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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氏文化)古代何氏家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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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9 03:06: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何氏文化】古代何氏家规  【何氏文化】古代何氏家规
何伦(明)

[题解]何伦,字宗道,号东山,明江山(今属浙江省)人,事亲至孝。相传一天晚上有小偷到他家偷东西,他发觉之后也没有声张,在小偷要把他家做饭用的锅偷走时,他这才说:“请你把锅留下,以便我明天早晨能做饭给母亲吃。”小偷很惭愧,就把所偷的东西都还给了他。又有记载说他居丧哀毁逾礼,忌日涕泣如初丧。可以称得上是旧时孝子的典型。此篇凡分孝亲敬长之规、隆师亲友之规、待人接物之规、鞠育教养之规、读书写字之规、出处进退之规、节义勤俭之规、饮食服御之规、量度权衡之规、撑持门户之规、保守身家之规十一类,其下或又分为数条,包括了中国传统家训的基本内容。

孝亲敬长之规

一、能养为孝者何?盖缘不顾父母而私妻子,倒行逆施者众,彼善于此,故与之耳。殊不知孝之道,岂养之一事所能尽哉?要有深爱婉容,而承颜顺志,尊敬谨畏,而惟命是从[1]。稍有斯须欺慢违忤,或伤教败礼,取辱贻忧,虽日用三牲之养,犹为不孝也[2]。蓝田吕氏曰:“孝莫大乎顺亲[3]?”司马温公曰:“吾事亲无以逾于人,能不欺而已矣[4]。”其事君亦然。

二、人家子弟,有父母兄长慈爱,又得教以诗书,授以生业,而能显亲扬名,以尽孝敬之道者,乃常分耳[5]。乌足言要在困苦艰难、流离颠沛之际,竭力尽心,周全委曲,消患弥变,特力独行,而不失其度者,方为孝敬?

隆师亲友之规

一、家素清约,自奉宜薄,然待师友,则不当薄也。切不可因已无成而不教子,又不可以家事匮乏而不从师。务要益加勉励,则所闻者尧舜周孔之道,所见者忠信敬让之行,渐摩既久,身日进于仁义而不知也。若为利欲所蔽,违弃师友,则与不善人处,所闻所见,无非欺诬作伪,汗漫邪淫之事,身日陷于刑戮而亦不自知也[6]。言之痛心,各宜自省。

二、君子以文会友,以友辅仁。必须趣向正当,切磋琢磨,有益于已者,始可日相亲与。若乃邪僻卑污,与夫柔佞不情,拍肩执袂,相诱为非者,慎勿与之交接[7]。

三、学问之功,与贤于已者处,常自以为不足,则日益;与不如已者处,常自以为有馀,则日损故取友不可以不谨也。惟谦虚者能得之。

待人接物之规

一、凡与宾客及尊卑长幼、君子小人相接,仪节固有不同,咸不外乎敬而已矣。若待尊长,必须言温而貌恭,情亲而意洽。尊长或不我爱,益加敬谨可也。待卑幼又在自敬。其身苟能尊严正大,肃矩整规,则为卑幼者修饰畏慎之不暇,孰得而上犯之耶?一或琐碎亵狎,便无忌惮矣。待君子之敬根于心,百凡相见往来,交际之礼,俱宜从厚,其敬始伸,稍薄则为慢矣。待小人则不然。外若敬而内则疏,包容退让,宁受亏—分,使之自满自愧,于我亦无所损。若与之争竞较量,一旦弃绝,或发其阴私,斥其过恶,彼必终身怀忿,不至中伤而不止耳。此乃一生所验之良方,以为后人应世之药石[8]。

二、凡客至家,长或宗子出迎,久不相见者则拜[9]。或留饭,家长宗子奉陪。如系子弟中之旧师友,新姻眷,止是此子弟同陪,其馀不必见也。留饭之意,既得尽话,又得尽欢,且能尽敬,况路遥者,不使受馁而还。馔贵快便精洁,不贵多品庶[10]。亲近教益,常可往来。若一丰厚,后来难继也。

鞠育教养之规

一、胎教,凡妇人妊子,寝不侧,坐不边,立不跛,不食邪味,领不正不食,席不正不坐,目不视邪色,耳不听淫声,此道也[11]。今之妇人乌得而知之,夫当预与之言。

二、凡产子,须是为母者自哺,不可委之乳母。吾尝见人家用乳母者,雇值服食,稍不如愿,反令其子寒暖失时,饥饱无节,或跌扑惊伤,隐蔽不言,致疾莫知所自[12]。且乳母中,端洁者寡,常生意外之虞,不可不谨。

三、子女初生,三朝满月,慎勿置酒张筵,多害生命[13]。惟斋沐更衣,具酒果,抱子告祠堂[14]。其世俗催生送羹之礼,糜费无益,概宜谢绝。

四、古礼,名子不以日月,不以国,不以隐疾,不以山川,亦不可与古先圣同名。但只名以理学之字,使之顾名思义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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