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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史札记    从诸葛亮申报财产所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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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0 01:43: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无事,重读《三国志》。读到(诸葛亮传)中有这样一段文字:“初,亮自表后主曰:‘成都有桑八百株,薄田四十五倾,子弟衣食皆有余饶。至于臣在外任,无别调度,随身衣食,悉仰于官,不别治生,以长尺寸,若臣死之日,不使内有余帛,外有赢财,以负陛下’。及卒,如斯所言”。

译成今天的话,就是诸葛亮向后主刘禅上奏表说:我在成都家里的财产,只有800颗桑树、45倾薄田供给子弟们穿衣吃饭,还略有富余。至于我在外做官,率军北伐,一切生活所需都是公家供给。我不会再经营别的生计、积蓄私产。到我下台直至死后,一定不会有多余的资金和财产,否则我就对不起你。等他死后,果然如他所说的那样。

这段文章,讲述的是诸葛亮自动申报财产的事。而且说明他言出必行,一生清廉。要说这诸葛亮当时在名义上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实际上,在蜀国是他说了算。按现今的话讲,是以他为‘核心’的。举国上下谁也不能把他怎么的。那“扶不起来的阿斗”也只能瞧着干瞪眼。想他爸先主刘备说的话“若嗣子可辅,辅之;如其不才,君可自取”。那阿斗还敢管老诸葛的事?这要放在如今的贪官如陈良宇、程维高、成克杰、陈绍基诸辈身上,那恐怕把这万里江山贪去一半了!还搞什么自已申报财产、保证死后什么钱财都没有,真笑死人也!


由此想到各界人士包括网络民意一再要求推行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多年来一直是只闻楼梯响、不见下楼人。虽然中央近几年出台不少反贪防贪的政策、文件,但被视为反腐‘杀手锏’的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至今迟迟未能出台。我不太明白,这事究竟有何难?数千年前的封建士大夫都能自已主动申报财产,我们这些天天讲马列主义、为人民服务、廉洁自律的人民公仆,为何却做不到这非常筒单的事呢?如果每个官员都能自动申报财产,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能够公示各级官员的财产,这对于取信于民、维护和树立党和政府在人民中的形象,岂不是比什么‘正面宣传’、什么‘正确與论导向’、什么‘主旋律教育’等等好上十倍、百倍?同时这样做对防止和遏制腐败会起到十分有效的作用。也有利于纪检、监察部门对各级官员的监督。如此一举多得、又不花多少成本的事为何迟迟不做呢?如果说哪些有贪腐行为的官员不敢做,哪些有牵连、怕得罪上司的人不愿做,那么中央怕什么?从上面一纸令下谁敢不从?在我们这样的中央集权、党领导一切的国家,做这点事岂不简单的很!


不过话又说回来,假若真要实行官员自已申报公示财产,那问题又来了:现今那么多涉贪官员怎么申报呢?岂不是人人‘愁’字当头,个个大叫‘苦也’乎!


在下悲天悯人,在此仿诸葛先生语预设一稿,到时烦请各位贪官照此上报,或可渡此险关也!

文曰:“家有楼房数十套、别墅七、八处,然余只自住一套,为官家配给,经房改已交款数万元。余房皆妻、妾、子女住,算不得本人财产也。有车十数辆,然无自驾。平时用车皆机关派发。车与房同,归上述人等。至于日常生活、外出公干、或携家人旅游度假,悉仰于官,或公派、或当地接待。至于拿干股、收礼金,皆贱内、犬子等妇孺所为,吾不与也。若死后有遗产,任凭家人、外人(到时恐有自称余之情人或私生子者)争夺,老夫分文不取、毫毛不带,否则有负于党、有负于人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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