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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霍英东

张爱玲散文大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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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姓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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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18 15: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走!走到楼上去


   我编了一出戏,里面有个人拖儿带女去投亲,和亲戚闹翻了,他愤然跳起来道:"我受不了这个。走!我们走!"他的妻哀恳道:"走到哪儿去呢?"他把妻儿聚在一起,道:"走!走到楼上去!"——开饭的时候,一声呼唤,他们就会下来的。中国人从《娜拉》一剧中学会了"出走"。无疑地,这潇洒苍凉的手势给予一般中国青年极深的印象。报上这一类的寻人广告是多得惊人:"自汝于十二日晚九时不别而行,祖母卧床不起,母旧疾复发,合家终日以泪洗面。见报速回。"一样是出走,怎样是走到风地里,接近日月山川,怎样是走到楼上去呢?根据一般的见解,也许做花瓶是上楼,做太太是上楼,做梦是上楼,改编美国的《蝴蝶梦》是上楼,抄书是上楼,收集古钞是上楼(收集现代货币大约就算下楼了),可也不能一概而论,事实的好处就在"例外"之丰富,几乎没有一个例子没有个别分析的必要。其实,即使不过是从后楼走到前楼,换一换空气,打开窗子来,另是一番风景,也不错。但是无论如何,这一点很值得思索一下。我喜欢我那出戏里这一段。

  这出戏别的没有什么好处,但是很愉快,有悲哀,烦恼,吵嚷,但都是愉快的烦恼与吵嚷,还有一点:这至少是中国人的戏——而且是热热闹闹的普通人的戏。如果现在是在哪一家戏院里演着的话,我一定要想法子劝您去看的。可就是不知什么时候才演得成。现在就拟起广告来,未免太早了吧?到那一天——如果有那一天的话——读者已经忘得干干净净,失去了广告的效力。

  过阴历年之前就编起来了。拿去给柯灵先生看。结构太散漫了,末一幕完全不能用,真是感谢柯灵先生的指教,一次一次的改,现在我想是好得多了。但是编完了之后,又觉得茫然。据说现在闹着严重的剧本荒。也许的确是缺乏剧本——缺乏曹禹来不及写的剧本。无名者的作品恐怕还是多余的。我不相信这里有垄断情形,但是多少有点壁垒森严。若叫我挟着原稿找到各大剧团的经理室里挨户兜售,未尝不是正当的办法,但听说这在中国是行不通的,非得有人从中介绍不可。我真不知道怎样进行才好。

  先把剧本印出来,也是一个办法,或者可以引起他们的注意。可是,说句寒伧的话,如果有谁改编改得手滑,把我的戏也编了进去呢?这话似乎是小气得可笑,而且自以为"希奇弗煞",然而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却也情有可原。一个人,恋恋于自己的字句与思想,不免流于悭吝,但也是常情吧!我还记得,第一次看见香港的海的时候,联想到明信片上一抹色的死蓝的海。后来在一本英文书上看见同样的譬喻。作者说:可以把婆罗洲的海剪下来当作明信片寄回家去,因为那蓝色蓝得如此的浓而呆。——发现自己所说的话早已让人说过了,说得比自己好呢,使人爽然若失,说得还不及自己呢,那更伤心了。

  这是一层。况且,戏是给人演的,不是给人读的。写了戏,总希望做戏的一个个渡口生人气给它,让它活过来,在舞台上。人家总想着,写小说的人,编出戏来必定是能读不能演的。我应当怎样去克服这成见呢?

  写文章是比较简单的事,思想通过铅字,直接与读者接触,编戏就不然了,内中牵涉到无数我所不明白的纷歧复杂的力量。得到了我所信任尊重的导演和演员,还有"天时、地利、人和"种种问题,不能想,越想心里越乱了。

  沿街的房子,楼底下不免嘈杂一点。总不能为了这个躲上楼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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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18 15:23:34 | 显示全部楼层
谈看书


  近年来看的书大部分是记录体。有个法国女历史学家佩奴德(ReginePernoud)写的艾莲娜王后传——即《冬之狮》影片女主角,离婚再嫁,先后母仪英法二国——里面有这么一句:"事实比虚构的故事有更深沉的戏剧性,向来如此。"这话恐怕有好些人不同意。不过事实有它客观的存在,所以"横看成岭侧成峰",的确比较耐看,有回味。譬如小时候爱看《聊斋》,连学它的《夜雨秋灯录》等,都看过好几遍,包括《阅微草堂笔记》,尽管《阅微草堂》的冬烘头脑令人发指。多年不见之后,觉得《聊斋》比较纤巧单薄,不想再看,纯粹记录见闻的《阅微草堂》却看出许多好处来,里面典型十八世纪的道德观,也归之于社会学,本身也有兴趣。纪昀是太平盛世的高官显宦,自然没有《聊斋》的社会意识,有时候有意无意轻描淡写两句,反而收到含蓄的功效,更使异代的读者感到震动。例如农忙的季节,成群到外乡"插青"的农妇,偶尔也卖淫,当地大户人家临时要找个女人,她们公推一个少妇出来,她也"俯首无语"。伙伴间这样公开,回去显然瞒不住,似乎家里也不会有问题,这在中国农村几乎不能想象,不知道是否还是明末兵燹,满清入关后重大破坏的结果。手边无书,可能引错。这又已经六七年了,也说不定都缠夹,"姑妄言之"(纪昀的小标题之一)。

  又有三宝四宝的故事:两家邻居相继生下一男一女,取名三宝四宝,从小订了婚,大家嘲笑他们是夫妻,也自视为夫妇。十三四岁的时候逃荒,路上被父母卖到同一个大户人家,看他们的名字以为是兄妹,乡下孩子也不敢多说。内外隔绝,后来四宝收房作妾,三宝抑郁而死。四宝听见这消息,才哭着把他们的关系告诉别的婢媪,说一直还想有这么一天团聚,现在没指望了。长嚎几声,跳楼死了。转述这件新闻的人下评语说:"异哉此婢,亦贞亦淫,不贞不淫。"惋惜她死得太晚。纪昀总算说他持论太严,不读书的人,能这样也就不容易了。

  这里的鬼故事有一则题作《喷水老妇》,非常恐怖:一个人宿店,夜里看见一个肥胖的老妇拿着烫衣服用的小水壶,嘴里含着水喷射,绕着院子疾走。以为是隔壁裁缝店的人,但是她进屋喷水在大炕上睡的人脸上,就都死了。他隔窗窥视,她突然逼近,喷湿了窗纸,他立刻倒地昏迷不醒,第二天被人发现,才讲出这件事。这故事有一种不可思议,而又有真实感,如果不是真事,至少也是个噩梦。但是《阅微草堂》的鬼狐大都说教气息太浓,只有新疆的传说清新浑朴,有第一手叙述的感觉。当地有红柳树,有一尺来高的小人叫红柳娃,衣冠齐整,捉到了,会呦呦作声哀告叩头。放它走,跑了一段路又返身遥遥叩首,屡次这样,直到追不上为止。

  最近读到"棉内胡尼"的事,马上想起红柳娃。夏威夷据说有个侏儒的种族,从前占有全部夏威夷群岛,土著称为棉内胡尼(Menehuni)。内中气候最潮湿的柯艾岛——现在的居民最多祖籍日本的菜农——山林中至今还有矮人的遗民,昼伏夜出,沿岸有许多石砌的鱼塘,山谷中又有石砌沟渠小路,都是他们建造的。科学家研究的结果,暂定棉内胡尼确实生存过,不过没有传说中那么小。像爱尔兰神话中的"小人"(littlepeople)与欧洲大陆上的各种小精灵,都只是当地早先的居民,身材较瘦小。棉内胡尼与夏威夷人同种,是最早的一拨移民,西历十二世纪又来了一拨,自南方侵入,征服了他们。柯艾岛似乎是他们最后的重镇,躲在山上昼伏夜出,有时候被迫替征服者造石阶平台等工程。据说只肯夜间工作,如果天明还没完工,就永远不造成。

  后来他们大概绝了种,或者被吸收同化了,但是仍旧有人在山间小路上看见怪异的侏儒,神出鬼没。有个檀香山商人,到这荒山上打猎,夜间听见人语声,是一种古老的夏威夷方言,而他们这一行人始终没看见这山谷里有人烟。檀香山又有个科学家到这岛上收集标本,在山洞里过夜,听见像是钉锤敲打石头的声音,惊醒了在洞口张望,看见小径上有一点灯光明灭。他喊叫着打招呼,灯光立即隐去。第二天早上看见地下补上新石头,显然在修路。以为是私贩酿酒搬运下山,告诉老夏威夷人,却微笑着说:"棉内胡尼只打夜工。"——见夏威夷大学葛罗夫·戴教授(A.GroveDay)编《夏威夷的魅惑》("TheSpelofHawaii")散文选。人种学家瑟格斯(R.G.Suggs)说:"夏威夷的'棉内胡尼'传说,在南太平洋有些别的岛上也有,其他的太平洋岛屿也有。出自一个共同的神话底层……夏威夷从来没有过漆黑的侏儒。"原来棉内胡尼非常黑,会不会是指菲律宾小黑人?马来亚、安达门群岛、新几内亚、澳洲东北角森林也有小黑人,台湾残存的少数"矮人"想必也是同种。现在零零碎碎剩下不多了,原先却是亚洲最早出现的人种之一,结集处分布很广。戴教授说科学"暂定"夏威夷有过矮人,大概因为夏威夷从未有过小黑人,所以认为与夏威夷人同种。同种而稍矮,似乎不会给传得这么玄乎其玄。

  前面引瑟格斯的话,在他的书《泡丽尼夏的岛屿文化》里面。夏威夷、塔喜堤等群岛统称泡丽尼夏,书中说岛人来自华南,广州、海南岛一带。因为汉族在黄河流域势力膨胀,较落后的民族被迫往南搬,造成一串连锁反应,波及到东南亚。考古学发现四千年前华南沿海居民已经有海船,在商朝以前就开始向海外发展。港台掘出的石器陶器,代表当时华南的文化,用石头捶捣树皮作布,也跟夏威夷一样——为求通俗,以下概用夏威夷代表泡丽尼夏——尤其是一种梯级形凿子,柄部一边削掉一块,拿着比较伏手,是夏威夷石凿的特征,起源于华南内陆与沿海,亚洲别处都没有。

  夏威夷人相信他们来自西方日落处一个有高山的岛,"夕阳里的故乡夏威基(Hawairi)",原来夏威基就是多山的华南越南海岸,也确是在西边。

  夏威夷又有大木筏,传说有人驾着七级筏子回夏威基,两层在水底。有的回去了又出来,也有的留在大陆被同化了。这样说来,他们是最早的华侨,三四千年前放洋,先去菲律宾,南下所罗门群岛,也许另有一支沿东南亚海岸到印尼。西汉已经深入南太平洋,东汉从塔喜堤航行三千英里,发现夏威夷,在太平洋心真是沧海一粟,竟没错过,又没有指南针全靠夜观星象,白天看海水的颜色,云的式样。考古学家掘出从前船上带着猪、鸡、农植物种籽,可见是有计划的大规模移民,实在是人类史上稀有的奇迹。同一时代西方中东的航海家紧挨着海岸走,都还当桩大事。

  我们且慢认侨胞。语言学家戴安(I.Dyen)根据计算机分析,认为夏威夷人另有发源地,在所罗门群岛东南,纽海不列地斯或边克斯群岛,岛人打渔为生,约在五千年前就在大洋面上航行,往西到印尼、菲律宾、台湾通商,又不知道在东南亚什么地方学到农业,印尼等地都还没有。倒了过来自东而西,推翻了前此一切从亚洲出海东行的理论,——日本人相信他们的祖先来自东方日出处,不知道是否指这批东来的航海者。当地本来已经有土著,但是他们有理由对这一支引以为荣。许多民间传说都像荷马史诗一样在近代证实了。

  夏威夷人究竟是亚洲出去的还是西太平洋上来的,论争还在进行中,是倾向后一说的较多:先向西发展到东南亚,再向东扩张,商朝中叶的时候发现塔喜堤,是少数人遇见风暴漂流去的,内中有印尼人。他们有计划的移民只限二三百英里之遥,长程的都是飓风吹去或是潮流送去。此外又有秘鲁的印第安人乘筏子漂流到塔喜堤,都混合成为一族。后来发现夏威夷,也是无意中漂流到的,不是像名著小说与影片《夏威夷》中的壮举。——见魏达(A.P.Vayda)编《太平洋的民族与文化》——事实往往就是这样煞风景。瑟格斯说夏威夷黑侏儒的传说,许多别的岛上都有,"出自一个共同的神话底层",换句话说,是大家共同的意识下层酝酿出来的神话,也就是所谓"种族的回忆"。南太平洋岛人的潜意识里都还记得几千年前在菲律宾、台湾、马来半岛遇见的小黑人。

  夏威夷与塔喜堤语言大同小异,至今塔喜堤人称下层阶级的人为"棉内胡尼",这名词显然是他们先有,带到夏威夷去的。瑟格斯认为在史前的夏威夷,大概"棉内胡尼"也是指下等人,然后移用在神话中的矮人身上,"是轻侮下层阶级的表示"。

  我觉得可能有个较简单的解释:夏威夷人称神话中的矮人为"下等人",因为矮人曾经被奴役,是下等人。非洲也有小黑人,躲在刚果森林里很少露面,但是对当地的黑人一向臣服。黑人不但体力优越,已经进化到铁器时代农业社会,小黑人打了猎来献上野味,交换香蕉、铁器、陶器。夏威夷人当初在东南亚,与小黑人也许是类似的情形。夏威夷神话里的矮人只肯做夜工,那是被迫服役,而又像非洲小黑人一样怕羞,胆怯避人,所以乘夜里来砌墙筑路。如果是这样,那么"棉内胡尼"这名词有一个时期兼指小黑人与下层阶级,因为二者是二而一的。塔喜堤人移植夏威夷,失去联络后,语言分别发展,各自保存了"棉内胡尼"两个意义中之一,另一失传。这样似乎也还近情理。

  前面引戴教授书上说,棉内胡尼与欧洲民间传说的小精灵一样,不过是比较矮小的较早的居民。现在我们知道棉内胡尼其实不是夏威夷本土的,而是夏威夷人第二故乡的小黑人。欧洲没听说有过小黑人。传说的小人会不会也就是小黑人,也是悠远的种族的回忆中的事,不在欧洲?欧洲的小精灵里面,有一种小妖叫"勃朗尼"(Brown-ie——即"褐色的东西"),人形而极小,是成年男子,脾气好,会秘密帮助人料理家务,往往在夜间,人不知鬼不觉,已经给做好了,与棉内胡尼的行径如出一辙,不过一个在家里当差,一个在户外干活。现代英美有一支女童子军穿褐色制服,叫勃朗尼,顾名思义,是叫她们做主妇的助手。也有男童勃朗尼。又有勃朗尼牌子的廉价摄影机,后来凡是便宜的照相机都叫勃朗尼。美国人常吃一种粗糙的巧克力果仁糕,节小长方块,也叫勃朗尼。谚语"勃朗尼工作"指无报偿的辛勤工作,为人作嫁。儿童故事插图上画勃朗尼总画他们穿着咖啡色的中世纪紧身呢袄,同色裤袜,通身褐色,其实"褐色的东西"指肤色的可能性较大。显然是替白人服役的小黑人——小黑人都是棕色皮肤,不很黑。

  欧洲没有小黑人,这是亚洲还是非洲的?威廉·浩伍士(Howells)——著有《人类在形成中》("MankindintheMak-ing)——认为两大洲的小黑人同是非洲黑人变小,亚洲的是从非洲去的,但也承认两处的小黑人并不相像,倒反而是亚洲的比较像非洲黑人。非洲的小黑人头大身小,臂长腿短,不像亚洲的匀称。黑人行多妻制,有时候贪便宜,娶小黑人做老婆,黑女人却没有肯嫁小黑人的,也吃不了刚果森林里生活的苦处。——赛亚国(前刚果)今年二月初征了一千名小黑人入伍当兵,不知道是否吸收同化的先声。

  亚洲附近没有真正的黑人,所谓"海洋洲黑人"如所罗门群岛人并不鼻孔朝天、厚嘴唇,头发也不一定是密鬈,也有波浪形或是直头发。亚洲小黑人头发却与非洲大小黑人一样。身量高矮,两千年左右就可以变过来,面貌毛发却不容易改变。浩伍士认为这种特殊的头发,倘是适应环境分别进化,也不会这样完全一样。

  他推测非洲小黑人是因为干旱避入森林,适应环境,才缩小的,在林中活动较便。然后沿着"热带森林带",一直扩展到南亚、东南亚,途中只有阿拉伯是沙漠,史前气候虽然屡经变迁,始终没有过热带森林,小黑人过不去。浩伍士也承认这是个疑问。但是他们缩小的原因并不确定,有人认为是缺乏钙质与碱。(见胡腾——E.A.Hooton——著《出身猿猴》"UpfromtheApes")在森林里藏身,是被大一号的人压迫,那是他们的避难地区,起初到处住得,例如柏赛尔(J.Birdsell)等发现小黑人最初到澳洲遍布全大陆,显然并不是必须依附热带森林。

  究竟非洲小黑人是否黑人变小,也还是个疑问。根本黑人本身的来源就是个谜。至今没有发现黑人远古的化石骨殖。这可能是因为黑人发源于西非热带森林内,气候湿热,骨胳很难保存。先有黑人还是先有小黑人,像"先有鸡还是先有鸡蛋?"也是个谜。大小黑人并不怎么相像,小黑人比亚洲小黑人还更不黑,也许是世代在森林里晒不到太阳,变白了。肤色灰黄,至多淡褐色,有的眼睛也淡褐色,窄长脸,薄嘴唇,鼻孔不掀,比黑人眉骨高,头圆,胡子多,仟毛重,往往浑身红毛。但是天生老相,脸上颈子上都是极深的皱纹,确是像"老缩了"的人。多数人种学家相信他们另有多毛的个子不矮的祖宗,不是黑人,黑人是后起的种族。中国春秋的时候,波斯人、迦太基人到西非,都说人口稀少,只有小黑人。——见库恩(C·S·Coon)著《人类的故事》("ThestoryofMan")——四○年代有个人种学家莫维斯(H.L.Movius)在地图上划了道线,沿着天山,下接喜马拉雅山,到印度洋为止,人称"莫维斯线";过去一百万年间,直到一万年前最后一个冰河时代结束,这一带地方都没有人类,两千英里的"无人区",隔离了黄种白种人。只有夏季有个温暖的走廓穿过新疆,可能突破莫维斯线——至少突破过一次,抵达山西,南边也有一次从印度到印尼。但是直到一两万年前冰河解冻,莫维斯线以东可以说没有白人,只有黄种人与澳洲人种——澳洲土人是从东南亚下去的,本来华南也有。——近两年世界女网球单打冠军赛选手伊凤·古莱刚就是澳洲土人,大家也许都看见过照片,是个黑里俏的少女。土人都是波浪形黑头发,肤色苍黑,不像黑人黑得发亮,也有金黄色鬈发,有些人种学家称为早期白种人,体型也相近,毛发特别浓重,像北海道的虾夷。库恩只承认虾夷是白种,来历不清楚,也许是最近一万年内来到东北亚。他将澳洲土人列为另一主要人种,视为最古老的人类,还保留人猿时代有些特点,如多毛,眉骨特高等等。这两派主张其实分别不大,因为另一派认为白人是最古老的人种,澳洲土人又是白人中最古老的一支。库恩也将白人列为一个古老的人种。

  他写澳洲人种在东方与黄种人平分秋色,几千万年来边界开放,华南两广是他们的接触区。在与黄种人接触之际或之前,不知道什么时候,澳洲人种有一部分人变小了,成为海洋洲小黑人,与非洲小黑人不相干。

  库恩提出血型、指纹的研究作证。指纹的式样分三种。我们小时候只听见说有"螺"与"簸箕"的分别,螺是圆的,十只手指上,螺越多越好,聚得住钱,但是又说"男人簸箕好,会赚钱,把钱铲回家来。女人螺好,会积钱"。"手上没螺,拿东西不牢。"老是掉在地下砸破了。第三种指纹却没有听见过,叫"穹门形",几乎全是平行线,近指尖方才微拱,成为一个低塌的穹门。我们没听见说,大概因为少。全世界各种族,穹门形指纹没有超过百分之八的。唯一的例外是非洲小黑人与南非另一种五短身材黄褐皮色的"布史门"人(Bushman),与几个新近与小黑人通婚的黑人部落,穹门形占百分之十至十六。在欧洲、西亚、非洲、印度(限印度教徒),簸箕最多,占百分之五十二至七十五;包括非洲小黑人、布史门人,也包括虾夷。印度人虽黑,也是白种。换句话说:白种人与非洲人簸箕最多。黄种人(包括印第安人)螺较多,最高有百分之五十以上。澳洲土人、海洋洲小黑人螺最多,最低限度也有百分之五十以上。

  因此从指纹上看来,海洋洲小黑人与澳洲土人是近亲,而与非洲小黑人毫无关系;凡是非洲人,都与白种人接近。莫维斯线以西,黑白种人显然打成一片,但是内中非洲两种矮人又自成一系。印第安人是一两万年前冰河时代末期从西伯利亚步行到美洲的,黄种成份居多,"红种"这名词已经作废。澳洲土人虽然黑,虽然长相像白种人,却与黑白种人相距最远,倒是黄种人居中。这也符合库恩书上,根据血型多寡排列的一张种族关系表。——书名《现今的种族》("TheLivingRaces")。

  个人的血型不是像父亲就是像母亲。中国从前判案,当堂滴血测验父子关系,还真有点道理。当然如果像母亲就冤枉了,但是也可能父母同型,而且遗传性是父方的影响更强,所以还是出岔子的可能性不太大。

  一个种族内,名种血型多寡的比率,以及指纹、耳蜡——黄种人耳蜡松碎,黑白种人耳蜡油腻,澳洲土人则末经调查——这几种遗传性,不是适应环境养成的,比较固定,用来判别种族比较可靠。但是也有人指出,可能移民年代太久,同族也会分道发展,异族接壤通婚,也会同化。而且血型多寡虽说与适应环境无关,有些血型——例如B型——对于有些流行病抵抗力较强。如果瘟疫流行,AO血型的人大批死去,这地区B型的比率势必增加,所以血型多寡还是受环境影响。根据血型等等推断种族来源,也不能完全作准,只能供参考。海洋洲小黑人与澳洲人种血型指纹相像,也许是长期杂居的结果。

  刚恩(S.M.Garn)——著有《人类的种族》("HumanRaces")认为两大洲小黑人可能是一个来源,也可能不是,"但是至少可以说:大概有个共同的原籍在太平洋岸"——指东亚沿海。

  胡腾相信澳洲土人是早期白种人搀入小黑人血液,现代人里面最与虾夷相近。虾夷从前可能横跨亚洲,蔓延到欧洲俄国西部都有。俄国农民大概虾夷的成份很大。

  胡腾把小黑人分作"婴儿型"与"成人型"(也就是老相)两种。据他说,刚果森林里两种都有,新几内亚内地山上也两种都有,马来半岛大概也都有。菲律宾、安达门群岛只有"婴儿型",稍微高些、黑些,黑眼睛,体毛胡须不多,但是比黑人多毛。"婴儿型"大概后起。非洲与海洋洲都是两种都有。他认为两大洲小黑人同源,发源地应当是一个中间区域——亚洲。亚洲别的种族比他们高大健壮,又比他们进化,把他们排挤到边远地区,分投东西两端,到他们现在的居留地。小黑人的祖先并不矮,是最初还不分种族的人,比较接近早期白种人。多数人种学家相信非洲小黑人的祖先是普通身材、多毛的"非黑人",也跟胡腾心目中的一切小黑人的祖宗相差不远。"非黑人"也"非黄种",因为黄种人不多毛,而早期白种人比现在还更是"老毛子"。

  胡腾分析印第安人的血统,叙述他们在一两万年前远足赴美的时候,黄种人、"澳、虾"早期白人、现代型白人、与刚变小的小黑人都在东亚"转来转去"。不论小黑人变小是在亚洲哪一部分,从东亚去非洲,从西亚或南亚到东亚,新疆都是必经之地,应当有过小黑人。"红柳娃"就是躲在红柳树林里的小黑人,当然没有后来传说的那么小,而且非常原始,不穿衣服,不会衣冠楚楚。把他们打扮成华丽的玩偶,这是新疆人的幻想加上去的唯一的装点。

  关内就没有小人的传说。笔记里偶然有狐仙幻化小人的故事,但是那又是一回事。——原因可能是黄种人里的汉族始终与小黑人隔离,汉族扩展后,小黑人已经分投深山密林海岛藏匿,东亚大陆上与小黑人共处过的,走的走了,留下的沉没在汉文化里,失落了种族的回忆。

  新疆与俄属中亚同是西域,直到一千年前还通行印欧系语言,大概是波斯话。印欧系语言最初传入欧洲,是三四千年前从俄国南部带到英伦三岛,称为早期赛尔梯克(Celtic)语言,大概是德国人带去的。同时也带到法国、西班牙,后来罗马兴起,才被拉丁文取代。欧洲神话里的小人似乎在爱尔兰、威尔斯这两个赛尔梯克国度传说最盛,德国次之。显然这民间传说是跟着第一波印欧语言西来,在拉丁国家就没扎下根。英国本身被脑曼人征服过,多少有点拉丁化,对这些小精灵不太认真。荷兰邻近德国,也有地仙式的矮人的传说,殖民美洲的时候带到北美,写进华盛顿·欧文的《李伯大梦》小说。格林童话《白雪公主与七矮人》里面的,也同是与现实生活里的侏儒一样大,头大身小,发育不均,显然就是胡腾所谓"成人型"小黑人,是原有的一种——"婴儿型"后起。神话中的矮人当是传说初期,还是小黑人的原形,后来逐渐加油加酱,种类繁复,如褐衣小人"勃朗尼"只有尺来高,都是浑身匀称。

  字典上"勃朗尼"归入小仙人(fairy)类,都是人形而较小,也大小不一。小仙人有翅膀会飞。非洲小黑人能像猴子似的在树梢飞跃,"会飞"大概是从这上面来的,所以不像天使的翅膀有羽毛,而是蝉翼式,透明,似有若无。大仙人大都是美貌的成年人,也有男有女,有好有坏,最小的只有两三寸高,但是多数有"三尺之童"那样——小黑人身长四英尺以上。我觉得这一点最有兴趣,因为凡是臆造的小人国,小人总是至多一两尺高,决不会只比我们矮那么一截子。其实比例稍微改变一点,会有一种超现实的怪异感。专凭幻想就是想不到。这一点,西方电影戏剧也从来没有表达出来,总是用小女孩演小仙人,连灰姑娘的教母也没扮出成年妇女的模样,再不然就是普通女演员,穿上有翅膀的小仙人服装,显得狼犺笨重。近代由于影剧的影响,已经渐渐忘了小仙人比人小。

  另有一种穿绿的小人叫"艾尔夫"(Elf),大都在山区——海洋洲的小黑人也是大都在多山的地方——爱捉弄人,所以渐渐给说成顽童,本来似乎多数是青壮年,在草丛中出没,运气好的人遇见他们,碰他们的高兴,有时候会发现一小罐金子。圣诞老人有许多艾尔夫帮他制造玩具,分赠全世界儿童,这是近人附会。艾尔夫似乎不事生产,代表不驯服的小黑人,对人好起来非常好,但是喜欢恶作剧,容易翻脸。绿衣似是象征性,住在树林里的原始人都擅于隐蔽自己,往往对面不见人,所以在传说中变成穿着保护色的衣服,像侠盗罗宾汉麾下的"绿色人"。

  又有一种丑陋的老头子叫"诺姆"(Gnome),住在地洞里守矿或看管宝藏,像守库神一样,会吓唬人,使可怕的事故发生。也像一群艾尔夫看守一罐子金子,窖藏的主题屡次出现,使人联想到太平天国的藏镪、北非维希政府埋藏的金条,都是战败国藏匿资金的传说,引起无数掘宝的故事。显然原始人在土地被占领后,转入地下,也有他们珍视的东西埋在地里。至于矿藏所在地,古代部落本来都秘不告人,沦陷后也许仍旧暗中守护,吓退开矿的人,或者暗加阻挠。也不一定是老头子出马,也就是天生老相的小黑人。现代有个英文名词:"祖利克的诺姆",指瑞士银行家——祖利克这城市是瑞士金融中心——为了吸收资金,特创隐名存户制度,代守秘密,在国际金融界特别具有神秘色彩,像看守窖藏的地底小老妖。

  还有一种隐形的叫"格软木林"(Gremlin),调皮淘气,与这些小老头子同属妖魔类,都对人类不怀好意。韦布斯特字典上说:"二次世界大战,有些飞行员说有格软木林作祟,使飞机发生故障。"二十世纪中叶的空军还相信这些,真是奇谈,也可见这传说源久流长。

  格软木林这名词有时候也活用,例如本年一月初美国《新闻周刊》上,华盛顿"议会雇员格软木林们"选出十大邋遢议员,衣着最不整洁,不入时。称议会雇员为格软木林,因为是议员各自雇用的幕僚与职员,没没无闻,做幕后工作,永不出头露面,等于隐形小妖。

  汽车也有个新出的牌子叫格软木林,号称"成本最低的美国制汽车",表示坦白,成本低当然廉价。取这名字是极言其小而神出鬼没。原先的格软木林当是小黑人被淘汰后剩下极少数遗民,偶尔下山偷袭,做破坏工作,事后使人疑神疑鬼。

  至今英美儿童还买来玩的有一种小型烟火,叫"仙光"(fairylights),一尺多长的一根木签握在手里,另一端不断地爆出蓝色火星。大概算是小仙人作法的魔杖,但是最初可能是代表点火棒,也是"火攻"的武器。原始人常常随身携带火种。

  有些民族已经发现了火的功用,但是不懂得怎样钻木取火,例如安达门群岛的小黑人。这一群岛屿刚发现的时候,岛上不许别的种族上岸,因此小黑人成份最纯,他们就不会取火。那更要把火种带来带去,不让它熄灭。

  又,草地上生一圈菌类,叫"仙环"(fairyring),是一群小仙人手牵手跳圆舞,像"步步生莲花"一样生出来的。蘑菇有时候有毒,这是小黑人绝迹后已经被美化,仍旧留下的一丝戒备的感觉。

  这一大套传说,内容复杂丰富,绝对不是《镜花缘》或《葛利伐游记》里面的穿心国、大人国、小人国可比。是传统,时间与无数人千锤百炼出来的。传到后来神话只有孩子们相信,成了童话。西方童话里超自然的成份,除了女巫与能言的动物,竟全部是小型人,根据小黑人创造的。美妙的童话起源于一个种族的沦亡——这具有事实特有的一种酸甜苦辣说不出的滋味。

  前面引了许多人种学的书,外行掉书袋,实在可笑。我大概是向往"遥远与久远的东西"(thefarawayandlongago),连"幽州"这样的字眼看了都森森然有神秘感,因为是古代地名,仿佛更远,近北极圈,太阳升不起来,整天昏黑。小时候老师圈读《纲鉴易知录》,"纲鉴"只从周朝写起,我就很不满。学生时代在港大看到考古学的图片,才发现了史前。住在国外,图书馆这一类的书多,大看之下,人种学又比考古学还更古,作为逃避,是不能跑得更远了。逃避本来也是看书的功用之一,"吟到夕阳山外山",至少推广地平线,胸襟开阔点。

  前文引库恩等,也需要声明一点,库恩在他本国声誉远不及国外,在英国视为权威,美国现在多数人种学家都攻击他的种族研究迹近种族歧视。胡腾是哈佛教授,已经逝世,那本书是一九四六年改写再版,年代较早,所以不像库恩成为众矢之的。我觉得时代的眼光的确变得很厉害,贤如《金银岛》作者斯提文生,他有个短篇小说,不记得题目是否叫《瓶》(The·Bottle),套《天方夜谭》神灯故事,背景在夏威夷,写土著有些地方看着使人起反感。这是因为现代人在这方面比前人敏感——当然从前中国人也就常闹辱华,现在是普遍的扩大敏感面——但这是道德与礼俗的问题,不应当影响学术。库恩书中一再说今后研究种族有困难,有人认为根本没有种族这样东西,只有遗传的因子。大概他最招忌的是说黄种、白种人智力较高,无形中涉及黑人教育问题,是美国目前最具爆炸性的题目之一。其实库恩认为黑种、白种人在史前也就一直掺杂,对于有种族观念的白人是个重大的打击。但是反对派认为用骨胳判别种族不可靠,光靠血型也不行,而且血型往往无法查考,因此绝口不谈来历,只研究社会习俗,以资切磋借镜,也就是社会人种学。

  二次世界大战末,是听了社会人种学家的劝告,不废日皇,结果使日军不得不"齐解甲",——见黑斯(H.R.Hays)编《自猿猴到天使》选集引言——可见社会人种学在近代影响之大。这本书特别提到玛格丽·米德研究撒摩亚——也是个泡丽尼夏岛屿——的青少年,促进西方二○年代末的性的革命——比最近的一次当然中庸些——此后她研究新几内亚几个部落,又发现两性阳刚阴柔的种种分别大部分都是环境造成的。这学说直到最近才大行其道,反映在"一性"化的发型衣饰上,以及男人带孩子料理家务等等,不怕丧失男子气。近十年来也许由于西方的一种傍徨的心理,特别影响社会风气,难怪米德女士成为青年导师、妇运领袖,一度又提倡"扩展家庭",补救原子家庭的缺点,例如女人被孩子绊住了,防碍妇女就业。"扩展家庭"比大家庭更大,不拘父系母系,也不一定同住,姑母舅父都有责任照应孩子,儿童也来去自由,闹别扭可以易子而教。也是一种"夏威夷"制度,印尼马来亚与泡丽尼夏诸岛都有。热带岛屿生活比较悠闲,现代高压的个人主义社会里恐怕行不通。历史是周期性的,小家庭制度西方通行已久,所以忘了大家庭的弊病,只羡慕互助的好处。美国有些青年夫妇组织的"公社"是朋友合住,以亲族为单位的还没有,也住不长,大概是嬉皮型的人才过得惯。但是小家庭也不是完全不需要改进,弗洛依德式的家庭就是原子家庭。"扩展家庭"有许多长辈给孩子们作模范,有选择的余地,据说不大会养成各种心理错综,至少值得作参考。

  西方刚发现夏威夷等群岛的时候,单凭岛人的生活情调与性的解放,疯魔了十八世纪欧洲,也是因为状貌风度正符合卢骚"高贵的野蛮人"的理想,所以雅俗共赏,举国若狂。直到十九世纪中叶还又有"南海泡泡"(SouthSeaBubble)大骗局,煽起南太平洋移民热、投资热,英法意大利都卷入,不久泡泡破灭,无数人倾家荡产,也有移民包下轮船,被送到无人荒岛上,终年霖雨的森林中,整大批的人饿死病死。

  这些都是《叛舰喋血记》这件史实的时代背景。两次拍成电影我都看过,第一次除了却尔斯·劳顿演船长还有点记得,已经没什么印象。大致是照三○年代的畅销书《邦梯号上的叛变》——诺朵夫、霍尔合著(NordhoffHall)——写叛舰"觅得桃源好避秦"之后,就不提了。马龙·白兰度这张影片却继续演下去,讲大副克利斯青主张把船再驶回英国自首,暴露当时航海法的不人道。水手们反对,当夜有人放火烧船,断了归路,克利斯青抢救仪器烧死。

  烧船是事实,荒岛当然不能有海船停泊,怕引起注意。近代辟坎岛上克利斯青的后裔靠雕刻纪念品卖给游客度日,一度到欧洲卖画,五○年间向访问的人说:当初克利斯青"一直想回国投案,"曾载《读者文摘》。照一般改编剧本的标准来说,这一改改得非常好,有一个悲壮的收梢,而且也不是完全没有根据。

  十八世纪英国法律本来严酷,连小偷都是流放的罪名。航海法的残忍,总也是因为帆船远涉重洋,危险性太大,不是实在无路可走的人也不肯做水手,所以多数是囚犯,或是拉案拉来的酒鬼,不用严刑无法维持纪律。叛变不分主从,回国一定处绞,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片中的克利斯青自愿为社会改革而死,那又是一回事,手下这批人以性命相托,刚找到了一个安身处,他倒又侃侃而谈,要他们去送死。我看到这里非常起反感,简直看不下去。

  名小说家密契纳——著有《夏威夷》等——与前面提过的戴教授合著《乐园中的坏蛋》散文集(RascalsinParadise),写太平洋上的异人,有的遁世,有的称王,内中有郑成功,也有"邦梯号"的布莱船长。布莱对于太平洋探险很有贡献,并且发现澳洲与新几内亚之间一条海峡,至今称为布莱海峡,可算名垂不朽。这本书根据近人对有关文件的研究,替他翻案。他并不是虐待狂,出事的主因是在塔喜堤停泊太久,岛上的女人太迷人,一住半年,心都野了,由克利斯青领头,带着一批青年浪子回去找他们的恋人。但是叛变是监时触机,并没有预谋。那天晚上克利斯青郁郁地想念他的绮萨贝拉——是他替她取的洋名——决定当夜乘小筏子逃走。偏那天夜间特别炎热,甲板上不断人,都上来乘凉,他走不成。

  刚巧两个当值人员都怠职睡熟了,军械箱又搬到统舱正中,为了腾出地方搁面包果树——这次航行的使命是从南太平洋移植面包果,供给西印度群岛的黑奴作食粮,但是黑人吃不惯,结果白费工夫——克利斯青借口有鲨鱼,问军械管理员拿到箱子钥匙。更巧的是几个最横暴的海员都派在克利斯青这一班,午夜起当值,内中有三个在塔喜堤逃走,给捉了回来,共有七个人犯事挨过打,都在午夜该班。于是克利斯青临时定计起事,其余的员工有的胁从,有的一时迷乱,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那"拜伦型的大副"那年二十四岁,脸长得一副聪明相,讨人喜欢,高个子,运动员的体格。布莱事后这样描写他:"'身坯结实,有点罗圈腿,……有出汗太多的毛病,尤其手上,甚至于凡是他拿过的东西都沾脏了。'"布莱形容他自然没有好话。骑马过度容易罗圈腿,英国乡绅子弟从前都是从小学骑马。手汗多,似乎是有点神经质。

  诺朵夫也写他脾气阴晴不定,头发漆黑,肤色也黑,再加上晒黑,黝黑异常——倒和绮萨贝拉是天生注定的一对。——诺朵夫认为他想单独逃走是为了跟船长屡次冲突——因为对他不公,并不是主持公道——后来临时变计,占领了这条船,宣布要用铁链锁住船长,送回英国治罪。同伙的船员一致反对回英,这才作罢。事后他与少年士官白颜谈起,又强调他的原意是把船长解回英国治罪。最后与白颜等两个士官诀别,还又托他们回国后转告他父亲,他本意是送船长回国法办,虽然父亲不会因此原宥他,至少可以减轻他的罪愆。

  再三郑重提起这一点,但是船长究竟犯了什么罪?鞭笞怠工逃跑的水手,是合法的。密契纳代船长洗刷,但是也承认他"也许"克扣伙食——吞没九十磅乳酪,多报咸肉,造假账。至于扣食水,那是他太功利主义,省下水来浇灌面包果树。后来他第二次衔命去取面包果,澳洲海洋探险家马太·福林德斯那时候年纪还小,在那条船上当士官,后来回忆船上苦渴,"花匠拎水桶去浇灌盆栽,他和别人都去躺在梯级上,舐园丁泼撒的琼浆玉液。"士官尚且如此,水手可想而知。邦梯号上有个少年士官偷了船长一只椰子,吃了解渴。船长买了几千只椰子,一共失去四只,怪大副追查不力,疑心他也有份。在这之前几天,派克利斯青带人上岸砍柴汲水,大队土人拦劫,事先奉命不准开枪,因为怀柔的国策。众寡不敌,斧头、五爪铁钩都给抢了去。土人没有铁器,异常珍视,拿去改制小刀。回船舰长不容分辩,大骂怯懦无用。

  在塔喜堤,船长曾经把土人馈赠个别船员的猪只、芋头和土产一律充公,理由是船上只剩腌干食品,需要新鲜食物调剂,土产可以用来和别处土人交易。大副有个土人朋友送了一对珠子,硬没给他拿去。但是这都不是什么大事,等回国后去海军告发,还有可说,中道折回押解交官,一定以叛变罪反坐。不但是十八世纪的海军,换了现代海军也是一样。五○年代美国著名小说改编舞台剧电影《凯恩号叛变》("TheCaineMutiny")——亨佛莱波嘉主演——本来是套《叛舰喋血记》,里面一碗杨梅的公案与那四只椰子遥遥相对,但那只是闹家务,要不是战时船长犯了临阵怯懦的罪嫌,不然再也扳不倒他。

  克利斯青不是初出道,过了许多年的海员生活,不会不知道里面的情形,竟想出这么个屎主意,而且十分遗憾没能实行,可见他理路不清楚。影片中迟至抵达辟坎岛后,才倡议回国对质,更不近情理,因为中间有把船长赶下船去这回事,有十八个人跟去,全挤在一只小船上,在太平洋心,即使能着陆,又没有枪械抵御土人,往西都是食人者的岛屿。这一个处置方法干系十九条人命,回去还能声辩控诉船长不人道?

  密契纳这篇翻案文章纯是一面倒,也不能叫人心服:"无疑地,福莱彻·克利斯青的原意是要把船长与忠心的人都扔到太平洋底,但是叛党中另有人顾虑到后果,给了布莱一干人一线生机……"这未免太武断,怎见得是别人主张放他们一条生路,不是克利斯青本人?书中并没举出任何理由。而且即使斩草除根,杀之灭口,一年后邦梯号不报到,至多两年,国内就要派船来查,这条规则,克利斯青比他手下的人知道得更清楚。

  还有白颜等两个士官、五名职工没来得及上小船,挤不下,船长怕翻船,喊叫他们不要下来:"我不能带你们走了!

  只要有一天我们能到英国,我会替你们说话!"克利斯青不得不把这几个人看守起来。大船继续航行,经过一个白种人还没发现的岛,叫拉罗唐珈,岛上土人胆小,也还算友善,白颜不明白他为什么不选作藏身之地,却在英国人已经发现了的土排岛登陆,土人聚集八九百人持械迎敌,结果没有上岸,驶回塔喜堤,补充粮食,采办牲畜,接取恋人,又回到土排岛。这次因为有塔喜堤人同来,当地土人起初很友好。

  他们向一个酋长买了块地,建造堡垒。克利斯青坚持四面挖二丈深四丈阔的水沟,工程浩大,大家一齐动手,连他在内。不久,带来的羊吃土人种的菜,土人就又翻脸,誓必歼灭或是赶走他们,一次次猛攻堡垒,开炮轰退。渐渐无法出外,除非成群结队全副武装。生活苦不堪言,住了两三个月,克利斯青知道大家都恨透了这地方,召集会议,一律赞成离开土排岛,有十六个人要求把他们送到塔喜堤,其余的人愿意跟着船去另找新天地。

  密契纳为了做翻案文章,指克利斯青抛弃同党,让他们留在塔喜堤,军舰来了瓮中捉鳖,其实是他判断力欠高明,大家对他的领导失去信心,所以散伙。回塔喜堤,诺朵夫认为是怪水手们糊涂,舍不得离开这温柔乡。大概也是因为吃够了土人的苦头,别处人生地不熟,还是只有塔喜堤。仗着布莱一行人未见得能生还报案,得过且过。克利斯青为了保密,大概也急于摆脱他们,把白颜一干人也一并送到塔喜堤上岸。

  第一次船到塔喜堤的时候,按照当地风俗,每人限交一个同性朋友,本地人对这友谊非常重视,互相送厚礼,临行克利斯青的朋友送了他一对完美的珍珠,被船长充公未遂。这种交友方式在南太平洋别处也有,新几内亚称为"库拉"(kula)——见马利脑斯基(B.Malinowski)日记——两地的友人都是一对一,往来馈赠大笔土特产或是沿海输入的商品,总值也没有估计,但是如果还礼太轻,声名扫地,送不起也"舍命陪君子"。收下的礼物自己销售送人。这原是一种原始的商业制度,朋友其实是通商的对手方,也都很有大商人的魄力。连南美洲西北部的印第安人也有同样的制度,直到本世纪五○年代还通行。都是交通不便,物物交易全靠私人来往,因此特别重视通商的搭档,甚至于在父子兄弟关系之上——见哈纳(M.J.Harner)著《吉伐若人》("TheJivaro")——塔喜堤过去这风俗想必也是同一来源,当时的西方人容易误解,认为一味轻财尚义。克利斯青最初准备只身逃亡,除了抛撇不下恋人,一定也是憧憬岛人的社会,满想找个地图上没有的岛屿,投身在他们的世界里。但是经过土排岛之难,为了避免再蹈覆辙,只能找无人荒岛定居,与社会隔离,等于流犯,变相终身监禁。不管这是否他的决定,不这样也决通不过。

  白颜住在塔喜堤一年多,爱上了一个土女,结了婚。英国军舰来了,参加叛变的水手们被捕,白颜等也都不分青红皂白捉了去。原来出事那天晚上,克利斯青正预备当夜溜下船舷潜逃,在甲板上遇见白颜,托他回国代他探望家人,万一自己这次远行不能生还。白颜一口应允。克利斯青便道:"那么一言为定。"不料船长刚巧走来,只听见最后两句话,事后以为是白颜答应参加叛变。

  出事后,布莱指挥那只露天的小船,连张地图都没有,在太平洋上走了四十一天,安抵马来群岛,是航海史上的奇迹。回国报案,轰动一时,英王破格召见。跟去的十八个人,路上死了七人,剩下十一个人里面,还又有两个中途抗命,"形同反叛,",一个操帆员,一个木匠。到了荷属东印度,布莱提出控诉,把这两个人囚禁起来,等到英国候审。结果只有木匠被堂上申饬了事,另一个无罪开释。

  布莱在军事法庭上咬定白颜通谋。白颜的寡母不信,他是个独子,好学,正要进牛津大学,因为醉心卢骚、拜伦等笔下的南海,才去航海,离家才十七岁,这是第一次出海,与布莱是世交,他母亲重托了他。案发后她写信给布莱,他回信大骂她儿子无行。这母子俩相依为命,受了这刺激,就此得病,白颜回来她已经死了。

  布莱对白颜是误会,另外还有三个人,一个军械管理员,两个小木匠,布莱明知他们是要跟他走的,经他亲口阻止,载重过多怕翻船,不防留在贼船上,他回去竟一字不提。递解回国途中,军舰触礁,来不及一一解除手镣脚铐,淹死了四个。这三个人侥幸没死。开审时,又幸而有邦梯号上的事务长代为分辩,终于无罪开释。布莱不在场,已经又被派出国第二次去南海取面包果。

  这时候距案发已经三年,舆论倒了过来,据密契纳说,是因为克利斯青与另一个叛党少年士官,两家都是望族,克利斯青的哥哥是个法学教授,两家亲属奔走呼号,煽起社会上的同情。而且布莱本人不在国内,有人骂他怯懦不敢对质,其实他早已书面交代清楚,并且还出版了一本书,说明事件经过。不管是为了什么原因,也许是"日久事明",军事法庭第二次审这件案子,结果只绞死三名水手,白颜等三人判了死刑后获赦。

  十八世纪末,英国海军陆续出了好几次叛变,都比邦梯案理由充足,最后一次在伦敦首善之区,闹得很大。但是镇压下来之后,都被忘怀了,惟有太平洋心这只小型海船上的风波,举世闻名,历久不衰,却是为何?未必又是克利斯青家庭宣传之力。我觉得主要的原因似乎是:只有这一次叛变是成功的。不能低估了美满的结局的力量。主犯几乎全部逍遥法外,享受南海风光,有情人都成眷属,而且又是不流血的革命,兵不血刃,大快人心。出事在西历一七八九年,同年法国大革命,从某些方面说来,甚至于都没有它影响大。狄更斯的《双城记》可以代表当时一般人对法国革命的感觉,同情而又恐怖憎恶,不像邦梯案是反抗上司,改革陋规,普通人都有切身之感。在社会上,人生许多小角落里,到处都有这样的暴君。

  布莱除了航海的本领确是个人才,也跟克利斯青一样都是常人,也是他成为一个象征之后,才"天下之恶皆归之"。邦梯事件后二十年,显然已成定论。船名成了他的绰号:"邦梯·布莱"。但是官运亨通,出事后回国立即不次擢迁——军事法庭上法官认为有逼反嫌疑,责备了他几句,那是没有的事,影片代观众平愤的——此后一帆风顺,对拿破仑作战,又立下军功。生平下属四次叛变,连邦梯出事后归途中的一次小造反算在内。最大的一次叛乱,是他晚年在澳洲做新南威尔斯州长,当地有个约翰·麦卡塞,现代澳洲教科书上都称他为伟大的开荒畜牧家,奠定澳洲羊毛的基础,但是同时也是地方上一霸,勾结驻军通同作弊,与州长斗法,手下的人散布传单骂"邦梯·布莱":"难道新南威尔斯无人,就没有个克利斯青,容州长专制?"

  布莱无子,有六个女儿,那次带了个爱女与生病的女婿,到锡尼上任。现在的大都市锡尼,那时候只是个小小英属地,罪犯流放所。布莱的掌珠不但是第一夫人,而且是时装领袖,每次有船到,她母亲从伦敦寄衣服给她。一次寄来巴黎流行的透明轻纱长袍,粘在身上。——法国大革命后开始时行希腊风的长衣,常用稀薄的白布缝制,取其轻软,而又朴素平民化,质地渐趋半透明。那时候不像近代透明镂空衣料例必衬里子,或穿衬裙,连最近几年前美国兴透明衬衫,里面不穿什么,废除乳罩,也还大都有两只口袋,遮盖则个。拿破仑的波兰情妇瓦露丝卡伯爵夫人有张画像,穿着白色细褶薄纱衬衫,双乳全部看得十分清楚。拿翁倒后,时装发展下去,逐渐成为通身玻璃人儿。布莱这位姑奶奶顾虑到这是个小地方,怕穿不出去,里面衬了一条长灯笼裤,星期日穿着去做礼拜,正挽着父亲手臂步入教堂,驻军兵士用肘弯互相抵着,唤起彼此注意,先是嗤笑,然后笑出声来。她红着脸跑出教堂,差点晕倒。布莱大怒,没有当场发作,但是从此与驻军嫌隙更深。不久,他下令禁止军官专利卖酒剥削犯人,掀起轩然大波,酿成所谓"甜酒之乱"(TheRumRebellion),部下公然拘捕州长,布莱躲在床下,给搜了出来,禁闭一两年之久,英国派了新州长来,方始恢复自由,乘船回国。诺朵夫书上末了也附带写"甜酒之乱",但是重心放在白颜二十年后重访塔喜堤,发现爱妻已死,见到女儿抱着小外孙女,因为太激动,怕"受不了",没有相认。这书用第一人称,从白颜的观点出发,一来是为了迁就材料,关于他的资料较多,而且他纯粹是冤狱,又是个模范青年。侧重在他身上,也是为了争取最广大的读者群。无如白颜这人物,固然没有人非议,对他的兴趣也不大。书到尾声,唯一兴趣所在是邦梯号的下落。

  白颜出狱后,曾经猜测克利斯青一定去了拉罗唐珈,是他早先错过了的,一个未经白人发现的岛。"过了十八年,我才知道我这意见错到什么地步。"就这么一句,捺下不提了。读者只知道未去拉罗唐珈,是去了哪里,下文也始终没有交代,根本没再提起过。所以越看到后来越觉得奇怪,憋闷得厉害,避重就轻,一味搪塞,非常使人不满。

  这本书虽然是三○年代的,我也是近年来看了第二部影片之后才有这耐性看它。报刊上看到的关于邦梯号的文字,都没提到发现辟坎岛的经过。在我印象中,一直以为克利斯青这班人在当时是不知所终,发现辟坎岛的时候,岛上有他们的后裔,想必他们都得终天年。最后看见密契纳这一篇,才知道早在出事后廿年左右——就在白颜访旧塔喜堤的次年——英舰已经发现辟坎岛,八个叛党只剩下一个老人,痛哭流涕"讲述这块荒凉的大石头上凶杀的故事",讲大家都憎恨克利斯青残酷,"不顾人权",正是他指控布莱的罪名。绮萨贝拉在岛上给他生了个儿子,取名"星期四·十月",那是模仿《鲁滨逊漂流记》,里面鲁滨逊星期五遇见一个土人,就给他取名"星期五"。孩子显然是在叛变后五个多月诞生。次年十月底,产子一年后,绮萨贝拉生病死了。他要另找个女人,强占一个跟去的土人的妻子,被那土人开枪打死了。

  叛舰的故事可以说是跟我一块长大的,尽管对它并不注意。看到上面这一段,有石破天惊之感。其实也是缩小的天地中的英雄末路。辟坎岛孤悬在东太平洋东部,距离最近的岛也有数百英里之遥,较近复活节岛与南美洲。复活节岛气候很凉,海风特大,树木稀少,又缺淡水,多数农植物都不能种,许多鱼也没有,不是腴美的热带岛屿,但是岛上两族长期展开剧烈的争夺战,叛舰初到辟坎岛,发现土人留下的房屋,与复活节岛式的大石像,大概是复活节岛人逃避来的。有一尊断头的石像,显然有追兵打到这里来。但是结果辟坎岛并没有人要,可见还不及复活节岛,是真是一块荒凉的大石头,一定连跟来的塔喜堤人都过不惯。也不怪克利斯青一直想回国自首。

  他在土排岛与大家一同做苦工,但是也可能日子一久,少爷脾气发作,变得与布莱一样招恨,那也是历史循环,常有的事。主要还是环境关系,生活极度艰苦沉闷,一天到晚老是这几个人,容易发生磨擦。也许大家心里懊悔不该逞一时之快,铸成大错,彼此怨怼,互相厌恨,不然他死后为甚么统统自相残杀,只剩一个老头子?

  老人二十年后见到本国的船只,像得救一样,但是不免畏罪,为自己开脱,反正骂党魁总没错。——书上没说他回国怎样处分,想必没有依例正法。——当然,岛上还有土人在,不是完全死无对证。所说的克利斯青的死因大概大致属实,不过岛上的女人风流,也许那有夫之妇是自愿跟他,不是强占。在缺少女人的情形下,当然也一样严重。总计他起事后只活了不到两年,也并没过到一天伊甸园的生活。

  老人的供词并非官方秘密文件,但是近代关于邦梯案的文字全都不约而同绝口不提,因为传说已经形成,克利斯青成为偶像,所以代为隐讳——白兰度这张影片用老人作结,但是只说叛党自相残杀净尽,片中的克利斯青早已救火捐躯——只有密契纳这一篇是替船长翻案,才不讳言大副死得不名誉。诺朵夫书上如果有,也就不会是三○年代的畅销书,那时候的标准更清教徒式。但是书上白颜自云十八年后发现叛舰不是逃到拉罗唐珈,而下文不再提起这件事,这章法实在特别,史无前例。看来原文书末一定有那么一段,写白颜听到发现辟坎岛的消息,得知诸人下场,也许含糊地只说已死。出版公司编辑认为削弱这本书的力量,影响销路,要改又实在难处理,索性给删掉了,给读者留下一个好结局的幻象,因为大多数人都知道辟坎岛上有克利斯青一干人的子孙。

  在我觉得邦梯案添上这么个不像样的尾巴,人物与故事才完整。由一个"男童故事"突然增加深度,又有人生的讽刺,使人低徊不尽。当然,它天生是个男童故事,拖上个现实的尾巴反而不合格,势必失去它的读者大众。好在我容易对付,看那短短一段叙事也就满足了。

  郁达夫常用一个新名词:"三底门答尔"(sentimental),一般译为"感伤的",不知道是否来自日文,我觉得不妥,像太"伤感的",分不清楚。"温情"也不够概括。英文字典上又一解是"优雅的情感",也就是冠冕堂皇、得体的情感。另一个解释是"感情丰富到令人作呕的程度"。近代沿用的习惯上似乎侧重这两个定义,含有一种暗示,这情感是文化的产物,不一定由衷,又往往加以夸张强调。不怪郁达夫只好音译,就连原文也难下定义,因为它是西方科学进步以来,抱着怀疑一切的治学精神,逐渐提高自觉性的结果。

  自从郁达夫用过这名词,到现在总有四十年了,还是相当陌生,似乎没有吸收,不接受。原因我想是中国人与文化背景的融洽,也许较任何别的民族为甚,所以个人常被文化图案所掩,"应当的"色彩太重。反映在文艺上,往往道德观念太突出,一切情感顺理成章,沿着现成的沟渠流去,不触及人性深处不可测的地方。实生活里其实很少黑白分明,但也不一定是灰色,大都是椒盐式。好的文艺里,是非黑白不是没有,而是包含在整个的效果内,不可分的。读者的感受中就有判断。题材也有是很普通的事,而能道人所未道,看了使人想着:"是这样的。"再不然是很少见的事,而使人看过之后会悄然说:"是有这样的。"我觉得文艺沟通心灵的作用不外这两种。二者都是在人类经验的边疆上开发探索,边疆上有它自己的法律。

  现代西方态度严肃的文艺,至少在宗旨上力避"三底门答尔"。近来的新新闻学(newjonrnalism)或新报道文学,提倡主观,倾向主义热,也被评为"三底门答尔"。"三底门答尔"到底是什么,说了半天也许还是不清楚。粗枝大叶举个例子,诺朵夫笔下的《叛舰喋血记》与两张影片都"三底门答尔",密契纳那篇不"三底门答尔"。第一张照片照诺朵夫的书,注重白颜这角色,演员挂三牌。第二张影片把白颜的事迹完全删去,因为到了六○年代,这妥协性的人物已经不吃香。电影是群众传达器,大都需要反映流行的信念。密契纳那篇散文除了太偏向船长,全是史实。所谓"冷酷的事实",很难加以"三底门答尔"化。

  当然忠实的纪录体也仍旧可能主观歪曲,好在这些通俗题材都不止一本书,如历史人物、名案等等,多看两本一比就有数。我也不是特为找来看,不过在这兴趣范围内不免陆续碰上,看来的材料也于我无用,只可自娱。实在是浪费时间,但是从小养成手不释卷的恶习惯,看的"社会小说"书多,因为它保留旧小说的体裁,传统的形式感到亲切,而内容比神怪武侠有兴趣,仿佛就是大门外的世界。到了四○、五○年代,社会小说早已变质而消灭,我每次看到封底的书目总是心往下沉,想着:"书都看完了怎么办?"

  在国外也有个时期看美国的内幕小说,都是代用品。应当称为行业小说,除了"隔行如隔山",也没有甚么内幕。每一行有一本:飞机场、医院、旅馆业、影业、时装业、大使馆、大选筹备会、牛仔竞技场、警探黑社会等。内中最好的一本不是小说,讲广告业,是一个广告商杰利·戴拉·范米纳(DellaFemina)自己动笔写的,录音带式的漫谈,经另人整理删节,还是很多重复。书题叫《来自给你们珍珠港的好人》,是作者戏拟日制电视机广告。

  行业小说自然相当内行,沾到真人实事,又须要改头换面,避免被控破坏名誉。相反地,又有假装影射名人的,如《国王》("TheKing")——借用已故影星克拉克盖博绰号,写歌星法兰克辛纳屈——《恋爱机器》——前CBS电视总经理吉姆·奥勃瑞,绰号"笑面响尾蛇"——务必一望而知是某人的故事,而到节骨眼上给"掉包"换上一般通俗小说情节,骗骗读者,也绝对不会开罪本人。这都煞费苦心,再加上结构穿插气氛,但是我觉得远不及中国的社会小说。

  社会小说这名称,似乎是二○年代才有,是从《儒林外史》到《官场现形记》一脉相传下来的,内容看上去都是纪实,结构本来也就松散,散漫到一个地步,连主题上的统一性也不要了,也是一种自然的趋势。清末民初的讽刺小说的宣传教育性,被新文艺继承了去,章回小说不再震聋发聩,有些如《歇浦潮》还是讽刺,一般连讽刺也冲淡了,止于世故。对新的一切感到幻灭,对旧道德虽然怀恋,也遥远黯淡。三○年代有一本题作《人心大变》,平襟亚著,这句话在社会小说里是老调。但是骂归骂,有点像西方书评人的口头禅"爱恨关系",形容有些作者对自己的背景,既爱又恨,因为是他深知的唯一的世界。不过在这里"恨"字太重,改"憎"比较妥贴。

  《人海潮》最早,看那版本与插图像是一○年代末或二○初,文笔很差,与三○年代有一部不知道叫《孽海梦》还是甚么梦的同样淡漠稚拙,有典型性,作者都不著名,开场仿佛也都是两个青年结伴到上海观光。后一部写两个同学国光、锦人,带着国光的妹妹来沪,锦人稍有阔少习气。见识了些洋场黑幕后,受人之托,回去湖北整顿一个小煤矿。住的房子是泥土地,锦人想出一个办法,买了草席铺在地下作地毯。有一天晚上听见隔壁席子纟卒縩作声,发现帐房偷开铁箱。原来是帐房舞弊,所以蚀本。查出后告退,正值国民军北上,扫清一切魍魉。以北伐结束,也是三○年代社会小说的公式。锦人与国光的妹妹相处日久发生情愫,回乡途中结婚,只交代了这么一句。妹妹在书中完全不起作用,几乎从来不提起,也没同去湖北。显然是"国光"的自述,统统照实写上。对妹妹的婚姻似乎不大赞成,也不便说什么。

  这部书在任何别的时候大概不会出版,是在这时期,混在社会小说名下,虽然没有再版,料想没有蚀本。写到内地去,连以一个大都市为背景的这点统一性都没有。它的好处也全是否定的:不像一般真人实事的记载一样,没有故作幽默口吻,也没有墓志铭式的郑重表扬,也没寓有创业心得、夫妇之道等等。只是像随便讲给朋友听,所以我这些年后还记得。 《广陵潮》我没看完,那时候也就看不进去,因为刻划得太穷凶极恶,不知道是否还是前一个时期的影响,又"三底门答尔",近于稍后的"社会言情小说",承上启下,仿佛不能算正宗社会小说。

  这些书除了《广陵潮》都是我父亲买的,他续娶前后洗手不看了,我住校回来,已经一本都没有,所以十二三岁以后就没再看见过,当然只有片断的印象。后来到书摊上去找,早已绝迹。张恨水列入"社会言情小说"项下,性质不同点。他的《春明外史》是社会小说,与毕倚虹的《人间地狱》有些地方相近,自传部分仿佛是《人间地狱》写得好些,两人的恋爱对象雏妓秋波梨云也很相像。《人间地狱》就绝版了。写留学生的《留东外史》远不及《海外缤纷录》,《留东外史》倒还有。

  社会言情小说格调较低,因为故事集中,又是长篇,光靠一点事实不够用,不得不用创作来补足。一创作就容易"三底门答尔",传奇化,幻想力跳不出这圈子去。但是社会小说的遗风尚在,直到四○年代尾,继张恨水之后也还有两三本真实性较多。那时候这潮流早已过去,完全不为人注意。

  一个是上海小报作者的长篇连载,出单行本,我记性实在太糟,人名书题全忘了,只知道是个胖子,常被同文嘲骂"死大块头"——比包天笑晚一二十年,专写上海中下层阶级。这一篇写一个舞女嫁给开五金店的流氓,私恋一个家累重的失业青年,作为表兄,介绍他做帐房,终于与流氓脱离预备嫁他,但是他生肺病死了。这样平淡而结局意想不到地感动人。此外北方有一本写北大一个洗衣女,与一个学生恋爱而嫌他穷。作者姓王。又有个大连的现代钗头凤故事,着着都近情理,而男主人翁泄气得谁也造不出来,看来都是全部实录。

  社会小说在全盛时代,各地大小报每一个副刊登几个连载,不出单行本的算在内,是一股洪流。是否因为过渡时代变动太剧烈,虚构的小说跟不上事实,大众对周围发生的事感到好奇?也难说,题材太没有选择性,不一定反映社会的变迁。小说化的笔记成为最方便自由的形式,人物改名换姓,下笔更少顾忌,不像西方动不动有人控诉诽谤。写妓院太多,那是继承晚清小说的另一条路线,而且也仍旧是大众憧憬的所在,也许因为一般人太没有恋爱的机会。有些作者兼任不止一家小报编辑,晚上八点钟到报馆,叫一碗什锦炒饭,早有电话催请吃花酒,一方面"手民索稿",写几百字发下去——至少这是他们自己笔下乐道的理想生活。小说内容是作者的见闻或是熟人的事,"拉在篮里便是菜",来不及琢磨,倒比较存真,不像美国的内幕小说有那么许多讲究,由俗手加工炮制,调入罐头的防腐剂、维他命、染色,反而原味全失。这仿佛是怪论——

  在西方近人有这句话:"一切好的文艺都是传记性的。"当然实事不过是原料,我是对创作苛求,而对原料非常爱好,并不是"尊重事实",是偏嗜它特有的一种韵味,其实也就是人生味。而这种意境像植物一样娇嫩,移植得一个不对会死的。

  西谚"真事比小说还要奇怪"——"真事"原文是"真实",作名词用,一般译为"真理",含有哲理或教义的意味,与原意相去太远,还是脑筋简单点译为"真事"或"事实"比较对。马克·吐温说:"真实比小说还要奇怪,是因为小说只能用有限的几种可能性。"这话似是而非。可能性不多,是因为我们对这件事的内情知道得不多。任何情况都有许多因素在内,最熟悉内情的也至多知道几个因素,不熟悉的当然看法更简单,所以替别人出主意最容易。各种因素又常有时候互为因果,都可能"有变",因此千变万化无法逆料。

  无穷尽的因果网,一团乱丝,但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可以隐隐听见许多弦外之音齐鸣,觉得里面有深度阔度,觉得实在,我想这就是西谚所谓theringoftruth——"事实的金石声"。库恩认为有一种民间传说大概有根据,因为听上去"内脏感到对"("internallyright")。是内心的一种震荡的回音,许多因素虽然不知道,可以依稀觉得它们的存在。

  既然一听就听得出是事实,为甚么又说"真实比小说还要奇怪",岂不自相矛盾?因为我们不知道的内情太多,决定性的因素几乎永远是我们不知道的,所以事情每每出人意料之外。即使是意中事,效果也往往意外。"不如意事常八九",就连意外之喜,也不大有白日梦的感觉,总稍微有点不以劲,错了半个音符,刺耳,粗糙,咽不下。这意外性加上真实感——也就是那铮然的"金石声"——造成一种复杂的况味,很难分析而容易辨认。

  从前爱看社会小说,与现在看纪录体其实一样,都是看点真人实事,不是文艺,口味简直从来没变过。现在也仍旧喜欢看比较可靠的历史小说,里面偶尔有点生活细节是历史传记里没有的,使人神往,触摸到另一个时代的质地。例如西方直到十八九世纪,仆人都不敲门,在门上抓搔着,像猫狗要进来一样。

  普通人不比历史人物有人左一本右一本书,从不同的角度写他们,因而有立体的真实性。尤其中下层阶级以下,不论过去现在,都是大家知道得最少的人,最容易概念化。即使出身同一阶级,熟悉情形的,等到写起来也可能在怀旧的雾中迷失。所以奥斯卡·路易斯的几本畅销书更觉可贵。路易斯也是社会人种学家,首创"贫民文化"(cultureofpoverty)这名词,认为世代的贫穷造成许多特殊的心理与习俗,如只同居不结婚,不积钱,爱买不必要的东西,如小摆设等。这下层文化不分国界,非洲有些部落社会除外。他先研究墨西哥,有一本名著《五个家庭》,然后专写五家之一:《桑协斯的子女》("TheChildrenofSanchez"),后者一度酝酿要拍电影,由安东尼昆、苏菲亚·罗兰饰父女,不幸告吹。较近又有一本题作《拉维达》("LaVida"),是西班牙文"生活",指皮肉生涯,就像江南人用"做生意"作代名词。写玻多黎各一个人家,母女都当过娼妓,除了有残疾的三妹。作者起初选中这一家,并不知道这一层,发现后也不注重调查"生活",重心全在他们自己的关系上。其间的"恩怨尔汝来去"也跟我们没什么不同。

  内容主要是每人自述身世,与前两本一样,用录音带记下来,删掉作者的问句,整理一下,自序也说各人口吻不同,如闻其声。有个中国社会学家说:"如果带着录音器去访问中国人就不行。"其实不但中国人,路易斯的自序也说墨西哥人就比玻多黎各人有保留。大概墨西哥到底是个古国,玻多黎各也许因为黑人血液的成份多,比较原始。奇怪的是《拉维达》里反而是女人口没遮拦,几个男人——儿子女婿后父——都要面子,说话很"四海",爱吹,议论时事常有妙论,想入非非。也许是女人更受他们特殊的环境的影响,男人与外界接触多些,所以会说门面话,比较像别国社会地位相仿的人。反正看着眼熟。

  福南妲讲她同居的男子死了,回想他生前,说:"他有一样不好:他不让我把我的孩子们带来跟我们一块住。"下一页她叙述与另一个人同居:"我们头两年非常快乐,因为那时候我的孩子们没跟我一块住。"前后矛盾,透露出她心理上的矛盾,但是闲闲道出。两次都是就这么一句话,并不引人注意,轻重正恰当。她根本不是贤妻良母型的人,固然也是环境关系,为了孩子们也是呕气,稍大两岁,后父又还对长女有野心。

  长女索蕾妲是他们家的美人,也是因为家里实在待不下去,十三岁就跟了三十岁的亚土若,"爱得他发疯。"他到手后就把她搁在乡下,他在一家旅馆酒排间打工,近水楼台,姘妓女,赌钱,她一直疑心他靠妓女吃饭。他开过小赌场,本来带几分流气。几次闹翻了,七八年后终于分开,她去做妓女养活孩子们——她先又还领养了个跛足女婴,与自己的孩子一样疼。他一直纠缠不清,想靠她吃饭,动小刀子刺伤了她,被她打破头。但是她贴他钱替他照顾孩子,倒是比娘家人尽心。她第一次去美国,拖儿带女投亲,十分狼狈,一方面在农场做短工,还是靠跟一个个的同乡同居,太受刺激,发神经病入院,遣送回籍。铩羽归来,家里人冷遇她,只有前夫亚土若对她态度好,肯帮忙。所以后来她在纽约,病中还写信给他,不过始终拒绝复合。

  亚土若谈他们离异的经过,只怪她脾气大,无理取闹,与小姨挑唆。直到后半部她两个妹妹附带提到,才知道她和他感情有了裂痕后也屡次有外遇,他有一次回家捉奸,用小刀子对付她,她拿出他的手枪,正要放,被他一把抓住她的手,子弹打中她的手指。她告诉法官是他开枪,判监禁六个月。他实在制伏不了她,所以不再给钱,改变主张想靠她吃饭,原来他是为了隐瞒这一点,所以谎话连篇,也很技巧,例如本是为了捉奸坐牢,他说是回家去拿手枪去打死一个仇人,索蕾妲劝阻夺枪,误伤手指,惊动警察,手枪没登记,因此入狱。入狱期间恐怕她不贞,因为囚犯的妻子大都不安于室,而且这时期关于她的流言很多。他一放出来就对她说:"我们这次倒已经分开很久了,不如就此分手。"但是她哭了,不肯。一席话编得面面俱到。

  故事与人物个性的发展如同抽茧剥蕉。他写给两个小女儿的信——有一个不是他的——把她们捧成小公主。孩子们也是喜欢他,一个儿子一直情愿跟他住在乡下。索蕾妲姊弟有个老朋友马赛罗也说他确是给这些孩子们许多父爱,旁人眼中看来,他身材瘦小,面貌也不漂亮,只有丈母娘福南妲赏识他有胆气。但是他做流氓没做成,并且失业下乡孵豆芽,感慨地说他无论什么事结果都失败了。

  索蕾妲去美之前爱上了一个贼,漂亮,热情,但也是因为他比周围的人气派大些。是她最理想的一次恋爱,同居后不再当娼。有一天晚上他去偷一家店铺,是他们这一伙不久以前偷过的,这次店主在等着他。他第一个进去,店主第一枪就打中他胸部,同党逃走了。第二天她跟着他姑母去领尸,到医院的太平间,尸身已经被解剖,脑子都掏了出来搁在心口上。她拥抱着他,发了疯,一个月人事不知。

  据她的九岁养女说:是他去偷东西,被警探包围,等他出来的时候开枪打死的。她二妹说得又不同:他无缘无故被捕,装在囚车里开走了,过了些天才枪毙,索蕾妲两次都晕厥过去了。照这一说,大概是他犯窃案的时候杀过人,所以处死刑。索蕾妲讲得最罗曼谛克。她母亲的姨妈本来说她爱扯谎,自述也是有些地方不实不尽,反正不管是当场打死还是枪决,都不是死因不明,用不着开膛破肚检验,而且连大腿都剖开了,显然是医学研究,不是警方验尸,地点也不会在医院太平间,如果是把罪犯的尸首供给医校解剖,也没那么快。看来这一节是她的狂想。她后来病中担忧死了没人收尸,给送去解剖,宁可把遗体赠予玻多黎各热带疾病研究院,不愿白便宜了美国人:"让他们拿他们自己的鸡巴去做实验。"念念不忘解剖,也许是对于卖身的反感与恐怖压抑了下去,象征性地联想到被解剖。她发精神病的时候自己抹一脸屎,似乎也是谴责自己。她第二次还乡,衣锦荣归,在纽约跟一个同乡水手边尼狄托同居,自己又在小工厂做工,混得不错。但是她家里觉得她攀高,嫌脏,老是批评这样那样,相形之下使人心里难受。带来的礼物又太轻,都对她淡淡的,边尼狄托又不替她做脸,喝得醉猫似的,她认为"那是我一生最不快乐的一天"。他先上船走了,她在娘家过年,与卖笑的二妹一同陪客人出去玩,除夕一晚上嫌了五十美金。在纽约也常需要捞外快贴补家用。

  同一件事在她弟弟口中,先说边尼狄托待他姐姐好:有一天我去看他们,他们吵了起来。是这样:她回玻多黎各去了一趟,边尼狄托发现她在那边跟一个美国人睡过。她还是个有夫之妇!但是那次边尼狄托干了件事。我不喜欢。他等我回去了之后打她。这我不喜欢。我可从来没跟他提起过。夫妻吵架,别人不应当插一脚。我后来倒是跟索蕾妲说过。我告诉她她做错了事,她要是不改过,以后我不去看她了。我说不应该当着我的面吵架,夫妻要吵架,应当等没人的时候。"

  这一段话有点颠三倒四,思路混乱。他只怪他姐夫一件事:等他走了之后打老婆——是怪他打她,还是怪他等他走了才打?同页第一段述及妹夫打妹妹,他不干涉;妹夫打二姐,虽然是二姐理亏,他大打妹夫。可见他并不反对打老婆,气的是等他走后才打。但是如果不等他走就打,岂不更叫他下不来台?等他走了再打,不是他告诫大姐的话:等没有人的时候再吵架?

  下一页他说:"我不喜欢我的姐姐们。她们光是一个男人从来不够。她们喜欢寻欢作乐。……但是不管怎么样,我是爱我的姊妹们。我不让任何人当着我说她们的坏话。有时候我甚至于梦见她们……"他常梦见在泥潭里救出索蕾妲,她满身爬着蛇。前文自相矛盾处,是他本能地卫护姐姐,迁怒姐夫。书中人常有时候说话不合逻辑,正是曲曲达出一种复杂的心理。

  这种地方深入浅出,是中国古典小说的好处。旧小说也是这样铺开来平面发展,人多,分散,只看见表面的言行,没有内心的描写,与西方小说的纵深成对比。纵深不一定深入。心理描写在过去较天真的时代只是三底门答尔的表白。此后大都是从作者的观点交代动机或思想背景,有时候流为演讲或发议论,因为经过整理,成为对外的,说服别人的,已经不是内心的本来面目。"意识流"正针对这种倾向,但是内心生活影沉沉的,是一动念,在脑子里一闪的时候最清楚,要找它的来龙去脉,就连一个短短的思想过程都难。记下来的不是大纲就是已经重新组织过。一连串半形成的思想是最飘忽的东西,跟不上,抓不住,要想模仿乔埃斯的神来之笔,往往套用些心理分析的皮毛。这并不是低估西方文艺,不过举出写内心容易犯的毛病。

  奥斯卡·路易斯声明他这书是科学,不是文艺。书中的含蓄也许只是存真的结果。前两本更简朴,这一本大概怕味道出不来,特加一个新形式,在自序中说明添雇一个墨西哥下层阶级女助手,分访母女子媳,消磨一整天,有时候还留宿,事后记下一切,用第三人称,像普通小说体裁,详细描写地段房屋,人物也大都有简单的描写。几篇自述中间夹这么一章,等于预先布置舞台。

  第一章,萝莎去探望福南妲,小女儿克茹丝初出场:"克茹丝十八岁,皮肤黑,大约只有四呎九吋高。她一只腿短些,所以瘸得很厉害。脊骨歪斜,使她撅着屁股,双肩向后别着,非常不雅观。"她给母亲送一串螃蟹来:"'有个人在那儿兜来兜去卖,他让我买便宜了',克茹丝说。'他大概是喜欢我,反正他也就剩这几只了。'"谈了一会,她说她要去推销奖券:"不过我要先去打扮打扮。卖东西给男人就得这样。他们买东西就是为了好对你看。"

  她家里人都没答这茬。不久她销完了回来了,已经换过衣服,穿着粉红连衫裙,领口挖得极低,鞋也换了粉红夹绿两色凉鞋。"她虽然身体畸形,看着很美丽。"这是萝莎的意见,说明克茹丝并不完全是自以为美。萝莎从来不下评语,这也许是唯一的一次,因为实在必须,不说是真不知道。意在言外的,是这时候刚发现她肉感。丰艳的少女的肢体长在她身上,不是没有吸引力,难免带着一种异样的感觉。克茹丝的遭遇当然与这有关。

  至于为什么不直说,一来与萝莎的身份不合,她对这家人家始终像熟人一样,虽然冷眼旁观,与书中人自述的距离并不大。在这里,含蓄的效果最能表现日常生活的一种浑浑噩噩,许多怪人怪事或惨状都"习惯成自然",出之于家常的口吻,所以读者没有牛鬼蛇神"游贫民窟"(slumming)的感觉。

  但是含蓄最大的功能是让读者自己下结论,像密点印象派图画,整幅只用红蓝黄三原色密点,留给观者的眼睛去拌和,特别鲜亮有光彩。这一派有一幅法国名题作《赛船》,画二男一女,世纪末装束,在花棚下午餐,背景中河上有人划小船竞渡,每次看见总觉得画上是昨天的事,其实也并没有类似的回忆。此外这一派无论画的房屋街道,都有"当前"(immediacy)的感觉。我想除了因为颜色是现拌的,特别新鲜,还有我们自己眼睛刚做了这搅拌的工作,所以产生一种错觉,恍惚是刚发生的事。看书也是一样,自己体会出来的书中情事格外生动,没有古今中外的间隔。 《拉维达》等几本书在美国读者众多,也未见得会看夹缝文章,不过一个笼统的印象,也就可以觉得是多方面的人生,有些地方影影绰绰,参差掩映有致。也许解释也是多余的,我是因为中国小说过去有含蓄的传统,想不到反而在西方"非文艺"的书上找到。我想那是因为这些独白都是天籁,而中国小说的技术接近自然。

  太久没有发表东西,感到隔膜,所以通篇解释来解释去,噜苏到极点。以前写的东西至今还有时候看见书报上提起,实在自己觉得惭愧,即使有机会道谢,也都无话可说,只好在这里附笔致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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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18 15:24:22 | 显示全部楼层
谈看书后记


  上次谈看书,提到《叛舰喋血记》,稿子寄出不久就见新出的一部画册式的大书《布莱船长与克利斯青先生》,李察浩(Hough)著,刊有其他著作名单,看来似乎对英国海军史特别有研究。自序里面说写这本书,得到当今皇夫爱丁堡公爵的帮助。叛舰逃往辟坎岛,这小岛现代也还是在轮船航线外,无法去,他是坐女皇的游艇去的。前记美国名小说家密契纳与夏威夷大学戴教授合著一文,替船长翻案,这本书又替大副翻案。这些书我明知陈谷子烂芝麻,"只可自怡悦",但是不能不再补写一篇,不然冤枉了好人。

  原来这辟坎岛土地肥沃,四季如春,位置在热带边缘上,因此没有热带岛屿恼人的雨季。以前住过土人,又弃之而去,大概是嫌小,感到窒息,没有社交生活。西方有个海船发现这小岛,找不到港口,没有登陆。克利斯青看到这段记载,正合条件,地势高,港口少,容易扼守,树木浓密,有掩蔽。而且妙在经纬度算错了几度,更难找。到了那里,白浪滔天,无法登岸,四周一圈珊瑚礁,铁环也似围定。只有一处悬崖下有三丈来长的一块沙滩,必须瞄准了它,从一个弯弯扭扭的珊瑚礁缺口进去,把船像只箭直射进去,确是金城汤池。

  他起先选中土排岛,也是为了地形,只有一个港口,他看定一块地方建筑堡垒,架上船上的炮。可以抗拒追捕英舰,一方面仍旧遥奉英王乔治三世,取名乔治堡,算是英殖民地。先到塔喜堤去采办牲畜,也是预备多带土人去帮同镇压当地土著,但是只有寥寥几个男子肯去,女人更不踊跃。二十几个叛党中只有四个比较爱情专一,各有一个塔喜堤女人自视为他们的妻子,包括绮萨贝拉。除了这四个自动跟去,又临时用计骗了七个,带去仍旧不敷分配。没有女人的水手要求准许他们强抢土排岛妇女,克利斯青不允,一定要用和平的手段。他们不服,开会让他们民主自决,六个人要回塔喜堤。他保证送他们去,说:"我只要求把船给我,让我独自去找个荒岛栖身,因为我不能回英国去受刑,给家里人丢脸。"同伙唯一的士官爱德华杨发言:"他们再也不会离开你的,克利斯青先生!"有人附和,一共八个人仍旧跟他。

  为了缺少女人而散伙,女人仍旧成问题。把解散的人员送到塔喜堤,顺便邀请了二十几个土著上船饮宴,有男有女。克利斯青乘夜割断铁锚绳索,张帆出海,次晨还推说是访问岛上另一边。近午渐渐起疑,发急起来,有一个年轻的女人竟奋身一跃,跳下楼船,向遥远的珊瑚礁游去,别人都没这胆量,望洋兴叹。一共十八个女人,六个男人,内中有两个土排岛人,因为与白人关系太密切,白人走了惧祸,不得已跟了来。但是有六个女人年纪太大,下午路过一个岛上来了只小船,就交给他们带了去,剩下的女人都十分羡慕。

  船上第一桩大事是配对,先尽白人选择。原来配偶的四人中,只有水手亚当斯把他的简妮让给美国籍水手马丁,自己另挑了一个。九个白人一夫一妻,六个土人只有一个有女人,两个土排岛人共一个妻子,其余三人共一个。他们风俗向来浪漫惯了的,因此倒也相安无事。

  船过拉罗唐珈岛,这岛屿未经发现,地图上没有,但是人口稠密,不合条件。克利斯青也没敢停留太久,怕这些女人逃走。到了辟坎岛,水手琨托提前放火烧船,损失了许多宝贵的木材不及拆卸,也是怕她们乘船逃走。她们看见烧了海船,返乡无望,都大放悲声,连烧一天一夜,也哭了一天一夜。

  海上行舟必须有船主,有纪律,否则危险。一上了岸,情形不同了,克利斯青非常识相,也不揽权。公议把耕地分成九份,白人每人一份,六个土人是公用的奴仆。家家丰收,鱼又多,又有带来的猪羊,大桶好酒,只有一宗不足,这岛像海外三神山样,海拔过高,空气稀薄,虽然还不至于影响人类的生殖力,母鸡不下蛋。有一天铁匠威廉斯的妻子爬山上树收集鸟蛋,失足跌死,他非常伤恸。

  爱德华与克利斯青的友谊渐趋慢性死亡,原因是克利斯青叛变是听了杨的话,后来越懊悔,越是怪杨,而他从一开头起就已经懊悔了。在辟坎岛上,他的权力渐渐消失,常常一个人到崖顶一个山洞里坐着,遥望海面,也不知道是想家,还是了望军舰。其实他们在土排岛已经差点被擒——走之前一个月,有个英国船夜间路过,看见岛上灯火,如果是白天,一定会看见邦梯号停泊在那里。那时候布莱也早已抵达东南亚报案。他上山总带着枪,也许是打算死守他这"鹰巢",那山洞确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但是他到哪里都带着枪,似乎有一种预感。

  叛变前夕他本来预备乘小筏子潜逃,没走成。黎明四点钟,另一士官司徒华来叫他换班,劝他不要逃走,简直等于自杀——有鲨鱼,而且土人势必欺他一个人。又说士兵对船长非常不满,全靠他在中间调停,"你一走了,这班人什么都干得出来。"

  克利斯青到甲板上去值班,刚巧专拍船长马屁的两个士官海籁、黑吴误点未到。杨来了,也劝他逃走太危险,船上群情愤激,什么都干得出,"你不信,试试他们的心。现在正是时候,都睡着,连海籁黑吴都不在。你对你班上的人一个个去说,我们人手够了,把船拿下来。你犯不着去白冒险送命,叫布莱跟他的秘书还有海籁黑吴这四个人去坐救生艇,他还比你的小筏子安全。"说罢下去了。

  克利斯青听他这两个朋友分别劝他的话,竟不谋而合,其实司徒华的话并没有反意,但是他一夜失眠之后,脑海如沸,也不及细辨滋味。四点半,他终于决定了,用小刀割断一根测量海底深度的绳子,绳端系着铅块,下水会直沉下去。他拴在自己颈项上,铅块藏在衬衫里,准备事不成就跳海。

  五点钟,他去跟琨托与马丁说,这两人刚巧在一起。琨托是水手中的激进派,立刻自告奋勇下统舱通知伙伴们。美国人马丁起初犹疑,随即答应参加。后来马丁乘乱里把手里的火枪换了只布袋,跟着船长一干人走下小船,被忠贞的木匠头子喝住:"你来干什么?"答说:"跟你们走。"被木匠大骂,琨托听见了,怕别人效法马丁,人心动摇起来,用火枪指着他,逼他回到大船上。可见马丁本不愿意,只是不敢拒绝,不然怕他走漏风声,可能马上结果了他。

  其实跟这两个水手一说,就已经无可挽回了。事后克利斯青对杨冷淡了下来,杨当然也气。当时完全是为他着想,看他实在太痛苦,替他指出一条路。杨比他还小两岁,那年才二十二岁,受过高深教育,黑黑的脸,有西印度群岛血液,母方与历史上出名哀艳的苏格兰玛丽女王沾亲。二十来岁就断送了前程,不免醇酒妇人。他与亚当斯两人最与土人接近,余人认为他们俩与几个土人"换妻"。这亚当斯大概过去的历史很复杂,化名斯密斯,大家只知道他叫斯密斯。

  土人的三个女人又死了一个。铁匠威廉斯丧偶后一直郁郁独处,在岛上住了一年半,去跟克利斯青说,他要用武力叫土人让个女人给他。"你疯了——他们已经六个人只有两个女人。这一定会闹出人命来。杰克,劝你死了这条心,"克利斯青说。威廉斯又去逐一告诉别人,都这么说,他沉默了几星期,又来恫吓恳求,大家听惯了他这一套,也不当桩事。有一天,他要求召集全体白人,当众宣称:"我走了。你们有你们的'太峨'"(土语,指好友,每人限一男一女两个),有你们的孩子,我什么都没有。我有权利离开这里。你们不肯给我一个女人,我只好到别处去找,宁可被捕,手镣脚铐回英国绞死,也不要再在这岛上待下去了。"

  大家面面相觑。"你坐什么船走呢?""救生艇。只有这条船能出海。""给了你我们怎么打渔?"白人只会驾救生艇,坐土制小船不安全。"既然不给我女人,船应当归我。"(按:他们是没提,打渔还是小事,他这一出去,迟早会泄漏风声带累大家。)克利斯青商量着说:"我们只好依杰克。"问他要哪一个女人。"随便南西还是玛瑞娃,哪个都行。"

  克利斯青拿两只小木棍子叫他抽签,一只长的代表玛瑞娃,短的代表南西。他抽中短的。

  当晚南西与她的丈夫塔拉卢在他们房子里吃晚饭,看见九个白人拿着火枪走来,塔拉卢早知来意。南西本来早就想离开他,去陪伴那孤独的白人,不然她和玛瑞娃跟别的女人比起来,总觉得低一级似的。"南西,你去跟杰克威廉斯住,他太久没有女人了,"克利斯青说。

  南西点点头,塔拉卢早已跑了,就此失踪。有两个土人说他躲在岛上西头。白人从此都带着枪,结伴来往的时候多些。估计土人都不稳,只有克利斯青的男性"太峨"梅纳黎比较可靠。

  隔了几天,女人们晚间在一颗榕树下各自做饭,一面唱歌谈天。绮萨贝拉与花匠勃朗的女人听见南西低唱:"这些人为什么磨斧头?好割掉白人的头。"两个女人悄悄的去告诉她们丈夫。克利斯青立即荷枪实弹,独闯土人下了工聚集的房子,除了梅纳黎都在,塔拉卢也回来了,先也怔住了,然后缓缓走过去,弯腰去拾地下最近的一把斧头。克利斯青端枪瞄准他,顿时大乱,塔拉卢与一个塔喜堤同乡夺门而出。克利斯青的枪走火,没打中,也返身逃走。

  三天后,女人们在海边钓鱼,南西被她丈夫与那同乡绑架了去。克利斯青召集白人,议决塔拉卢非处死不可,派梅纳黎上山,假装同情送饭,与南西里应外合,杀了她丈夫,次日又差他诱杀另一个逃走的土排岛人。六个土人死剩四个,都慑服,但是琨托与他的朋友麦柯喝醉了常打他们。女人除了绮萨贝拉都对白人感到幻灭。这些神秘的陌生人,坐着大船来的,衣着华美,个个豪富热情,现在连澡都懒得洗,衣服早穿破了没有了,也跟土人一样赤膊,用皮带系一条短裙子,头戴一顶遮阳帽,赤脚,举止又粗鄙兽性。她们都更想家了。

  一年后又有密谋,这次瞒着所有的女人与梅纳黎。土人没有枪械,但是杨与亚当斯常跟他们一同打猎,教会了他们开枪,也有时候借枪给他们打鸟、打猪——家畜都放出去自己找吃的,省得饲养,小岛上反正跑不了,要杀猪再拿枪去打死一只。这时候正是播种的季节,那天除了杨和亚当斯都下田去了。几个土人先悄没声爬行,爬到祸首威廉斯后面,脑后一枪打死。马丁听见抢声,有人问起,他猜打猪。一个土人接口喊叫道:"嗳,打了个大猪!叫梅纳黎来帮着抬。"

  梅纳黎去了,就被胁从,一同去杀克利斯青,也是脑后一枪毕命。麦柯知道了,飞奔去报信给绮萨贝拉,她正分娩,第三胎生了个女儿。她颀长美貌,是个酋长的女儿。克利斯青给他取这名字,因为他有个亲戚叫绮萨贝拉,英国附近有个美丽的小岛是她的产业,所以也是个海岛的女主人。麦柯与琨托同逃。九个白人杀了五个,消息已经传了出去,村中大乱。亚当斯跑回家去预备带点粮食再上山,四个土人都埋伏在他家里,但是开枪走火,被他负伤逃走。他们追到山上,忽然有一个土人喊话,叫他回来,答应不伤害他,因为"杨先生叫留下你给他作伴"。

  至此方才知道是杨主谋,他先还不信,但是自忖在荒山上饥寒交迫,又受了伤,迟早落到他们手里,不如冒险跟他们回去。

  押着他回村,杨已经占了克利斯青的房子,女人都聚集在那里。亚当斯的妻子替他求情,土人放了他,走了。"你为什么干这事?"他问杨,说得特别快,好让这些女人听不懂。"反正他们自己总有一天会干出来的,不如控制住爆炸,"杨说。

  他大将风度,临阵不出帐篷。他指出现在女人不愁不够了,他早已看上绮萨贝拉,预备娶作二房,再加上南西;琨托与麦柯还没死,但是他们俩的女人归亚当斯。这是他鼓舞亚当斯的话,但是并没下手。

  女人都在举哀,埋葬死者。土人争夺女人,杨只冷眼看着。一星期后有天晚上,梅纳黎与另一土人提摩亚为了杨妻苏珊吃醋,大家不过在唱歌吹笛子,也并没怎样,但是梅纳黎竟杀了提摩亚,(按:可能是后者骂梅纳黎是白人走狗,侥幸饶了他一命,还要争风。)逃入山中,投奔琨托、麦柯。二人疑心有诈,又杀了梅纳黎。

  杨打发苏珊给他二人送封信去,信上说他要杀掉剩下的两个土人,他们可以回来了,二人不敢轻信。杨果然用美人计,叫花匠勃朗的寡妇勾引一个土人,预先嘱咐她留神不要让他头枕在她手臂上,黑暗中差另一个女人去砍他的头。女人力弱,切不断,杨只好破例亲自出马,同夜把另一个土人也杀了。

  琨托、麦柯回来了,天下太平,女人重新分过,但是她们现在不大听支配,从这张床睡到那张床上。琨托、麦柯没有土人可打,就打土女。女人们发狠造海船回乡,但是谈何容易。子女多了,救生艇坐不下,杀光了白人也还是回不去。

  两个酒鬼,麦柯终于跌死了,琨托的妻子也同样坠崖而死,也不知道是否她男人推的。他索取另一个女人简妮——亚当斯的前妻,让了给马丁,马丁被杀后又收回——恫吓亚当斯与杨。他们当他疯子,合力杀了他,也心下悚然,知道再这样下去,只剩他们俩也仍旧两雄不并立。于是都戒了酒,皈依宗教。

  亚当斯识字不多,叫杨教他读书。杨已经患了严重的哮喘病,杨死后他能念祈祷文,带领一群妇孺做礼拜,兼任家长与牧师。耶稣受难日是一个星期五,复活节前从一个星期三起禁食四十日。他热心过度,误以为每星期三、星期五禁食。土女都是"大食佬",因此一到中轻都非常胖,但是对他这件虐政竟也奉行不误。

  十几年后,一只美国船猎捕海狮,路过辟坎岛,亚当斯好容易遇见可谈的人,又不是英国人,不碍事,源源本本全都告诉了船长。当时美国独立战争还未结束,六年后英美战事告一段落,英国海军部才收到这船长的一封信,交给一个书记归档,就此忘怀了。

  同年美国军舰在南美一带劫取英国捕鲸船,英国派了两艘军舰去远道拦截,刚巧又重新发现辟坎岛。老水手亚当斯五十多岁已经行走不便,叫几个青年搀扶上船参见长官,前事统统一本拜上,两个指挥官见他如此虔诚悔过,十分同情,代表本国海军声称不要他回国归案,尤其赏识克利斯青的长子星期五——原名星期四,因为他父亲忘了太平洋上的国际日期线,少算了一天。——这两个军官这样宽大为怀,擅自赦免叛变犯,原因想必是出事后二十多年,舆论已经代克利斯青一干人反平,连官方态度也受影响。

  本世界三○年间通俗作家诺朵夫、霍尔合著《邦梯号三部曲》,第三部《辟坎岛》内容其实与上述大同小异,除了没有杨幕后主使一节。自序列举资料来源:老水手亚当斯的叙述,前后共四次——美国捕海狮船与英国军舰来过之后,十一年后又告知另一个英国船长毕启,此后四年,又告诉一个法国人;此后二十年,根据琨托的儿子口述,出版了一本书,又有一本是根据另一个水手米尔斯的女儿,又有毕启著书与另一个流行的小册子。直接间接全都来自亚当斯——孩子们也都是听他讲的——而各各不同。两个作者参看"一切现存的记载",列出时间表,采用最合情理的次序,重排事件先后。他们二位似乎没看见杨主谋的版本的。

  亚当斯这样虔诚的教徒,照理不打谎语。如果前言不对后语,常是因为顾念亡友——杨生前也已经忏悔了——而且后来与外界接触多了点,感觉到克利斯青现在声誉之高,遗孀绮萨贝拉却曾经失身于杀夫仇人,尽管她是不知道内情——女人孩子们都不知道。可能最后两次非官方的访问,他都顾忌较多,没提杨在幕后策动。两次访问中间隔了四年,六十几岁的人记性坏,造出来的假话一定出入很大。孩子们听见的难免又有歧异。

  这些洁本的内容,可以在这篇小说里看出个大概:铁匠威廉斯私通塔拉卢之妻(即南西),被自己的妻子得知,上山采集鸟蛋的时候跳崖自杀了。威廉斯想独占南西,克利斯青不允。结果争风吃醋对打,牵入其他土人白人。克利斯青为了息事宁人,不得不叫南西在二人之间选择一个,她选中威廉斯。塔拉卢企图报复未果,反被她饲机毒死。太平了一个时期,又为了分田,土人没份,沦为奴隶,克利斯青反对无效。土人起事,杀了克利斯青等五人。三女报夫仇,乘土人倦卧杀掉了几个。这样,杨的阴谋没有了,又开脱了克利斯青的责任,也没有共妻,唯一的桃色纠纷也与土人叛乱无关——最后这一点大概是诺朵夫等的贡献,将分田移后,本来一到就分,改为"最合情理的次序,重排事件先后"。没有土地才反叛,并不是白人把女人都占了去,所以是比亚当斯更彻底的洁本,但是这样一来,故事断为两截,更差劲了。

  美国小说家杰姆斯密契纳那篇散文上说:近人研究有关文件,发现克利斯青丧妻后强占土人的妻子,被本夫开枪打死。这一说与李察浩、诺朵夫等的叙述全都截然不同,显然在这一个系统之外。只有它说绮萨贝拉头胎生了个儿子之后一年就病逝。密契纳的成名作是《南太平洋故事》,此后曾经与一个"南太平洋通"合编一部写南海的散文选,又有长篇小说《夏威夷》,本人也搬到夏威夷居住多年,与夏威夷大学教授合著的这本散文集里谈邦梯案,也是近水楼台,总相当有根据,怎么会闹出张冠李戴的笑话,把铁匠的风流案栽派到克利斯青头上?这话究竟是哪里来的?

  亚当斯自动向官方交代辟坎岛上的一系列血案,总该是据实指杨主谋。两个军舰舰长的报告,是否在三○年间所谓"一切现存的记载"之列?从十九世纪初叶英政府的立场看来,杨嗾使土人屠杀自己的同胞,是个"英奸",影响白种人的威望。还有共妻,虽然只限土人之间,却是白人分派的,克利斯青脱不了关系。实际上,威廉斯有句话值得注意:"你们有你们的'太峨',有你们的孩子,我什么都没有。"显然他们将同居的女人视为"太峨"而不是太太。是后来的洁本顾体面,而且在荒岛上也大可不必注重形式,才径称之为妻。李察浩因之,那是按现代尊重异族妇女的观点。这才有"共妻"、"换妻"耸人听闻的名目。但是就连这样,当时如果传出去也已经不成话,世外桃源成了淫窟,叛舰英名扫地。于是把那两份报告隐匿了起来,还有那美国捕海狮船长的那封信,想必也找出来对过了,证明亚当斯的自白属实,一并归入秘密档案,直到本世纪七○年间,殖民主义衰落,才容许李察浩看到。

  英国皇室子弟都入海军。爱丁堡公爵本来是希腊王族,跟他们是亲上加亲,早先也做过英国海军军官,一向对海军有兴趣,又据说喜欢改革。也许是经他支持,才打通这一关。过去官方隐讳辟坎岛上的事,或者不免有人略知一二,认为是与克利斯青有关的丑闻,传说中又稍加渲染附会,当时有这么一段记载,为近人发现——密契纳这一说,除非是这来源。

  李察浩这本书号称揭穿邦梯案疑团,也确是澄清了诸人下场,却又作惊人之论,指船长大副同性恋爱。这话也说不定由来已久,密契纳那篇文章就提起他们俩关系密切,比别人亲近。也许因为那篇是第一个着眼于肇事原因的细微,所以有点疑心别有隐情,但是直到最近,同性恋在西方还是轻易不好提的。

  两人年纪只相差十岁。认识那年,克利斯青二十岁,做过两年海员,托布莱太太娘家举荐,布莱回说"不列颠尼亚号"船员已经额满。克利斯青写信给他说,情愿与水手同住,学习各种劳作,唯一的要求是与士官一同吃饭。经布莱录用,把所有的航海技能都教会了他。他第二次出海,中途升作二副,大副名叫艾华慈。再下一次,布莱调任邦梯号船长,他是布莱的班底,当然跟去。出了事之后,舆论后来于布莱不利,饱受攻击,艾华慈也写信给他,骂他自己用人不当,说他们共事的时候,克利斯青在花名册上"列为炮手,但是你告诉我要把他当作士官看待。……你瞎了眼看不见他的缺点,虽然他是个偷懒的平庸的海员,你抬举他,待他像兄弟一样,什么机密事都告诉他,每隔一天在你舱房里吃午晚两餐。"在不列颠尼亚号上,他有船长的酒橱钥匙,在甲板上当值,每每叫人去拿杯酒来,吃了挡寒气。

  克利斯青兄弟很多,有个哥哥爱德华跟他最亲近。他告诉他哥哥,布莱是"从来没有过这么好的教师",不过"火性大,但是我相信我学会了怎样哄他"。

  邦梯号上除了两名花匠,都是布莱一手任用的。事务长傅莱亚——其实是船长,但是海军加派军官作指挥官,位居其上,称大佐(凯普腾),所以近代船长通称凯普腾——与船医都不是他的私人,本来不认识。他规定这两个人陪他一块吃饭,但是谈不拢,闹意见,那胖医生又是个酒鬼,布莱对他非常不满。克利斯青晚间仍旧常到他舱房谈天或吃饭。出海不到一个月,一进了大西洋,就把克利斯青提升做大副,代理少尉——布莱自己的官阶也不过是少尉,称"大佐"不过是照例对指挥官客气的称呼。——副锚缆员莫礼逊通文墨,记载这件事,认为越过傅莱亚头上,是侮辱傅莱亚。布、傅二人交恶,已经几乎不交谈,但是傅对克利斯青始终没有憎恨的表示,这是因为克利斯青并没有沾沾自喜,遇事总还是站在士兵一边,论理他做大副经验不够,而且平时虽卖力,忧郁症一发作就怠工,不过人缘好,上上下下只有布莱的仆人不喜欢他。

  出航十个月,快到塔喜堤了,布莱终于不再与傅莱亚和医生一桌吃饭,各自在舱房用膳。到了塔喜堤,医生醉死了。布莱在塔喜堤极力结交王室,国王划出一块地,给他们种植面包果,预备装盆带走。布莱派克利斯青带人保护花房,在果园旁高坡上搭起帐篷,都有女人同居。克利斯青结识绮萨贝拉前也滥交,染上了性病。

  布莱住在船上,也匀出一半时间与国王同住,常请国王王后上船吃饭。他逐日记下当地风俗,盛赞塔喜堤是世界第一好地方,只不赞成有些淫舞陋俗与男色公开。他是跟大探险家库克大佐(CaptainCook)起家的。库克在南太平洋这些岛上为了顾到自己身份,不近女色,土人奉若神明。布莱也照办,不免眼红下属的艳福。有五个多月之久,他不大看见克利斯青,见了面就骂,几次当着国王与王室——都是最注重面子与地位的——还有一次当前克利斯青的男性"太峨",并且告诉他克利斯青并不是副指挥官,不过是士兵。——这些青年士官都是见习军官,只算士兵,比水手高一级,犯规也可以鞭笞。克利斯青的代理少尉,倒是一回去就实授,如果一路平安无事。

  自从离开塔喜堤,布莱显然心理不正常,物质上的占有欲高达疯狂程度。路过一岛,停泊汲水,五爪铁钩被土人抢去,船上备而不用的还有好几只,但是布莱大题小做,效法库克当年常用的扣人勒赎之计,把五个酋长留在船上,索取铁钩。回说是另一个岛上的人拿的,早已驾舟远扬。相持不下,布莱开船把五个人带走,许多小舟号哭跟随,跟到晚上,只剩一只小船,船上都是女人,哭着用刀戳自己,满头满身长血直流,也不知道是"哀毁"还是自明心迹。布莱终于只得放酋长们下小船,五个人都感泣,轮流拥抱他。他自以为结交了几个一辈子的朋友,莫礼逊记载这件事,却认为他们是忍辱,无法报复,下次再有船来,如果人少会吃他们的亏。大家买椰子,布莱买了几千只堆在甲板上。"你看这堆椰子是不是矮了?"他问傅莱亚。"也许是水手来来往往踩塌了,"傅莱亚说。

  布莱查问,克利斯青承认他吃了一只。"你这狗!你偷了一半,还说一只!"召集全体员工大骂,罚扣口粮,主食芋头只发一半,再偷再扣一半。

  一向拿傅莱亚与木匠头子出气,离开塔喜堤后换了克利斯青。当天下午在甲板上遇见,又骂了一顿。木匠头子后来看见克利斯青在流泪,知道他不是娘娘腔的人,问他怎么了。"你还问,你没听见说怎样对待我?""待我不也是一样。""你有保障(指他是正规海军人员)。我要是像你一样对他说话,会吃鞭子。如果打我一顿,两个人都是个死——我抱着他跳海。""好在没多少时候了,"木匠头子劝他。"等到船过努力峡(澳洲边缘海峡,地势险恶,是航海的一个难关),船上一定像地狱一样。"

  又有人在旁边听见他二人谈话,听见克利斯青说:"情愿死一万次,这种待遇不能再受下去","不是人受得了的。"当晚布莱气平了,却又差人请克利斯青吃饭,他回掉了。天明起事,士官中有个海五德,才十六岁,吓呆了坐在自己舱房里,没跟着走,后来克利斯青把他们几个中立分子送到塔喜堤,与海五德家里是世交,临别托他给家里带信,细述出事经过,又秘密告诉他一些话,大概是嘱咐他转告兄长爱德华,但是这话海五德并没给他带到,也从未对任何人说过。

  托带的秘密口信不会是关于性病——船上差不多有一半人都是新得了性病,而且容易治。李察浩认为是告诉他哥哥,他与船长同性恋,在塔喜堤妒忌他有了异性恋人,屡次当众辱骂,伤了感情,倒了胃口,上路后又一再找碴子逼迫于他,激变情有可原。照这样说来,叛变前夕请吃晚饭,是打算重拾坠欢。

  十八世纪英国海军男风特盛,因为论千的拉夫,鱼龙混杂。男色与兽奸同等,都判死刑,但是需要有证人,拿得出证据,这一点很难办到,所以不大有闹上法庭的。但是有很多罪名较轻的案件,自少尉、大副、代理事务长以下,都有被控"非礼"、"企图鸡奸"的。

  海五德是邦梯号上第二个宠儿。他是个世家子,美少年,在家里父母姊妹们将他当个活宝捧着。布莱在船上给他父亲去信报告他的成绩,也大夸这孩子,"我像个父亲一样待他,……他一举一动都使我愉快满意。"叛变那天他没露面,两个士官海籁、黑吴下去拿行李,见他一个人坐着发怔,叫他赶紧一块跟船长走,没等他回答,先上去了,结果他并没来。布莱回到英国,海五德的父亲刚逝世,新寡的母亲写信给布莱,回信骂她儿子"卑鄙得无法形容"。此后海五德在塔喜堤当作叛党被捕回国,家里托人向他问明底细。极力营救。海五德经过慎重考虑,没替克利斯青秘密传话,因为怕牵涉到自己身上,而且指控布莱犯了男色,需要人证物证,诬告也罪名差不多一样严重。

  以上是男色之说的根据。

  克利斯青第一次跟布莱的船出去,船上的大副说他"非常喜欢女人。对于女人,他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傻的年轻人之一。"可见他到处留情而又痴心,性心理绝对正常。闹同性恋除非是旅途寂寞?李察浩肯定他与布莱有"深邃热情的关系",相从四年,也就爱了布莱四年。但是他对哥哥给布莱下的评语:"……火性大,但是我相信我学会了怎样哄他",显然不过敷衍上司。

  布莱谴责塔喜堤人公然同性恋爱,当然可能是假道尝。好男风的人为社会所不容,往往照样娶妻生子,作为掩蔽。再看他的婚姻史:他父亲在海关做事,他在学校里功课很好,但是立志加入海军,先做水手,靠画地图的专长,很快的窜了起来,算是出身行伍。他认识了一个富家女,到海上去了两年回来才向她求婚,订了婚一个短时期就结婚,两人同年二十六岁。他喜欢享受家庭之乐。太太不怎么美,但是很活泼,有张画像,一副有说有笑的样子。布莱在画像上是个半秃的胖子,却也堂堂一表,只是酷溜溜的带着嘲笑的神气。

  他太太既帮夫又健笔,老是给娘家有势力的亲戚写信代他辩护,写了一辈子。他老先生的是非特别多,远在邦梯案十年前,婚前跟库克大佐出去,就出过岔子。

  那次航行,库克发现了夏威夷。当时夏威夷人口过剩,已经很紧张,被他带了两只大船来,耽搁了些时,把地方上吃穷了。国王与众酋长表面上十分周到,临行又送了大批猪只粮食。出海刚巧遇到风暴,两只船都损坏了,又没有好的港口可停泊,只好折回。夏威夷人疑心他们去而复回不怀好意,于是态度突变,当天已经连偷带抢,但是国王仍旧上船敷衍慰问,次晨发现一只大救生艇失窃,库克立即率领海军陆战队,去接国王上船留作人质,等交回救生艇再释放。又派布莱与李克门少尉巡逻港口,防止船只外逃,有企图出海的"赶他们上岸"。开火与否大概相机行事。

  库克上岸,沿途村人依旧跪拜如仪。问国王何在,便有人引了两个王子来,带领他们到一座小屋门前,肥胖的老王刚睡醒,显然不知道偷救生艇的事。邀请上船,立即应允,正簇拥着步行前往,忽闻海湾中两处传来枪声,接着大船开炮。一时人心惶惶,都拾石头,取枪矛,穿上席甲,很快的聚上三千人左右。一路上不再有人叩首,都疑心是劫驾。

  海军陆战队拦不住,人丛中突然有个女人冲了出来,站在国王面前哭求不要上船,是一个宠妃。两个酋长逼着国王在地下坐下来。老王至此也十分忧恐,库克只好丢下他,群众方才让他们通过。将到海滩,忽然土人的快船来报信,说海湾里枪炮打死了人。原来是布莱开枪追赶一只船,大船上发炮是掩护他。李克门因也下令开枪,打死了一个酋长。当下群情愤激,围攻库克一行人,前仆后继,库克被小刀戳死,跟去的一个少尉仅以身免。另一个少尉在海边接应,怯懦不前,反而把船退远了些。但是事后追究责任,大家都知道是最初几枪坏事。如果不是先开枪,李克门比他还更年轻,绝对不会擅自开枪。布莱不但资格较老,做库克的副手也已经两年了。金少尉继任指挥,写着报告只归罪于土人,但是后来著书记载大名鼎鼎的库克之死,写开枪"使事件急转直下,是致命的一着"。这书布莱也有一本,在书页边缘上手批:"李克门开火,打死一个人,但是消息传到的时候,攻击已经完毕。"不提自己,而且个个都批评。

  那次是他急于有所表现,把长官的一条命送到他手里,侥幸并没有影响事业。十年后出了邦梯案,不该不分轻重都告在里面,结果逮回来的十个人被控诉,只绞死三个。海五德案子一了,他家里就反攻复仇,布莱很受打击。又有克利斯青的哥哥爱德华代弟弟洗刷。克利斯青与大诗人威治威斯先后同学,爱德华一度在这学校教书,教过威治威斯。威治威斯说他是个"非常非常聪明的人"。爱德华访问所有邦梯号生还的人,访问记出了本小册子,比法庭上的口供更详尽。布莱二次取面包果回来,又再重新访问这些人,也出小册子打笔墨官司。但是他的椰子公案已经传为笑柄。上次丢了船回来倒反而大出风头,这次移植面包果完成使命回,竟赋闲在家一年半,拿半俸,家里孩子多,支持不了。

  此后两次与下属涉讼,都很失面子,因为不是名案,外界不大知道。他太太不断写信代为申辩。晚年到澳洲做洲长,她得了怔忡之疾,不能同去。"甜酒之乱"他被下属拘禁两年,回国后还需要上法庭对质,胜诉后年方六十就退休了,但是一场官司拖得很久,她已经忧煎过度病卒。他这位太太显然不是单性人用来装幌子的可怜虫。她除了代他不平,似乎唯一遗憾是只有六个女儿,两个患痴呆症,一个男双胞胎早夭。布莱的身后名越来越坏,直到本世纪三○年间上银幕,却尔斯劳顿漫画性的演出引起一种反激作用,倒又有人发掘出他的好处来。邦梯号绕过南美洲鞋尖的时候,是英国海军部官场习气,延误行期,久不批准,所以气候坏,刚赶上接连几个星期的大风暴,惊险万分。全亏布莱调度有方,鼓励士气无微不至,船上每层都生火,烤干湿衣服,发下滚热的麦片与冲水的酒,病倒的尽可能让他们休息,大家也都齐心。他一向讲究卫生,好洁成癖,在航行日录上写道:"他们非得要人看着,像带孩子一样。"不管天气冷热,刮风下雨,每天下午五时至八时全体在甲板上强迫跳舞,活动血脉,特地带了个音乐师来拉提琴。在艰苦的旅程中,他自矜一个水手也没死,后来酗酒的医生过失杀人,死掉一个,玷污了他的纪录,十分痛心。

  船到塔喜堤之前,他叫医生检查过全体船员,都没有性病。此后克利斯青在塔喜堤也传染上了,有洁癖的布莱还苦苦逼他重温旧梦?这是同性恋之说的疑窦之一。

  邦梯号上的见习士官全都是请托介绍来的,清一色的少爷班子,多数是布莱妻党的来头,如海五德是他丈人好友之子,海籁是他太太女友的弟弟。他这样一个精明苛刻的能员,却冒险起用这一批毫无经验的公子哥儿,当然是为了培植关系,早年吃够了乏人援引的亏。连克利斯青在内,他似乎家境不如门第,但也是托布莱丈人家举荐的,论经验也不堪重用。布莱这样热中的人,靠裙带风光收了几个得力门生,竟把来权充娈童。还胆敢隐隐约约向孩子的父亲夸耀,未免太不近情理。书中不止一次引他给海五德父亲信上那句话作证:"他一举一动都使我愉快满意",是想到歪里去了。至于克利斯青秘密托海五德传话,如果不是关于同性恋,是说什么?他这么一个多情公子,二十二三岁最后一次离开英国之前,恋爱史未见得是一张白纸,极可能有秘密婚约之类的事。现在知道永远不能回国了,也许有未了的事,需要托他哥哥爱德华。事涉闺阁,为保全对方名誉起见,爱德华根本否认海五德带过秘密口信给他,海五德也不辩白,因此别人都以为是他把话给吃掉了。

  当然这都是揣测之词。说没有同性恋,也跟说有一样,都不过是理论。要证据只有向叛变那一场的对白中去找,因为那时候布莱与克利斯青当众争论三小时之久,众目睽睽之下,他二人又都不是训练有素的雄辩家、律师或是名演员。如果两人之间有点什么暧昧,在这生死关头,气急败坏,难免流露出来。若问兵变不比竞选,怎有公开辩论的余裕,这场戏根本紊乱散漫而又异样,非但不像传奇剧,还有点闹剧化。布莱被唤醒押到甲板上,只穿着件长衬衫——也就是短睡袍——两手倒剪在背后绑着,匆忙中把衬衫后襟也缚在里面,露出屁股来。克利斯青一直手里牵着这根绳子,另一只手持枪,上了刺刀。有时候一面说话,放下绳子,按着布莱的肩膀,亲密的站在一起,像两尊并立的雕像。

  起先他用刺刀吓噤布莱:"闭嘴!你一开口就死了。"但是不久双方都抗议,轮流嚷一通。邱吉尔等两个最激烈的船员也发言,逐个发泄一顿。话说多了口干,三心两意的美国人马丁竟去剥了一只柚子,喂给布莱吃。

  克利斯青也觉得口渴,叫布莱的仆人下船去到船长舱房里多拿几瓶甜酒来,所有武装的人都有份。又吩咐"把船长的衣服也带上来"。仆人下去之前先把布莱的衬衫后襟拉了出来。(按:大概因为听上去预备让他穿着齐整,知道代为整衣无碍。)

  布莱希望他们喝醉了好乘机反攻,不然索性酒后性起杀了他。但是并没醉。原定把他放逐到附近一个岛上,小救生艇蛀穿了底,一下水就沉了,克利斯青只得下令放下一只中号的,费了四十分钟才放下去。晨七时,这才知道有不止二十个人要跟布莱走。对于克利斯青是个大打击,知道他错估了大家的情绪。如果硬留着不放,怕他们来个"反叛变"。不留,船上人手不够,而且这只救生艇至多坐十个人。锚缆员与木匠头子力争,要最大的一只。杨自从一开始代他划策后就没露面,这时候忽然出现了一刹那,拿着枪,上了刺刀,示意叫他应允。他把那只大的给了他们。

  他的一种矛盾的心情简直像哈孟雷特王子。邱吉尔想得周到,预先把木匠头子的工具箱搬到甲板上,防他私自夹带出去,不料他问克利斯青要这箱子,竟给了他。邱吉尔跟下小船去抢回来。琨托靠在栏杆上探身出去叫喊:"给了他,他们一个月内就可以造出一只大船。"救生艇上一阵挣扎,被邱吉尔打开箱子,夺过几件重要的工具,扔给琨托。

  他这里往上抛,又有人往下丢。守中立的莫礼逊掷下一根缆绳,一只铁构,又帮着锚缆员柯尔把一桶食水搬下小船,临行又把牛肉猪肉在船栏杆上扔下去。柯尔拿了只指南针,琨托拦阻道:"陆地看都看得见,要指南针做什么?"另一个最凶横的水手柏凯特竟做主让他拿去了。作者李察浩认为是故意卖人情,万一被捕希望减罪。走的人忙着搬行李粮食,都叫叛党帮忙,临了倒有一半人热心帮助扛抬,仿佛讨好似的。是否都是预先伸后腿,还是也于心不忍?跟这些人又无仇无怨,东西总要给他们带足了,活命的希望较大。

  只有琨托与邱吉尔阻止他们带枪械地图文件。克利斯青也挥舞着刺刀叫喊:"什么都不许拿走!"没有人理睬。最后柯尔用一只表、一只口哨换了四把刀防身。

  青年盲乐师白恩还坐在中号救生艇里,也没有人通知他换了大号的。只听见乱哄哄的,也不知道怎么了,他一个人坐在那里哭。

  克利斯青在布莱旁边已经站了快三小时,面部表情痛苦得好几个人都以为他随时可以自杀,布莱也是这样想。

  傅莱亚等几个禁闭在自己舱房里的人员都带上来了。布莱手腕上的绳子已经解开,许多人簇拥着赶他下船。他还没走到跳板就站住了,最后一次恳求克利斯青再考虑一下,他用荣誉担保,永远把这件事置之度外。"我家里有老婆,有四个孩子,你也抱过我的孩子。"他又说。"已经太晚了。我这些时都痛苦到极点。""不太晚,还来得及。""不,布莱船长,你但凡有点荣誉观念,事情也不至于闹到这地步。是你自己不顾老婆孩子。"

  叛党与忠贞分子听得不耐烦起来,他们俩依旧长谈下去。"难道就没有别的办法?"布莱说。

  柯尔插嘴解劝,克利斯青回答他:"不,我上两个星期一直都痛苦到极点,我决定不再受这罪。你知道这次出来布莱船长一直把我当只狗一样。""我知道,我们都知道,可是你罢手了吧,看在上帝份上!"有这么一秒钟,琨托、邱吉尔都怕克利斯青真会软化——他已经一再让步,自愿把小船拖到岛上。

  傅莱亚也恳求,建议把布莱手镣脚铐看管起来,改由克利斯青做指挥官。琨托、邱吉尔最怕这种妥协办法,大呼小叫把声音盖了下去。傅莱亚一直打算伺机收复这条船,起先就想跟布莱一同挑拨群众反攻,克利斯青怕他捣乱,把他关在舱房里,他又要求看守让他到炮手舱中谈话,叫他拒绝跟船长坐小船走。"那岂不是把我们当海盗办?"

  傅莱亚主张囚禁布莱,由克利斯青接任,也还是他那条诈降之计。神出鬼没的杨,永远是在紧要关心惊鸿一瞥,此刻又出现了,拿着枪。"杨先生,这不是闹着玩的,"布莱说。"报告船长:饿肚子不是闹着玩的。我希望你今天也吃够了苦头。"杨在叛变中一共只说了这两句话。

  大号救生艇已经坐满了人。克利斯青又指名叫回三个人,一个修理枪械的,两个小木匠,少了他们不行,职位较高的又不放心。三人只得又走上跳板。"反正已经坐不下了,"布莱安慰他们,"小子,别怕,我只要有一天回到英国,我要替你们说话。"

  傅莱亚要求让他也留下来,布莱也叫他不要走,但是克利斯青硬逼着他下去。

  布莱最后向克利斯青说:"你这样对待我,还报我从前对你的友谊,你认为是应当的?"

  克利斯青感到困扰,脸上看得出犹疑的神气。"这——布莱船长——就是!就是这一点!——我实在痛苦——。"布莱知道再也没有别的话可说,默然下船。

  这最后两句对白值得玩味。如果他们有过同性恋关系,布莱又还想利用职权逼他重温旧梦,他还会感念旧恩?早已抵销了。书中在他回答之前加上一段心理描写:他困惑,因为报复的代价太高,同船友伴极可能死掉一半,另一半也永远成了亡命者,但是底下答复的语气分明是对布莱负疚,扯不到别人身上。李察浩似乎也觉得这一节对白证明他们没有同性恋,推翻了他的理论,因此不得不加以曲解。

  撇开同性恋,这本书其实把事件的来由已经解释得相当清楚。叛变与事后自相残杀同是杨唆使。书中称为"这阴暗的人物",只是一个黑色剪影。他是这批人里面唯一的一个青年知识分子,在辟坎岛上把能记忆的书全都写了下来。近代名著《凯恩号叛变》里面也有个类似的角色,影片中由弗莱·麦克茂莱演,是个文艺青年,在战舰上任职,私下从事写作。大家背后抱怨船长神经病,他煽动这些青年军官中职位最高的一个——范强生饰——鼓励他叛变,后来在军事法庭上受审,竟推得干干净净。这本书虽然是套邦梯案,比李察浩的书早二十年,不会知道杨的事,纯是巧合,不过是讽刺知识分子夸夸其谈,不负责任。杨比他复杂,为了朋友,把自己也葬送在里面,后来也是因为失去了这份友谊而衔恨。不知道是否与他的西印度血液受歧视有关?

  叛变固然是杨的主意,在这之前克利斯青已经准备逃亡。问题依旧是他与布莱之间的局面,何至于此?

  这条船特别挤,船身不到九丈长,中舱全部辟作花房,因为盆栽的面包果树溅上一滴海水就会枯萎。剩下地方不多,挤上差不多五十个人。现代港台一带的机帆船也许有时候更挤,但是航程短,大概只有潜水艇与太空船上的情形可以比拟。布莱唠叨,在这狭小的空间内被他找上了,真可以把人嘀咕疯了。

  克利斯青人缘奇佳,布莱一向不得人心,跟库克的时候也就寡言笑,三句不离本行。同性的朋友也往往是"异性相吸",个性相反相成。布莱规定傅莱亚与医生跟他一桌吃饭,显然也需要年纪较大、阅历深些的人作伴,无奈他实在跟人合不来,非得要像克利斯青这样的圆融的青年迎合着他,因此师徒关系在他特别重要。当然也是克利斯青能吃苦,粗细一把抓,没有公子哥儿习气,他自己行伍出身的人,自然另眼看待。但是邦梯号一出大西洋就破格提升,李察浩认为是他们这时候发生了更进一层的关系,其实是针对傅莱亚。如莫礼逊札记中所说,越过傅莱亚头上,是一种侮辱。

  一到塔喜堤,布莱什么都交给下属。也不去查考——也许是避免与他们那些女人接触——连救生艇蛀穿了也直到叛变那天才发觉。他非常欣赏当地的女人,而一人向隅,看不得大家狂欢半年,一上船就收拾他们。对克利斯青却是在塔喜堤就骂,想必因为是他的人,所以更气他。克利斯青"爬得高跌得重",分外羞愤。恩怨之间本来是微妙的,很容易就一翻身倒了个过。至于有没有同性恋的暗流,那又是一回事,即有也是双方都不自觉的。

  三○年间诺朵夫等二人写《叛舰喋血记》,叛逆性没有现在时髦,所以替克利斯青掩饰,再三声明他原意只是把布莱手镣脚铐押送回国法办。"手镣脚铐"是傅莱亚提出的处置布莱的办法,但是当然没有建议克利斯青送他回国自投罗网。改为克利斯青的主张,把他改成了个浑小子,脑筋不清楚。

  这本书最大的改动是加上一个虚构的白颜,用他作第一人称,篇幅也是他占得最多,是主角身份,不仅是叙述者。历史小说用虚构的人物作主角,此后又有"永远的琥珀",但那是公认为低级趣味的,而《叛舰喋血记》在通俗作品中评价很高。自序里说明白颜是根据海五德创造的。海五德为什么不合适,没提,当然是因为他在事变中态度暧昧,理由是年幼没经过事。他十六岁,但是很聪明,后来在塔喜堤住了两年,还编字典。那天的短暂痴呆症似是剧烈的内心斗争,暂时瘫痪了意志。也许是想参加叛变而有顾虑,至少希望置身事外。

  白颜就完全是冤狱,本来是跟布莱走的,不过下去理行李的时候,想抓住机会打倒看守夺枪,所以来迟一步,救生艇已经坐满了人。布莱叫他不要下船,答应回国代为分说。这是借用其他三个人的事,小木匠等三人已经上了小船又被克利斯青唤回。被唤回是没办法,换了迟到的人,布莱多少有点疑心,不会自动答应代为洗刷,而又食言。

  两位作者为了补这漏洞,又加上事变前夕布莱恰巧听见白颜与克利斯青在甲板上谈话,又偏只听见最后一句"那我们一言为定",事后思量,误以为是约定谋反,因此回国后不履行诺言,将白颜列入叛党内。叛变两章根据在场诸人口述,写得生龙活虎,只有这一段是败笔,异常拙劣牵强。

  我看的是普及本,没有序,所以直到最近看见李察浩的书,船员名单上没有白颜,才知道原来没有这个人。这才恍然大悟,为什么所有白颜正传的部分都特别沉闷乏味:寡母请吃饭,初见布莱;母子家园玫瑰丛中散步谈心;案发后,布莱一封信气死了美而慧的母亲;出狱回家,形单影只,感慨万千,都看得人昏昏欲睡。

  邦梯号上人才济济,还有个现成的叙述者莫礼逊,许多史料都来自他的札记。他约有三十多岁,在水手中算老兵了,留着长长的黑发。傅莱亚显然信任他,一出事就跟他商量"反叛变",他根据常识回答:"已经太晚了。"但是他第一个动手帮助船长一行人,向救生艇上投掷器材食物,扛抬食水。那天他的客观冷静大胆,简直像个现代派去的观察者。在法庭上虽然不像海五德有人撑腰,两人都应对得当,判绞获赦。但是在小说家看来,这些人统不合格,必须另外编造一个定做的小纸人,为安全便利起见,长篇大论写他,都是任谁也无法反对的事,例如把海五德年纪加大三岁,到了公认可以谈恋爱的年龄,不致于辜负南海风光,使读者失望。但是就连这场恋爱也无味到极点,足够向当时美国社会各方都打招呼,面面俱到。船员中只有他与塔喜堤女人结婚,而他这样母子相依为命,有没有顾虑到母亲是否赞成,竟一字不提。虽然是土俗婚礼,法律上不生效,也并没有另外结婚,而她也识相,按照电影与通俗小说中土女与东方女性的不成文法,及时死去,免得偕同回国害他为难。他二十年后才有机会回塔喜堤,听见说她早已亡故,遗下他的一个女儿,就是那边走来的一个高大的少妇,抱着孩子。一时百感交集,没认女儿外孙,怕受不了——也避免使有些读者起反感。一段极尽扭捏之致。

  不过是一本过时的美国畅销书,老是锲而不舍的细评起来,迹近无聊。原因是大家都熟悉这题材,把史实搞清楚之后,可以看出这部小说是怎样改,为什么改,可见它的成功不是偶然的。同时可以看出原有的故事本身有一种活力,为了要普遍的被接受,而削足适履。它这一点非常典型性,不仅代表通俗小说,也不限西方。

  续集《辟坎岛》没有另起炉灶换个虚构的主角,就不行。虽然口口声声称绮萨贝拉为克利斯青太太——大概是依照亚当斯晚年的洁本的口吻——言语举止也使人绝对不能想象她跳草裙舞,但还是改得不够彻底,还有这样的句子:克利斯青反对威廉斯独占土人妻,建议另想办法,说:"你难道没有个朋友肯跟你共他的女人?"令人失笑。并不是诺朵夫等只会写男童故事;二人合著的南太平洋罗曼斯还有《飓风》,写早期澳洲的有《植物学湾》,制成影片都是卖座的名片。辟坎岛的故事苦于太不罗曼谛克,又自有一种生命力,驾驭不了它。在李察浩书中这故事返朴归真,简直可能是原子时代大破坏后,被隔离的一个小集团,在真空中,社会制度很快的一一都崩溃了,退化到有些兽类社团的阶段,只能有一个强大的雄性,其余的雄性限未成年的。辟坎岛人最后靠宗教得救,也还是剩下的唯一的一个强大的雄性制定的。

  近来又出了部小说《再会,克利斯青先生!》写布莱垂涎海五德,妒忌克利斯青与海五德同性恋爱。辟坎岛上土人起事,克利斯青重伤未死,逃了出来,多年后一度冒险回英国,在街上重逢海五德,没有招呼。此后仍旧潜返辟坎岛与妻儿团聚,在他常去的崖顶山洞里独住,不大有人知道。男色是热门题材,西方最后的一只禁果,离《叛舰喋血记》的时代很远了,书也半斤八两,似乎销路也不错。虽然同是英国出版,作者显然没有来得及看见李察浩的书。

  弗洛依德的大弟子荣(Jung)给他的信上谈心理分析,说有个病例完全像易卜生的一出戏,又说:"凡是能正式分析的病例都有一种美,审美学上的美感。"——见《弗洛依德、荣通信集》,威廉麦桧(McGuire)编——这并不是病态美,他这样说,不过因为他最深知精神病人的历史。别的生老病死,一切人的事也都有这种美,只有最好的艺术品能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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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18 15:24:46 | 显示全部楼层
华 丽 缘


  ——这题目译成白话是"一个行头考究的爱情故事"。
  正月里乡下照例要做戏。这两天大家见面的招呼一律都由"饭吃了没有?"变成了"看戏文去啊?"闵少奶奶陪了我去,路上有个老妇人在渡头洗菜,闵少奶奶笑吟吟地大声问她:"十六婆婆,看戏文去啊?"我立刻担忧起来,怕她回答不出,因为她那样子不像是花得起娱乐费的。她穿着蓝一块白一块的百衲袄,蹲在石级的最下层,脸红红的,抬头望着我们含糊地笑着。她的脸型扁凹,脸上是一种风干了的红笑——一个小姑娘羞涩的笑容放在烈日底下晒干了的。闵少奶奶一径问着:"去啊?"老妇人便也答道:"去口欧!你们去啊?"

  闵少奶奶便又亲热地催促着:"去啊?去啊?"说话间,我们业已走了过去,踱过高高低低的黄土陇,老远就听见祠堂里"哐哐哐哐"锣鼓之声。新搭的芦席棚上贴满了大红招纸,写着许多香艳的人名:"竺丽琴,尹月香,樊桂莲。"面对着隆冬的淡黄田地,那红纸也显得是"寂寞红",好像击鼓催花,迅即花开花落。

  唯其因为是一年到头难得的事,乡下人越发要做出满不在乎的样子。众口一词都说今天这班子蹩脚,表示他们眼界高,看戏的经验丰富。一个个的都带着懒洋洋冷清清的微笑,两手拢在袖子里,唯恐人家当他们是和小孩子们一样的真心喜欢过年。开演前一天大家先去参观剧场,提起那戏班子都摇头。唯有一个负责人员,二三十年纪,梳着西式分头,小长脸,酒糟鼻子,学着城里流行的打扮,穿着栗色充呢长袍,颈上围着花格子小围巾,他高高在上骑在个椅子背上,代表官方发言道:"今年的班子,行头是好的——班子是普通的班子。可是我说,真要是好的班子,我们榴溪这地方也请不起!

  是哦?"虽不是对我说的,我在旁边早已顺带地被折服了,他兀自心平气和地翻来覆去说了七八遍:"班子我没看见,不敢说'好'的一个字。行头是好的!班子呢是普通的班子。"

  闵少奶奶对于地方戏没什么兴趣,家下人手又缺,她第二天送了我去便回去了。这舞室不是完全露天的,只在舞台与客座之间有一小截地方是没有屋顶。台顶的建筑很花哨。中央陷进去像个六角冰纹乳白大碗,每一只角上梗起了棕色陶器粗棱。戏台方方的伸出来,盘金龙的黑漆柱上左右各黏着一份"静"与"特等"的纸条。右边还高挂着一个大自鸣钟。

  台上自然有张桌子,大红平金桌围。场面上打杂的人便笼手端坐在方桌上首,比京戏里的侍役要威风得多。他穿着一件灰色大棉袍,大个子,灰色的大脸,像一个阴官,肉眼看不见的可是冥冥中在那里监督着一切。

  下午一两点钟起演。这是我第一次看见舞台上有真的太阳,奇异地觉得非常感动。绣着一行行湖色仙鹤的大红平金帐幔,那上面斜照着的阳光,的确是另一个年代的阳光。那绣花帘幕便也发出淡淡的脑油气,没有那些销洋庄的假古董那么干净。我想起上海我们家附近有个卖杂粮的北方铺子。他们的面粉绿豆赤豆,有的装在口袋里,屉子里,玻璃格子里,也有的装在大瓷瓶里,白瓷上描着五彩武侠人物,瓶上安着亭亭的一个盖,瓷盖上包着老蓝布沿边(不知怎么做上去的),里面还衬着层棉花,使它不透气。衬着这蓝布垫子,这瓶就有了浓厚的人情味。这戏台上布置的想必是个中产的仕宦人家的上房,但是房间里一样还可以放着这样的瓶瓶罐罐,里面装着喂雀子的小米,或是糖莲子。可以想象房间里除了红木家具屏风字画之外还有马桶在床背后。乌沉沉的垂着湘帘,然后还是满房红焰焰的太阳影子。仿佛是一个初夏的下午,在一个兴旺的人家。

  一个老生坐在正中的一把椅子上,已经唱了半天了。他对观众负有一种道德上的责任,生平所作所为都要有个交代。

  我虽听不懂,总疑心他在忠君爱国之外也该说到赚钱养家的话,因为那唱腔十分平实。老生是个阔脸的女孩子所扮,虽然也挂着乌黑的一部大胡须,依旧浓装艳抹,涂出一张红粉大面。天气虽在隆冬,看那脸色似乎香汗淫淫。他穿的一件敝旧的大红金补服,完全消失在大红背景里——本来,他不过是小生的父亲,一个凄惨的角色。

  他把小生唤出来,吩咐他到姑母家去住一向,静心读书,衙门里大约过于吵闹。小生的白袍周身绣蓝鹤,行头果然光鲜。他进去打了个转身,又换了件柠檬黄满绣品蓝花鸟的长衣,出门作客,拜见姑母。坐下来,便有人护惜地替他把后襟掀起来,高高搭在椅背上,台下一直可以看见他后身大红裤子的白裤腰与黑隐隐的汗衫。姑侄正在寒暄叙话,小姐上堂来参见母亲,一看见公子有这般美貌,顿时把脸一呆,肩膀一耸,身子向后一缩,由拍板帮着腔,竟像是连了打两个噎。然后她笑逐颜开,媚眼水灵灵地一个一个横抛过来;情不自禁似的,把她丰厚的肩膀一抬一抬。得空向他定睛细看时,却又吃惊,又打了两个噎。观众噗嗤噗嗤笑声不绝,都说:"怎这么难看相的?"又道:"怎么这班子里的人一个个的面孔都这么难看?"又批评:"腰身哪有这么粗的?"我所了很觉刺耳,不免代她难过,这才明白中国人所谓"抛头露面"是怎么一回事。其实这旦角生得也并不丑,厚墩墩的方圆脸,杏子眼,口鼻稍嫌笨重松懈了些;腮上倒是一对酒涡,粉荷色的面庞像是吹涨了又用指甲轻轻弹上两弹而侥幸不破。头发仿照时行式样,额前堆了几大堆;脸上也为了趋时,胭脂擦得淡淡的。身穿鹅黄对襟衫子,上绣红牡丹,下面却草草系一条旧白布裙。和小生的黄袍一比,便给他比下去了。一幕戏里两个主角同时穿黄,似乎是不智的,可是在那大红背景之前,两个人神光离合,一进一退,的确像两条龙似的,又像是端午节闹龙舟。

  经老夫人介绍过了,表兄妹竟公然调起情来,一问一答,越挨越近。老夫人插身其间,两手叉腰,歪着头眱着他们,从这个脸上看到那个脸上。便不是"官家",就是乡下的种田人家,也决没有这样的局面。这老夫人若在京戏里,无论如何对她总有相当的敬意的;绍兴戏里却是比较任性的年青人的看法,很不喜欢她。天晓得,她没有给他们多少阻碍,然而她还是被抹了白鼻子,披着一绺长发如同囚犯,脑后的头发胶成一只尖翘的角,又像个显灵的鬼;穿的一身污旧的大红礼服也和椅帔差不多。

  小姐回房,心事很重,坐着唱了一段,然后吩咐丫环到书房去问候表少爷。丫环猜到了小姐的心事,觉得她在中间传话也担着关系,似乎也感到为难,站在穿堂里也有一段独唱,表明自己的立场。那丫环长长的脸,有点凹。是所谓"鞍鞒脸"。头发就是便装,后面齐臻臻的剪短了,前面的鬓发里安插着几朵红绢花,是内地的文明结婚里女嫔相的打扮。

  她穿一身石青摹本缎袄裤,系一条湖绿腰带,背后衬托着大红帷幔,显得身段极其伶俐。其实她的背有点驼,胸前勒着小紧身,只见心口头微微坟起一块。她立在舞台的一角,全身都在阴影里,惟有一线阳光从上面射下来。像个惺忪随便的Sopotlight,不端不正恰恰照在她肚腹上。她一手叉腰一手翘着兰花手指,点住空中,一句句唱出来。绍兴戏里不论男女老少,一开口都是同一个腔调,在我看来也很应当。譬如珍·奥斯顿的小说,万一要是要编成歌剧,我想如果用一个唱腔到底,一定可以有一种特殊的效果,用来表现十八世纪的英国乡村,那平静狭小的社会,里面"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说起来莫不头头是道,可是永远是那一套。绍兴戏的社会是中国农村,可是不断的有家里人出去经商,赶考,做官,做师爷,"赚铜板"回来。绍兴戏的歌声永远是一个少妇的声音,江南那一带的女人常有这种样的:白油油的阔面颊,虽有满脸横肉的趋势,人还是老实人;那一双漆黑的小眼睛,略有点蝌蚪式,倒挂着,腰起人来却又很大胆,手上戴着金戒指金镯子,身上胖胖的像布店里整匹的白布,闻着也有新布的气味。生在从前,尤其在戏文里,她大概很守妇道的,若在现在的上海杭州,她也可以在游艺场里结识个把男朋友,背夫卷逃,报上登出"警告逃妻汤玉珍"的小广告,限她三日内回家。但是无论在什么情形下,她都理直气壮,仿佛放开喉咙就可以唱上这么一段。板扎的拍子,末了拖上个慢悠悠的"嗳——嗳——嗳!"虽是余波
,也绝不耍弄花巧,照样直着喉咙,唱完为止。那女人的声音,对于心慌意乱的现代人是一粒定心丸,所以现在从都市到农村,处处风行着,那歌声肉哚哚地简直可以用手扪上去。这时代的恐怖,仿佛看一张恐怖电影,观众在黑暗中牢牢握住这女人的手,使自己安心。

  而绍兴戏在这个地方演出,因为是它的本乡,仿佛是一个破败的大家庭里,难得有一个发财衣锦荣归的儿子,于欢喜中另有一种凄然。我坐在前排,后面是长板凳,前面却是一张张的太师椅与红木炕床,坐在上面使人受宠若惊。我禁不住时时刻刻要注意到台上的阳光,那巨大的光筒,里面一蓬蓬浮着淡蓝色的灰尘——是一种听头装的日光,打开了放射下来,如梦如烟。……我再也说不清楚,戏台上照着点真的太阳,怎么会有这样的一种凄哀。艺术与现实之间有一块地方叠印着,变得恍惚起来;好像拿着根洋火在阳光里燃烧,悠悠忽忽的,看不大见那淡橙黄的火光,但是可以更分明地觉得自己的手,在阳光中也是一件暂时的东西……

  台上那丫环唱了一会,手托茶盘,以分花拂柳的姿势穿房入户,跨过无数的门槛,来到书房里,向表少爷一鞠躬下去,将茶盘高举齐眉。这出戏里她屡次献茶,公子小姐们总现出极度倦怠的脸色,淡淡说一句:"罢了,放在台上。"表示不稀罕。丫环来回奔走了两次,其间想必有许多外交辞令,我听不懂也罢。但见当天晚上公子便潜入绣房。

  小姐似乎并没有晓得他要来,且忙着在灯下绣鸳鸯,慢条斯理的先搓起线来,跷起一只腿,把无形的丝线绕在绣花鞋尖,两只手做工繁重。她坐的一张椅子不过是乡下普通的暗红滚椅子,椅背上的一根横木两头翘起,如同飞檐,倒很有古意。她正坐太阳里,侧着脸,曝露着一大片浅粉色的腮颔,那柔艳使人想起画锦里的鸭蛋粉,装在描金网纹红纸盒里的。只要身为中国人,大约总想去闻闻她的。她耳朵上戴着个时式的独粒头假金刚钻坠子,时而大大地一亮,那静静的恒古的阳光也像是哽咽了一下。观众此刻是用隐身在黑影里的小生的眼光来偷觑着,爱恋着她的。她这时候也忽然变得天真可爱起来了,一心一意就只想绣一对鸳鸯,送给他。

  小生是俊秀的广东式枣核脸,满脸的疙瘩相,倒竖着一字长眉胭脂几乎把整个的面庞都红遍了。他看上去没那女孩子成熟,可是无论是谁先起意的,这时候他显得十分情急而又慌张。躲在她后面向她左端相,右端相,忍不住笑嘻嘻;待要蹑脚掩上去一把抱住,却又不敢。最后到底鼓起了勇气把两只手放在她肩上虚虚的一笼,她早已吓得跳了起来,一看原来是表兄,连忙客气地让坐,大方地对谈。古时候中国男女间的社交,没有便罢,难得有的时候,原来也很像样。中国原是个不可测的国度。小生一时被礼貌拘住了,也只得装着好像表兄妹深夜相对是最普通的事。后来渐渐地言不及义起来,两人站在台前,只管把蝴蝶与花与双飞鸟左一比右一比。公子一句话逼过来,小姐又一句话宕开去。观众对于文艺腔的调情不感兴趣,渐渐喷有烦言。公子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便脸红红地把他领圈里插着的一把摺扇抽出来,含笑在小姐臂上轻轻打一下。小姐慌忙把衫袖上掸两弹,白了他一眼。

  许久,只是相持不下。

  我注意到那绣着"乐怡剧团"横额的三幅大红幔子,正中的一幅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撤掉了,露出祠堂里原有的陈设;里面黑洞洞的,却供着孙中山遗像,两边挂着"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的对联。那两句话在这意想不到的地方看到,分外眼明。我从来没知道是这样伟大的话。隔着台前的黄龙似地扭着的两个人,我望着那副对联,虽然我是连感慨的资格都没有的,还是一阵心酸,眼泪都要掉下来了。

  那布景拆下来原来是用它代表床帐。戏台上打杂的两手执着两边的竹竿,撑开的绣花幌子,在一旁伺候着。但看两人调情到热烈之际,那不怀好意的床帐便涌上前来。看样子又像是不成功了,那张床便又悄然退了下去。我在台下惊讶万分——如果用在现代戏剧里,岂不是最大胆的象征手法。

  一唱一和,拖到不能再拖的时候,男人终于动手来拉了。

  女人便在锣鼓声中绕着台飞跑,一个逃,一个追,花枝招展。

  观众到此方才精神一振。那女孩子起初似乎是很前进,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却也出她意料之外。她逃命似的,但终于被捉住。她心生一计,叫道:"嗳呀,有人来了!"哄他回过头去,把灯一口吹灭了,挣脱身跑到房间外面,一直跑到母亲跟前,急得话也说不出,抖作一团。老夫人偏又糊涂得紧,只是闲闲坐着摇着扇子,问:"什么事?"小姐吞吞吐吐半晌,和母亲附耳说了一句隐语,她母亲便用扇子敲了她一下,嗔道:"你这丫头!表哥问你要什么东西,还不给他就是了!"把她当个不懂礼貌的小孩子。她走出房门,芳心无主,彷徨了一会;顿时就像个涂脂抹粉穿红着绿的胖孩子。掌灯回到自己房里,表兄却已经不在那里了,她倒是一喜,连忙将灯台放在地下,且去关门,上闩。一道一道的门都闩上了,表兄原来是躲在房里,突然跳了出来。她吃了一吓,拍拍胸脯,白了他一眼,但随即一笑接着一笑,不尽的眼波向他流过去。两人重新又站到原来的地位,酬唱起来。在这期间,那张床自又出现了,在左近一耸一耸的只是徘徊不去。

  末了,小生并不是用强,而是提出了一宗有力的理由——我非常想晓得是什么理由——小姐先还扬着脸唱着:"又好气来,又好笑……"。经他一席话后便愁眉深锁起来,唱道:
  "左也难来,右又难……"显然是已经松了口气。不一会,他便挽着她同入罗帐。她背后脖子根上有一块肉肥敦敦的;一绺子细长的假发沿着背脊垂下来,那一条曲线可是不大好看。

  小生只把她的脖子一勾,两人并排,同时把腰一弯,头一低,便钻到帐子里去了。那可笑的一刹那很明显地表示她们是两个女孩子。

  老夫人这时候却又醒悟过来,觉得有些蹊跷,独自前来察看。敲敲门,叫"阿囡开门!"小姐颤声叫母亲等一等。老夫人道:"'母亲'就'母亲',怎么你'母母母母母'的——要谋杀我呀?"小姐不得已开了门放老夫人进来,自己却坚决地向床前一站,扛着肩膀守住帐门,反手抓着帐子。老夫人查问起来,她只说:"看不得的!"老夫人一定要看,她竟和母亲扭打,被母亲推了一跤,她立刻爬起身来,又去死守着帐门;挣扎着,又是一跤掼得老远。母亲揭开帐子,小生在里面顺势一个跌扑,跪在老夫人跟前,衣褶飘起来搭在头上盖住了脸。老夫人叫喊起来道:"吓煞我了!这是什么怪物?"

  小姐道:"所以我说看不得的呀。"老夫人把他的盖头扯掉,见是自己的内侄,当即大发雷霆。老夫人坐在椅上,小姐便倚在母亲肩膀上撒娇,笑嘻嘻的拉拉扯扯,屡次被母亲甩脱了手。老夫人的生气,也不像是家法森严,而是一个赌气的女人,别过脸去噘着嘴,把人不瞅不睬。后来到底饶了他们,吩咐公子先回书房去读书,婚事以后补办。不料他们立刻就又黏缠在一起,笑吟吟对看,对唱,用肘弯互相挤一下。老夫人横拦在里面,愣起了眼睛,脸对脸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半晌,方才骂骂咧咧的把他们赶散了。

  这一幕乡气到极点。本来,不管说的是什么大户人家的故事,即使是皇宫内院,里面的人还是他们自己人,照样的做粗事,不过穿上了平金绣花的衣裳。我想民间戏剧最可爱的一点正在此:如同唐诗里的"银钏金钗来负水",——是多么华丽的人生。想必这是真的;现在是成了一种理想了。

  戏往下做着:小生带着两个书僮回家去了,不知是不是去告诉父亲央媒人来求亲。路上经过一个庙,进去祝祷,便在庙中"惊艳",看中了另一个小姐。那小姐才一出场,观众便纷纷赞许道:"这个人末相貌好的!""还是这个人好一点!"

  "就只有这一个还……"以后始终不绝口地夸着"相貌好"

  "相貌好"。我想无论哪个城里女人听到这样的批评总该有点心惊胆战,因为晓得他们的标准,而且是非常狭隘苛刻的,毫无通融的余地。这旦角矮矮的,生着个粉扑脸,樱桃小口,端秀的鼻梁,肿肿的眼泡上轻轻抹了些胭脂。她在四乡演出的时候大约听惯了这样的赞美,因此格外的矜持,如同慈禧太后的轿夫一样稳重缓慢地抬着她的一张脸。她穿着玉色长袄,绣着两丛宝蓝色兰花。小生这时候也换了浅蓝色绣花袍子。这一幕又是男女主角同穿着淡蓝,看着就像是灯光一变,幽幽的,是庵堂佛殿的空气了,小姐烧过香,上轿回府。两个书僮磕了头起来,寻不见他家公子;他已经跟到她门上卖身投靠了。——他那表妹将来知道了,作何感想呢?大概她可以用不着担忧的,有朝一日他功成名就,奉旨完婚的时候,自会一路娶过来,决不会漏掉她一个。从前的男人是没有负心的必要的。

  小生找了个媒婆介绍他上门。这媒婆一摇一摆,扇着个蒲扇,起初不肯荐他去,因为陌生人不知底细,禁不住他再三央告,毕竟还是把他卖进去了。临走却有许多嘱咐,说:

  "相公当心!你在此新来乍到,只怕你过不惯这样的日子,诸事务必留心;主人面前千万小心在意,同事之间要和和气气。

  我过几天再来看你!"那悲悲切切的口吻简直使人诧异——从前人厚道,连这样的关系里都有亲谊。小生得机会便将他的本意据实告诉一个丫环,丫环把小姐请出来,转述给她听。他便背剪着手面朝外站着,静等她托以终身。这时候的戏剧性减少到不绝如缕。……

  闵少奶奶抱着孩子来接我,我一直赖着不走。终于不得不站起身来一同挤出去。我看看这些观众——如此鲜明简单的"淫戏",而他们坐在那里像个教会学校的恳亲会。真是奇怪,没有传奇教师的影响,会有这样无色彩的正经而愉快的集团。其中有贫有富,但几乎一律穿着旧蓝布罩袍。在这凋零的地方,但凡有一点东西就显得是恶俗的卖弄,不怪他们对于乡气俗气特别的避讳。有个老太太托人买布,买了件灰黑格子的,隐隐夹着点红线,老太太便骂起来道:"把我当小孩呀?"把颜色归于小孩,把故事归于戏台上。我忍不住想问:

  你们自己呢?我晓得他们也常有偷情,离异的事件,不见得有农村小说里特别夸张用来调剂沉闷的原始的热情,但也不见得规矩到这个地步。

  剧场里有个深目高鼻子的黑瘦妇人,架着钢丝眼镜,剪发,留得长长的掳到耳后,穿着深蓝布罩袍——她是从什么地方嫁到这村庄里来的呢?简直不能想象!——她欠起身子,亲热而又大方地和许多男人打招呼,跟着她的儿女称呼他们"林伯伯!""三新哥!"笑吟吟赶着他们说玩笑话。那些人无不停下来和她说笑一番,叫她"水根嫂"。男男女女都好得非凡。每人都是几何学上的一个"点"——只有地位,没有长度,宽度与厚度。整个的集会全是一点一点,虚线构成的图画;而我,虽然也和别人一样地在厚棉袍外面罩着蓝布长衫,却是没有地位,只有长度、阔度与厚度的一大块,所以我非常窘,一路跌跌冲冲,踉踉呛呛地走了出去。


(一九四七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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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18 15:25:03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太万岁》题记


  《太太万岁》是关于一个普通人的太太。上海的弄堂里,一幢房子里就可以有好几个她。
  她的气息是我们最熟悉的,如同楼下人家炊烟的气味,淡淡的,午梦一般的,微微有一点窒息;从窗子里一阵阵地透进来,随即有炒菜下锅的沙沙的清而急的流水似的声音。主妇自己大概并不动手做饭,但有时候娘姨忙不过来,她也会坐在客堂里的圆匾面前摘菜或剥辣椒。翠绿的灯笼椒,一切两半,成为耳朵的式样,然后掏出每一瓣里面的籽与丝丝缕缕的棉花,耐心地,仿佛在给无数的小孩挖耳朵。家里上有老,下有小,然而她还得是一个安于寂寞的人。没有可交谈的人,而她也不见得有什么好朋友。她的顾忌太多了,对人难得有一句真心话。不大出去,但是出去的时候也很像样;穿上"雨衣肩胛"的春大衣,手挽玻璃皮包,粉白脂红地笑着,替丈夫吹嘘,替娘家撑场面,替不及格的小孩子遮盖……

  她的生活情形有一种不幸的趋势,使人变成狭窄,小气,庸俗,以致于社会上一般人提起"太太"两个字往往都带着点嘲笑的意味。现代中国对于太太们似乎没有多少期望,除贞操外也很少要求。而有许多不称职的太太也就安然度过一生。那些尽责的太太呢,如同这出戏里的陈思珍,在一个半大不小的家庭里周旋着,处处委屈自己,顾全大局,虽然也煞费苦心,但和旧时代的贤妻良母那种惨酷的牺牲精神比较起来,就成了小巫见大巫了。陈思珍毕竟不是《列女传》上的人物。她比她们少一些圣贤气,英雄气,因此看上去要平易近人得多。然而实在是更不近人情的。没有环境的压力,凭什么她要这样克己呢?这种心理似乎很费解。如果她有任何伟大之点,我想这伟大倒在于她的行为都是自动的,我们不能把她算作一个制度下的牺牲者。

  中国女人向来是一结婚立刻由少女变为中年人,跳掉了少妇这一阶段。陈思珍就已经有中年人的气质了。她最后得到了快乐的结局也并不怎么快乐;所谓"哀乐中年",大概那意思就是他们的欢乐里面永远夹杂着一丝辛酸,他们的悲哀也不是完全没有安慰的。我非常喜欢"浮世的悲哀"这几个字,但如果是"浮世的悲欢",那比"浮世的悲哀"其实更可悲,因而有一种苍茫变幻的感觉。

  陈思珍用她的处世的技巧使她四周的人们的生活圆滑化,使生命的逝去悄无声息,她运用那些手腕,心机,是否必需的!!她这种做人的态度是否无可疵议呢?这当然还是个问题。在《太太万岁》里,我并没有把陈思珍这个人加以肯定或袒护之意,我只是提出有她这样的一个人就是了。

  像思珍这样的女人,会嫁给一个没出息的丈夫,本来也是意中事。她丈夫总是郁郁地感到怀才不遇,一旦时来运来,马上桃花运也来了。当初原来是他太太造成他发财的机会的,他知道之后,自尊心被伤害了,反倒向她大发脾气——这也都是人之常情。观众里面阅历多一些的人,也许不会过份谴责他的罢?

  对于观众的心理,说老实话,到现在我还是一点把握都没有,虽然一直在那里探索着。偶然有些发现,也是使人的心情更为惨淡的发现。然而……文艺可以有少数人的文艺,电影这样东西可是不能给二三知己互相传观的。就连在试片室里看,空气都和在戏院里看不同,因为没有广大的观众。有一次我在街上看见三个十四五岁的孩子,马路英雄型的,他们勾肩搭背走着,说:"去看电影去。"我想着:"啊,是观众吗?"顿时生出几分敬意,同时好像他们陡然离我远了一大截子,我望着他们的后影,很觉得惆怅。

  中国观众最难应付的一点并不是低级趣味或是理解力差,而是他们太习惯于传奇。不幸,《太太万岁》里的太太没有一个曲折离奇可歌可泣的身世。她的事迹平淡得像木头的心里涟漪的花纹。无论怎样想方设法给添出戏来,恐怕也仍旧难于弥补这缺陷,在观众的眼光中。但我总觉得,冀图用技巧来代替传奇,逐渐冲淡观众对于传奇戏的无魇的欲望,这一点苦心,应当可以被谅解的罢?

  JohnGassner批评"OurTown"那出戏,说它"将人性加以肯定——一种简单的人性,只求安静地完成它的生命与恋爱与死亡的循环。"《太太万岁》的题材也属于这一类。戏的进行也应当像日光的移动,镑镑地从房间的这一个角落,照到那一个角落,简直看不见它动,却又是倏忽的。梅特林克一度提倡过的"静的戏剧",几乎使戏剧与图画的领域交叠,其实还是在银幕上最有实现的可能。然而我们现在暂时对于这些只能止于向往。例如《太太万岁》就必须弄上许多情节,把几个演员忙得团团转。严格地说来,这本来是不足为训的。

  然而,正因为如此,我倒觉得它更是中国的。我喜欢它像我喜欢街头卖的鞋样,白纸剪出的镂空花样,托在玫瑰红的纸上,那些浅显的图案。

  出现在《太太万岁》的一些人物,他们所经历的都是些注定了要被遗忘的泪与笑,连自己都要忘怀的。这悠悠的生之负荷,大家分担着,只这一点,就应当使人与人之间感到亲切的罢?"死亡使一切人都平等",但是为什么要等到死呢?

  生命本身不也使一切人都平等么?人之一生,所经过的事真正使他们惊心动魄的,不都是差不多的几件事么?为什么偏要那样地重视死亡呢?难道就因为死亡比较具有传奇性——而生活却显得琐碎,平凡?

  我这样想着,仿佛忽然有了什么重大的发现似的,于高兴之外又有种凄然的感觉,当时也就知道,一离开那黄昏的阳台我就再也说不明白的。阳台上撑出的半截绿竹帘子,一夏天晒下来,已经和秋草一样的黄了。我在阳台上篦头,也像落叶似地掉头发,一阵阵掉下来,在手臂上披披拂拂,如同夜雨。远远近近有许多汽车喇叭仓皇地叫着;逐渐暗下来的天,四面展开如同烟霞万顷的湖面。对过一幢房子最下层有一个窗洞里冒出一缕淡白的炊烟,非常犹疑地上升,仿佛不大知道天在何方。露水下来了,头发湿了就更涩,越篦越篦不通。赤着脚踝,风吹上来寒飕飕的,我后来就进去了。

(一九四七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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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18 15:25:23 | 显示全部楼层
《红楼梦魇》自序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上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intheRed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问起"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一种疯狂。

  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光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

  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句:"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笆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

  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时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CC",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

  Writ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

  《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

  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抄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

  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象从前那闭塞的社会。

  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而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自己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姗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赖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集体创作只写得出中共的剧本。

  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成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

  《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列传》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十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都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

  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瓷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里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者商家的浓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地说:

  "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

  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都厌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纸副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也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篡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与"为"强拉",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

  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

  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

  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迷惑。游东京,送歌僮,送十五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

  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

  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

  "喂,是假的。"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的人的肩膀。

  这两部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

  收在这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致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

  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

  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

  十年一觉迷考据
  赢得红楼梦魇名。

  (一九七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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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18 15:25:38 | 显示全部楼层
《张看》自序


  珍珠港事变两年前,我同炎樱刚进港大,有一天她说她父亲有个老朋友请她看电影,叫我一块去。我先说不去,她再三说,"没什么,不过是我父亲从前的一个老朋友,生意上也有来往的。打电话来说听见摩希甸的女儿来了,一定要见见。"单独请看电影,似乎无论中外都觉得不合适。也许旧式印度人根本不和女性来往,所以没有这些讲究。也许还把她当小孩看待。是否因此要我陪着去,我也没问。

  是中环一家电影院,香港这一个类型的古旧建筑物有点像影片中的早期澳洲式,有一种阴暗污秽大而无当的感觉,相形之下街道相当狭窄拥挤。大广告牌上画的仿佛是流血的大场面,乌七八糟,反正不是想看的片子,也目不暇给。门口已经有人迎了上来,高大的五十多岁的人,但是瘦得只剩下个框子。穿着一套泛黄的白西装,一二十年前流行,那时候已经绝迹了的。整个像毛姆小说里流落远东或南太平洋的西方人,肤色与白头发全都是泛黄的脏白色,只有一双缠满了血丝的麻黄大眼睛像印度人。

  炎樱替我介绍,说:"希望你不介意她陪我来。"不料他忽然露出非常窘的神气,从口袋里掏出两张戏票向她手里一塞,只咕哝了一声"你们进去",匆匆地就往外走。

  "不不,我们去补张票,你不要走,"炎樱连忙说。"潘那矶先生!不要走!"

  我还不懂是怎么回事。他只摆了摆手,临走又想起了什么,把手里一只纸包又往她手里一塞。

  她都有点不好意思,微笑低声解释:"他带的钱只够买两张票。"打开纸包,见是两块浸透加糖鸡蛋的煎面包,用花花绿绿半透明的面包包装纸包着,外面的黄纸袋还沁出油渍来。

  我们只好进去。是楼上的票,最便宜的最后几排。老式电影院,楼上既大又坡斜得厉害,真还没看见过这样险陡的角度。在昏黄的灯光中,跟着领票员爬山越岭上去,狭窄的梯级走道,钉着麻袋式棕草地毯。往下一看,密密麻麻的楼座扇形展开,"地陷东南"似的倾塌下去。下缘一线栏杆拦住,悬空吊在更低的远景上,使人头晕。坐了下来都怕跌下去,要抓住座位扶手。开映后,银幕奇小,看不清楚,听都听不大见。在黑暗中她递了块煎面包给我,拿在手里怕衣裳上沾上油,就吃起来,味道不错,但是吃着很不是味。吃完了,又忍耐着看了会电影,都说:"走吧,不看了。"

  她告诉我那是个帕西人(Parsee)——祖籍波斯的印度拜火教徒——从前生意做得很大。她小时候住在香港,有个麦唐纳太太,本来是广东人家养女,先跟了个印度人,第三次与人同居是个苏格兰人麦唐纳,所以自称麦唐纳太太,有许多孩子。跟这帕西人也认识,常跟他闹着要给他做媒,又硬要把大女儿嫁给他。他也是喜欢宓妮,那时候宓妮十五岁,在学校读书,不肯答应。她母亲骑在她身上打,硬逼着嫁了过去,二十二岁就离婚,有一个儿子,不给他,也不让见面。他就喜欢这儿子,从此做生意倒霉,越来越蚀本。宓妮在洋行做事,儿子有十九岁了,跟她像姊妹兄弟一样。

  有一天宓妮请炎樱吃饭,她又叫我一块去。在一个广东茶楼午餐,第一次吃到菊花茶,搁糖。宓妮看上去二三十岁,穿着洋服,中等身材,体态轻盈,有点深目高鼻,薄嘴唇,非常像我母亲。一顿饭吃完了,还是觉得像。炎樱见过我母亲,我后来问她是不是像,她也说"是同一个典型",大概没有我觉得像。

  我母亲也是被迫结婚的,也是一有了可能就离了婚。我从小一直听见人说她像外国人,头发也不大黑,肤色不白,像拉丁民族。她们家是明朝从广东搬到湖南的,但是一直守旧,看来连娶妾也不会娶混血儿。我弟弟像她,除了白。中国人那样的也有,似乎华南之外还有华东沿海一直北上,还有西北西南。这本集子里《谈看书》,大谈人种学,尤其是史前白种人在远东的踪迹,也就是纳罕多年的结果。

  港战后我同炎樱都回到上海,在她家里见到麦唐纳太太,也早已搬到上海来了,仿佛听说囤货做点生意。她生得高头大马,长方脸薄施脂粉,穿着件小花布连衫裙,腰身粗了也仍旧坚实,倒像有一种爽利的英国女人,唯一的东方风味是漆黑的头发光溜溜梳个小扁髻,真看不出是六十多岁的人。有时候有点什么事托炎樱的父亲,嗓音微哑,有说有笑的,眼睛一眯,还带点调情的意味。

  炎樱说宓妮再婚,嫁了她儿子的一个朋友汤尼,年纪比她小,三个人在一起非常快乐。我看见他们三个人在一个公众游泳池的小照片,两个青年都比较像中国人。我没问,但是汤尼总也是他们这第三世界的人——在中国的欧美人与中国人之外的一切杂七咕咚的人,白俄又在外。

  麦唐纳太太母女与那帕西人的故事在我脑子里也潜伏浸润了好几年,怎么写得那么糟,写了半天还没写到最初给我印象很深的电影院的一小场戏,已经写不下去,只好自动腰斩。同一时期又有一篇《创世纪》写我的祖姨母,只记得比《连环套》更坏。她的孙女与耀救恋爱,大概没有发展下去,预备怎样,当时都还不知道,一点影子都没有,在我这专门爱写详细大纲的人,也是破天荒。自己也知道不行,也腰斩了。战后出《传奇增订本》,没收这两篇。从大陆出来,也没带出来,再也没想到三十年后阴魂不散,会又使我不得不在这里作交代。

  去年唐文标教授在加州一个大学图书馆里发现四十年间上海的一些旧杂志,上面刊有我这两篇未完的小说与一篇短文,影印了下来,来信征求我的同意重新发表。内中那篇短文《姑姑语录》是我忘了收入散文集《流言》。那两篇小说三十年不见,也都不记得了,只知道坏。非常头痛,踌躇了几星期后,与唐教授通了几次信,听口气绝对不可能先寄这些影印的材料给我过目一下。明知这等于古墓里掘出的东西,一经出土,迟早会面世,我最关心的是那两个半截小说被当作完整的近著发表,不如表示同意,还可以有机会解释一下。因此我同意唐教授将这些材料寄出去,刊物由他决定。一方面我写了一段简短的前言,说明这两篇小说未完的原因,《幼狮文艺》登在《连环套》前面。《文季》刊出《创世纪》后也没有寄一本给我,最近才看到,前面也有删节了的这篇前言。

  《幼狮文艺》寄《连环套》清样来让我自己校一次,三十年不见,尽管自以为坏,也没想到这样恶劣,通篇胡扯,不禁骇笑。一路看下去,不由得一直龇牙咧嘴做鬼脸,皱着眉咬着牙笑,从齿缝里迸出一声拖长的"Eeeeee!"(用"噫"会被误认为叹息,"咦"又像惊讶,都不对)连牙齿都寒飕飕起来,这才尝到"齿冷"的滋味。看到霓喜去支店探望店伙情人一节,以为行文至此,总有个什么目的,看完了诧异地对自己说:"就这样算了?"要想探测写这一段的时候的脑筋竟格格不入进不去,一片空白,感到一丝恐怖。当时也是因为编辑拉稿,前一个时期又多产。各人情形不同,不敢说是多产的教训,不过对于我是个教训。这些年来没写出更多的《连环套》,始终自视为消极的成绩。

  这两篇东西重新出现后,本来绝对不想收入集子,听见说盗印在即,不得已还是自己出书,至少可以写篇序说明这两篇小说未完,是怎么回事。抢救下两件破烂,也实在啼笑皆非。

(一九七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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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18 15:25:52 | 显示全部楼层
《惘然记》序


  北宋有一幅《校书图》,画一个学者一手持纸卷,一手拿着个小物件——看不清楚是簪子还是文具——在搔头发,仿佛踌躇不决。下首有个僮儿托盘送茶来。背景是包公案施公案插图中例有的,坐堂的官员背后的两折大屏风,上有朝服下缘的海涛图案。看上去他环境优裕。他校的书也许我们也不怎么想看。但是有点出人意表地,他赤着脚,地下两只鞋一正一反,显然是两脚互相搓抹着褪下来的,立刻使我想起南台湾两个老人脱了鞋坐在矮石墙上拉弦琴的照片,不禁悠然微笑。作为图画,这张画没有什么特色,脱鞋这小动作的意趣是文艺性的,极简单扼要地显示文艺的功用之一:让我们能接近否则无法接近的人。

  在文字的沟通上,小说是两点之间最短的距离。就连最亲切的身边散文,是对熟朋友的态度,也总还要保持一点距离。只有小说可以不尊重隐私权。但是并不是窥视别人,而是暂时或多或少地认同,像演员沉浸在一个角色里,也成为自身的一次经验。

  写反面人物,是否不应当进入内心,只能站在外面骂,或加以丑化?时至今日,现代世界名著大家都相当熟悉,对我们自己的传统小说的精深也有新的认识,正在要求成熟的作品,要求深度的时候,提出这样的问题该是多余的。但是似乎还是有在此一提的必要。

  对敌人也需要知己知彼,不过知彼是否不能知道得太多?

  因为了解是原恕的初步?如果了解导向原宥,了解这种人也更可能导向鄙夷。缺乏了解,才会把罪恶神化,成为与上帝抗衡的魔鬼,神秘伟大的"黑暗世界的王子"。至今在西方"撒旦教派""黑弥撒"还有它的魅力。

  这小说集里《五四遗事》这篇是用英文写的,一九五六年发表,中译文次年刊出。其实三篇近作也都是一九五○年间写的,不过此后屡经彻底改写,《相见欢》与《色·戒》发表后又还添改多处。《浮花浪蕊》最后一次大改,才参用社会小说做法,题材比近代短篇小说散漫,是一个实验。

  这三个小故事都曾经使我震动,因而甘心一遍遍改写这么些年,甚至于想起来只想到最初获得材料的惊喜,与改写的历程,一点都不觉得这其间三十年的时间过去了。爱就是不问值得不值得。这也就是"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了。因此结集时题名《惘然记》。

  此外还有两篇一九四○年间的旧作。联合报副刊主编痖弦先生有朋友在香港的图书馆里旧杂志上看到,影印了两篇,寄来问我是否可以再刊载。一篇散文《华丽缘》我倒是一直留着稿子在手边,因为部分写入《秧歌》,迄未发表。另一篇小说《多少恨》,是以前从大陆出来的时候不便携带文字,有些就没带出来。但是这些年来,这几篇东西的存在并不是没人知道,如美国学者耿德华(EdwardGunn)就早已在图书馆里看见,影印了送给别的嗜痂者。最近有人也同样从图书馆里的旧期刊上影印下来,擅自出书,称为"古物出土",作为他的发现;就拿我当北宋时代的人一样,著作权可以径自据为己有。口气中还对我有本书里收编了几篇旧作表示不满,好像我侵犯了他的权利,身为事主的我反而犯了盗窃罪似的。

  《多少恨》的前身是我的电影剧本《不了情》。原剧本没有了,附录另一只电影剧本《情场如戏场》,根据美国麦克斯·舒尔曼(maxshvlman)著舞台剧《TheTenderTrap(温柔的陷阱)》改骗的,影片一九五六年摄制,林黛陈厚张扬主演。

  《多少恨》里有些对白太软弱,我改写了两段,另一篇旧作《殷玉滟送花楼会》实在太坏,改都无从改起。想不收入小说集,但是这篇也被盗印,不收也禁绝不了,只好添写了个尾声。不得不噜嗦点交代清楚,不然读者看到双包案,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还以为我在盗印自己的作品。

(一九八三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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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18 15:26: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国语本《海上花》译后记


  陈世骧教授有一次对我说:"中国文学的好处在诗,不在小说。"有人认为陈先生不够重视现代中国文学。其实我们的过去这样悠长杰出,大可不必为了最近几十年来的这点成就斤斤较量。反正他是指传统的诗与小说,大概没有疑义。

  当然他是对的。就连我这最不多愁善感的人,也常在旧诗里看到一两句切合自己的际遇心情,不过是些世俗的悲欢得失,诗上竟会有,简直就像是为我写的,或是我自己写的——不过写不出——使人千载之下感激震动,就像流行歌偶有个喜欢的调子,老在头上心上萦回不已。旧诗的深广可想而知。词的世界就仿佛较小,较窒息。

  旧小说好的不多,就是几个长篇小说。

  《水浒传》源自民间传说编成的话本,有它特殊的历史背景,近年来才经学者研究出来,是用梁山泊影射南宋抗金的游击队。当时在异族的统治下,说唱者与听众之间有一种默契,现代读者没有的。在现在看来,纯粹作为小说,那还是金圣叹删剩的七十一回本有真实感。因为中国从前没有"不要君主"的观念,反叛也往往号称勤王,清君侧。所以梁山泊也只反抗贪官污吏,虽然打家劫舍,甚至于攻城略地,也还是"忠心报答赵官家"(阮小七歌词)。这可以归之于众好汉不太认真的自骗自,与他们的首领宋江或多或少的伪善——也许仅只是做领袖必须有的政治手腕,当真受招安征方腊,故事就失去了可信性,结局再悲凉也没用了。因此《水浒传》是历经金、元两朝长期沦陷的时代累积而成的巨著,后部有built-in(与蓝图俱来的)毛病。

  《金瓶梅》的采用《水浒传》的武松杀嫂故事,而延迟报复,把奸夫淫妇移植到一个多妻的家庭里,让他们多活了几年。这本来是个巧招,否则原有的六妻故事照当时的标准不成为故事。不幸作者一旦离开了他最熟悉的材料,再回到《水浒》的架构内,就机械化起来。事实是西门庆一死就差多了,春梅孟玉楼,就连潘金莲的个性都是与他相互激发行动才有戏剧有生命。所以不少人说过后部远不如前。

  大陆的《文汇》杂志一九八一年十一月号有一篇署名夏闳的《杂谈金瓶梅词话》,把重心放在当时的官商勾结上。那是典型的共产主义的观点,就像苏俄赞美狄更斯暴露英国产业革命时代的惨酷。其实尽有比狄更斯写得更惨的,狄更斯的好处不在揭发当时社会的黑暗面。但是夏文分析应伯爵生子一节很有独到处。西门庆刚死了儿子,应伯爵倒为了生儿子的花费来借钱,正触着痛疮,只好极力形容丑化小户人家添丁的苦处,才不犯忌。我看过那么些遍都没有看出这一层,也可见这部书精采场面之多与含蓄。书中色情文字并不是不必要,不过不是少了它就站不住。

  《水浒传》被腰斩,《金瓶梅》是禁书,《红楼梦》没写完,《海上花》没人知道。此外就只有《三国演义》、《西游记》、《儒林外史》是完整普及的。三本书倒有两本是历史神话传说,缺少格雷亨·葛林(Greene)所谓"通常的人生的回声"。似乎实在太贫乏了点。

  《海上花》写这么一批人,上至官吏,下至店伙西崽,虽然不是一个圈子里的人,都可能同桌吃花酒。社交在他们生活里的比重很大。就连陶玉甫李漱芳这一对情侣,自有他们自己的内心生活,玉甫还是有许多不可避免的应酬。李漱芳这位东方茶花女,他要她搬出去养病,"大拂其意",她宁可在妓院"住院",忍受嘈音。大概因为一搬出去另租房子,就成了他的外室,越是他家人不让他娶她为妻,她偏不嫁他作妾;而且退藏于密,就不能再共游宴,不然即使在病中,也还可以让跟局的娘姨大姐钉着他,寸步不离。一旦内外隔绝,再信任他也还是放心不下。

  陶玉甫李漱芳那样强烈的感情,一般人是没有的。书中的普通人大概可以用商人陈小云作代表——同是商人,洪善卿另有外快可赚,就不够典型化。第二十五回洪善卿见了陈小云,问起庄荔甫请客有没有他,以及庄荔甫做掮客掮的古玩有没有销掉点。"须臾词穷意竭,相对无聊。"在全国最繁华的大都市里,这两个交游广阔的生意人,生活竟这样空虚枯燥,令人愕然惨然,原来一百年前与现代是不同。他们连麻将都不打,洪善卿是不会,陈小云是不赌。唯一的娱乐是嫖,而都是四五年了的老交情,从来不想换新鲜。这天因为闷得慌,同去应邀吃花酒之前先到小云的相好金巧珍处打茶围。小云故意激恼巧珍,随又说明是为了解闷。——这显然是他们俩维持热度的一种调情方式。后文巧珍也有一次故起波澜,拒绝替他代酒,怪她姊姊金爱珍不解风情,打圆场自告奋勇要替他喝这杯酒。——巧珍因而翻旧帐,提起初交时他的一句怄人的话。没有感情她绝不会一句玩话几年后还记得,所以这一回回目说她"翻前事抢白更多情"。

  两人性格相信,都圆融练达。小云结交上了齐大人,向她夸耀,当晚过了特别欢洽的一夜。丈夫遇见得意的事回家来也是这样。这也就是爱情了。

  "婊子无情"这句老话当然有道理,虚情假意是她们的职业的一部分。不过就《海上花》看来,当时至少在上等妓院——包括次等的幺二——破身不太早,接客也不太多,如周双珠几乎闲适得近于空闺独守——当然她是老鸨的亲生女儿,多少有点特殊身份,但是就连双宝,第十七回洪善卿也诧异她也有客人住夜。白昼宣淫更被视为异事(见第二十六回陆秀林引杨家妈语)。在这样人道的情形下,女人性心理正常,对稍微中意点的男子是有反应的。如果对方有长性,来往日久也容易发生感情。

  洪善卿周双珠还不止四五年,但是王莲生一到江西去上任,洪善卿就"不大来了"。显然是因为洪善卿追随王莲生,替他跑腿,应酬场中需要有个长三相好,有时候别处不便密谈,也要有个落脚的地方,等于他的副业的办公室。但是他与双珠之间有彻底的了解。他替沈小红转圜,一定有酬劳可拿,与双珠拍档调停双玉的事,敲诈到的一万银元他也有份。

  双珠世故虽深,宅心仁厚。她似乎厌倦风尘,劝双玉不要太好胜的时候,就说反正不久都要嫁人的,对善卿也说这话。他没接这个碴,但是也坦然,大概知道她不属意于他。

  他看出她有点妒忌新来的双玉生意好,也劝过她。有一次讲到双玉欺负双宝,他说:"你幸亏不是讨人,不然她也要看不起你了。"明指她生意竟不及一个清倌人。双珠倒也不介意,真是知己了。

  书中屡次刻画洪善卿的势利浅薄,但是他与双珠的友谊,他对双宝阿金的同情,都给他深度厚度,把他这人物立体化了。慰双宝的一场小戏很感动人。——双宝搬到楼下去是贬谪,想必因为楼下人杂,没有楼上严紧。

  罗子富与蒋月琴也四五年了。她有点见老了,他又爱上了黄翠凤。但是他对翠凤的倾慕倒有一大半是佩服她的为人,至少是灵肉并重的。他最初看见她坐马车,不过很注意,有了个印象,也并没打听她是谁,不能算惊艳或是一见倾心。听见她制伏鸨母的事才爱上了她。此后一度稍稍冷了下来,因为他诧异她自立门户的预算开支那么大,有点看出来她敲他竹杠。她迁出的前夕,他不预备留宿,而她坚留,好让他看她第二天早上改穿素服,替父母补穿孝,又使他恋慕这孝女起来。

  恋爱的定义之一,我想是夸张一个异性与其他一切异性的分别。书中这些嫖客的从一而终的倾向,并不是从前的男子更有惰性,更是"习惯的动物",不想换口味追求刺激,而是有更迫切更基本的需要,与性同样必要——爱情。过去通行早婚,因此性是不成问题的。但是婚姻不自由,买妾纳婢虽然是自己看中的,不像堂子里是在社交的场合遇见的,而且总要来往一个时期,即使时间很短,也还不是稳能到手,较近通常的恋爱过程。这制度化的卖淫,已经比卖油郎花魁女当时的手续高明得多了——就连花魁女这样的名妓,也是陌生人付了夜渡资就可以住夜。日本歌舞伎中的青楼(剧中也是汉字"青楼")也是如此。——到了《海上花》的时代,像罗子富叫了黄翠凤十几个局,认识了至少也有半个月了。想必是气她对他冷淡,故意在蒋月琴处摆酒,馋她,希望她对他好点,结果差点弄巧成拙闹翻了。他全面投降之后,又还被浇冷水,饱受挫折,才得遂意。

  琪官说她和瑶官羡慕倌人,看哪个客人好,就嫁哪个。虽然没这么理想,妓女从良至少比良家妇女有自决权。嫁过去虽然家里有正室,不是恋爱结合的,又不同些。就怕以后再娶一个回去,不过有能力三妻四妾的究竟不多。

  盲婚的夫妇也有婚后发生爱情的,但是先有性再有爱,缺少紧张悬疑、憧憬与神秘感,就不是恋爱,虽然可能是最珍贵的感情。恋爱只能是早熟的表兄妹,一成年,就只有妓院这脏乱的角落里还许有机会。再就只有聊斋中狐鬼的狂想曲了。

  直到民初也还是这样。北伐后,婚姻自主、废妾、离婚才有法律上的保障。恋爱婚姻流行了,写妓院的小说忽然过了时,一扫而空,该不是偶然的巧合。

  《海上花》第一个专写妓院,主题其实是禁果的果园,填写了百年前人生的一个重要的空白。书中写情最不可及的,不是陶玉甫李漱芳的生死恋,而是王莲生沈小红的故事。

  王莲生在张蕙贞的新居摆双台请客,被沈小红发现了张蕙贞的存在,两番大闹,闹得他"又羞又恼,又怕又急"。她哭着当场寻死觅活之后,陪他来的两个保驾的朋友先走,留下他安抚她。

  小红却也抬身送了两步,说道:"倒难为了你们。明天我们也摆个双台谢谢你们好了。"说着倒自己笑了。莲生也忍不住要笑。

  她在此时此地竟会幽默起来,更奇怪的是他也笑得出。可见他们俩之间自有一种共鸣,别人不懂的。如沈小红所说,他和张蕙贞的交情根本不能比。

  第五回写王莲生另有了个张蕙贞,回目"垫空档快手结新欢","垫空档"一语很费解。沈小红并没有离开上海,一直与莲生照常来往。除非是因为她跟小柳儿在热恋,对他自然与前不同了。他不会不觉得,虽然不知道原因。那他对张蕙贞自始至终就是反激作用,借她来填满一种无名的空虚怅惘。

  异性相吸,除了两性之间,也适用于性情相反的人互相吸引。小红大闹时,"蓬头垢面,如鬼怪一般",莲生也并没倒胃口,后来还旧事重提,要娶她。这纯是感情,并不是暴力刺激情欲。打斗后,小红的女佣阿珠提醒他求欢赎罪,他勉力以赴,也是为了使她相信他还是爱她,要她。

  他们的事已经到了花钱买罪受的阶段。一方面他倒十分欣赏小悍妇周双玉,虽然双玉那时候还圭角未露。人生的反讽往往如此。

  刘半农为书中白描的技巧举例,引这两段,都是与王莲生有关的:

  莲生等撞过"乱钟",屈指一数,恰是四下,乃去后面露台上看时,月色中天,静悄悄的,并不见有火光。回到房里,适值一个外场先跑回来报说:"在东棋盘街那儿。"

  莲生忙踹在桌子旁高椅上,开直了玻璃窗向东南望去,在墙缺里现出一条火光来。(第十一回)

  阿珠只装得两口烟,莲生便不吸了,忽然盘膝坐起,意思要吸水烟。巧囡送上水烟筒,莲生接在手中,自吸一口,无端吊下两点眼泪。(第五十四回,原第五十七回)

  第一段有旧诗的意境。第二段是沈小红的旧仆阿珠向莲生问起:"小红先生那儿这就是个娘在跟局?"又问:"那么大阿金出来了,大姐也不用?"莲生只点点头。下接吸水烟一节。

  小红为了姘戏子坏了名声,落到这地步。他对她彻底幻灭后,也还余情未了。写他这样令人不齿的懦夫,能提升到这样凄清的境界,在爱情故事上是个重大的突破。

  我十三四岁第一次看这书,看完了没得看了,才又倒过来看前面的序。看到刘半农引这两段,又再翻看原文,是好!

  此后二十年,直到出国,每隔几年再看一遍《红楼梦》《金瓶梅》,只有《海上花》就我们家从前那一部亚东本,看了《胡适文存》上的《海上花》序去买来的,别处从来没有。那么些年没看见。也还记得很清楚,尤其是这两段。

  刘半农大概感性强于理性,竟轻信清华书局版许堇父序与鲁迅《中国小说史略》所记传闻,以为《海上花》是借债不遂,写了骂赵朴斋的,理由是(一)此书最初分期出版时,"例言"中说:

  所载人名事实,均系凭空捏造,并无所指。

  刘半农认为这是小说家惯技;这样郑重声明,更欲盖弥彰,是"不打自招";(二)赵朴斋与他母妹都不是什么坏人,在书中还算是善良的,而下场比谁都惨,分明是作者存心跟他们过不去。

  "书中人物纯系虚构",已经成为近代许多小说例有的声明,似不能指为"不打自招"。好人没有好下场,就是作者借此报复泄愤,更是奇谈,仿佛世界上没有悲剧这样东西,永远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胡适分析许序与鲁迅的小说史,列举二人所记传闻的矛盾:

  许:赵朴斋尽买其书而焚之。(显然出单行本时赵尚未死。)

  鲁:赵重赂作者,出到第二十八回辍笔。赵死后乃续作全书。

  许:作者曾救济赵。

  鲁:赵常救济作者。

  许:赵妹实曾为娼。

  鲁:作者诬她为娼。

  胡适又指出韩子云一八九一年秋到北京应乡试,与畅销作家海上漱石生(孙玉声)同行南归,孙可以证明他当时不是个穷极无聊靠敲诈为生的人。《海上花》已有廿四回稿,出示孙。次年二月,头两回就出版了,到十月出版到第二十八回停版,十四个月后出单行本。

  有因得"重赂"而辍笔的时候?

  又引末尾赵二宝被史三公子遗弃,吃尽苦头,被恶客打伤了,昏睡做了个梦,梦见三公子派人来接她。她梦中向她母亲说的一句话,觉得单凭这一句,"这书也就不是一部谤书":

  这十九个字,字字是血,是泪,真有古人说的"温柔敦厚,怨而不怒"的风格!这部《海上花列传》也就此结束了。——胡适序第三节

  此书结得现代化,戛然而止。作者踽踽走在时代前面,不免又有点心虚胆怯起来,找补了一篇"跋",一一交代诸人下场,假托有个访客询问。其实如果有读者感到兴趣,绝不会不问李浣芳是否嫁给陶玉甫,唯一的一个疑团。李漱芳死后,她母亲李秀姐要遵从她的遗志,把浣芳给玉甫作妾,玉甫坚拒,要认她作义女,李秀姐又不肯。陶云甫自称有办法解决,还没来得及说出来,被打断了,就此没有下文了。

  陶云甫唯一关心的是他弟弟,而且他绝没有逼着弟弟纳妾之理,不过他也觉得浣芳可爱(见第四十一回——原第四十三回),要防玉甫将来会懊悔,也许建议把浣芳交给云甫自己的太太,等她大一点再说,还是可以由玉甫遣嫁。但是玉甫会坚持名份未定,不能让她进门。僵持拖延下去,时间于李秀姐不利,因为浣芳不宜在妓院里待下去。一明白了玉甫是真不要她,也就只好让他收作义女了。

  浣芳虽然天真烂漫,对玉甫不是完全没有洛丽塔心理。纳博柯夫名著小说《洛丽塔》——拍成影片由詹姆斯梅逊主演——写一个中年男子与一个十二岁的女孩互相引诱成奸。在心理学上,小女孩会不自觉地诱惑自己父亲。浣芳不但不像洛丽塔早熟,而且晚熟到近于低能儿童,所以她初恋的激情更百无禁忌,而仍旧是无邪的。如果嫁了玉甫,两人之间过去的情事就仿佛给追加了一层暧昧的色彩。玉甫也许就为这缘故拒绝,也是向漱芳的亡灵自明心迹,一方面也对自己撇清——他不是铁石人,不会完全无动于衷。

  作者不愿设法代为撮合,大快人心,但是再写下去又都是反高潮,认义女更大煞风景。及早剪断,不了了之,不失为一个聪明的办法。

  刘半农惋惜此书没多写点下等妓院,而掉转笔锋写官场清客。我想这是刘先生自己不写小说,不知道写小说有时候只要剪裁得当,予人的印象仿佛对题材非常熟悉;其实韩子云对下等妓院恐怕知道的尽于此矣。从这书上我们也知道低级妓院有性病与被流氓殴打的危险,妓女本身也带流气,碰见殷实点的客人就会敲诈。大概只能偶一观光,不能常去。文艺没什么不应当写哪一个阶级。而且此处结构上也有必要。因为赵二宝跟着史三公子住进一笠园,过了一阵子神仙眷属的日子,才又一跤栽下来,爬得高跌得重。如果光是在他公馆里两人镇日相对,她也还是不能完全进入他的世界,比较单调,容易腻烦。

  写一笠园,至少让我们看到家妓制度的珍贵的一瞥。《红楼梦》里学戏的女孩子是特殊情形,专为供奉归宁的皇妃的。

  一般大概像此书的琪官瑶官的境遇。瑶官虚岁十四,才十三岁,被主人收用已经有些时了。书中喜欢幼女的只有齐韵叟一人——别人喜欢跟她们闹着玩。尹痴鸳倒是爱林翠芬,但是也宁可用张秀英泄欲。而齐韵叟也并不是因为年老体衰,应付不了成熟的女性——他的新宠是嫁人复出的苏冠香。

  琪官瑶官与孙素兰夜谈,瑶官说孙素兰跟华铁眉要好,一定是嫁他了。孙素兰笑她说得容易,取笑她们俩也嫁齐大人。

  瑶官说她"说说就说到歪里去",也就是说老人奸淫幼女,不能相提并论。书中韵叟与琪官的场面写得十分蕴藉,只借口没遮拦的瑶官口中点一笔。

  齐韵叟带着琪官瑶官在竹林中撞见小赞,似乎在向另一人求告,没看清楚是谁,这人已经跑了。事后盘问她们,琪官示意瑶官不要说,只告诉韵叟"不是我们花园里的人",想必是说不是齐府的人,不致玷辱门风。这件事从此没有下文了,直到"跋"列举诸人下场,有"小赞小青挟赀远遁"句。

  原来小赞私会的是苏冠香的大姐小青。相等于"诗婢"的诗僮小赞,竟抛下举业,与情人私奔卷逃。那次约会被撞破,琪官代为隐瞒,想必是怕结怨。苏冠香是小小姨身份,皇亲国戚兼新宠,正如杨贵妃的妹妹虢国夫人。琪官虽然不知道冠香向韵叟诬赖她与孙素兰同性恋,一定也晓得她是冠香的"眼中钉"(见回目)。再揭破丑闻使冠香大失面子,更势不两立了。那神秘人物是小青,书中没有交代,就显不出琪官的机警与她处境的艰难。

  总是因为书至此已近尾声,下文没有机会插入小赞小青的事,只好在跋内点破,就像第十三回"抬轿子周少和碰和"的事也只在回目中点明,回内只字不提。

  但是由跋追补一笔,力道不够。当时琪官一味息事宁人,不许瑶官说出来,使人不但气闷而且有点反感。她说与小赞在一起的是外人,倌人带来的大姐除了小青,还有林素芬林翠芬也带了大姐来,大概是娘姨大姐各一,两人合用。像赵二宝就只带了个娘姨阿虎,替她梳头,那是不可少的。孙素兰只带一个大姐,想必是像卫霞仙处阿巧的两个同事,少数会梳头的大姐。

  娘姨不大有年轻貌美的。小赞向这人求告,似是向少女求爱或求欢——再不然就是身份较高的人。

  书中男仆如张寿匡二都妒忌主人的艳福,从中捣乱,激动得简直有点心理变态。曾经有人感叹中国的女仆长年禁欲,其实男仆也不能有家庭生活。固然可以嫖妓;倒从来没有妄想倌人垂青的,这一点上阶级观念非常严。不过小赞不是普通的庸仆,有学问有前途,而且屡次当众出风头。平时倌人时刻有娘姨跟着,在一笠园中却自由自在,如苏冠香林翠芬都独自游荡。因此有可能性的女子浩如烟海,无从揣测。比较像是孙素兰的大姊,琪官代瞒是卫护义姊——还是失意的林翠芬移情别恋?这些模糊的疑影削弱了琪官的这一场戏,也是她的最后一场,使这特殊的少女整个的画像也为之减色。等到看到跋才知道是小青,这才可能琢磨出琪官有她不得已的苦衷,已经迟了一步。

  作者的同乡松江颠公写他"与某校书最昵,常日匿居其妆阁中",但是又说他"家境……寒素"。刘半农说:

  相传花也怜侬本是巨万家私,完全在堂子里混去了。这句话大约是确实的,因为要在堂子里混,非用钱不可;要混得如此之熟,非有巨万家私不可。

  也许聪明人不一定要有巨万家私,只要肯挥霍,也就充得过去了。他没活到四十岁,倒已经"家境……寒素",大概钱不很多,禁不起他花。

  作者在"例言"里说:"全书笔法自谓从《儒林外史》脱化出来,惟穿插藏闪之法则为从来说部所未有。"其实《红楼梦》已有,不过不这么明显(参看宋淇著《红楼梦里的病症》等文)。有些地方他甚至于故意学《红楼梦》,如琪官瑶官等小女伶住在梨花院落——《红楼梦》的芳官藕官等住在梨香院。小赞学诗更是套香菱学诗。《海上花》里一对对的男女中,华铁眉孙素兰二人唯一的两场戏是吵架与或多或少的言归于好,使人想起贾宝玉林黛玉的屡次争吵重圆。这两场比高亚白尹痴鸳二才子的爱情场面都格调高些。

  华铁眉显然才学不输高亚白尹痴鸳,但是书中对他不像对高尹的誉扬,是自画像的谦抑的姿势。口角后与孙素兰在一笠园小别重逢,他告诉她送了她一打香槟酒,交给她的大姐带回去了。不论作者是否知道西方人向女子送花道歉的习俗——往往是一打玫瑰花——此处的香槟酒也是表示歉意的。一送就是一箱,——十二瓶一箱——手面阔绰。孙素兰问候他的口吻也听得出他身体不好。作者早故,大概身体不会好。

  当时男女仆人已经都是雇佣性质了,只有婢女到本世纪还有。书中只有华铁眉的"家奴华忠"十分触目。又一次称为"家丁",此外只有洋广货店主殳三的"小家丁奢子"。

  明人小说《三言二拍》中都是仆从主姓。婢女称"养娘","娘"作年青女子解,也就是养女。僮仆想必也算养子了。所以《金瓶梅》中仆人称主人主妇为"爹""娘",后世只升格为"爷(爷)""奶奶"。但是《金瓶梅》中仆人无姓,只有一个善颂善祷的名字如"来旺",像最普通的狗名"来富"。这可能是因为《三言二拍》是江南一带的作品,保留了汉人一向的习俗,《金瓶梅》在北方,较受胡人的影响。辽金元都歧视汉人,当然不要汉人仆役用他们的姓氏。

  清康熙时河南人李绿园著《歧路灯》小说,书中谭家仆人名叫王中。乾隆年间的《儿女英雄传》里,安家老仆华忠也用自己的姓名。显然清朝开始让仆人用本姓。同是歧视汉人,却比辽金元开明,不给另取宠物似的名字,替他们保存了人的尊严。但是直到晚清,这不成文法似乎还没推广到南方民间。

  年代介于这两本书之间的《红楼梦》里,男仆有的有名无姓,如来旺(旺儿)、来兴(兴儿),但是绝大多数用自己原来的姓名,如李贵、焦大、林之孝等。来旺与兴儿是贾琏夫妇的仆人,来自早稿《风月宝鉴》,贾瑞与二尤等的故事,里面当然有贾琏凤姐。此后写《石头记》,先也还用古代官名地名,仆名也仍遵古制;屡经改写,越来越写实,仆人名字也照本朝制度了。因此男仆名字分早期后期两派。唯一的例外是鲍二,虽也是贾琏凤姐的仆人,而且是二尤故事中的人物,却用本姓。但是这名字是写作后期有一次添写贾母的一句隽语:"我哪记得背着抱着的?"——贾琏凤姐为鲍二家的事吵闹时——才为了谐音改名鲍二,想必原名来安之类。

  《海上花》里也是暗合制。齐韵叟的总管夏余庆,朱蔼人兄弟的仆人张寿,李实夫叔侄的匡二,都用自己原来的姓名。

  朱家李家都是官宦人家。知县罗子富的仆人高升不会是真姓高,"高升""高发"是官场仆人最普通的"艺名",可能是职业性跟班,流动性大,是熟人荐来的,不是罗家原有的家人,但是仍旧可以归入自己有姓的一类。

  火灾时王莲生向外国巡警打了两句洋文,才能通过,显然是洋务官员。他对诗词的态度伦俗(第三十三回),想必不是正途出身。他的仆人名叫来安,商人陈小云的仆人叫长福,都是讨吉利的"奴名",无姓。

  洋广货店主殳三的"小家丁奢子","奢"字是借用字音,原名疑是"舍子"(舍给佛门),"舍"音"奢",但是吴语音"所",因此作者没想到是这个字。孩子八字或是身体不好,挂名入寺为僧,消灾祈福,所以乳名叫舍子,不是善颂善祷的奴名,因此应当有姓——姓殳,像华铁眉的家丁华忠姓华一样。

  华铁眉住在乔老四家里,显然家不在上海。他与赖公子王莲生都是世交,该是旧家子弟。殳三是广东人,上代是广州大商人,在他手里卖掉许多珍贵的古玩。

  "华""花"二字相通,华铁眉想必就是花也怜侬了。作者的父亲曾任刑部主事。他本人没中举,与殳三同是家道中落,一个住在松江,一个寄籍上海,都是相当孤立,在当代主流外。那是个过渡时代,江南华南有些守旧的人家,仆人还是"家生子儿"(《红楼梦》中语),在法律上虽然自由,仍旧终身依附主人,如同美国南方战争后解放了的有些黑奴,所以仍旧像明代南方的仆从主姓。

  官场仆人都照满清制度用本姓,但是外围新进如王莲生——海禁开后才有洋务官员——还是照民间习俗,不过他与陈小云大概原籍都在长江以北,中原的外缘,还是过去北方的遗风,给仆人取名来安,长福——如河南就已经满化了。以至于有三种制度并行的怪现象。

  华铁眉"不喜热闹",酒食"征逐狎昵皆所不喜"。这是作者自视的形象,声色场中的一个冷眼人,寡欲而不是无情。

  也近情理,如果作者体弱多病。

  写华铁眉特别简略,用曲笔,因为不好意思多说。本来此书已经够简略的了。《金瓶梅》《红楼梦》一脉相传,尽管长江大河滔滔泊泊,而能放能收,含蓄的地方非常含蓄,以致引起后世许多误解与争论。《海上花》承继了这传统而走极端,是否太隐晦了?

  没有人嫌李商隐的诗或是英格玛·柏格曼的影片太晦。

  不过是风气时尚的问题。胡适认为《海上花》出得太早了,当时没人把小说当文学看。我倒觉得它可惜晚了一百年。一七九一年《红楼梦》付印,一百零一年后《海上花》开始分期出版。《红楼梦》没写完还不要紧,被人续补了四十回,又倒过来改前文,使凤姐袭人尤三姐都变了质,人物失去多面复杂性。凤姐虽然贪酷,并没有不贞。袭人虽然失节再嫁,"初试云雨情"是被宝玉强迫的,并没有半推半就。尤三姐放荡的过去被删掉了,殉情的女人必须是纯洁的。

  原著八十回中没有一件大事。除了晴雯之死。抄检大观园后,宝玉就快要搬出园去,但是那也不过是回到第二十三回入园前的生活,就只少了个晴雯。迎春是众姊妹中比较最不聪明可爱的一个,因此她的婚姻与死亡的震撼性不大。大事都在后四十回内。原著可以说没有轮廓,即有也是隐隐的,经过近代的考据才明确起来。一向读者看来,是后四十回予以轮廓,前八十回只提供了细密真切的生活质地。

  前几年有报刊举行过一次民意测验,对《红楼梦》里印象最深的十件事,除了黛玉葬花与凤姐的两段,其他七项都是续书内的!如果说这种民意测验不大靠得住,光从常见的关于《红楼梦》的文字上——有些大概是中文系大学生的论文,拿去发表的——也看得出一般较感兴趣的不外凤姐的淫行与临终冤鬼索命;妙玉走火入魔;二尤——是改良尤三姐;黛玉归天与"掉包"同时进行,黛玉向紫鹃宣称"我的身子是清白的",就像连紫鹃都疑心她与宝玉有染。这几折单薄的传奇剧,因为抄本残缺,经高鹗整理添写过(详见拙著《红楼梦魇》),补缀得也相当草率,像棚户利用大厦的一面墙。当时的读者径视为原著,也是因为实在渴望八十回抄本还有下文。同一愿望也使现代学者乐于接受续书至少部分来自遗稿之说。一般读者是已经失去兴趣了,但是每逢有人指出续书的种种毛病,大家太熟悉内容,早已视而不见,就仿佛这些人无聊到对人家的老妻评头品足,令人不耐。

  抛开《红楼梦》的好处不谈,它是第一部以爱情为主题的长篇小说,而我们是一个爱情荒芜的国家。它空前绝后的成功不会完全与这无关。自从十八世纪末印行以来,它在中国的地位大概全世界没有任何小说可比——在中国倒有《三国演义》,不过《三国》也许口传比读者更多,因此对宗教的影响大于文字上的。

  百廿回《红楼梦》对小说的影响大到无法估计。等到十九世纪末《海上花》出版的时候,阅读趣味早已形成了,唯一的标准是传奇化的情节,写实的细节。迄今就连大陆的伤痕文学也都还是这样,比大陆外更明显,因为多年封闭隔绝,西方的影响消失了。当然,由于压制迫害,作家第一要有胆气,有牺牲精神,写实方面就不能苛求了。只要看上去是在这一类的单位待过,不是完全闭门造车就是了。但也还有无比珍贵的材料,不可磨灭的片段印象,如收工后一个女孩单独蹲在黄昏的旷野里继续操作,周围一圈大山的黑影。但是整个的看来,令人惊异的是一旦摆脱了外来的影响与中共一部分的禁条,露出的本来面目这样稚嫩,仿佛我们没有过去,至少过去没有小说。

  中国文化古老而且有连续性,没中断过,所以渗透得特别深远,连见闻最不广的中国人也都不太天真。独有小说的薪传中断过不止一次。所以这方面我们不是文如其人的。中国人不但谈恋爱"含情脉脉",就连亲情友情也都有约制。

  "爸爸,我爱你","孩子,我也爱你"只能是译文。惟有在小说里我们呼天抢地,耳提面命诲人不倦。而且像我七八岁的时候看电影,看见一个人物出场就急着问:"是好人坏人?"

  上世纪末叶久已是这样了。微妙的平淡无奇的《海上花》自然使人嘴里谈出鸟来。它第二次出现,正当五四运动进入高潮。认真爱好文艺的人拿它跟西方名著一比,南辕北辙,《海上花》把传统发展到极端,比任何古典小说都更不像西方长篇小说——更散漫,更简略,只有个姓名的人物更多。

  而通俗小说读者看惯了《九尾龟》与后来无数的连载妓院小说,觉得《海上花》挂羊头卖狗肉,也有受骗的感觉。因此高不成低不就。当然,许多人第一先看不懂吴语对白。

  当时的新文艺,小说另起炉灶,已经是它历史上的第二次中断了。第一次是发展到《红楼梦》是个高峰,而高峰成了断崖。

  但是一百年后倒居然又出了个《海上花》。《海上花》两次悄悄的自生自灭之后,有点什么东西死了。

  虽然不能全怪吴语对白,我还是把它译成国语。这是第三次出版。就怕此书的故事还没完,还缺一回,回目是:

  张爱玲五详《红楼梦》
  看官们三弃《海上花》

 (一九八三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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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18 15:26:36 | 显示全部楼层
《海上花》的几个问题

——英译本序


  《海上花》第一回开始,有一段自序,下接楔子。这"回内序"描写此书揭发商埠上海的妓女的狡诈,而毫不秽亵。在楔子中,作者花也怜侬梦见自己在海上行走,海面上铺满了花朵——很简单的譬喻,海上是"上海"二字颠倒,花是通用的妓女的代名词。在他的梦里,耐寒的梅花,傲霜的菊花,耐寂寞的空谷兰,出污泥而不染的莲花,反倒不如较低贱的品种随波逐流,禁不起风浪颠簸,害虫咬啮,不久就沉沦淹没了,使他伤感得自己也失足落水,而是从高处跌下来,跌到上海租界华界交界的陆家石桥上。他醒了过来,发现自己在桥上——而不是睡在床上,可见他还在做梦——下桥撞倒一个急急忙忙冲上来的青年,转入正文。

  楔子分明是同情有些妓女,与自序的黑幕小说观点显然有出入。那一段前言当是传统中国小说例有的劝善惩淫的声明,如果题材涉及情欲。这开场白的体裁亦步亦趋仿效《红楼梦》的自序加楔子,而没有它的韵致与新意。《海上花》这一节与其他部分风格迥异,会使外国读者感到厌烦,还没开始就看不下去了;唯一的功用是引导汉学研究者误入歧途,去寻找暗含的神话或哲学。这部不大有人知道的杰作一八九四年出版一九二○年中叶又被胡适与其他的五四运动健将发掘出来,而又第二次绝版。我不免关心它在海外是否受欢迎,终于斗胆删去开首几页。

  跋也为了同样的原因略去了。作者最不擅长描写风景。写景总是沿用套语,而在此处长篇累牍形容登山乐趣,不必攀登巅顶,一览无余,藉以解释为什么他许多次要的情节都没有结局,虽然不难推断。

  跋内算是有个访客询问沈小红黄翠凤的下场。他说她们的故事已经完了。

  之始终不离不合,以至吴雪香之招夫教子,蒋月琴之创业成家,诸金花之淫贱下流,文君玉之寒酸苦命,小赞小青之挟赀远遁,潘三匡二之衣锦荣归;黄金凤之孀居,不若黄珠凤俨然命妇;周双玉之贵媵,不若周双宝儿女成行;金巧珍背夫卷逃,而金爱珍则恋恋不去;陆秀宝夫死改嫁,而陆秀林则从一而终:屈指悉数,不胜其劳。

  请俟初绩告成,发印呈教。

  许下另作一部续书,所透露的内容,值得注意的是能帮助我们了解此书之处。第四十七回庆祝吴雪香有孕,葛仲英显然承认她怀着他的孩子。但结果她在续书中另嫁别人,想必是社会地位较低的贫困的男子,否则不会入赘。但即使 葛仲英厌倦了她,以他的富贵,也绝不肯让自己的子女流落在外。若是替孩子安排另一个正当的家庭,而仍旧由生母抚养,遣嫁失宠的情妇是西方的习俗,中国没有的。如果他突然得病早殁——似乎是这情形——他的亲属也一定会跟她谈判,领养这婴儿。她不肯放弃她的儿子,而且为了他招赘从良,好让他出身清白,可见她的为人。

  与齐大人的仆人小赞私会被撞破的神秘人物,显然是齐府如夫人的胞妹苏冠香的大姐小青,既然小赞小青在续书中私奔。擅演歌剧的女奴琪官正与冠香争宠,她看清楚了是小青,而不肯告诉主人,只说不是我们的人,表示不败坏门风,不必追究。代为隐瞒,顾到情敌的颜面,似乎太是个圣女。但当然是因为势力不敌,不敢结怨。心计之深,直到跋内才揭露。

  周双宝嫁给南货店小开倪客人,办喜事应有尽有,"待以正室之礼",当然不是正室了——还是说虽然娶的是妓女,仍应视为正室?

  当时通行早婚,他虽然父亲还在世,而且仍旧掌管店务,书中并没提起过他年青。当然,也许他是死了太太。但是我们知道续书中周双玉嫁了显贵作妾,就可以断定倪客人也使君有妇。双玉敲诈朱家,本来动机一半是气不伏双宝称心如意嫁了人。问题有点混淆不清:因为朱淑人无法履行诺言娶双玉为妻,她就逼他与她情死。虽然我们后来发现纯是为了勒索,还是有她不甘作妾的印象。敲诈到一万银元除赎身外,剩下的作嫁妆,足够她嫁任何人为妻,如果不太高攀的话。而仍旧作妾,可见不是争名分,不过是要马上嫁一个她自己看中的又嫁得十分风光,出这口气。

  胡适指出书中诗词与一篇秽亵的文言故事都是刻意穿插进去的。为了炫示作者在别方面的辞章之美。那篇小说中的小说几乎全文都是双关引用古文成语,如"血流漂杵",原文指战场伤亡人数之多。不幸别的双关语不像这句翻译得出。那些四书酒令也同样引经据典,而往往巧妙地别有所指。两首诗词的好处也只在用典圆熟自然,译文势必累赘,效果恰正相反。这几处是我唯一的删节。为了保持节奏,不让文气中断,删后再给补辍起来,希望看不出痕迹。

  我久已熟悉这部书,但是直到译它的时候才发现罗子富黄翠凤定情之夕,她是从另一个男子的床上起来相就的。在妓院里本来不算什么,但是仍旧有震撼力,由于长三堂子的浓厚的家庭气氛——么二的"妈"就不出现,只称"本家",可男可女——尤其是经过翠凤那一番做作之后。此外还有几处像这样极度微妙的例子,我加的注解较近批注,甘冒介入之讥。

(一九八四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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