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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讨圆明园鼠首、兔首之诉 爱新觉罗后裔并非适格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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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0 22:59: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追讨圆明园鼠首、兔首之诉




爱新觉罗后裔并非适格原告



2月23日,法国佳士得拍卖公司将对彼埃尔·贝杰拥有的圆明园鼠首、兔首进行拍卖。此举引起来了我国文物总局以及多位文物专家的反对,中国多位律师于1月16日组建律师团准备诉讼,但却苦于找不到能够出面的原告。

2月9日,我写了“为追国宝中国律师组团宣战履行职责行政部门应当出面”之文,希望温家宝总理能责成国家文物总局积极履行职责,同律师团协商研究追讨国宝问题。

2月11日,《华商报》以“爱新觉罗后裔当原告
追兽首获得40万赞助”为题,对律师团诉讼的新进展进行了报道。

据报道:律师团首席律师刘洋于2月10日告诉记者,他们已经确认,全球爱新觉罗宗亲会为原告,并获得到赞助。该会是在香港注册的一社团。1月25日,宗亲会的会长爱新觉罗·朱迪先生联系到了律师团,表示愿意做原告。2月6日,授权书已交刘洋之手。

刘洋告诉记者,律师团经研究认为:根据法国《新民事诉讼法》,当事人必须是诉讼中与诉讼结果具有合理合法利益的人或社团。结合本案,铜兽首在被劫时属清朝皇室爱新觉罗家族所有。因此,由爱新觉罗后人组成的家族宗亲研究会,基本符合这一条件。

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宏清认为,以“爱新觉罗后裔”作为原告,两件拍卖品的收藏家作为被告,符合法国《新民事诉讼法》规定,从程序看,原、被告主体适格。

对于以上律师的观点,我实在不敢苟同。因为我国《物权法》第51条明确规定,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文物,属国家所有。而圆明园的所有文物,依照法律规定,都属于国家所有。流失的鼠首、兔首亦不例外。所以,爱新觉罗后裔与本案诉讼结果并无合理合法利益,依照我国法律和法国法律,均不能成为本案适格原告。望国家有关领导重视我的意见,责令有关部门出面,以中国政府名义进行诉讼,以确保圆明园流失国宝依法追回。
新浪博客
姚涌岸律师
移动电话:(029)38110274
2009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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