼,边缘上附着一大块胭脂红,还当是玻璃窗上落日的反光,再一看,却是元宵的月亮,红红地升起来了。我想道:"这是乱世。"晚烟里,上海的边疆微微起伏,虽没有山也像是层峦叠嶂。我想到许多人的命运,连我在内的;有一种郁郁苍苍的身世之感。"身世之感"普通总是自伤、自怜的意思吧,但我想是可以有更广大的解释的,将来的平安,来到的时候已经不是我们的了,我们只能各人就近求得自己的平安,然而我把这些话来对苏青说,我可以想象到她的玩世的,世故的眼睛微笑望着我,一面听,一面想:"简直不知道你在说些什么?大概是艺术吧?"一看见她那样的眼色,我就说不下去,笑了。

[附]苏青张爱玲对谈记——关于妇女、家庭、婚姻诸问题

主办者:记者

  对谈者:苏青 张爱玲

  时间:三十四年二月廿七日下午

  地点:张爱玲女士寓

  前言:当前上海文坛上最负盛誉的女作家,无疑地是张爱玲和苏青。她们都以自己周围的题材从事写作,也就是说,她们所写的都是她们自己的事。由女人来写女人,自然最适当,尤其可贵的,似乎在她们两位的文章里,都代表当前中国知识妇女的一种看法,一种人生观,就是在他们个人的谈话中,记者也常可以听到她们关于妇女问题的许多独特的见解,因此记者特约苏张两女士举行对谈,以当前中国的妇女、家庭、婚姻诸问题为对谈题材。对谈的结果非常好,更难得的是她们两位对于记者所问的,都提供了坦白的答案。记者愿意在这里向读者们郑重介绍以下的对谈记录,并向参加对谈的苏张两君表示谢意。

  记者:今天预定对谈的是妇女、家庭、婚姻诸问题,承蒙你们两位准时出席,非常感谢。今天对谈的题目范围甚广,我想先从妇女职业问题谈起吧!苏青女士已从家庭妇女变成了职业妇女,同时在苏女士的文章里似乎时常说职业妇女处处吃亏,这样说来,苏女士是不是主张妇女应该回到闺房里去的?

  苏青:妇女应不应该就职或是回到家庭去,我不敢作一定论。不过照现在的情形看,职业妇女实在太苦了,万不及家庭妇女那么舒服。在我未出嫁前,做少女的时候,总以为职业妇女是神圣的,待在家庭里是难为情的,便是结婚以后,还以为留在家里是受委屈,家庭的工作并不是向上性的,现在做了几年职业妇女,虽然所就的职业不能算困苦,可是总感到职业生活比家庭生活更苦,而且现在大多数的职业妇女也并不能完全养活自己,更不用说全家了,仅是贴补家用或个人零用而已,而外界风气也有转变(可以说是退潮的时期),对之并不感到如何神圣而予以尊视,故目下我们只听到职业妇女嫁人而没有听到嫁了人的妇女定愿无故放弃家庭去就职的。这实在是职业妇女最大的悲哀。

  记者:所谓职业妇女的痛苦是不是指工作的辛苦?

职业妇女的苦闷

  苏青:是呀,工作辛苦是一端,精神上也很痛苦。职业妇女,除了天天出去办公外,还得兼做抱小孩洗尿巾生煤球炉子等家庭工作,不像男人般出去工作了,家里事务都可以交给妻子,因此职业妇女太辛苦了,再者,社会人士对于职业妇女又决不会因为她是女人而加以原谅的,譬如女人去经商,男人们还是要千方百计赚她的钱,抢她的帽子,想来的确很苦痛。还要顾到家庭,确很辛苦。

  张爱玲:不过我觉得,社会上人心险恶,那本来是这样的,那是真实。如果因为家庭里的空气甜甜蜜蜜,是一个比较舒适的小天地,所以说家里比社会上好,那不是有点像逃避现实么?

  苏青:从感情上讲,在家里受了气,似乎无关紧要,一会儿就恢复了,但在社会上受了气,心里便觉得非常难过,决不会容易忘怀的。

  张爱玲:嗳,真的!有一次我看见个阿妈打她小孩,小孩大哭,阿妈说:"不许哭!"他抽抽噎噎,渐渐静下来了。母子之间,僵了一会,他慢慢地又忘了刚才那一幕,"姆妈"这样,"姆妈"那样,问长问短起来,闹过一场,感情像经过水洗的一样,骨肉至亲到底是两样的。

  苏青:不知怎样,在家里即使吃了亏,似乎可以宽恕,在社会上吃了亏,就记得很牢。

  张爱玲:我并不是根据这一点就主张女子应当到社会上去,不应当留在家庭里。我不过是说:如果因为社会上人心坏而不出去做事,似乎是不能接受现实。

  记者:你们所谓"人心险恶"恐怕不过是女性方面的看法。以男性来说,他们是必须要到社会上去的,因为要生活。而女性则不然,因为她们还有一个家庭可以作逋逃薮,像男人就无法逃回家庭去,女人因为还有家庭可回,所以觉得人心太险恶了。其实社会人心的险恶,向来如此,男性是一向遭遇惯了的。职业妇女的吃亏恐怕还是由于社会轻视女性的见地,但是女性也有占便宜处,像跑单帮女人就处处占便宜。我想请问一句,就是妇女应不应该就职?

  苏青:我讲,虽不定是"应该",但已确实是"需要"的。不过问题是职业妇女除做事外还得兼顾家务,不像男职员的工作那末单纯。家务工作尤其浪费时间,我觉得烧三个人吃的菜比烧一个人的菜,工作并不加重多少,但每一家都各自烧菜,许多妇女的时间精神都浪费在这上面,所以我主张职业妇女的家庭工作应该设法减少,譬如解决管理孩子问题可以组织里弄托儿所,关于洗衣,如有价廉而工作好的洗衣店,那洗衣又何必自己动手呢?同样的,烧饭也不必一定要亲自动手,要吃饭,上公共食堂不就得了?当然,偶然高兴,自己烧一次菜,也不会觉得讨厌。我总觉得家庭里不必浪费而浪费的时间太多了,像上小菜场的讨价还价,以及轧电车等等。假使商店都是划一价钿的,女人就不必跑来跑去去拣,或是到处讨价还价了,岂不爽快。

  张爱玲:我觉得现在,妇女职业不是应该不应该的问题了。生活程度涨得这样高,多数的男人都不能够赚到足够的钱养家,妇女要完全回到厨房里去,事实上是不可能的,多少就需要一点副业,贴补家用。

  苏青:我所谓职业妇女太苦,综括起来说:第一是必需兼理家庭工作。第二是小孩没有好好的托儿所可托。第三是男人总不大喜欢职业妇女,而偏喜欢会打扮的女人,职业妇女终日辛辛苦苦,结果倒往往把丈夫给专门在打扮上用工夫的女人夺去。这岂不冤哉枉也!

  张爱玲:可是你也同我说起过的,常常看到有一种太太,没有脑筋,也没有吸引力,又不讲究打扮。因为自己觉得地位很牢靠,用不着费神去抓住她的丈夫。和这样的女人比起来,还是在外面跑跑的职业女性要可爱一点。和社会上接触得多了,时时刻刻警醒着,对于服饰和待人接物的方法,自然要注意些,不说别的,单是谈话资料也要多些,有兴趣些。记者职业妇女也可以考究打扮的呀?

  张爱玲:就是太吃力了,又要管家,又要做事,又要打扮。职业妇女同时还要持家,所以,如果她只能做比较轻的工作,赚的钱比男人少,也不能看不起她,说男女没有同等能力,男女平等无望那样的话。比较轻的工作,我的意思是时间比较短的,并非不费力。有些职业,很不吃力,可是必须一天到晚守在那里,那还是妨碍了家庭工作。

  苏青:的确,像女佣人的工作时间就是不合理的,像我家的女佣便三年不曾回家过,夫妇之道固然没有,就是她私生活也是没有的。

  记者:张小姐家女佣人怎样?

  张爱玲:我们的阿妈早上来,下午回去,我们不管她的膳宿,不过她可以买了东西拿到这里来烧。我不很喜欢佣人一天到晚在眼前,吃饭的时候还立在旁边代人盛饭。

  苏青:有次我到朋友家里去吃饭,添饭的佣人还是一个小孩,他只对我直视,我真难过极了。

  张爱玲:尤其是剩下的菜,如果是给佣人吃的,要时刻注意,多留下一点,吃得很不舒服。

  苏青:我听见过一个笑话:有一次一个人吃鱼,一面吃完了,再翻过一面来,立在旁边的仆人眼见鱼不剩了,气急起来,把笔在嘴唇上抹上两撇胡子,主人问他干嘛?他说:"你顾自己的嘴吧,不用管别人的嘴了。"

  用丈夫的钱是一种快乐记者现在一个职业妇女所赚的钱,恐怕只够买些零星东西,或是贴补家用吧?

  张爱玲:是的,在现在的情形下,恐怕只能做到这样。记者从一个女性来看,还是用自己赚来的钱快活呢,还是用别人的钱快活?

  苏青:那我要说:还是用别人的钱快活。

  记者:为什么呢?

  苏青:用母亲或是儿子辛苦赚来的钱固然不见得快活,但用丈夫的钱,便似乎觉得是应该的。因为我们多担任着一种叫做生育的工作。故觉得女子就职业倒决不是因为不该用丈夫的钱,而是丈夫的钱或不够或不肯给她花了,她须另想办法,或向国家要求保护。

  张爱玲:用别人的钱,即使是父母的遗产,也不如用自己赚来的钱来得自由自在,良心上非常痛快。可是用丈夫的钱,如果爱他的话,那却是一种快乐,愿意想自己是吃他的饭,穿他的衣服。那是女人的传统的权利,即使女人现在有了职业,还是舍不得放弃的。

  苏青:女人有了职业,还有一个好处,就是离婚时或是寡居时,小孩可以有保障,譬如我从小就没有父亲,母亲又没有职业,所以生活不大好,假使母亲当时是职业女性也许就生活得更好。

  记者:男子和女子的工作效能有没有差别?

  张爱玲:当然,一般女人的程度是比较差的……苏青做戏女人可没有差吧!

  张爱玲:就连做戏,女人如果生得美,仿佛就使演技差一点,也可以被宽容的吧?这样的例子很多,尤其在银幕上。苏青我总不很相信,从前有一位文友对我说:"你们女人总不会拉黄包车呀",我就回答道:"我是不能够,但是你就能够吗?"

  职业女性的威胁——丈夫被别人夺去记者我看你们总以为专会打扮的女人是职业妇女的威胁,其实将来风气也许会变,一般人都会重视职业妇女,而专会打扮的女人也许反而不时髦了。

  张爱玲:可是男人的天性总不见得变得这样快。苏青我看到某刊物上有这样的记载(当然我也并不一定认为可靠,但无论如何总是一种有趣的讽刺),说莫斯科有一次会议里讨论到妇女的打扮问题,结果女的方面不主张打扮,男的方面都举手欢迎打扮。还有一次听到商店里有化妆品出售,虽经理论家大声疾呼,叫女人们千万别轻自堕落。但女工们还是拥挤着去争买,后来闹到红军出来维持秩序才休。张爱玲有些女人本来是以爱为职业的。

  苏青:她们是专家。普通的职业妇女恐怕竞争不过她们。

  记者:专们以"爱"为职业的女子恐怕只是少数人吧?张爱玲并不少。

  苏青:正当的妇女很辛苦的工作,以爱为职业的女人很容易把她们的丈夫抢了去,这对于兼做社会工作的女人真是太吃亏了。还有卖淫的制度不取消,男人尽可独身而解决性生活,结果会影响到女性方面的结婚问题。

  张爱玲:家庭妇女有些只知道打扮的,跟妓女其实也没有什么不同。

  苏青:做妓女真是最取巧的职业。犹如以武力来抢取别人用劳力获得的财富。

  记者:如何可以消灭这制度呢?

  苏青:这是很困难的。

科学育儿法

  记者:苏青女士在某一篇文章里曾说过科学育儿法,究竟什么是科学育儿法呢?

  苏青:我以为母亲管小孩并不是完全没有害处,倘若小孩生胃肠病,吵着哭,做母亲的,总心软,喂给他吃,可是倘若交给别人,就可以实行科学管理,不给他吃。一般的母亲没有常识,就说我,从小她们就常给我吃豆酥糖,所以现在牙齿弄得很坏,假使能采用科学管理,就不会这样。母亲的感情

  记者:女人常说:男人都不可靠,你们以为怎样?苏青我并不存在什么偏见,只不过在一切都不可靠的现社会里,还是金钱和孩子着实一些。

  记者:这样说,养孩子是女人比较好的投资?

  苏青:我并不觉得顶好,不过我们宁愿让感情给孩子骗去而不愿意受别的不相干的人的骗。被屈抑的快活

  记者:苏女士是不是觉得男女一切方面都该完全平等?苏青假使女人在职业及经济上与男人太平等了,我恐怕她们将失去被屈抑的快乐,这是有失阴阳互济之道的,譬如说以性心理为例吧,男的勇敢,女的软弱,似乎更可以快活一些,倘若男女一样的勇敢,就兴趣全失的了。我有这样感觉,倘若同男的一块出去,费用叫我会钞,我就觉得很骄傲,可是同时也稍微有些悲哀,因为已经失去被保护的权利了。这并不是女人自己不争气,而是因为男女有天然(生理的)不平等,应该以人为的制度让她占便宜来补足,叫我请客,便有不当我是女人的悲哀。假如我有,则我倒是很希望自己的丈夫常请人家客的。

  张爱玲:一般人总是怕把女人的程度提高,一提高了,女人就会看不起男人。其实用不着担忧到这一点。如果男女的知识程度一样高,如果是纯正的而不是清教徒式的知识),女人在男人之前还是会有谦虚,因为那是女性的本质因为女人要崇拜才快乐,男人要被崇拜才快乐。

  苏青:假如女人的程度太提高了,男的却低,女人还是悲哀的,我就独怕做了女皇,做了女皇谁又配做我的配偶呢?张爱玲前两天在报上看到关于菲律宾的一个岛上,女权很高,因为一切事情都由女人来做,男人完全被养活,懒得很,只知道斗鸡赌博。那样的女权我一点也不羡慕。苏青我说只要男女同样做事就该同样被尊重,固不必定要争执所做事情的轻重,男人会当海军会造兵舰并不比女打字员高贵,就是管小孩处理家务的女人,也同样的出着劳力。不过这也得有保障才行,法律该有明文规定:男女的职业虽然不同,但是职业的地位是平等的。现在有人说:"管家就是职业",可是普通职业可以解职,而女人这职业是终身的,倘若丈夫中途变心时,又该怎么办呢?女人最怕"失嫁"

  记者:现在再谈婚姻问题吧。目前上海女人的结婚方式是怎样的?

  苏青:目前结婚的方式还是不一律,有的新式,有的旧式,有的半新半旧。大多数是先经介绍,后交朋友然后再订婚。记者本期《杂志》里有篇文章,叫《女大不嫁》,说到现在女性择配困难,以前总是中学女生想嫁大学生,大学生想嫁留学生,现在战事发生,没有了留学生的来源,于是大学女生就难有对象,譬如一家做生意人家,要娶个大学毕业的女生做媳妇,总觉得不妥。

  苏青:在十年前,革命空气浓厚,大家心理上总以为娶新式老婆好,现在是停滞退潮时候,以为娶个旧式老婆反而实惠,新式女子只能找个把来做做情人,所以知识女子更吃亏了。记者假使你有个妹妹,要你替她择配,你会提出什么条件呢?

  苏青:女人以"失嫁"为最可怕。过时不嫁有起生理变态的危机。不过知识浅的还容易嫁人,知识高的一时找不到正式配偶,无可奈何的补救办法,说出来恐怕要挨骂,我以为还是找个把情人来补救吧,总较做人家的正式的姨太太好,丈夫是宁缺勿滥,得到无价值的一个(整个),不如有价值的半个甚至仅三分之一。不过这样一来,社会对私生子应该承认他的地位。这样说来,似乎太便宜了男人,不过照目前(希望仅限于目前)实际情形而论,男人也有他的困难,因为在习惯和人情上,不能牺牲他的第一个妻子(假定她是不能自立的,也无法改嫁的)。而知识妇女自有其生活能力,不妨仅侵占别人感情而不剥夺别人之生活权利。自然能够绝对不侵占更好,不过现代男人多数早婚,而职业妇女常常迟嫁。这是过渡时代的无可奈何的办法。原是不足为训的,而且每人的结婚倘仅限一次实在太危险,因为年轻人观察力差,而年老了又要色衰。我的主张是尽自己能力观察,观察停当(自以为停当)就结婚,虽然总想天长地久,不过就不久长也罢,多嫁几次只不过是自己的不幸,既非危害民国的事,亦无什么风化可伤也。

  记者:现在的婚姻制度恐怕不能说合理吧?离婚在事实上又很困难……

  苏青:离婚不成问题,至于小孩,依我说最好由父亲出钱,归母亲抚养。假如男的不出钱,不妨就带他们去做"拖油瓶",据说范文正公便是做拖油瓶出身,他的继父姓朱,似乎后世也并不因此就看轻他。做继父的与孩子接触不多,实在没有讨厌他们的理由……

  张爱玲:一半,男人也是为了面子关系。

  苏青:但是慢慢儿就会好的。我总觉得孩子与女人关系来得密切,并未碍着男人什么事。而后母管养前妻子女便不行,因为他们是时时接触的,容易发生冲突。

  张爱玲:离婚后的小孩也并不如一般人想象的那么痛苦。记者一夫一妻制到底是否合理?

  苏青:比较合理,但不能严格执行,其间应该有伸缩余地。譬如说,这次战后我恐怕又要盛行多妻了(法律号不允许,亦不忍严禁)。原因倒不一定是战死的人太多,而是有许多男人活着也讨不起老婆。将来无生活能力的女人必定求着去当人家姨太太,有生活力的女人只好非正式的向别人分润些爱情。这话又该给人家骂为无志气,但希望有志气的女人们速速自去断绝生殖机能吧。

  记者:在现社会,早婚还是相当流行的……张爱玲早婚我不一定反对,要看情形的。有些女人,没有什么长处,年纪再大些也不会增加她的才能见识的,而且也并不美,不过年青的时候也有她的一种新鲜可爱,那样的女人还是赶早嫁了的好。因为年青,她有较多的机会适应环境,跟着她丈夫的生活情形而发展。至于男人,可是不宜于早婚,没有例外。一来年青人容易感情冲动,没有选择的眼光,即使当时两个人是非常相配的,男的以后继续发展,女的却停滞了,渐渐就有距离隔膜。而且年青人很少能够经济独立,早婚,妻子一定是由父母赡养,养成依赖的心理,于将来的前途有碍。

大家庭与小家庭

  记者:关于家庭制度,两位看,还是所谓小家庭制度好呢,还是旧式的大家庭好?

  苏青:小家庭也苦,孤零零的,依我说顶好是跟岳父母同居,岳母与女婿,一定相处得很好,而婆婆和媳妇因为婆婆感到做母亲的太凄凉,所以会嫉妒媳妇的。

  张爱玲:这方法真好。我从没有想到,可是听了实在感到好。

  记者倘使老夫妇只养几个男孩子不是太寂寞了么?苏青这当然也要看情况来决定。

同居问题

  苏青:还有,夫妻有同居的义务一条,我认为不妨自由些,想起这样长时期的同居生活,实在也是很可怕的。或同居或不同居,一方感到需要时只可向对方提出要求,倒不必因法律规定是义务而要求强制执行也。像外国人般分床分寝室还比较好一些。但最好还是像朋友一样,大家往返,不致于每个人在婚便没有一刻的私生活可过。我说女人再嫁比初嫁难,就是因为一回想到从前住在笼里的生活也就有些怕起来了。再有社会的舆论不要对男女问题太感兴趣,夫妻是否日日同居或夜夜同床尽可由他们自己去决定,分居并不碍着众人什么事,同居亦不见得肯分惠什么给众人也。

  记者:男女结了婚的人省,还是未结婚的省呢?张爱玲从前英文有句话说"Two can live as cheaply as one"从前是结婚比较省钱,现在似乎情形两样了。独身的人生活简单,大家都这样想,所以不留人吃饭也没人见怪,结了婚的人,就有许多不能够避免的应酬。

谁是标准丈夫

  记者:依照女人的见解,标准丈夫的条件怎样?苏青第一,本性忠厚,第二,学识财产不在女的之下,能高一等更好。第三,体格强壮,有男性的气魄,面目不要可憎,也不要像小旦。第四,有生活情趣,不要言语无味。第五,年龄应比女方大五岁至十岁。

  张爱玲:常常听见人家说要嫁怎样的一个人,可是后来嫁到的,从来没有一个是像她的理想,或是与理想相近的。看她们有些也很满意似的。所以我决定不要有许多理论。像苏青提出的条件,当然全是在情理之中,任何女人都听得进去的。不过我一直想着,男子的年龄应当大十岁或是十岁以上,我总觉得女人应当天真一点,身人应当有经验一点。记者今天真是"畅聆高论"了,这次对谈就到这里结束吧,真是谢谢你们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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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18 15: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写什么


  有个朋友问我:"无产阶级的故事你会写么?"我想了一想,说:"不会。要么只有阿妈她们的事,我稍微知道一点。"后来从别处打听到,原来阿妈不能算无产阶级。幸而我并没有改变作风的计划,否则要大为失望了。

  文人讨论今后的写作路径,在我看来是不能想象的自由——仿佛有充分的选择的余地似的。当然,文苑是广大的,游客买了票进去,在九曲桥上拍了照,再一窝蜂去参观动物园,说走就走,的确可羡慕。但是我认为文人该是园里的一棵树,天生在那里的,根深蒂固,越往上长,眼界越宽,看得更远,要往别处发展,也未尝不可以,风吹了种子,播送到远方,另生出一棵树,可是那到底是很艰难的事。

  初学写文章,我自以为历史小说也会写,普洛文学,新感觉派,以至于较通俗的"家庭伦理",社会武侠,言情艳情,海阔天空,要怎样就怎样。越到后来越觉得拘束。譬如说现在我得到了两篇小说的材料,不但有了故事与人物的轮廓,连对白都齐备,可是背景在内地,所以我暂时不能写。到那里去一趟也没有用,那样的匆匆一瞥等于新闻记者的访问。最初印象也许是最强烈的一种。可是,外国人观光燕子窝,印象纵然深,我们也不能从这角度去描写燕子窝顾客的心理吧?

  走马看花固然无用,即使去住两三个月,放眼搜集地方色彩,也无用,因为生活空气的浸润感染,往往是在有意无意中的,不能先有个存心。文人只须老老实实生活着,然后,如果他是个文人,他自然会把他想到的一切写出来。他写所能够写的,无所谓应当。

  为什么常常要感到改变写作方向的需要呢?因为作者的手法常犯雷同的毛病,因此嫌重复。以不同的手法处理同样的题材既然办不到,只能以同样的手法适用于不同的题材上——然而这在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因为经验上不可避免的限制。有几个人能够像高尔基像石挥那样到处流浪,哪一行都混过?其实这一切的顾虑都是多余的吧?只要题材不太专门性,像恋爱结婚,生老病死,这一类颇为普遍的现象,都可以从无数各各不同的观点来写,一辈子也写不完。如果有一天说这样的题材已经没的可写了,那想必是作者本人没的可写了。即使找到了崭新的题材,照样的也能够写出滥调来。

炎樱语录


  我的朋友炎樱说:"每一个蝴蝶都是从前的一朵花的鬼魂,回来寻找它自己。"

  炎樱个子生得小而丰满,时时有发胖的危险,然而她从来不为这担忧,很达观地说:"两个满怀较胜于不满怀。"(这是我根据"软玉温香抱满怀"勉强翻译的。她原来的话是:Twoarmfulsisbetterthannoarmful")①关于加拿大的一胎五孩,炎樱说:"一加一等于二,但是在加拿大,一加一等于五。"

  炎樱描写一个女人的头发,"非常非常黑,那种黑是盲人的黑。"

  炎樱在报摊上翻阅画报,统统翻遍之后,一本也没买。报贩讽刺地说:"谢谢你!"炎樱答道:"不要客气。"有人说:"我本来打算周游世界,尤其是想看看撒哈拉沙漠,偏偏现在打仗了。"炎樱说:"不要紧,等他们仗打完了再去。撒哈拉沙漠大约不会给炸光了的。我很乐观。"

  炎樱买东西,付帐的时候总要抹掉一些零头,甚至于在虹口,犹太人的商店里,她也这样做。她把皮包的内容兜底掏出来,说:"你看,没有了,真的,全在这儿了。还多下二十块钱,我们还要吃茶去呢。专为吃茶来的,原没有想到要买东西,后来看见你们这儿的货色实在好……"犹太女人微弱地抗议了一下:"二十块钱也不够你吃茶的……"

  可是店老板为炎樱的孩子气所感动——也许他有过这样的一个棕黄皮肤的初恋,或是早夭的妹妹。他凄惨地微笑,让步了。"就这样罢。不然是不行的,但是为了吃茶的缘故……"他告诉她附近那一家茶室的蛋糕最好。

  炎樱说:"月亮叫喊着,叫出生命的喜悦、一颗小星是它的羞涩的回声。"

  中国人有这句话:"三个臭皮匠,凑成一个诸葛亮。"西方有一句相仿佛的谚语:

  "两个头总比一个好。"炎樱说:"两个头总比一个好——在枕上。"她这句话是写在作文里面的,看卷子的教授是教堂的神父。她这种大胆,任何再大胆著名的作家恐怕也望尘莫及。

  炎樱也颇有做作家的意思,正在积极学习华文。在马路上走着,一看见店铺招牌,大幅广告,她便停住脚来研究,随即高声读出来:"大什么昌。老什么什么。'表'我认得,'飞'我认得——你说'鸣'是鸟唱歌:但是'表飞鸣'是什么意思?'咖啡'的'咖'是什么意思?"

  中国字是从右读到左的,她知道。可是现代的中文有时候又是从左向右。每逢她从左向右读,偏偏又碰着从右向左。中国文字奥妙无穷,因此我们要等这位会说俏皮话,而于俏皮话之外还另有使人吃惊的思想的文人写文章给我们看,还得等些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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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18 15: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洋人看京戏及其他


  用洋人看京戏的眼光来看看中国的一切,也不失为一桩有意味的事。头上搭了竹竿,晾着小孩的开裆裤;柜台上的玻璃缸中盛着"参须露酒";这一家的扩音机里唱着梅兰芳;那一家的无线电里卖着癞疥疮药;走到"太白遗风"的招牌底下打点料酒……这都是中国、纷纭,刺眼,神秘,滑稽。多数的年轻人爱中国而不知道他们所爱的究竟是一些什么东西。无条件的爱是可钦佩的——唯一的危险就是:迟早理想要撞着了现实,每每使他们倒抽一口凉气,把心渐渐冷了。我们不幸生活于中国人之间,比不得华侨,可以一辈子安全地隔着适当的距离崇拜着神圣的祖国。那么,索性看个仔细罢!用洋人看京戏的眼光来观光一番罢,有了惊讶与眩异,才有明了,才有靠得住的爱。

  为什么我三句离不了京戏呢?因为我对于京戏是个感到浓厚兴趣的外行。对于人生,谁都是个一知半解的外行罢?我单拣了京戏来说,就为了这适当的态度。

  登台票过戏的内行仕女们,听见说你喜欢京戏,总是微微一笑道:"京戏这东西,复杂得很呀。就连几件行头,那些个讲究,就够你研究一辈子。"可不是,演员穿错了衣服,我也不懂;唱走了腔,我也不懂。我只知道坐在第一排看武打,欣赏那青罗战袍,飘开来,露出红里子,玉色裤管里露出玫瑰紫里子,踢蹬得满台灰尘飞扬;还有那惨烈紧张的一长串的拍板声——用以代表更深夜静,或是吃力的思索,或是猛省后的一身冷汗,没有比这更好的音响效果了。

  外行的意见是可珍贵的,要不然,为什么美国的新闻记者访问名人的时候总拣些不相干的题目来讨论呢?譬如说,见了谋杀案的女主角,问她对于世界大局是否乐观;见了拳击冠军,问他是否赞成莎士比亚的脚本改编时装剧。当然是为了噱头,读者们哈哈笑了,想着:"我比他懂得多。名人原来也有不如人的地方!"一半却也是因为门外汉的议论比较新鲜戆拙,不无可取之点。

  然而为了避重就轻,还是先谈谈话剧里的平剧罢。《秋海棠》一剧风魔了全上海,不能不归功于故事里京戏气氛的浓。紧跟着《秋海棠》空前的成功,同时有五六出话剧以平剧的穿插为号召。中国的写实派新戏剧自从它的产生到如今,始终是站在平剧的对面的,可是第一出深入民间的话剧之所以得人心,却是借重了平剧——这现象委实使人吃惊。

  为什么京戏在中国是这样的根深蒂固与普及,虽然它的艺术价值并不是毫无问题的? 《秋海棠》里最动人的一句话是京戏的唱词,而京戏又是引用的鼓儿词:"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烂熟的口头禅,可是经落魄的秋海棠这么一回味,凭空添上了无限的苍凉感慨。中国人向来喜欢引经据典。美丽的,精譬的断句,两千年前的老笑话,混在日常谈吐里自由使用着。这些看不见的纤维,组成了我们活生生的过去。传统的本身增强了力量,因为它不停地被引用到的人,新的事物与局面上。但凡有一句适当的成语可用,中国人是不肯直截地说话的。而仔细想起来,几乎每一种可能的情形都有一句合适的成语来相配。替人家写篇序就是"佛头着粪",写篇跋就是"狗尾续貂"。我国近年来流传的隽语,百分之九十就是成语的巧妙的运用。无怪乎中国学生攻读外国文的时候,人手一篇《俗谚集》,以为只要把那些断句合文法地连缀起来,便是好文章了。只有在中国,历史仍于日常生活中维持活跃的演出。(历史在这里是笼统地代表着公众的回忆。)假使我们从这个观点去检讨我们的口头禅,京戏和今日社会的关系也就带着口头禅的性质。

  最流行的几十出京戏,每一出都供给了我们一个没有时间性质的,标准的形势——丈人嫌贫爱富,子弟不上进,家族之爱与性爱的冲突……《得意缘》,《龙凤呈祥》,《四郎探母》都可以归入最后的例子,出力地证实了"女生外向"那句话。 《红鬃烈马》无微不至地描写了男性的自私。薛平贵致力于他的事业十八年,泰然地将他的夫人搁在寒窑里像冰箱里的一尾鱼,有这么一天,他突然不放心起来,星夜赶回家去。她的一生的最美好的年光已经被贫穷与一个社会叛徒的寂寞给作践完了,然而他以为团圆的快乐足够抵偿了以前的一切。他不给她设身处地想一想——他封了她做皇后,在代战公主的领土里做皇后!在一个年轻的,当权的妾的手里讨生活!难怪她封了皇后之后十八天就死了——她没这福分。可是薛平贵虽对女人不甚体谅,依旧被写成一个好人。京戏的可爱就在这种浑朴含蓄处。 《玉堂春》代表中国流行着的无数的关于有德性的妓女的故事。良善的妓女是多数人的理想夫人。既然她仗着她的容貌来谋生,可见她一定是美的,美之外又加上道德。现代的中国人放弃了许多积习相沿的理想,这却是一个例外。不久以前有一张影片《香闺风云》,为了节省广告篇幅,报上除了片名之外,只有一行触目的介绍:"贞烈向导女。"《乌盆计》叙说一个被谋杀了的鬼魂被幽禁在一只用作便桶的乌盆里。西方人绝对不能了解,怎么这种污秽可笑的,提也不能提的事竟与崇高的悲剧成份掺杂在一起——除非编戏的与看戏的全都属于一个不懂幽默的民族。那是因为中国人对于生理作用向抱爽直态度,没有什么不健康的忌讳。所以乌盆里的灵魂所受的苦难,中国人对之只有恐怖,没有憎嫌与嘲讪。 《姐儿爱俏》每每过于"爱钞",于是花钱的大爷在"乌龙院"里饱尝了单恋的痛苦。剧作者以同情的笔触勾画了宋江——盖世英雄,但是一样地被女人鄙夷着,纯粹因为他爱她而她不爱他。最可悲的便是他没话找话说的那一段:生:"手拿何物?"

  旦:"你的帽子。"

  生:"嗳,分明是一只鞋,怎么是帽儿?"

  旦:"知道你还问!"

  逸出平剧范围之外的有近于杂耍性质的《纺棉花》,流行的《新纺棉花》只是全剧中抽出的一幕。原来的故事叙的是因奸致杀的罪案,从这阴惨的题材里我们抽出来这轰动一时的喜剧。中国人的幽默是无情的。 《新纺棉花》之叫座固然是为了时装登台,同时也因为主角任意唱两支南腔北调的时候,观众偶然也可以插嘴进来点戏,台上台下打成一片,愉快的,非正式的空气近于学校里的游艺余兴。京戏的规矩重,难得这么放纵一下,便招得举国若狂。

  中国人喜欢法律,也喜欢犯法。所谓犯法,倒不一定是杀人越货,而是小小的越轨举动,妙在无目的。路旁竖着"靠右走"的木牌,偏要走到左边去。《纺棉花》的犯规就是一本这种精神,它并不是对于平剧的基本制度的反抗,只是把人所共仰的金科玉律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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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18 15: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夜营的喇叭


   晚上十点钟,我在灯下看书,离家不远的军营里的喇叭吹起了熟悉的调子。几个简单的音阶,缓缓的上去又下来,在这鼎沸的大城市里难得有这样的简单的心。

  我说:"又吹喇叭了。姑姑可听见?"我姑姑说:"没留心。"

  我怕听每天晚上的喇叭,因为只有我一个人听见。我说:"啊,又吹起来了。"可是这一次不知为什么,声音极低,绝细的一丝,几次断了又连上。这一次我也不问我姑姑听得见听不见了。我疑心根本没有什么喇叭,只是我自己听觉上的回忆罢了。于凄凉之外还感到恐惧。

  可是这时候,外面有人响亮地吹起口哨,信手拾起了喇叭的调子。我突然站起身,充满喜悦与同情,奔到窗口去,但也并不想知道那是谁,是公寓楼上或是楼下的住客,还是街上过路的。


忆胡适之


   一九五四年秋,我在香港寄了本《秧歌》给胡适先生,另写了封短信,没留底稿,大致是说希望这本书有点像他评《海上花》的"平淡而近自然"。收到的回信一直郑重收藏,但是这些年来搬家次数太多,终于遗失。幸而朋友代抄过一份,她还保存着,如下:爱玲女士:

  谢谢你十月二十五日的信和你的小说《秧歌》!请你恕我这许久没给你写信。你这本《秧歌》,我仔细看了两遍,我很高兴能看见这本很有文学价值的作品。你自己说的"有一点接近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我认为你在这个方面已做到了很成功的地步!这本小说,从头到尾,写的是"饥饿",——也许你曾想到用《饿》做书名,写的真好,真有"平淡而近自然"的细致工夫。

  你写月香回家后的第一顿"稠粥",已很动人了。后来加上一位从城市来忍不得饿的顾先生,你写他背人偷吃镇上带回来的东西的情形,真使我很佩服。我最佩服你写他出门去丢蛋壳和枣核的一段,和"从来没注意到(小麻饼)吃起来卟嗤卟嗤,响得那么厉害"一段。这几段也许还有人容易欣赏。下面写阿招挨打的一段,我怕读者也许不见得一读就能了解了。

  你写人情,也很细致,也能做到"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如131-132页写的那条棉被,如175、189页写的那件棉袄,都是很成功的。189页写棉袄的一段真写得好,使我很感动。 "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是很难得一般读者的赏识的。《海上花》就是一个久被埋没的好例子。你这本小说出版后,得到什么评论?我很想知道一二。

  你的英文本,将来我一定特别留意。

  中文本可否请你多寄两三本来,我要介绍给一些朋友看看。

  书中160页"他爹今年八十了,我都八十一了",与205页的"六十八喽"相差太远,似是小误。76页"在被窝里点着蜡烛",似乎也可删。

  以上说的话,是一个不曾做文艺创作的人的胡说,请你不要见笑。我读了你的十月的信上说的"很久以前我读你写的《醒世姻缘》与《海上花》的考证,印象非常深,后来找了这两部小说来看,这些年来,前后不知看了多少遍,自己以为得到了不少益处。"——我读了这几句话,又读了你的小说,我真很感觉高兴!如果我提倡这两部小说的效果单止产生了你这一本《秧歌》,我也应该十分满意了。

  你在这本小说之前,还写了些什么书?如方便时,我很想看看。匆匆敬祝平安胡适敬上一九五五、一.廿五(旧历元旦后一日)

  适之先生的加圈似是两用的,有时候是好句子加圈,有时候是语气加重,像西方文字下面加杠子。讲到加杠子,二○、三○年代的标点,起初都是人地名左侧加一行直线,很醒目,不知道后来为什么废除了,我一直惋惜。又不像别国文字可以大写。这封信上仍旧是月香。书名是左侧加一行曲线,后来通用引语号。适之先生用了引语号,后来又忘了,仍用一行曲线。在我看来都是"五四"那时代的痕迹,"不胜低回"。

  我第二封信的底稿也交那位朋友收着,所以侥幸还在:适之先生:

  收到您的信,真高兴到极点,实在是非常大的荣幸。最使我感谢的是您把《秧歌》看得那样仔细,您指出76页叙沙明往事那一段可删,确是应当删。那整个的一章是勉强添补出来的。至于为什么要添,那原因说起来很复杂。最初我也就是因为《秧歌》这故事太平淡,不合我国读者的口味——尤其是东南亚的读者——所以发奋要用英文写它。这对于我是加倍的困难,因为以前从来没有用英文写过东西,所以着实下了一番苦功。写完之后,只有现在的三分之二。寄去给代理人,嫌太短,认为这么短的长篇小说没有人肯出版。所以我又添出第一二两章(原文是从第三章月香回乡开始的),叙王同志过去历史的一章,杀猪的一章。最后一章后来也补写过,译成中文的时候没来得及加进去。

  160页谭大娘自称八十一岁,205页又说她六十八岁,那是因为她向兵士哀告的时候信口胡说,也就像叫化子总是说"家里有八十岁老娘"一样。我应当在书中解释一下的。您问起这里的批评界对《秧歌》的反应。有过两篇批评,都是由反共方面着眼,对于故事本身并不怎样注意。我寄了五本《科歌》来。别的作品我本来不想寄来的,因为实在是坏——绝对不是客气话,实在是坏。但是您既然问起,我还是寄了来,您随便翻翻,看不下去就丢下。一本小说集,是十年前写的,去年在香港再版。散文集《流言》也是以前写的,我这次离开上海的时候很匆促,一本也没带,这是香港的盗印本,印得非常恶劣。还有一本《赤地之恋》,是在《秧歌》以后写的,因为要顾到东南亚一般读者的兴味,自己很不满意。而销路虽然不像《秧歌》那样惨,也并不见得好。我发现迁就的事情往往是这样。 《醒世姻缘》和《海上花》一个写得浓,一个写得淡,但是同样是最好的写实的作品。我常常替它们不平,总觉得它们应当是世界名著。《海上花》虽然不是没有缺陷的,像《红楼梦》没有写完也未始不是一个缺陷。缺陷的性质虽然不同,但无论如何,都不是完整的作品。我一直有一个志愿,希望将来能把《海上花》和《醒世姻缘》译成英文。里面对白的语气非常难译,但是也并不是绝对不能译的。我本来不想在这里提起的,因为您或者会担忧,觉得我把事情看得太容易了,会糟蹋了原著。但是我不过是有这样一个愿望,眼前我还是想多写一点东西。如果有一天我真打算实行的话,一定会先译半回寄了来,让您看行不行。祝近好张爱玲二月廿日

  同年十一月,我到纽约不久,就去见适之先生,跟一个锡兰朋友炎樱一同去。那条街上一排白色水泥方块房子,门洞里现出楼梯,完全是港式公寓房子,那天下午晒着太阳,我都有点恍惚起来,仿佛还在香港。上了楼,室内陈设也看着眼熟得很。适之先生穿着长袍子。他太太带点安徽口音,我听着更觉得熟悉。她端丽的圆脸上看得出当年的模样,两手交握着站在当地,态度有点生涩,我想她也许有些地方永远是适之先生的学生。使我立刻想起读到的关于他们是旧式婚姻罕有的幸福的例子。他们俩都很喜欢炎樱,问她是哪里人。

  她用国语回答,不过她离开上海久了,不大会说了。

  喝着玻璃杯里泡着的绿茶,我还没进门就有的时空交叠的感觉更浓了。我看的《胡适文存》是在我父亲窗下的书桌上,与较不像样的书并列。他的《歇浦潮》、《人心大变》、《海外缤纷录》我一本本拖出去看,《胡适文存》则是坐在书桌前看的。《海上花》似乎是我父亲看了胡适的考证去买来的。《醒世姻缘》是我破例要了四块钱去买的。买回来看我弟弟拿着舍不得放手,我又忽然一慷慨,给他先看第一二本,自己从第三本看起,因为读了考证,大致已经有点知道了。好几年后,在港战中当防空员,驻扎在冯平山图书馆,发现有一部《醒世姻缘》,马上得其所哉,一连几天看得抬不起头来。房顶上装着高射炮,成为轰炸目标,一颗颗炸弹轰然落下来,越落越近。我只想着:至少等我看完了吧。

  我姑姑有个时期跟我父亲借书看,后来兄妹闹翻了不来往,我父亲有一次扭怩的笑着咕噜了一声:"你姑姑有两本书还没还我。"我姑姑也有一次有点不好意思的说:"这本《胡适文存》还是他的。"还有一本萧伯纳的《圣女贞德》,德国出版的,她很喜欢那米色的袖珍本,说:"他这套书倒是好。"她和我母亲跟胡适先生同桌打过牌。战后报上登着胡适回国的照片,不记得是下飞机还是下船,笑容满面,笑得像个猫脸的小孩,打着个大圆点的蝴蝶式领结,她看着笑了起来说,"胡适之这样年轻!"

  那天我跟炎樱去过以后,炎樱去打听了来,对我说:"喂,你那位胡博士不大有人知道,没有林语堂出名。"我屡次发现外国人不了解现代中国的时候,往往是因为不知道五四运动的影响。因为五四运动是对内的,对外只限于输入。我觉得不但我们这一代与上一代,就连大陆上的下一代,尽管反胡适的时候许多青年已经不知道在反些什么,我想只要有心理学家荣(Jung)所谓民族回忆这样东西,像"五四"这样的经验是忘不了的,无论湮没多久也还是在思想背景里。荣与弗洛伊德齐名。不免联想到弗洛伊德研究出来的,摩西是被以色列人杀死的。事后他们自己讳言,年代久了又倒过来仍旧信奉他。

  我后来又去看过胡适先生一次,在书房里坐,整个一道墙上一溜书架,虽然也很简单,似乎是定制的,几乎高齐屋顶,但是没搁书,全是一叠叠的文件夹子,多数乱糟糟露出一截子纸。整理起来需要的时间心力,使我一看见就心悸。

  跟适之先生谈,我确是如对神明。较具体的说,是像写东西的时候停下来望着窗外一片空白的天,只想较近真实。适之先生讲起大陆,说"纯粹是军事征服"。我顿了顿没有回答,因为自从一九三几年起看书,就感到左派的压力,虽然本能的起反感,而且像一切潮流一样,我永远是在外面的,但是我知道它的影响不止于像西方的左派只限一九三○年代。我一默然,适之先生立刻把脸一沉,换个话题。我只记得自己太不会说话,因而梗梗于心的这两段。他还说:"你要看书可以到哥伦比亚图书馆去,那儿书很多。"我不由得笑了。那时候我虽然经常的到市立图书馆借书,还没有到大图书馆查书的习惯,更不必说观光。适之先生一看,马上就又说到别处去了。

  他讲他父亲认识我的祖父,似乎是我祖父帮过他父亲一个小忙。我连这段小故事都不记得,仿佛太荒唐。原因是我们家里从来不提祖父。有时候听我父亲跟客人谈"我们老太爷",总是牵涉许多人名,不知道当时的政局就跟不上,听不了两句就听不下去了。我看了《孽海花》才感到兴趣起来,一问我父亲,完全否认。后来又听见他跟个亲戚高谈阔论,辩明不可能在签押房撞见东翁的女儿,那首诗也不是她做的。我觉得那不过是细节。过天再问他关于祖父别的事,他悻悻然说:"都在爷爷的集子里,自己去看好了!"我到书房去请老师给我找了出来,搬到饭厅去一个人看。典故既多,人名无数,书信又都是些家常话。几套线装书看得头昏脑胀,也看不出幕后事情。又不好意思去问老师,仿佛喜欢讲家世似的。

  祖父死的时候我姑姑还小,什么都不知道,而且微窘的笑着问:"怎么想起来问这些?"因为不应当跟小孩子们讲这些话,不民主。我几下子一碰壁,大概养成了个心理错综,一看到关于祖父的野史就马上记得,一归入正史就毫无印象。

  适之先生也提到不久以前在书摊上看到我祖父的全集,没有买。又说正在给《外交》杂志("ForeignAffairs")写篇文章,有点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说:"他们这里都要改的。"我后来想看看《外交》逐期的目录,看有没有登出来,工作忙,也没看。

  感恩节那天,我跟炎樱到一个美国女人家里吃饭,人很多,一顿烤鸭子吃到天黑,走出来满街灯火橱窗,新寒暴冷,深灰色的街道特别干净,霓虹灯也特别晶莹可爱,完全像上海。我非常快乐,但是吹了风回去就呕吐。刚巧胡适先生打电话来,约我跟他们吃中国馆子。我告诉他刚吃了回声吐了,他也就算了,本来是因为感恩节,怕我一个人寂寞。其实我哪过什么感恩节。

  炎樱有认识的人住过一个职业女宿舍,我也就搬了去住。是救世军办的,救世军是出名救济贫民的,谁听见了都会骇笑,就连住在那里的女孩子们提起来也都讪讪的嗤笑着。唯有年龄限制,也有几位胖太太,大概与教会有关系的,似乎打算在此终老的了。管事的老姑娘都称中尉、少校。餐厅里代斟咖啡的是醉倒在鲍艾里(TheBowery)的流浪汉,她们暂时收容的,都是酒鬼,有个小老头子,蓝眼睛白镑镑的,有气无力靠在咖啡炉上站着。

  有一天胡适先生来看我,请他到客厅去坐,里面黑洞洞的,足有个学校礼堂那么大,还有个讲台,台上有钢琴,台下空空落落放着些旧沙发。没什么人,干事们鼓励大家每天去喝下午茶,谁也不肯去。我也是第一次进去,看着只好无可奈何的笑。但是适之先生直赞这地方很好。我心里想,还是我们中国人有涵养。坐了一会出来,他一路四面看着,仍旧满口说好,不像是敷衍话。也许是觉得我没有虚荣心。我当时也没有琢磨出来,只马上想起他写的他在美国的学生时代,有一天晚上去参加复兴会教派篝火晚会的情形。

  我送到大门外,在台阶上站着说话。天冷,风大,隔着条街从赫贞江上吹来。适之先生望着街口露出的一角空镑的灰色河面,河上有雾,不知道怎么笑眯眯的老是望着,看怔住了。他围巾裹得严严的,脖子缩在半旧的黑大衣里,厚实的肩背,头脸相当大,整个凝成一座古铜半身像。我忽然一阵凛然,想着:原来是真像人家说的那样。而我向来相信凡是偶像都有"粘土脚",否则就站不住,不可信。我出来没穿大衣,里面暖气太热,只穿着件大挖领的夏衣,倒也一点都不冷,站久了只觉得风飕飕的。我也跟着向河上望过去微笑着,可是仿佛有一阵悲风,隔着十万八千里从时代的深处吹出来,吹得眼睛都睁不开。那是我最后一次看见适之先生。我二月里搬到纽英伦去,几年不通消息。一九五八年,我申请到南加州亨享屯·哈特福基金会去住半年,那是AP超级市场后裔办的一个艺文作场,是海边山谷里一个魅丽的地方,前年关了门,报上说蚀掉五十万。我写信请适之先生作保,他答应了,顺便把我三四年前送他的那本《秧歌》寄还给我,经他通篇圈点过,又在扉页上题字。我看了实在震动,感激得说不出话来,写都无法写。

  写了封短信去道谢后,不记得什么时候读到胡适返台消息。又隔了好些时,看到噩耗,只惘惘的。是因为本来已经是历史上的人物?我当时不过想着,在宴会上演讲后突然逝世,也就是从前所谓无疾而终,是真有福气。以他的为人,也是应当的。

  直到去年我想译《海上花》,早几年不但可以请适之先生帮忙介绍,而且我想他会感到高兴的,这才真正觉得适之先生不在了。往往一想起来眼睛背后一阵热,眼泪也流不出来。要不是现在有机会译这本书,根本也不会写这篇东西,因为那种怆惶与恐怖太大了,想都不愿意朝上面想。

  译《海上花》最明显的理由似是跳掉吴语的障碍,其实吴语对白也许并不是它不为读者接受最大的原因。亚东版附有几页字典,我最初看这部书的时候完全不懂上海话,并不费力。但是一九三五年的亚东版也像一八九四年的原版一样绝版了。大概还是兴趣关系,太欠传奇化,不sentimental①。英美读者也有他们的偏好,不过他们批评家的影响较大,看书的人多,比较容易遇见识者。十九世纪英国作家乔治·包柔(GeorgeBorrow)的小说不大有人知道——我也看不进去——但是迄今美国常常有人讲起来都是乔治·包柔迷,彼此都欣然。

  要是告诉他们中国过去在小说上的成就不下于绘画瓷器,谁也会露出不相信的神气。要说中国诗,还有点莫测高深。有人说诗是不能诵的。小说只有本《红楼梦》是代表作,没有较天真的民间文学成份。《红楼梦》他们大都只看个故事轮廓,大部分是高鹗的,大家庭三角恋爱,也很平常。要给它应得的国际地位,只有把它当作一件残缺的艺术品,去掉后四十回,可能加上原著结局的考证。我十二三岁的时候第一次看,是石印本,看到八十一回"四美钓游鱼",忽然天日无光,百样无味起来,此后完全是另一个世界。最奇怪的是宝黛见面一场之僵,连他们自己都觉得满不是味。许多年后才知道是别人代续的,可以同情作者之如芒刺在背,找到些借口,解释他们态度为什么变了,又匆匆结束了那场谈话。等到宝玉疯了就好办了。那时候我怎么着也想不到是另一个人写的,只晓得宁可翻到前面,看我跳掉的做诗行令部分。在美国有些人一听见《海上花》是一八九四年出版的,都一怔,说:"这么晚……差不多是新文艺了嘛!"也像买古董一样讲究年份。《海上花》其实是旧小说发展到极端,最典型的一部。作者最自负的结构,倒是与西方小说共同的。特点是极度经济,读着像剧本,只有对白与少量动作。暗写、白描,又都轻描淡写不落痕迹,织成一般人的生活的质地,粗疏、灰扑扑的,许多事"当时浑不觉"。所以题材虽然是八十年前的上海妓家,并无艳异之感,在我所有看过的书里最有日常生活的况味。

  胡适先生的考证指出这本书的毛病在中段名士、美人大会一笠园。我想作者不光是为了插入他自己得意的诗文酒令,也是表示他也会写大观园似的气象。凡是好的社会小说家——社会小说后来沦为黑幕小说,也许应当照ovalofman-ners评为"生活方式小说"——能体会到各阶层的口吻行事微妙的差别,是对这些地方特别敏感,所以有时候阶级观念特深,也就是有点势利。作者对财势滔天的齐韵叟与齐府的清官另眼看待,写得他们处处高人一等,而失了真。

  管事的小赞这人物,除了为了插入一首菊花诗,也是像"诗婢",间接写他家的富贵风流。此外只有第五十三回齐韵叟撞见小赞在园中与人私会,没看清楚是谁。回目上点明是一对情侣,而从此没有下文,只在跋上提起将来"小赞小青挟资远遁",才知道是齐韵叟所眷妓女苏冠香的婢女小青。丫头跟来跟去,不过是个名字而已,未免写得太不够。作者用藏闪法,屡次借回目点醒,含蓄都有分寸,扣得极准,这是唯一的失败的例子。我的译本删去几回,这一节也在内,都仍旧照原来的纹路补缀起来。

  像赵二宝那样的女孩子太多了,为了贪玩、好胜而堕落。而她仍旧成为一个高级悲剧人物。窝囊的王莲生受尽沈小红的气,终于为了她姘戏子而断了,又不争气,有一个时期还是回到她那里。而最后飘逸的一笔,还是把这回事提高到恋梦破灭的境界。作者尽管世俗,这种地方他的观点在时代与民族之外,完全是现代的,世界性的,这在旧小说里实在难得。

  但是就连自古以来崇尚简略的中国,也还没有像他这样简无可简,跟西方小说的传统刚巧背道而驰。他们向来是解释不厌其详的,《海上花》许多人整天荡来荡去,面目模糊,名字译成英文后,连性别都看不出,才摸熟了倒又换了一批人。我们"三字经"式的名字他们连看几个立刻头晕眼花起来,不比我们自己看着,文字本身在视觉上有色彩。他们又没看惯夹缝文章,有时候简直需要个金圣叹逐句夹评夹注。

  中国读者已经摒弃过两次的东西,他们能接受?这件工作我一面做着,不免面对着这些问题,也老是感觉着,适之先生不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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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18 15: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银宫就学记


   不久以前看了两张富有教育意味的电彩,《新生》与《渔家女》(后者或许不能归入教育片一栏,可是从某一观点看来,它对于中国人的教育心理方面是有相当贡献的。)受训之余,不免将我的一点心得写下来,供大家参考。

  《新生》描写农村的纯洁怎样为都市的罪恶所沾污——一个没有时间性的现象。七八年前的《三个摩登女性》与《人道》也采取了同样的题材,也像《新生》一般地用了上城读书的农家子为代表。中国电影最近的趋势似乎是重新发掘一九三几年间流行的故事。这未尝不是有益的。因为一九三几年间是一个智力活跃的时代,虽然它有太多的偏见与小心眼儿,虽然它的单调的洋八股有点讨人厌。那种紧张,毛躁的心情已经过去,可是它所采取的文艺与电影材料,值得留的还是留了下来。

  《新生》的目的在"发扬教育精神,指导青年迷津"(引用广告),可是群众对于这教育是否感到兴趣,制片人似乎很抱怀疑,因此不得不妥协一下,将"迷津"夸张起来,将"指导"一节竭力的简单化。这也不能怪他们——这种态度是有所本的。美国的教会有一支叫做"复兴派"(Revivalisis),做礼拜后每每举行公开的忏悔,长篇大论叙述过往的罪恶。发起人把自己描写成凶徒与淫棍,越坏越动听。烘云托月,衬出今日的善良,得救后的快乐。在美国的穷乡僻壤,没有大腿戏可看的地方,村民唯一的娱乐便是这些有声有色醋畅淋漓的忏悔。

  《新生》没有做得到有声有色这一点。它缺乏真实性,一部分是经济方面的原因。并非电影公司不肯花钱,而是戏里把货币价值计算得不大准确的缘故。父母给了儿子六百元买书,不肖的儿子用这六百元赁了一所美仑美奂的大厦,雇了女佣,不断地请客,应酬女朋友。一个唯利是图的交际花愿意嫁给他,如果他能再筹到二千元的巨款。即使以十年前的生活程度为标准,这笔帐也还使人糊涂。

  男主角回心向善了,可是"善"在哪里?《新生》设法回答这问题——一个勇敢而略有点慌乱的尝试。至少它比它的姐妹作切实得多——从前的影片往往只给你一种虚无缥缈的自新的感觉,仿佛年初一早上赌的咒,发的愿心似的。《新生》介绍了那最合理想的现代少女(王丹凤演),她和男主角做朋友纯为交换智识。他想再进一步的时候,她拒绝了他的爱,因为这年头儿不是谈情说爱的时候。毕业之后她到内地去教书,成为一个美丽悦目的教务主任,头发上扎一个大蝴蝶结。受了她的影响,男主角加入了一个开发边疆的旅行团,垦荒去了。他做这件事,并没有预先考虑过,光是由于一时的冲动,诗意的憧憬,近于逃避主义。如果他在此地犯罪,为什么他不能在此地赎罪呢?在我们近周的环境里,一个身强力壮,具有相当知识的年轻人竟会无事可做么?一定要叫他走到"辽远的,辽远的地方",是很不合实际的建议。《新生》另提出了一个很值得讨论的问题:大众的初步教育,是否比少数人的高等教育更为重要,更为迫切?男主角的父亲拒绝帮助一个邻居的孩子进小学,因为他的钱要留着给他自己的孩子入大学。然而他的不成器的孩子辜负了他的一片苦心,他受了刺激,便毁家兴学,造福全村的儿童。在这里,剧作者隐约地对于我们的最高学府表示不满,可是他所攻击的仅限于大学四周的混杂腐败有传染性的环境。在《渔家女》里面找寻教育的真谛,我们走的是死胡同,因为《渔家女》的英雄是个美术专门生,西洋美术在中国始终是有钱人消闲的玩艺儿。差不多所有的职业画家画的都是传统的中国画。《渔家女》的英雄一开头便得罪了观众(如果这观众是有点常识的话),因为他不知天高地厚,满以为画两个令人肃然起敬的伟岸的裸体女人便可以挣钱养家了。

  《渔家女》的创造人多半从来没看见过一个游泳着的鱼——除了在金鱼缸里——但是他用稀有的甜净的风格叙说他的故事,还有些神来之笔,在有意无意间点染出中国人的脾气,譬如说,渔家女向美术家道歉,她配不上他,他便激楚地回答:"我不喜欢受过教育的女人。"可是,他虽然对大自然的女儿充满了卢骚式的景仰,他不由自主地要教她认字。他不能抵抗这诱惑。以往的中国学者有过这样一个普遍的嗜好:教姨太太读书。其实,教太太也未尝不可,如果太太生得美丽,但是这一类的风流蕴藉的勾当往往要到暮年的时候,退休以后,才有这闲心,收个"红袖添香"的女弟子以娱晚景,太太显然是不合格了。

  从前的士子很少有机会教授女学生,因此袁随园为人极度艳羡,因此郑康成穷极无聊只得把自己家里的丫头权充门墙桃李。现在情形不同了,可是几千年的情操上的习惯毕竟一时很难更改,到处我们可以找到遗迹。女人也必须受教育,中国人对于这一点表示同意了,然而他们宁愿自己教育自己的太太,直接地或间接地。在通俗的小说里,一个男子如果送一个穷女孩子上学堂,那就等于下了聘了,即使他坚决地声明他不过是成全她的志向,因为她是个可造之材。报上的征婚广告里每每有"愿助学费"的句子。

  "渔家女"的恋人乐意教她书,所以"渔家女"之受教育完全是为了她的先生的享受。而美术生专门所受的教育又于他毫无好处。他同爸爸吵翻了,出来谋独立,失败了,幸而有一个钟情于他的阔小姐加以援手,随后这阔小姐就诡计多端破坏他同"渔家女"的感情。在最后的一刹那,收买灵魂的女魔终于天良发现,一对恋人遂得团圆,美术家用阔小姐赠他的钱雇了花马车迎接他的新娘。悲剧变为喜剧,关键全在一个阔小姐的不甚可靠的良心——《渔家女》因而成为更深一层的悲剧了。

有几句话同读者说


   我自己从来没想到需要辩白,但最近一年来常常被人议论到,似乎被列为文化汉奸之一,自己也弄得莫名其妙。我所写的文章从来没有涉及政治,也没有拿过任何津贴。想想看我惟一的嫌疑要末就是所谓"大东亚文学者大会"第三届曾经叫我参加,报上登出的名单内有我;虽然我写了辞函去(那封信我还记得,因为很短,仅只是:"承聘为第三届大东亚文学者大会代表,谨辞。张爱玲谨上。")报上仍旧没有把名字去掉。

  至于还有许多无稽的谩骂,甚而涉及我的私生活,可以辩驳之点本来非常多。而且即使有这种事实,也还牵涉不到我是否有汉奸嫌疑的问题;何况私人的事本来用不着向大众剖白,除了对自己家的家长之外仿佛我没有解释的义务。所以一直缄默着。同时我也实在不愿意耗费时间与精神去打笔墨官司,徒然搅乱心思,耽误了正当的工作。但一直这样沉默着,始终没有阐明我的地位,给社会上一个错误的印象,我也觉得是对不起关心我的前途的人,所以在小说集重印的时候写了这样一段作为序。反正只要读者知道了就是了。《传奇》里面新收进去的五篇,《留情》、《鸿鸾禧》、《红玫瑰与白玫瑰》、《等》、《桂花蒸阿小悲秋》,初发表的时候有许多草率的地方,实在对读者感到抱歉,这次付印之前大部分都经过增删。还有两篇改也无从改起的,只好不要了。

  我不会做诗的,去年冬天却做了两首,自己很喜欢,又怕人家看了说"不知所云";原想解释一下,写到后来也成了一篇独立的散文。现在我把这篇《中国的日夜》放在这里当作跋,虽然它也并不能够代表这里许多故事的共同的背景,但作为一个传奇未了的"余韵",似乎还适当。

  封面是请炎樱设计的。借用了晚清的一张时装仕女图,画着个女人幽幽地在那里弄骨牌,旁边坐着奶妈,抱着孩子,仿佛是晚饭后家常的一幕。可是栏杆外,很突兀地,有个比例不对的人形,像鬼魂出现似的,那是现代人,非常好奇地孜孜往里窥视。如果这画面有使人感到不安的地方,那也正是我希望造成的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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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18 15: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女同车


  这是句句真言,没有经过一点剪裁与润色的,所以不能算小说。

  电车这一头坐着两个洋装女子,大约是杂种人吧,不然就是葡萄牙人,像是洋行里的女打字员。说话的这一个偏于胖,腰间束着三寸宽的黑漆皮带,皮带下面有圆圆的肚子,细眉毛,肿眼泡,因为脸庞上半部比较突出,上下截然分为两部。她道:"……所以我就一个礼拜没同他说话。他说'哈罗'。我也说'哈罗'"。她冷冷地抬了抬眉毛,连带地把整个的上半截脸往上托了一托。"你知道,我的脾气是倔强的。是我有理的时候,我总是倔强的。"

  电车那一头也有个女人说到"他",可是她的他不是恋人而是儿子,因为这是个老板娘模样的中年太太,梳个乌油油的髻,戴着时行的独粒头喷漆红耳环。听她说话的许是她的内侄。她说一句,他点一点头,表示领会,她也点一点头,表示语气的加重。她道:"我要翻翻行头,伊弗拨我翻。难我讲我铜钿弗拨伊用哉!格日子拉电车浪,我教伊买票,伊哪哼话?……'侬拨我十块洋钿,我就搭侬买?'坏咈?……"这里的"伊",仿佛是个不成材的丈夫,但是再听下去,原来是儿子。儿子终于做下了更荒唐的事,得罪了母亲:"伊爸爸一定要伊跪下来,'跪呀,跪呀!'伊定规弗肯:'我做啥要跪啊?'一个末讲:'定规要侬跪。跪呀!跪呀!'难后来,伊强弗过咧:'好格,好格,我跪!'我说:'我弗要伊跪。我弗要伊跪呀!'后来旁边人讲:价大格人,跪下来,阿要难为情,难末喊伊送杯茶,讲一声:'姆妈勿要动气。'一杯茶送得来,我倒'叭!'笑出来哉!"

  电车上的女人使我悲怆。女人……女人一辈子讲的是男人,念的是男人,怨的是男人,永远永远。


雨伞下


  下大雨,有人打着伞,有人没带伞的。没伞的挨着有伞,钻到伞底下去躲雨,多少有点掩蔽,可是伞的边缘滔滔流下水来,反而比外面的雨更来得凶。挤在伞沿下的人,头上淋得稀湿。

  当然这是说教式的寓言,意义很明显:穷人结交富人,往往要赔本,某一次在雨天的街头想到这一节,一直没有写出来,因为太像讷厂先生茶话的作风了。

草炉饼


   前两年看到一篇大陆小说《八千岁》,里面写一个节俭的富翁,老是吃一种无油烧饼,叫做草炉饼。我这才恍然大悟,四五十年前的一个闷葫芦终于打破了。

  二次大战上海沦陷后天天有小贩叫卖:"马……草炉饼!"吴语"买""卖"同音"马","炒"音"草",所以先当是"炒炉饼",再也没想到有专烧茅草的火炉。卖饼的歌喉嘹亮,"马"字拖得极长,下一个字拔高,末了"炉饼"二字清脆迸跳,然后突然噎住。是一个年轻健壮的声音,与卖臭豆腐干的苍老沙哑的喉咙遥遥相对,都是好嗓子。卖馄饨的就一声不出,只敲梆子。馄饨是消夜,晚上才有,臭豆腐干也要黄昏才出现,白天就是他一个人的天下。也许因为他的主顾不是沿街住户,而是路过的人力车三轮车夫,拉塌车的,骑脚踏车送货的,以及各种小贩,白天最多。可以拿在手里走着吃——最便当的便当。

  战时汽车稀少,车声市声比较安静。在高楼上遥遥听到这漫长的呼声,我和姑姑都说过不止一次:"这炒炉饼不知道是什么样子。" "现在好些人都吃。"有一次我姑姑幽幽地说,若有所思。

  我也只"哦"了一声。印象中似乎不像大饼油条是平民化食品,这是贫民化了。我姑姑大概也是这样想。

  有一天我们房客的女佣买了一块,一角蛋糕似地搁在厨房桌上的花漆桌布上。一尺阔的大圆烙饼上切下来的,不过不是薄饼,有一寸多高,上面也许略洒了点芝麻。显然不是炒年糕一样在锅里炒的,不会是"炒炉饼"。再也想不出是个什么字,除非是"燥"?其实"燥炉"根本不通,火炉还有不干燥的? 《八千岁》里的草炉饼是贴在炉子上烤的。这么厚的大饼绝对无法"贴烧饼"。《八千岁》的背景似是共党来之前的苏北一带。那里的草炉饼大概是原来的形式,较小而薄。江南的草炉饼疑是近代的新发展,因为太像中国本来没有的大蛋糕。

  战后就绝迹了。似乎战时的苦日子一过去,就没人吃了。

  我在街上碰见过一次,擦身而过,小贩臂上挽着的篮子里盖着布,掀开一角露出烙痕斑斑点点的大饼,饼面微黄,也许一叠有两三只。白布洗成了匀净的深灰色,看着有点恶心。匆匆一瞥,我只顾忙着看那久闻大名如雷贯耳的食品,没注意拎篮子的人,仿佛是个苍黑瘦瘠中年以上的男子。我也没想到与那年轻的歌声太不相称,还是太瘦了显老。

  上海五方杂处,土生土长的上海人反而少见。叫卖吃食的倒都是纯粹本地口音。有些土著出人意表地肤色全国最黑,至少在汉族内。而且黑中泛灰,与一般的紫膛色不同,倒比较像南太平洋关岛等小岛(Micronesian)与澳洲原住民的炭灰皮色。我从前进的中学,舍监是青浦人——青浦的名称与黄浦对立,想来都在黄浦江边——生得黑里俏,女生背后给她取的绰号就叫阿灰。她这同乡大概长年户外工作,又更晒黑了。

  沿街都是半旧水泥弄堂房子的背面,窗户为了防贼,位置特高,窗外装凸出的细瘦黑铁栅。街边的洋梧桐,淡褐色疤斑的笔直的白圆筒树身映在人行道的细麻点水泥大方砖上,在耀眼的烈日下完全消失了。眼下遍地白茫茫晒褪了色,白纸上忽然来了这么个"墨半浓"的鬼影子,微驼的瘦长条子,似乎本来是圆脸,黑得看不清面目,乍见吓人一跳。

  就这么一只篮子,怎么够卖,一天叫到晚?难道就做一篮子饼,小本生意小到这样,真是袖珍本了。还是瘦弱得只拿得动一只篮子,卖完了再回去拿?那总是住得近。这里全是住宅区,紧接着通衢大道,也没有棚户。其实地段好,而由他一个人独占,想必也要走门路,警察方面塞点钱。不像是个乡下人为了现在乡下有日本兵与和平军,无法存活才上城来,一天卖一篮子饼,聊胜于无的营生。

  这些我都是此刻写到这里才想起来的,当时只觉得有点骇然。也只那么一刹那,此后听见"马……草炉饼"的呼声,还是单纯地甜润悦耳,完全忘了那黑瘦得异样的人。至少就我而言,这是那时代的"上海之音",周璇、姚莉的流行歌只是邻家无线电的噪音,背景音乐,不是主题歌。我姑姑有一天终于买了一块,下班回来往厨房桌上一撩,有点不耐烦地半恼半笑地咕噜了一声:"哪,炒炉饼。"

  报纸托着一角大饼,我笑着撕下一小块吃了,干敷敷地吃不出什么来。也不知道我姑姑吃了没有,还是给了房客的女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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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18 15: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造人


   我一向是对于年纪大一点的人感到亲切,对于和自己差不多岁数的人稍微有点看不起,对于小孩则是尊重与恐惧,完全敬而远之。倒不是因为"后生可畏"。多半他们长大成人之后也都是很平凡的,还不如我们这一代也说不定。

  小孩是从生命的泉源里分出来的一点新的力量,所以可敬,可怖。

  小孩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糊涂。父母大都不懂得子女,而子女往往看穿了父母的为人。我记得很清楚,小时候怎样渴望把我所知道的全部吐露出来,把长辈们大大的吓唬一下。

  青年的特点是善忘,才过了儿童时代便把儿童心理忘得干干净净,直到老年,又渐渐和儿童接近起来,中间隔了一个时期,俗障最深,与孩子们完全失去接触——刚巧这便是生孩子的时候。

  无怪生孩子的可以生了又生。他们把小孩看做有趣的小傻子,可笑又可爱的累赘。他们不觉得孩子的眼睛的可怕——那么认真的眼睛,像末日审判的时候,天使的眼睛。

  凭空制造出这样一双眼睛,这样的有评判力的脑子,这样的身体,知道最细致的痛苦也知道快乐,凭空制造了一个人,然后半饥半饱半明半昧地养大他……造人是危险的工作,做父母的不是上帝而被迫处于神的地位。即使你慎重从事,生孩子以前把一切都给他筹备好了,还保不定他会成为何等样的人物。若是他还没下地之前,一切的环境就是于他不利的,那他是绝少成功的机会——注定了。

  当然哪,环境越艰难,越显出父母之爱的伟大。父母子女之间,处处需要牺牲,因而养成了克已的美德。

  自我牺牲的母爱是美德,可是这种美德是我们的兽祖先遗传下来的,我们的家畜也同样具有的——我们似乎不能引以自傲。本能的仁爱只是兽性的善。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并不在此。人之所以为人,全在乎高一等的知觉,高一等的理解力。此种论调或者会被认为过于理智化,过于冷淡,总之,缺乏"人性"——其实倒是比较"人性"的,因为是对于兽性的善的标准表示不满。

  兽类有天生的慈爱,也有天生的残酷,于是在血肉淋漓的生存竞争中一代一代活了下来。"自然"这东西是神秘伟大不可思议的,但是我们不能"止于自然"。自然的作风是惊人的浪费——一条鱼产下几百万鱼子,被其他的水族吞噬之下,单剩下不多的几个侥幸孵成小鱼。为什么我们也要这样地浪费我们的骨血呢?文明人是相当值钱的动物,喂养,教养,在需要巨大的耗费。我们的精力有限,在世的时间也有限,可做,该做的事又有那么多——凭什么我们要大量制造一批迟早要被淘汰的废物?

  我们的天性是要人种滋长繁殖,多多的生,生了又生。我们自己是要死的,可是我们的种子遍布于大地。然而,是什么样的不幸的种子,仇恨的种子!

丈人的心


  这是个法国故事,法国人的小说,即使是非常质朴,以乡村为背景的,里面也看得出他们一种玩世的聪明。这一篇小说讲到阿尔卑斯出上的居民,常会遇到山崩、冰雹、迷路、埋在雪里,种种危险。一老翁,有一个美丽的女儿,翁择婿条件太苛刻,大家简直拿他没办法,有一个青年,遇到机会,救了老翁的命。他想,好了,一定成功了。另一个比较狡猾的青年,却定下计策,自己假装陷入绝境,使老者救他一命,从此这老者看见他就一团高兴,吻他、拥抱他、欢迎他,仅是他的存在就提醒大家,这老人是怎样的一个英雄。看看那一个有恩于自己,却像见了真主似的,很不愉快,于是把女儿配给那狡猾的青年,青年在结婚前,喝醉了酒,说出真心话,老人知道受骗,把女儿收回了——但这是太恶俗的尾巴。


中国的日夜


  去年秋冬之交我天天去买菜。有两趟买菜回来竟做出一首诗,使我自己非常诧异而且快乐。一次是看见路上洋梧桐的落叶,极慢极慢的掉下一片来,那姿势从容得奇怪。我立定了看它,然而等不及它到地我就又往前走了,免得老站在那里像是发呆。走走又回过头去看了个究竟。以后就写了这个——

   落叶的爱

  大的黄叶子朝下掉;
  慢慢的,它经过风,
  经过淡青的天,
  经过天的刀光,
  黄灰楼房的尘梦。
  下来到半路上,
  看得出它是要去吻它的影子。
  地上它的影子,
  迎上来迎上来,
  又像是往斜里飘。
  叶子尽着慢着,
  装出中年的漠然,
  但是,一到地,
  金焦的手掌
  小心覆着个小黑影,
  如同捉蟋蟀——
  "唔,在这儿了!"
  秋阳里的水门汀地上,静静睡在一起,
  它和它的爱。

  又一次我到小菜场去,已经是冬天了。太阳煌煌的,然而空气里有一种清湿的气味,如同晾在竹竿上成阵的衣裳。地下摇摇摆摆走着的两个小孩子,棉袍的花色相仿,一个像碎切腌菜,一个像酱菜,各人都是胸前自小而大一片深暗的油渍,像关公领下盛胡须的锦囊。又有个抱在手里的小孩,穿着桃红假哔叽的棉袍,那珍贵的颜色在一冬日积月累的黑腻污秽里真是双手捧出来的,看了叫人心痛,穿脏了也还是污泥里的莲花。至于蓝布的蓝,那是中国的"国色"。不过街上一般人穿的蓝布衫大都经过补缀,深深浅浅,都像雨洗出来的,青翠醒目。我们中国本来是补钉的国家,连天都是女娲补过的。

  一个卖桔子的把担子歇在马路边上,抱着胳膊闲看景致,扁圆脸上的大眼睛黑白分明。但是,忽然——我已经走过他面前了,忽然他把脸一扬,绽开极大的嘴,朝天唱将起来:"一百只洋买两只!一百只洋两只买咧!伙姬!一百只洋贱末贱咧!"这歌声我在楼上常常听见的,但还是吓了一大跳,不大能够相信是从他嘴里出来的,因为声音极大,而前一秒钟他还是在那里静静眺望着一切的。现在他仰着头,面如满月,笑嘻嘻张开大口吆喝着,完全像SAPAJOU漫画里的中国人。外国人画出的中国人总是乐天的,狡猾可爱的苦哈哈,使人乐于给他骗两个钱去的。那种愉快的空气想起来真叫人伤心。

  有个道士沿街化缘,穿一件黄黄的黑布道袍,头顶心梳的一个灰扑扑的小髻,很似摩登女人的两个髻叠在一起。黄脸上的细眼睛与头发同时一把拉了上去,也是一个苦命的女人的脸相。看不出他有多大年纪,但是因为营养不足,身材又高又瘦,永远是十七八岁抽长条子的模样。他斜斜握着一个竹筒,"托——托——"敲着,也是一种钟摆,可是计算的是另一种时间,仿佛荒山古庙里的一寸寸斜阳。时间与空间一样,也有它的值钱地段,也有大片的荒芜。不要说"寸金难买"了,多少人想为一口苦饭卖掉一生的光阴还没人要。(连来生也肯卖——那是子孙后裔的前途。)这道士现在带着他们一钱不值的过剩的时间,来到这高速度的大城市里。周围许多缤纷的广告牌、店铺、汽车喇叭嘟嘟响;他是古时候传奇故事里那个做黄粱梦的人,不过他单只睡了一觉起来了,并没有做那么个梦——更有一种惘然。……那道士走到一个五金店门前倒身下拜,当然人家没有钱给他,他也目中无人似的,茫茫的磕了个头就算了。自爬起来,"托——托——"敲着,过渡到隔壁的烟纸店门首,复又"跪倒在地埃尘",歪垂着一颗头,动作是黑色的淤流,像一条黑菊花徐徐开了。看着他,好像这世界的尘埃真是越积越深了,非但灰了心,无论什么东西都是一捏就粉粉碎,成了灰。我很觉得震动,再一想,老这么跟在他后面看着,或者要来向我捐钱了——这才三脚两步走开了。

  从菜场回来的一个女佣,菜篮里一团银白的粉丝,像个蓬头老妇人的髻。又有个女人很满意地端端正正捧着个朱漆盘子,里面矗立着一堆寿面,巧妙地有层次地折叠悬挂;顶上的一撮子面用个桃红小纸条一束,如同小女孩头上扎的红线把根。淡米色的头发披垂下来,一茎一茎粗得像小蛇。

  又有个小女孩拎着个有盖的锅走过,那锅两边两只绊子里穿进一根蓝布条,便于提携。很宽的一条二蓝布带子,看着有点脏相,可是更觉得这个锅是同她有切身关系的,"心连手,手连心。"

  肉店里学徒的一双手已经冻得非常大了,橐橐拿刀剁着肉,猛一看就像在那里剁着红肿的手指。柜台外面来了个女人,是个衰年的娼妓吧,现在是老鸨,或是合伙做生意的娘姨。头发依旧烫得蓬蓬松松撸向耳后,脸上有眉目姣好的遗迹,现在也不疤不麻,不知怎么有点凸凹不平,犹犹疑疑的。她口镶金牙,黑绸皮袍卷起了袖口,袖口的羊皮因为旧的缘故,一丝一丝胶为一瓣一瓣,纷披着如同白色的螃蟹菊。她要买半斤肉,学徒忙着切他的肉丝,也不知他是没听见还是不答理。她脸上现出不确定的笑容,在门外立了一回,翘起两只手,显排她袖口的羊皮,指头上两只金戒指,指甲上斑驳的红蔻丹。

  肉店老板娘坐在八仙桌旁边,向一个乡下上来的亲戚宣讲小姑的劣迹。她两手抄在口袋里,太紧的棉袍与蓝布罩袍把她像五花大绑似的绑了起来;她挣扎着,头往前伸,瞪着一双麻黄眼睛,但是在本埠新闻里她还是个"略具姿首"的少妇。"噢!阿哥格就是伊个!阿哥屋里就是伊屋里——从前格能讲末哉,现在算啥?"她那口气不是控诉也不是指斥,她眼睛里也并没有那亲戚,只是仇深似海;如同面前展开了一个大海似的,她眼睛里是那样的茫茫的无望。一次一次她提高了喉咙,发声喊,都仿佛是向海里吐口痰,明知无济于事。那亲戚衔着旱烟管,穿短打,一只脚踏在长板凳上;他也这样劝她:"格仔闲话倒也勿要去讲伊 ……"然而她紧接着还是恨一声:"噢!侬阿哥囤两块肉皮侬也搭伊去卖卖脱!"她把下巴举起来向墙上一指;板壁高处,钉着几枚钉,现在只有件蓝布围裙挂在那里。

  再过去一家店面,无线电里娓娓唱着申曲,也是同样的入情入理有来有去的家常是非。先是个女人在那里发言,然后一个男子高亢流利地接口唱出这一串:"想我年纪大来岁数增,三长两短命归阴,抱头送终有啥人?"我真喜欢听,耳朵如鱼得水,在那音乐里栩栩游着。街道转了个弯,突然荒凉起来。迎面一带红墙,红砖上漆出来栳栳大的四个蓝团白字,是一个小学校。校园里高高生长着许多萧条的白色大树;背后的莹白的天,将微欹的树干映成了淡绿的。申曲还在那里唱着,可是词句再也听不清了。我想起在一个唱本上看到的开篇:"谯楼初鼓定天下……隐隐谯楼二鼓敲……谯楼三鼓更凄凉……"第一句口气很大,我非常喜欢
那壮丽的景象,汉唐一路传下来的中国,万家灯火,在更鼓声中渐渐静了下来。

  我拿着个网袋,里面瓶瓶罐罐,两只洋瓷盖碗里的豆腐与甜面酱都不能够让它倾侧,一大棵黄芽菜又得侧着点,不给它压碎了底下的鸡蛋,扶着挽着,吃力得很。冬天的阳光虽然微弱,正当午时,而且我路走得多,晒得久了,日光像个黄蜂在头上嗡嗡转,营营扰扰的,竟使人痒刺刺地出了汗。我真快乐我是走在中国的太阳底下。我也喜欢觉得手与脚都年青有气力的。而这一切都是连在一起的,不知为什么。快乐的时候,无线电的声音,街上的颜色,仿佛我也都有份;即使忧愁沉淀下去也是中国的泥沙。总之,到底是中国。回家来,来不及地把菜蔬往厨房里一堆,就坐到书桌前。我从来没有这么快的写出东西来过,所以简直心惊胆战。涂改之后成为这样:

   中国的日夜

  我的路走在我自己的国土。
  乱纷纷都是自己人;
  补了又补,连了又连的,补钉的彩云的人民。
  我的人民,
  我的青春,
  我真高兴晒着太阳去买回来沉重累赘的一日三餐。
  谯楼初鼓定天下;
  安民心,
  嘈嘈的烦冤的人声下沉。
  沉到底。
  ……
  中国,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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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18 15: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人的宗教


  这篇东西本是写给外国人看的,所以非常粗浅,但是我想,有时候也应当像初级教科书一样地头脑简单一下,把事情弄明白些。

  表面上中国人是没有宗教可言的。中国智识阶级这许多年来一直是无神论者。佛教对于中国哲学的影响又是一个问题,可是佛教在普遍人的教育上似乎留下很少的痕迹。就因为对一切都怀疑,中国文学里弥漫着大的悲哀。只有在物质的细节上,它得到欢悦——因此《金瓶梅》、《红楼梦》仔仔细细开出整桌的菜单,毫无倦意,不为什么,就因为喜欢——细节往往是和美畅快,引人入胜的,而主题永远悲观。一切对于人生的笼统观察都指向虚无。 世界各国的人都有类似的感觉,中国人与众不同的地方是:这"虚空的空虚,一切都是虚空"的感觉总像个新发现,并且就停留在这阶段。一个一个中国人看见花落水流,于是临风洒泪,对月长吁,感到生命之暂,但是他们就到这里为止,不往前想了。灭亡是不可避免的,然而他们并不因此就灰心,绝望,放浪,贪婪、荒淫——对于欧洲人,那似乎是合逻辑的反应。像文艺复兴时代的欧洲人,一旦不相信死后的永生了,便大大地作乐而且作恶,闹得天翻地覆。

  受过教育的中国人认为人一年年地活下去,并不走到哪里去;人类一代一代下去,也并不走到哪里去。那么,活着有什么意义呢?不管有意义没有,反正是活着的。我们怎样处置自己,并没多大关系,但是活得好一点是快乐的,所以为了自己的享受,还是守规矩的好。在那之外,就小心地留下了空白——并非懵腾地骚动着神秘的可能性的白雾,而是一切思想悬崖勒马的绝对停止,有如中国画上部严厉的空白——不可少的空白,没有它,图画便失去了均衡。不论在艺术里还是人生里,最难得的就是知道什么时候应当歇手。中国人最引以自傲的就是这种约束的美。

  当然,下等人在这种缺少兴趣的,稀薄的空气里是活不下去的。他们的宗教是许多不相连系的小小迷信组合而成的——星相,狐鬼,吃素。上等人与下等人所共有的观念似乎只有一个祖先崇拜,而这对于智识阶级不过是纯粹的感情作用,对亡人尽孝而已,没有任何宗教上的意义。中国人的一厢情愿

  但是仔细一研究,我们发现大家有一个共通的宗教背景。读书人和愚民唯一的不同之点是:读书人有点相信而不大肯承认;愚民承认而不甚相信。这模糊的心理布景一大部分是佛教与道教,与道教后期的神怪混合在一起,在中国人的头脑里浸了若干年,结果与原来的佛教大不相同了。下层阶级的迷信是这广大的机构中取出的碎片——这机构的全貌很少有人检阅过,大约因为太熟悉了的缘故。下层阶级的迷信既然是有系统的宇宙观的一部分,就不是迷信。

  这宇宙观能不能算一个宗教呢?中国的农民,你越是苦苦追问,他越不敢作肯定的答复,至多说:"鬼总是有的吧?看是没看见过。"至于智识阶级呢,他们嘴里说不信,其实也并没说谎,可是他们的思想行动偷偷地感染上了宗教背景的色彩,因为信虽不信,这是他们所愿意相信的。宗教本来一大半是一厢情愿。我们且看看中国人的愿望。中国的地狱

  中国人有一个道教的天堂与一个佛教的地狱。死后一切灵魂都到地狱里去受审判,所以不依基督教的地底火山,单只恶人在里面受罪的,我们的地府是比较空气流通的地方。"阴间"理该永远是黄昏,但有时也像个极其正常的都市,游客兴趣的集中点是那十八层地窖的监牢。生魂出窍,飘流到地狱里去,遇见过世的亲戚朋友,领他们到处观光,是常有的事。

  鬼的形态,有许多不同的传说,比较学院派的理论,说鬼不过是一口气不散,是气体;以此为根据,就断定看上去是个灰或黑色的剪影,禁不起风吹,随着时间的进展渐渐销磨掉,所以"新鬼大,故鬼小"。但是群众的理想总偏于照相式,因此一般的鬼现形起来总与死者一模一样。

  阴司的警察拘捕亡人的灵魂,最高法庭上坐着冥王,冥王手下的官僚是从干练的鬼中选出来的。生前有过大善行的囚犯们立即被释放,踏着金扶梯登天去了。滞留在地狱里的罪人,依照各种不同性质的罪过受各种不同的惩罚。譬如说,贪官污吏被迫喝下大量的铜的溶液。投胎

  中等的人都去投胎。下一辈子境况与遭际全要看上一世的操行如何。好人生在富家。如果他不是绝无缺点的,他投胎到富家做女人——女人是比男人苦得多的。如果他在过去没有品行,他投生做下等人,或是低级动物。屠夫化作猪。欠债未还的做牛马,为债主做工。离去之前,鬼们先喝下迷魂汤,便忘记了前生。他们被驱上一只有齿的巨轮,爬到顶上,他们惊惶地往下看,被鬼卒在背后一戳,便跌下来——跌到收生婆手中。轮回之说为东方各国所共有,但在哪里都没有像在中国这样设想得清晰,着实。屁股上有青记的小孩,当初一定是踌躇着不敢往下跳,被鬼卒一脚踢下来的。母亲把小孩摆着,拍着,责问:"你这样地不愿意来么?"法律上的麻烦

  犯了罪受罚,也许是在地狱里,也许在来生,也许就在今生——不孝的儿子自己的儿子也不孝,鞭打丫头的太太,背上生了溃烂的皮肤病。有时候这样的报应在人间与阴间同时发生。有人到地狱里去参观,看见他认识的一个太太被鞭打,以为她一定是死了;还阳之后发现她仍然活着,只是背上生了疮。

  拘捕与审判的法律手续也不是永远照办的。有许多案件,某人损害某人,因而致死,法庭或许把一切仪式全部罢免,让被害者亲自去捉拿犯人。鬼魂附身之后,犯人就用死者的声音说话,暴露他自己的秘密,然后自杀。比这更为直截痛快的办法是天雷打,只适用于罪大恶极的案件。雷神将罪名书写在犯人烧焦的背脊上。"雷文"的标本曾经被收集成为一本书,刊行于世。

  既然没有一定,阴司的行政可以由得我们加以种种猜度解释。所以中国的因果报应之说是无懈可击的,很容易证明它的存在,绝对不能证明它不存在。

  中国的幽冥,极其明白,没有什么神秘。阴间的法度与中国文明后期的法度完全相同。就因为它以人性为基本,阴司也有做错事的时候。亡魂去地狱之前每每要经过当地城隍庙的预审。城隍庙是阴曹的地方法院,城隍往往由死去的大员充任(像林黛玉的父亲林如海,在《红楼圆梦》里就做了城隍),而他们是有受贿的可能性的。地狱的最高法院虽然比较公道,常常查错了帐簿,一个人阳寿未满便被拘了来。费了许多周折,查出错误之后,他不得不"借尸还魂",因为原来的尸首已经不可收拾了。

  为什么对棺材这么感兴趣死后既可另行投胎,可见灵魂之于身体是有独立性的,躯壳不过是暂时的,所以中国神学与埃及神学不同,不那么注意尸首。然而为什么这样地重视棺材呢?不论有多大的麻烦与花费,死在他乡的人,灵柩必须千里迢迢运回来葬在祖墓上。中国的棺材,质地越好越沉重。制棺材的本意是要四人至六十四或更多的人来扛抬的,因此停灵的房屋如果失了火,当前的问题十分尴尬痛苦,死者的家属只有一个救急的办法,临时在地上挖个洞,将棺材掩埋妥当,然后再逃命。普遍的墓地力求其温暖干燥,假如发现墓里潮湿,有风,出蚂蚁,子孙心里是万万过不去的。于是风水之学滋长加繁,专门研究祖墓的情形与环境对于子孙运命的影响。

  对于父母遗体过度的关切,唯一的解释是:在中国,为人子的感情有着反常的发展。中国人传统上虚拟的孝心是一种伟大的,吞没一切的热情;既然它是唯一合法的热情,它的畸形发达是与他方面的冲淡平静完全失去了比例的。模范儿子以食人者热烈的牺牲方式,割股煨汤喂给生病的父母吃。这一类的行为,普通只有疯狂地恋爱着的人才做得出。由此类推,他们对于父母死后的安全舒适,关心到神经过敏的程度,也是意料中的事了。

  为自己定做棺材,动机倒不见得是自我恋而是合实际的远虑。农业社会中的居民储藏一切的生活必需品,都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中国的富人常被形容为"米烂陈仓"。在过去,在一个较有余裕的时代,寿衣寿材都是家常必备的东西,总归有一天用得着的。

  斤斤于物质上为亡人谋福利,也不是完全无意义的,因为受审判的灵魂在投生之前也许有无限制的耽延。从前有过一番争论,不能决定过渡时期的鬼魂是附墓上还是神主牌上。中国宗教的织造有许多散乱的线,有时候又给接上了头。譬如说,定命论与"善有善报"之说似乎是冲突的,但是后来加入了最后一分钟的补救,两者就没有什么不调和了。命中无子的老人,积德的结果,姨太太给他添了双胞胎;奄奄一息的人,寿命给延长了十年二十年,不通的学童考试及格……好死与横死

  中国人对于各种不同的死有各种不同的看法。讣闻里的典型词句描摹了最理想的结束:"寿终正寝"。死因纯粹是岁数关系,而且死在正房里,可见他是一家之主,有人照应,有人举哀。中国人虽然考究怎样死,有些地方却又很随便,棺材头上刻着生动美丽的"吕布戏貂婵",大出丧的音乐队吹打着"苏三不要哭"。

  中国人说一个人死了,就说他"仙逝",或是"西逝"(到印度、释迦牟尼的原籍),又称棺材为"寿器"。加上了这样轻描淡写愉快的涂饰,普通的病死比较容易被接受了,可是凶死还是被认为可怕的。不得好死的人没有超生的机会,非要等到另有人遇到同样的不幸,来做他的替身。于是急于投生的鬼不择手段诱人自杀。有谁心境不佳,鬼便发现了他的可能性。如果它当初是吊死的,它就在他眼前挂下个绳圈,圈子里望进去仿佛是个可爱的花园。人把头往里一伸,绳圈立即收缩。死于意外,也是同样情形。假使有一辆汽车在某一个地点撞坏了,以后不断的就有其他的汽车在那里撞坏。高桥的游泳场是出了名的每年都有溺毙的人。鬼们似乎为残酷的本能所支配,像蜘蛛与猛兽。非人的骗子

  中国人将精灵的世界与下等生物联系在一起。狐仙、花妖木魅,都是处于人类之下而不肯安分,妄想越过自然进化的阶段,修到人身——最可羡慕的生存方式是人类的,因为最完全。有志气的动植物对于它们自己的贫穷愚鲁感到不满,不得不铤而走险,要得到一点人气,惟有偷窃。它们化作美丽的女人,吸收男子的精液。

  人的世界与鬼魅世界交亘叠印,占有同一的空间与时间,造成了一个拥挤的宇宙。欺软怕硬的鬼怪专门魍惑倒运的人,身体衰微,精神不振的,但是遇见了走运的人,正直的人,有官衔的人,它们总是躲得远远的。人们生活在极度的联合高压下——社会的制裁加上阴曹的制裁加上无数的虎视眈眈在旁乘机而入的贪婪势利的精灵。然而一个有思想的人倒也不必惧怕妖魅,因为它们的是一种较软弱、暗淡、冲薄的生存方式。许多故事说到亡夫怎样可怜地阻止妻子再嫁,在花轿左右呜呜地哭,在新房里哭到天明,但也无用。同时,神仙的生活虽然在某种方面是完美的,也还不及人生——比较单调,有限制。道教的天堂

  虽然说有琼楼玉宇、琪花瑶草,总带着一种洁净的空白的感觉,近于"无为",那是我们道教的天堂唯一的道教色彩。这图画的其他部分全是根据在本土历代的传统上。玉皇直接地统治无数仙宫,间接地统治人间与地狱。对于西方的如来佛、紫竹林的观音,以及各有势力范围的诸大神,他又是封建的主公。地上的才女如果死得早,就有资格当选做天宫的女官。天女不小心打碎了花瓶,或是在行礼的时候笑出声来,或是调情被抓住了,就被打下凡尘,恋爱,受苦难,给民间故事制造资料。天堂里永久的喜乐这样地间断一下,似乎也不是不愉快的。

  天上的政府实行极端的分工制,有文人的神、武人的神、财神、寿星,地上每一个城有城隍,每一个村有土地,每一家有两个门神,一个灶神,每一个湖与河有个龙王。此外有无职业的散仙。尽管亵渎神灵

  中国的天堂虽然格局伟大,比起中国的地狱来,却显得苍白无光,线条欠明确,因为天堂不像地狱,与人群毕竟没有多大关系。可是即使中国人不拿天堂当回事,他们能够随时的爱相信就相信。他们的理想力委实强韧得可惊。举个例子,无线电里两个绍兴戏的恋人正在千叮万嘱说再会,一递一声含泪叫着"贤妹啊!""梁兄啊!报告人趁调弦子的时候插了进来——"安南路慈厚北里十三号三楼王公馆毒特灵一瓶——马上送到!"而戏剧气氛绝对没有被打破。

  因为中国人对于反高潮不甚敏感,中国人的宗教经得起随便多少亵渎。"玉皇大帝"是太太的代名词——尤其指一个泼悍的太太。虔诚与顽笑之间,界线不甚分明。诸神中有王母,她在中国神话中最初出现的时候是奇丑的,但是后来被装点成了一个华美的老夫人;还有麻姑,八仙之一,这两个都是寿筵上的好点缀,可并不是信仰的对象。然而中国人并不反对她们和观音大士平起平坐。像外国人就不能想象圣诞老人与上帝有来往。最低限制的得救

  中国人的"灵魂得救"是因人而异的。对于一连串无穷无尽的世俗生活感到满意的人,根本不需要"得救",做事只要不出情理之外,就不会铸下不得超生的大错。

  有些人见到现实生活的苦难,希望能够创造较合意的环境,大都采用佛教的方式,沉默,孤独,不动。受这影响的中国人可以约略分成二派。较安静的信徒——告老的官、老太太、寡妇、不得夫心的妻子——将他们自己关闭在小屋里,抄写他们并不想懂的经文。与世隔绝,没有机会作恶,这样就造成了消极性的善,来生可以修到较好的环境,多享一点世俗的快乐。完全与世隔绝,常常办不到,只得大大地让步。譬如说吃素,那不但减去了杀生的罪过,而且如果推行到不吃烟火食的极端,还有积极的价值;长年专吃水果,总有一天浑身生白毛,化为仙猿,跳跃而去。然而中国持斋的人这样地留恋着肉,他们发明了"素鸡"、"素火腿",更好的发明是吃"花素"的制度,吃素只限初一、十五或是菩萨的生辰之类。虔诚的中国人出世入世,一只脚跨出跨进,认为地下的书记官一定会忠实地记录下来每一寸每一分的退休。救世工作体育化

  至于好动的年轻人,他们暂时出世一下,求得智识与权力,再回来的时候便可以锄暴安良,改造社会。他们接连静坐数小时,胸中一念不生。在黎明与半夜他们作深呼吸运动,吸入日月精华,帮助超人的"浩然之气"的发展。对于中国人,体操总带有一点微妙的道义精神,与"养气"、"练气"有关。拳师的技巧与隐士内心的和平是相得益彰的。

  这样一路打拳打入天国,是中国冒险小说的中心思想——中国也有与西方的童子军故事相等地位的小说,读者除了学生,学徒之外还有许多的成年人。书中的侠客,替天行道之前先到山中学习拳术、刀法、战略。要改善人生先得与人生隔绝,这观念,即是在不看武侠小说的人群中也是根深蒂固的。不必要的天堂

  仅将现实加以改良,有人觉得不够,还要更上一层。大多数人宁可成仙,不愿成神,因为神的官衔往往是大功德的酬报,得到既麻烦,此后成为天国的官员,又有许多职责。一个清廉的县长死后自动地就成神,如果人民为他造一座庙。特别贞洁的女人大都有她们自己的庙,至于她们能不能继续享受地方上的供养爱护,那要看她们对于田稻收获,天气,以及私人的祷告是否负责。

  发源自道教的仙人较可羡慕,他们过的是名士派的生活,林语堂所提倡的各项小愉快,应有尽有。仙人的正途出身需要半世纪以上的印度式的苦修,但是没有印度隐士对于肉体的凌辱。走偏锋的可以炼丹,或是仗着上头的援引——仙人化装做游方僧道来选中有慧根的人,三言两语点醒了他,两人一同失踪。五十年后一个老相识也许在他乡外县遇见他,胡子还是一样的黑。

  有人名列仙班,完全由于好运气。研究神学有相当修养的狐精,会把它的呼吸凝成一只光亮的球,每逢月夜,将它掷入空中,练习吐纳。人如果乘机抓到这球,即刻吞了它,这狐狸的终身事业就完了。兽类求长生,先得经过人的阶段,须要走比人长的路,因此每每半路上被拦劫,失去辛苦得来的道行。

  生活有绝对保障的仙人以冲淡的享乐,如下棋、饮酒、旅行来消磨时间。他们生存在另一个平面的时间里,仙家一日等于世上千年。这似乎没有多大好处——不过比我们神经麻木些罢了。

  神仙没有性生活与家庭之乐,于是人们又创造了两栖动物的"地仙"——地仙除了长生不老之外,与普通的地主无异。人迹不到的山谷、岛屿中有地仙的住宅,与回教的乐园一般地充满了黑眼睛的侍女,可是不那么大众化。偶尔与人群接触一下,更觉得地位优越的愉快。像那故事里的人,被地仙招了女婿,乘了游艇在洞庭湖上碰见了个老朋友,请他上船吃酒,送了他许多珠宝,朋友下船之后,女子乐队打起鼓来,白雾陡起,游艇就此不见了。

  仙人无牵不挂享受他的财富,虽然是快乐的,在这不负责的生活里他没有机会行使他的待人接物的技术,而这技术,操练起来无论怎样痛苦,到底是中国人的特长,不甘心放弃的。因此中国人对于仙境的态度很游移,一半要,一半又憎恶。

  中国人的天堂其实是多余的。于大多数人,地狱是够好的了。只要他们品行不太坏,他们可以预期一连串无限的,大致相同的人生,在这里头他们实践前缘,无心中又种下未来的缘分、结冤、解冤——因与果密密编织起来如同蔑席,看看头晕。中国人特别爱悦人生的这一面——一喜欢就不放手,他们脾气向来如此。电影《万世流芳》编成了京戏;《秋海棠》的小说编成话剧、绍兴戏、滑稽戏、弹词、申曲,同一批观众忠心地去看了又看。中国乐曲,题目不论是《平沙落雁》还是《汉宫秋》,永远把一个调子重复又重复,平心静气咀嚼回味,没有高潮,没有完——完了之后又开始,这次用另一个曲牌名。中国人的"坏"

  十七世纪罗马派到中国来的神父吃惊地观察到天朝道德水准之高,没有宗教而有如此普及的道德纪律,他们再也想不通。然而初恋样的金闪闪的憧憬终于褪色;大队跟进来的洋商接触到的中国人似乎全都是鬼鬼崇崇、毫无骨气的骗子。

  中国人到底是不是像初见面时看上去那么好呢?中国人笑嘻嘻说:"这孩子真坏",是夸奖他的聪明,"忠厚乃无用之别名"。可同时中国人又惟恐自己的孩子太机灵,锋芒太露是危险的,呆人有呆福。不傻也得装傻。一般人往往特别重视他们所缺乏的——听说《旧约》时代的犹太民族宗教感的早熟,就是因为他们天性好淫。像中国人是天生地贪小,爱占便宜,因而有"戒之在得"的反应,反倒奖励痴呆了。

  中国人并非假道学,他们认真相信性善论,一切反社会的,自私的本能都不算本能。这样武断的分类,旋之于德育,倒很有效,因为谁都不愿意你讲他反常。

  然而要把自己去适合过高的人性的标准,究竟麻烦,因此中国人时常抱怨"做人难"。"做"字是创造、摹拟、扮演,里面有吃力的感觉。

  努力的结果,中国人到底发展成为较西方人有道德的民族了。中国人是最糟的公民,但是从这一方面去判断中国人是不公平的——他们始终没有过多少政治生活的经验。在家庭里,在朋友之间,他们永远是非常的关切,克已。最小的一件事,也须要经过道德上的考虑。很少人活得到有任性的权利的高年。

  因为这种心理教育的深入,分析中国人的行为,很难辩认什么是训练,什么是本性。夏天施送痧药水的捐款,没有人敢吞没,然而石菩萨的头,一个个给砍下来拿去卖给外国人,却不算一回事。对于无智识的群众,抽象的道德观念竟比具体的偶像崇拜有力,是颇为特殊的现象。

  孔教为不求甚解的读书人安排好了一切,但是好奇心重的愚民不由地要向宇宙的秘密里窥探窥探。本土的,舶来的传说的碎片被系统化、人情化之后,孔教的制裁就伸展到中国人的幻想最辽阔的边疆。这宗教虽然不成体统,全亏它给了孔教一点颜色与体质。中国的超自然的世界是荒芜苍白的,对照之下,更显出了人生的丰富与自足。外教在中国

  天主教的上帝,圣母,耶稣,中国人很容易懂得他们的血统关系与统治权,而圣母更有一种辽远的艳异,比本地的神多点吸引力。但是由于她的黄头发,究竟有些隔膜,虽然有圣诞卡片试着为她穿上中国古装,黄头发上罩了披风,还是不行。并且在这三位之下还有许多小圣。各有各的难记的名字、历史背景、特点与事迹。用一群神来代替另一群,还是用虚无或是单独的一个神来代替,比较容易。所以天主教在中国,虽然组织精严,仍然敌不过基督教。

  基督教的神与信徒发生个人关系,而且是爱的关系。中国的神向来公事公办,谈不到爱。你前生犯的罪,今生茫然不知的,他也要你负责。天罚的执行有时候是刁恶的骗局。譬如像那七个女婿中的一个,梦见七个人被红绳拴在一起,疑心是凶兆,从此见了他的连襟就躲开。恶作剧的亲戚偏逼着你们在一间房里吃酒,把门锁了。屋子失火,七个女婿一齐烧死。原来这梦是神特地遣来引诱他的。

  现代中国电影与文学表现肯定的善的时候,这善永远带有基督教传教师的气氛,可见基督教对于中国生活的影响。模范中国人镇静地微笑着,勇敢地愉快着,穿着二年前的时装,称太太为师母,女的结绒线,孩子在钢琴上弹奏《一百零一只最好的歌》。女作家们很快就抓到了礼拜堂晚钟与跪在床前做祷告的抒情的美。流行杂志上小说里常常有个女主角建立孤儿院来纪念她过去的爱人。这些故事该是有兴趣的,因为它们代表了一般受过教育的妻与母亲的灵的飞翔。

  教会学校的学生,正在容易受影响的年龄,惯于把赞美诗与教堂和庄严、纪律、青春的理想联结在一起,这态度可以一直保持到成年之后,即使他们始终没受洗礼。年青的革命者仇视着固有的宗教,倒不反对基督教,因为跟着它来的是医院、化学实验室。 《人海慈航》影片里有一夫一妻,丈夫在交易所里浪掷钱财精力,而妻子做医生为人群服务,空下来还陪着小孩喜孜孜在地窖里从事化学试验。《人海慈航》是唯一的一出中国电影,这样不断地贤德下去,贤德到二十分钟以上。普通电影里的善只是匆匆一瞥,当作黑暗面的对照。

  在古中国,一切肯定的善都是从人的关系里得来的。孔教政府的最高理想不过是足够的食粮与治安,使亲情友谊得以和谐地发挥下去。近代的中国人突然悟到家庭是封建余孽,父亲是专制魔王,母亲是好意的傻子,时髦的妻是玩物,乡气的妻是祭桌上的肉。一切基本关系经过这许多攻击,中国人像西方人一样地变得局促多疑了。而这对于中国人是格外痛苦的,因为他们除了人的关系之外没有别的信仰。

  所以也难怪现代的中国人描写善的时候如此感到困难。小说戏剧做到男女主角出了迷津,走向光明去,即刻就完了——任是批评家怎样鞭笞责骂,也不得不完。因为生活本身不够好的,现在我们要在生活之外另有个生活的目标。去年《新闻报》上就有个前进的基督徒这样可怜地说了:就算是利用基督教为工具,问他们借一个目标来也好。

  但是基督教在中国也有它不可忽视的弱点。基督教感谢上帝在七天之内(或是经过亿万年的进化程序)为我们创造了宇宙。中国人则说是盘古开天辟地,但这没有多大关系——中国人仅仅上溯到第五代,五代之上的先人在祭祖的筵席上就没有他们的份。因为中国人对于亲疏的细致区别,虽然讲究宗谱,却不大关心到生命最初的泉源。第一爱父母,轮到父母的远代祖先的创造者,那爱当然是冲淡了又冲淡了。

  受过教育的中国人认为达尔文一定是对的,既然他有欧洲学术中心的拥护。假使一旦消息传来,他的理论被证实是错的,中国人立即毫无痛苦地放弃了它。他们从来没认真把猴子当祖宗,况且这一切都发生在时间的黎明之前,世界开始的时候,黄帝统治着与我们一般无二,只有比我们文明些的人民。中国人臆想中的历史是一段悠长平均的退化,而不是进化;所以他们评论圣贤,也以时代先后为标准,地位越古越高。

  对于生命的起源既不感兴趣,而世界末日又是不能想象的。欧洲黑暗时代,末日审判的画面在大众的幻想中是鲜明亲切的,也许因为罗马帝国的崩溃,神经上受到打击,都以为世界末们将在纪元一○○○年来到。中国在发展过程中没有经过这样断然的摧折,因此中国人觉得历史走的是竹节运,一截太平日子间着一劫,直到永远。

  中国宗教衡人的标准向来是行为而不是信仰,因为社会上最高级的分子几乎全是不信教的,同时因为刑罚不甚重而赏额不甚动人,信徒多半采取消极态度,只求避免责罚。中国人积习相沿,对于责任总是一味地设法推卸;出于他们意料之外,基督教献给他们一只"赎罪的羔羊",无代价地负担一切责任,你只要相信就行了。这样,惯于讨价还价的中国人反倒大大地动了疑。

  但是中国人信基督教最大的困难还是:它所描画的来生不是中国人所要的。较旧式的耶教天堂,在里面无休无歇弹着金的竖琴,歌颂上天之德,那个我们且不去说它。较前进的理想,把地球看作一个道德的操场,让我们在这里经过训练之后,到另一个渺茫的世界里去大献身手,对于自满的、保守性的中国人,一向视人生为宇宙的中心的,这也不能被接受。至于说人生是大我的潮流里一个暂时的泡沫,这样无个性的永生也没多大意思。基督教给我们很少的安慰,所以本土的传说,对抗着新旧耶教的高压传教,还是站得住脚,虽然它没有反攻,没有大量资本的支持,没有宣传文学,优美和平的布景,连一本经书都没有——佛经极少人懂,等于不存在。不可捉摸的中国的心

  然而,中国的宗教究竟是不是宗教?是宗教,就该是一种虔诚的信仰。下层阶级认为信教比较安全。因为如果以后发现完全是谎话,也无妨,而无神论者可就冒了不必要的下地狱的危险。这解释了中国对于外教的传统的宽容态度。无端触犯了基督教徒,将来万一落到基督教的地狱里,举目无亲,那就要吃亏了。

  但是无论怎样模棱两可。在宗教里有时候不能用外交辞令含糊过去,必须回答"是"或"否"。

  譬如有人失去了一切,惟有靠了内在的支持才能够振作起来,创造另一个前途。可是在中国,这样的事很少见。虽然相信"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一旦做了人上人再跌下来,就再也不会爬起来。因为这缘故,中国报纸上的副刊差不多每隔两天总要转载一次爱迪生或是富兰克林的教训:"失败为成功之母。"

  中国人认输的时候,也许自信心还是有的,他要做的事许是好的,可是不合时宜。天从来不帮着失败的一边。中国智识分子的"天"与现代思想中的"自然"相吻合,伟大,走着它自己无情的路,与基督教慈爱的上帝无关。在这里,平民的宗教也受了士人的天的影响:有罪必罚,因为犯罪是阻碍了自然的推行,而孤独的一件善却不一定得到奖赏。虽说"天无绝人之路",真的沦为乞丐的时候,是很少翻身的机会的。在绝境中的中国人,可有一点什么来支持他们呢?宗教除了告诉他们这是前世作孽的报应,此外任何安慰也不给么?

  乞丐不是人,因为在孔教里,人生的范围很有限。人的资格最重要的一个条件是人与人的关系;就连这些关系也被限制到五伦之内。太穷的人无法奉行孔教,因为它先假定了一个人总得有点钱或田地,可以养家活口,适应社会的要求。乞丐不能有家庭或是任何人与人的关系,除掉乞怜于人的这一种,而这又是有损于个人道德的,于是乞丐被逐出宗教的保护之外。

  穷人又与赤贫的不同。世界各国向来都以下层阶级为最虔诚,因为他们比较热心相信来生的补报。而中国的下层阶级,因为住得挤,有更繁多的人的关系、限制、责任,更亲切地体验到中国宗教背景中神鬼人拥挤的,刻刻被侦察的境况。

  将死的人也不算人;痛苦与扩大的自我感切断了人与人的关系。因为缺少同情,临终的病人的心境在中国始终没有被发掘。所有的文学,涉及这一点,总限于旁观者的反应,因此常常流为毫无心肝的讽刺滑稽,像那名唤"无常"的鬼警察,一个白衣丑角,高帽子上写着"对我生财"。

  对于生命的来龙去脉毫不感到兴趣的中国人,即使感到兴趣也不大敢朝这上面想。思想常常漂流到人性的范围之外是危险的,邪魔鬼怪可以乘隙而入,总是不去招惹它的好。中国人集中注意力在他们眼面前热闹明白的,红灯照里的人生小小的一部。在这范围内,中国的宗教是有效的;在那之外,只有不确定、无所不在的悲哀。什么都是空的,像阎惜姣所说:"洗手净指甲,做鞋泥里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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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18 15: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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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虽然在写小说和散文,可是不大注意到理论。近来忽然觉得有些话要说,就写在下面。

  我以为文学理论是出在文学作品之后的,过去如此,现在如此,将来恐怕也是如此。倘要提高作者的自觉,则从作品中汲取理论,而以之为作品的再生产的衡量,自然是有益处的。但在这样衡量之际,须得记住在文学的发展过程中作品与理论乃如马之两骖,或前或后,互相推进。理论并非高高坐在上面,手执鞭子的御者。

  现在似乎是文学作品贫乏,理论也贫乏。我发现弄文学的人向来是注重人生飞扬的一面,而忽视人生安稳的一面。其实,后者正是前者的底子。又如,他们多是注重人生的斗争,而忽略和谐的一面。其实,人是为了要求和谐的一面才斗争的。

  强调人生飞扬的一面,多少有点超人的气质。超人是生在一个时代里的。而人生安稳的一面则有着永恒的意味,虽然这种安稳常是不安全的,而且每隔多少时候就要破坏一次,但仍然是永恒的。它存在于一切时代。它是人的神性,也可以说是妇人性。

  文学史上素朴地歌咏人生的安稳的作品很少,倒是强调人生的飞扬的作品多,但好的作品,还是在于它是以人生的安稳做底子来描写人生的飞扬的。没有这底子,飞扬只能是浮沫,许多强有力的作品只予人以兴奋,不能予人以启示,就是失败在不知道把握这底子。

  斗争是动人的,因为它是强大的,而同时是酸楚的。斗争者失去了人生的和谐,寻求着新的和谐。倘使为斗争而斗争,便缺少回味,写了出来也不能成为好的作品。我发觉许多作品里力的成份大于美的成份。力是快乐的,美却是悲哀的,两者不能独立存在。"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一首悲哀的诗,然而它的人生态度又是何等肯定。我不喜欢壮烈。我是喜欢悲壮,更喜欢苍凉。壮烈只有力,没有美,似乎缺乏人性。悲壮则如大红大绿的配色,是一种强烈的对照。但它的刺激性还是大于启发性。苍凉之所以有更深长的回味,就因为它像葱绿配桃红,是一种参差的对照。

  我喜欢参差的对照的写法,因为它是较近事实的。《倾城之恋》里,从腐旧的家庭里走出来的流苏,香港之战的洗礼并不曾将她感化成为革命女性;香港之战影响范柳原,使他转向平实的生活,终于结婚了,但结婚并不使他变为圣人,完全放弃往日的生活习惯与作风。因之柳原与流苏的结局,虽然多少是健康的,仍旧是庸俗;就事论事,他们也只能如此极端病态与极端觉悟的人究竟不多。时代是这么沉重,不容那么容易就大彻大悟。这些年来,人类到底也这么生活了下来,可见疯狂是疯狂,还是有分寸的。所以我的小说里,除了《金锁记》里的曹七巧,全是些不彻底的人物。他们不是英雄,他们可是这时代的广大的负荷者。因为他们虽然不彻底,但究竟是认真的。他们没有悲壮,只有苍凉。悲壮是一种完成,而苍凉则是一种启示。

  我知道人们急于要求完成,不然就要求刺激来满足自己都好。他们对于仅仅是启示,似乎不耐烦。但我还是只能这样写。我以为这样写是更真实的。我知道我的作品里缺少力,但既然是个写小说的,就只能尽量表现小说里人物的力,不能代替他们创造出力来。而且我相信,他们虽然不过是软弱的凡人,不及英雄的有力,但正是这些凡人比英雄更能代表这时代的总量。

  这时代,旧的东西在崩坏,新的在滋长中。但在时代的高潮来到之前,斩钉截铁的事物不过是例外。人们只是感觉日常的一切都有点儿不对,不对到恐怖的程度。人是生活于一个时代里的,可是这时代却在影子似地沉没下去,人觉得自己是被抛弃了。为要证实自己的存在,抓住一点真实的,最基本的东西,不能不求助于古老的记忆,人类在一切时代之中生活过的记忆,这比了望将来要更明晰、亲切。于是他对于周围的现实发生了一种奇异的感觉,疑心这是个荒唐的,古代的世界,阴暗而明亮的。回忆与现实之间时时发现尴尬的不和谐,因而产生了郑重而轻微的骚动,认真而未有名目的斗争。、MichaelAngelo的一个未完工的石像,题名"黎明"的,只是一个粗糙的人形,面目都不清楚,却正是大气磅礴的,象征一个将要到的新时代。倘若现在也有那样的作品,自然是使人神往的,可是没有,也不能有,因为人们还不能挣脱时代的梦魇。

  我写作的题材便是这么一个时代,我以为用参差的对照的手法是比较适宜的。我用这手法描写人类在一切时代之中生活下来的记忆,而以此给予周围的现实一个启示。我存着这个心,可不知道做得好做不好。一般所说"时代的纪念碑"那样的作品,我是写不出来的,也不打算尝试,因为现在似乎还没有这样集中的客观题材。我甚至只是写些男女间的小事情,我的作品里没有战争,也没有革命。我以为人在恋爱的时候,是比在战争或革命的时候更素朴,也更放恣的。战争与革命,由于事件本身的性质,往往要求才智比要求感情的支持更迫切,而描写战争与革命的作品也往往失败在技术的成份大于艺术的成份。和恋爱的放恣相比,战争是被驱使的,而革命则有时候多少有点强迫自己。真的革命与革命的战争,在情调上我想应当和恋爱是近亲,和恋爱一样是放恣的渗透于人生的全面,而对于自己是和谐。

  我喜欢素朴,可是我只能从描写现代人的机智与装饰中去衬出人生的素朴的底子。因此我的文章容易被人看做过于华靡。但我以为用《旧约》那样单纯的写法是做不通的,托尔斯泰晚年就是被这个牺牲了。我也并不赞成唯美派。但我以为唯美派的缺点不在于它的美,而在于它的美没有底子。溪涧之水的浪花是轻佻的,但倘是海水,则看来虽似一般的微波粼粼,也仍然饱蓄着洪涛大浪的气象的。美的东西不一定伟大,但伟大的东西总是美的。只是我不把虚伪与真实写成强烈的对照,却是用参差的对照的手法写出现代人的虚伪之中有真实,浮华之中有素朴,因此容易被人看做我是有所耽溺,流连忘返了。虽然如此,我还是保持我的作风,只是自己惭愧写得不到家,而我也不过是一个文学的习作者。

  我的作品,旧派的人看了觉得还轻松,可是嫌它不够舒服。新派的人看了觉得还有些意思,可是嫌它不够严肃。但我只能做到这样,而且自信也并非折衷派。我只求自己能够写得真实些。

  还有,因为我用的是参差的对照的写法,不喜欢采取善与恶,灵与肉的斩钉截铁的冲突那种古典的写法,所以我的作品有时候欠分明。但我以为,文学的主题论或者是可以改进一下。写小说应当是个故事,让故事自身去说明,比拟定了主题去编故事要好些。许多留到现在的伟大作品,原来的主题往往不再被读者注意,因为事过境迁之后,原来的主题早已不使我们感觉兴趣,倒是随时从故事本身发现了新的启示,使那作品成为永生的。就说《战争与和平》吧,托尔斯泰原来是想归结到当时流行的一种宗教团体的人生态度的,结果却是故事自身的展开战胜了预定的主题。这作品修改七次之多,每次修改都使预定的主题受到了惩罚。终于剩下来的主题只占插话的地位,而且是全书中安放得最不舒服的部分,但也没有新的主题去代替它。因此写成之后,托尔斯泰自己还觉得若有所失。和《复活》比较,《战争与和平》的主题果然是很模糊的,但后者仍然是更伟大的作品。至今我们读它,仍然一寸寸都是活的。现代文学作品和过去不同的地方,似乎也就在这一点上,不再那么强调主题,却是让故事自身给它所能给的,而让读者取得他所能取得的。《连环套》就是这样子写下来的,现在也还在继续写下去。在那作品里,欠注意到主题是真,但我希望这故事本身有人喜欢。我的本意很简单:既然有这样的事情,我就来描写它。现代人多是疲倦的,现代婚姻制度又是不合理的。所以有沉默的夫妻关系,有怕致负责,但求轻松一下的高等调情,有回复到动物的性欲的嫖妓——但仍然是动物式的人,不是动物,所以比动物更为可怖。还有便是姘居,姘居不像夫妻关系的郑重,但比高等调情更负责任,比嫖妓又是更人性的,走极端的人究竟不多,所以姘居在今日成了很普遍的现象。营姘居生活的男人的社会地位,大概是中等或中等以下,倒是勤勤俭俭在过日子的。他们不敢太放肆,却也不那么拘谨得无聊。他们需要活泼的,着实的男女关系,这正是和他们其他方面生活的活泼而着实相适应的。他们需要有女人替他们照顾家庭,所以,他们对于女人倒也并不那么病态。《连环套》里的雅赫雅不过是个中等的绸缎店主,得自己上柜台去的。如果霓喜能够同他相安无事,不难一直相安下去,白头偕老也无不可。他们同居生活的失败是由于霓喜本身性格上的缺陷。她的第二个男人窦尧芳是个规模较好的药材店主,也还是没有大资本家的气派的。和霓喜姘居过的小官吏,也不过仅仅沾着点官气而已。他们对霓喜并没有任何特殊心理,相互之间还是人与人的关系,有着某种真情,原是不足为异的。

  姘居的女人呢,她们的原来地位总比男人还要低些,但多是些有着泼辣的生命力的。她们对男人具有一种魅惑力,但那是健康的女人的魅惑力。因为倘使过于病态,便不合那些男人的需要。她们也操作,也吃醋争风打架,可以很野蛮,但不歇斯底里。她们只有一宗不足处:就是她们的地位始终是不确定的。疑忌与自危使她们渐渐变成自私者。

  这种姘居生活中国比外国更多,但还没有人认真拿它写过,鸳鸯蝴蝶派文人看看他们不够才子佳人的多情,新式文人又嫌他们既不像爱,又不像嫖,不够健康,又不够病态,缺乏主题的明朗性。

  霓喜的故事,使我感动的是霓喜对于物质生活的单纯的爱,而这物质生活却需要随时下死劲去抓住。她要男性的爱,同时也要安全,可是不能兼顾,每致人财两空。结果她觉得什么都靠不住,还是投资在儿女身上,囤积了一点人力——最无人道的囤积。

  霓喜并非没有感情的,对于这个世界她要爱而爱不进去。但她并非完全没有得到爱,不过只是摭食人家的残羹冷炙,如杜甫诗里说:"残羹与冷炙,到处潜酸辛。"但她究竟是个健康的女人,不至于沦为乞儿相。她倒像是在贪婪地嚼着大量的榨过油的豆饼,虽然依恃着她的体质,而豆饼里也多少有着滋养,但终于不免吃伤了脾胃。而且,人吃畜生的饲料,到底是悲怆的。

  至于《连环套》里有许多地方袭用旧小说的词句——五十年前的广东人与外国人,语气像《金瓶梅》中的人物;赛珍珠小说中的中国人,说话带有英国旧文学气息,同属迁就的借用,原是不足为训的。我当初的用意是这样:写上海人心目中的浪漫气氛的香港,已经隔有相当的距离;五十年前的香港,更多了一重时间上的距离,因此特地采用一种过了时的辞汇来代表这双重距离。有时候未免刻意做作,所以有些过分了。我想将来是可以改掉一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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